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读历史#【渭水之盟既是李世民的耻辱也是他的光彩之处】
渭水之盟,顾名思义是在渭水边上订立的盟约,如果不是大唐方面出来的人是威名赫赫的李世民,这个盟约也不会如此的受重视,更不会如此广泛的流传。
其实要是说起来,李世民订立这个盟约的时候也是十分不甘的,所以在准备了一年后就发起了大规模反攻,一举打的草原民族统一势力完全破碎,至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唐对草原的控制都很牢固,有点像唐太宗的报复。
整件事情说起来也不是很复杂,但事情发展到了那一步,最终也就成了这样。要知道唐朝继承的是隋朝的道统,而隋朝曾经将草原上的突厥民族压制住了,等到了隋末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突厥趁势而起,发展了极大的力量,还扶持了一些人参与逐鹿,唐朝的建立者李渊也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最终占据了天下。
但占据了天下的唐朝为了占据正统名义,与突厥人做了分割,希望成为独立的势力,但突厥可不会这么容易就同意。
正好李世民来了一出"玄武门之变"登上了皇位,突厥见唐朝有所动荡,趁机发兵侵略,虽然唐朝也进行了一些抵抗,但由于双方兵力和兵种的差距过大,最终突厥二十万大军列阵于渭水北岸,兵锋所向就是唐朝都城长安。
李世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带了六位大臣亲自到渭水边上和突厥可汗谈话,最终双方订立了"渭水之盟",唐朝给了一笔相当于岁币的大量财货才将突厥军队送走。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盟约有点城下之盟的意思了,也就成为了李世民这位伟大的皇帝的一个污点——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
情况危急
其实真要说起来,李世民的这一个选择是当时最正确的选择,放下了自己的面子,保全了自己的利益,为日后的反攻做了铺垫,可以说只要他有一点动摇结果就会完全不同。李世民在这一次的事件中展现出了一位帝王的风范,不卑不亢、能屈能伸。
当突厥开始入侵的时候,他能够派出军队前去进行交战,这一方面是试着驱逐突厥军队,另一方面就是试探并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参考。
虽然他派出去的军队打赢了一场,但是从结果来看一大唐当时的是没有办法将突厥人的大军驱逐出去的,所以当突厥军队到了离长安四十里的地方列阵的时候,长安城里的军队还是那么多,援军还没到,所以只能尽量用和平手段解决。
而且,突厥入侵的理由也很让人难受,李世民因为武力夺位的事情还在稳定朝廷之中,突厥就用这个理由打了过来。不客气地说,如果李世民不能将这一场战事处理好的话,他刚形成的统治就将崩溃,特别是战争真的打了起来。
所以,李世民只能选择不让战争打起来的办法,毕竟长安实在是太大了,几万人马防守二十万人马,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情况好一点还能撤退,运气不好就是瓮中捉鳖了。
正确选择
从前文看来,李世民是处于一个不利的局面的,如何处理就看个人能力了,这种事情也不可能由别人代劳,毕竟人家可汗都来了,你不能让别人去挑动人家的怒火。
以前那些大臣总是会用'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来表达自己的决心和忠心,这种局面下不是什么心能够解决的,能解决问题的就是李世民本人。但需要他自己想明白并做出这个决定,其他人不能代劳,那句话喊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而当李世民放下个人荣辱,亲自出城去渭水边上见突厥可汗的时候,胜利的曙光已经照耀到了他的身上,历史也确实证明了他选择的正确。
李世民就带了六位大臣去和突厥可汗隔河相谈,虽然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却可以解决当下的问题。只要能够让突厥军队先退出大唐领土,一些代价是可以承受的,完全可以看作是将财货先寄存在突厥人手中,只要打赢了接下来的战争,一切都可以赢回来。
