#每日一句#
Beside this isolated insight, born of an excess of honesty if not of exuberance, there is, to be sure, a profound illusion that first, saw the light of the world in, the person of Socrates: the unshakable faith that thought, using the thread of logic, can penetrate the deepest abysses of being, and that thought is capable not only, of knowing being but even of correcting it.
当然,他这种独到的见解,若不是睥睨群侪,实是过份坦率。不仅如此,它还有一种发人深省的设想。这种设想最先表现在苏格拉底身上,那是一种不可动摇的信仰:认为思维凭借因果律的引线,便可能达到存在之深不可测的渊源,而且思维不但能认识存在,甚且能变革存在。
Beside this isolated insight, born of an excess of honesty if not of exuberance, there is, to be sure, a profound illusion that first, saw the light of the world in, the person of Socrates: the unshakable faith that thought, using the thread of logic, can penetrate the deepest abysses of being, and that thought is capable not only, of knowing being but even of correcting it.
当然,他这种独到的见解,若不是睥睨群侪,实是过份坦率。不仅如此,它还有一种发人深省的设想。这种设想最先表现在苏格拉底身上,那是一种不可动摇的信仰:认为思维凭借因果律的引线,便可能达到存在之深不可测的渊源,而且思维不但能认识存在,甚且能变革存在。
如今大时代上演的现实剧本,不就是这样的吗。
想想,惯常弥漫的恐惧、憎恨、愤怒等种种泛滥的情绪,可能完全没必要。因为这本是必然的结果。人类对地球和生活在此的其他生灵,做了多少伤天害理之事?到了一定境地,就算人类自己不作死不走向自我毁灭,宇宙里的这颗星球自身也要进化更新。远眺历代变迁,元古代至今,各大古老世纪不都一一覆灭了吗。被低端意识占领的所谓人类文明带着它沾沾自喜的科技盛宴也必将迎来终结,且尽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遥远。
看似偶然,都是必然。想通这些,会少很多怨天尤人和神神叨叨。一切都是因果律。可能没有什么是凭空偶然的发生。
想想,惯常弥漫的恐惧、憎恨、愤怒等种种泛滥的情绪,可能完全没必要。因为这本是必然的结果。人类对地球和生活在此的其他生灵,做了多少伤天害理之事?到了一定境地,就算人类自己不作死不走向自我毁灭,宇宙里的这颗星球自身也要进化更新。远眺历代变迁,元古代至今,各大古老世纪不都一一覆灭了吗。被低端意识占领的所谓人类文明带着它沾沾自喜的科技盛宴也必将迎来终结,且尽头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遥远。
看似偶然,都是必然。想通这些,会少很多怨天尤人和神神叨叨。一切都是因果律。可能没有什么是凭空偶然的发生。
看似通情达理的助手实则毒舌,分析一下凶真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凶真因为滥用时间机器,发送d-mail到过去导致世界线变动,至使世界线朝着“真由理会在8月14日这一天死亡”这一结果收缩。
根据“条件说”,如果凶真不发送d-mail就不会造成真由理死亡,所以凶真发送d-mail的行为与真由理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条件说存在各种弊端,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如果根据危险的现实化理论,则我们需要讨论凶真发送d-mail扰乱因果律的行为是否能够评价为刑法上的危险行为。我认为是构成的,助手已经一再告知凶真发送d-mail可能导致种种危险后果,虽然实际上无法求证,但根据推论可以得出结论———发送邮件到过去搅乱因果律大概率会发生危险的后果,导致社会状态被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导致世界线往“某人死亡”这一节点收缩,所以发送d-mail应当认定为危险行为。
有了危害行为还不够,犯罪同时还要求行为人的危险行为现实化为了实害结果。凶真作为危险行为的实行人,可是现实中并没有法律规范来保护发送d-mail而造成的法益侵害,也即该结果不是规范保护范围内的结果,对该结果无法进行价值评价,这样的话发送d-mail在客观阶层就不构成违法。
接下来讨论的是真由理的死是由凶真和琉华子的共同先行行为(发送改变性别的d-mail)导致的,凶真和琉华子据此对真由理具有救助义务。两人商量后决定不撤销过去那条d-mail,是对救助义务的不作为,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两人对真由理的死持间接故意心态,两人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最后谈一谈凶真时间跳跃想要避免真由理死亡的行为:凶真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往返的时间跳跃,但是其行为不具有实际有效性,因为只有撤销过去的d-mail才能避免世界线的收缩,所以凶真不成立犯罪的中止。
凶真因为滥用时间机器,发送d-mail到过去导致世界线变动,至使世界线朝着“真由理会在8月14日这一天死亡”这一结果收缩。
根据“条件说”,如果凶真不发送d-mail就不会造成真由理死亡,所以凶真发送d-mail的行为与真由理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但是条件说存在各种弊端,在此不做过多讨论。
如果根据危险的现实化理论,则我们需要讨论凶真发送d-mail扰乱因果律的行为是否能够评价为刑法上的危险行为。我认为是构成的,助手已经一再告知凶真发送d-mail可能导致种种危险后果,虽然实际上无法求证,但根据推论可以得出结论———发送邮件到过去搅乱因果律大概率会发生危险的后果,导致社会状态被大幅度的改变,甚至导致世界线往“某人死亡”这一节点收缩,所以发送d-mail应当认定为危险行为。
有了危害行为还不够,犯罪同时还要求行为人的危险行为现实化为了实害结果。凶真作为危险行为的实行人,可是现实中并没有法律规范来保护发送d-mail而造成的法益侵害,也即该结果不是规范保护范围内的结果,对该结果无法进行价值评价,这样的话发送d-mail在客观阶层就不构成违法。
接下来讨论的是真由理的死是由凶真和琉华子的共同先行行为(发送改变性别的d-mail)导致的,凶真和琉华子据此对真由理具有救助义务。两人商量后决定不撤销过去那条d-mail,是对救助义务的不作为,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且两人对真由理的死持间接故意心态,两人成立不作为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最后谈一谈凶真时间跳跃想要避免真由理死亡的行为:凶真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往返的时间跳跃,但是其行为不具有实际有效性,因为只有撤销过去的d-mail才能避免世界线的收缩,所以凶真不成立犯罪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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