但知道是一回事,想明白是一回事,下决心并行动是另一件事,但历史证明李世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并完美的实施了这次计划。
这可不简单,明知道去了就是耻辱还是去了,一般人可不会有他的心态。大多数人经历过这种事情后一般都会一蹶不振或是变得偏激,但李世民坚定、正确地完成了后续计划,这是一位伟大的皇帝的正确的选择。
其实,我们可以把李世民当成一位超级巨星来看待,我们都可以理解为他的粉丝,他需要的是自身极为正面的形象,如此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回报。
我们再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渭水之盟",这时候感受到耻辱的不仅是李世民本人,还有我们这些粉丝,但是我们全部把压力施加到了李世民的身上,无形中加重了他的负担。
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在承重前行。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做出的是正确的选择,而且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名声——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从这一点来说他很伟大。
可以说,这个盟约的订立让国家受益,损失的全是他个人的利益,虽然他可以收到补偿,但对他来说还是不公平的举动。所以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像唐太宗这样的皇帝遇到这样丢脸的事情显现出了他的光彩之处。
渭水之盟,顾名思义是在渭水边上订立的盟约,如果不是大唐方面出来的人是威名赫赫的李世民,这个盟约也不会如此的受重视,更不会如此广泛的流传。
其实要是说起来,李世民订立这个盟约的时候也是十分不甘的,所以在准备了一年后就发起了大规模反攻,一举打的草原民族统一势力完全破碎,至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唐对草原的控制都很牢固,有点像唐太宗的报复。
整件事情说起来也不是很复杂,但事情发展到了那一步,最终也就成了这样。要知道唐朝继承的是隋朝的道统,而隋朝曾经将草原上的突厥民族压制住了,等到了隋末天下大乱群雄逐鹿,突厥趁势而起,发展了极大的力量,还扶持了一些人参与逐鹿,唐朝的建立者李渊也是其中的一个,而且最终占据了天下。
但占据了天下的唐朝为了占据正统名义,与突厥人做了分割,希望成为独立的势力,但突厥可不会这么容易就同意。
正好李世民来了一出"玄武门之变"登上了皇位,突厥见唐朝有所动荡,趁机发兵侵略,虽然唐朝也进行了一些抵抗,但由于双方兵力和兵种的差距过大,最终突厥二十万大军列阵于渭水北岸,兵锋所向就是唐朝都城长安。
李世民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带了六位大臣亲自到渭水边上和突厥可汗谈话,最终双方订立了"渭水之盟",唐朝给了一笔相当于岁币的大量财货才将突厥军队送走。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这个盟约有点城下之盟的意思了,也就成为了李世民这位伟大的皇帝的一个污点——至少在他看来是这样。
情况危急
其实真要说起来,李世民的这一个选择是当时最正确的选择,放下了自己的面子,保全了自己的利益,为日后的反攻做了铺垫,可以说只要他有一点动摇结果就会完全不同。李世民在这一次的事件中展现出了一位帝王的风范,不卑不亢、能屈能伸。
当突厥开始入侵的时候,他能够派出军队前去进行交战,这一方面是试着驱逐突厥军队,另一方面就是试探并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参考。
虽然他派出去的军队打赢了一场,但是从结果来看一大唐当时的是没有办法将突厥人的大军驱逐出去的,所以当突厥军队到了离长安四十里的地方列阵的时候,长安城里的军队还是那么多,援军还没到,所以只能尽量用和平手段解决。
而且,突厥入侵的理由也很让人难受,李世民因为武力夺位的事情还在稳定朝廷之中,突厥就用这个理由打了过来。不客气地说,如果李世民不能将这一场战事处理好的话,他刚形成的统治就将崩溃,特别是战争真的打了起来。
所以,李世民只能选择不让战争打起来的办法,毕竟长安实在是太大了,几万人马防守二十万人马,这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情况好一点还能撤退,运气不好就是瓮中捉鳖了。
正确选择
从前文看来,李世民是处于一个不利的局面的,如何处理就看个人能力了,这种事情也不可能由别人代劳,毕竟人家可汗都来了,你不能让别人去挑动人家的怒火。
以前那些大臣总是会用'主忧臣辱,主辱臣死'来表达自己的决心和忠心,这种局面下不是什么心能够解决的,能解决问题的就是李世民本人。但需要他自己想明白并做出这个决定,其他人不能代劳,那句话喊出来也没有什么意义。
而当李世民放下个人荣辱,亲自出城去渭水边上见突厥可汗的时候,胜利的曙光已经照耀到了他的身上,历史也确实证明了他选择的正确。
李世民就带了六位大臣去和突厥可汗隔河相谈,虽然这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却可以解决当下的问题。只要能够让突厥军队先退出大唐领土,一些代价是可以承受的,完全可以看作是将财货先寄存在突厥人手中,只要打赢了接下来的战争,一切都可以赢回来。
但知道是一回事,想明白是一回事,下决心并行动是另一件事,但历史证明李世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并完美的实施了这次计划。
这可不简单,明知道去了就是耻辱还是去了,一般人可不会有他的心态。大多数人经历过这种事情后一般都会一蹶不振或是变得偏激,但李世民坚定、正确地完成了后续计划,这是一位伟大的皇帝的正确的选择。
其实,我们可以把李世民当成一位超级巨星来看待,我们都可以理解为他的粉丝,他需要的是自身极为正面的形象,如此才能得到更多的支持和回报。
我们再从这个角度来看待"渭水之盟",这时候感受到耻辱的不仅是李世民本人,还有我们这些粉丝,但是我们全部把压力施加到了李世民的身上,无形中加重了他的负担。
从这一方面来说,他是在承重前行。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他做出的是正确的选择,而且为此牺牲了自己的名声——在我们心中的形象,从这一点来说他很伟大。
可以说,这个盟约的订立让国家受益,损失的全是他个人的利益,虽然他可以收到补偿,但对他来说还是不公平的举动。所以这也是他的伟大之处。
像唐太宗这样的皇帝遇到这样丢脸的事情显现出了他的光彩之处。
马思纯到底尬在哪里?于正说得对,你的文艺梦,迟早会害了你
娱乐圈有两位顶级玻璃心。
一位是有“死丫头”之称的于正,不按套路出牌,语不惊人死不休,擅长语言文字艺术,每次发文从来不点名吐槽的是谁,让大众一顿猜测,然后旁敲侧击迂回曲折在评论里告诉全天下正确答案。
于正这个戏精编剧一刻也不能消停,为自己造热度和话题的程度比一些二三线明星还能折腾,三天两头搞事情,这一次,他的目标对准了同样玻璃心的马思纯。
于正发文表示:有个女演员真逗,主动要我去看她的新电影,给她提提意见,自己看完之后却觉得难看,演技很差还给出了一些专业的点评,结果却把女演员惹毛了,把电影票钱转给了他,就再没有了下文。
于正这一番言论出来,矛头直指正在有新电影上映的马思纯。
言外之意不过是觉得马思纯演技差,还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小编抱着好奇的心态来到了电影院,亲身观看霍建华和马思纯主演的电影《大约在冬季》,看完之后,我坚定了于正说的就是马思纯的信念,因为,说实话,马思纯在里面的演技并没有给我多大的惊喜。
先不言电影剧情各种拖沓,男主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文艺片有的毛病这部电影都有,看完之后,我能记住的只有马思纯的哭戏,从头到尾,一直在哭。
马思纯饰演的安然,看上去就是一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她的身份是北师大才女、杂志社编辑,周围人都孤立欺负她,可她始终保持着温暖和善良,去听齐秦演唱会的时候,偶尔邂逅霍建华饰演的男主摄影师齐啸,两个人只见了三面,便爱得难舍难分。
然后,一会儿父亲病重,一会儿被台湾和大陆的距离打败,一会儿齐啸前女友搞小动作,反正各种奇怪的事情都会发生,齐啸和安然总是无法在一起,一而再再而三的分开。
重头戏来了,每一次分开,马思纯都在哭。
重逢继续哭。
再分手还得哭。
最后,安然在人群中,听着齐秦的歌声,默默流泪,没错她又哭了。
相比于霍建华“面瘫”式演技,我彻底被马思纯这个小哭包打败了。
于正说的对,投入角色没有错,但是,过度投入就变成了自我陶醉。
马思纯在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中也在哭,四期节目,《半生缘》、《继父》、《李米的猜想》、《子夜》,从头哭到尾,甚至演完了还迟迟不能走出来。她一把鼻涕一把哭得泪肝肠寸断歇斯底里,把自己都感动坏了,可我完全相反,一点都走不进去。
我能看得出来,她在很努力的演,甚至她已经把自己当做了角色,呃,好像也只有这些了。
我看不见角色在哪里,我只能看见她。
45度仰望天空+流眼泪+笑,已经成了马思纯演戏的不二法则。
《半生缘》里,世钧抱着曼桢懊悔不已,马思纯仰着脸,流着泪嘴角带笑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子夜》中,假夫妻事情败露,马思纯和秦昊面对生离死别,她抱着秦昊,哭着哭着又笑了。
《李米的猜想》中,更是哭得一塌糊涂,佟大为念台词的时候,她都不接戏,自顾自地哭,念着男朋友写的信,哭,回忆过去,又是熟悉的45度仰望天空微笑。
韩式半永久的微笑,一成不变的哭戏,乍一看惊艳后来便觉无感的演戏套路,这样的马思纯,努力,拼命,共情,却无法给观众带来感动,你感动的从始至终只有你自己。
马思纯31岁的时候,饶雪漫给她的信中写道:“当你在王府饭店委屈地看着齐啸,红着眼睛说‘我不逼你,我也舍不得逼你’的时候,我知道这个角色注定要和黎吧啦一样,与你纠缠一生”。
爱情,是马思纯最大的软肋。
演员这个职业,注定残酷,上一秒你还在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下一秒就可能生离死别恍如初见,深情这个词,演员不配拥有,因为,你所有的光环,都来源于角色。你要成为这个角色,而不是将这个角色强行带入你的身份立场,否则,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别人又怎么融进去呢?
马思纯还是更适合演福子那样的角色,乐天开心没烦恼,脸上肉肉的,身材不算好,但是笑起来眼睛很好看,拥有一些琐碎的生活气息,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养大的小太阳,不是遥遥挂在天边的月亮。
文艺女青年的梦想没有错,对爱情保持着向往和憧憬没有错,但,马思纯,没办法,你是演员,其次,才是普通人。
娱乐圈有两位顶级玻璃心。
一位是有“死丫头”之称的于正,不按套路出牌,语不惊人死不休,擅长语言文字艺术,每次发文从来不点名吐槽的是谁,让大众一顿猜测,然后旁敲侧击迂回曲折在评论里告诉全天下正确答案。
于正这个戏精编剧一刻也不能消停,为自己造热度和话题的程度比一些二三线明星还能折腾,三天两头搞事情,这一次,他的目标对准了同样玻璃心的马思纯。
于正发文表示:有个女演员真逗,主动要我去看她的新电影,给她提提意见,自己看完之后却觉得难看,演技很差还给出了一些专业的点评,结果却把女演员惹毛了,把电影票钱转给了他,就再没有了下文。
于正这一番言论出来,矛头直指正在有新电影上映的马思纯。
言外之意不过是觉得马思纯演技差,还听不进去别人的意见和建议。
小编抱着好奇的心态来到了电影院,亲身观看霍建华和马思纯主演的电影《大约在冬季》,看完之后,我坚定了于正说的就是马思纯的信念,因为,说实话,马思纯在里面的演技并没有给我多大的惊喜。
先不言电影剧情各种拖沓,男主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渣男,文艺片有的毛病这部电影都有,看完之后,我能记住的只有马思纯的哭戏,从头到尾,一直在哭。
马思纯饰演的安然,看上去就是一个典型的文艺女青年,她的身份是北师大才女、杂志社编辑,周围人都孤立欺负她,可她始终保持着温暖和善良,去听齐秦演唱会的时候,偶尔邂逅霍建华饰演的男主摄影师齐啸,两个人只见了三面,便爱得难舍难分。
然后,一会儿父亲病重,一会儿被台湾和大陆的距离打败,一会儿齐啸前女友搞小动作,反正各种奇怪的事情都会发生,齐啸和安然总是无法在一起,一而再再而三的分开。
重头戏来了,每一次分开,马思纯都在哭。
重逢继续哭。
再分手还得哭。
最后,安然在人群中,听着齐秦的歌声,默默流泪,没错她又哭了。
相比于霍建华“面瘫”式演技,我彻底被马思纯这个小哭包打败了。
于正说的对,投入角色没有错,但是,过度投入就变成了自我陶醉。
马思纯在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中也在哭,四期节目,《半生缘》、《继父》、《李米的猜想》、《子夜》,从头哭到尾,甚至演完了还迟迟不能走出来。她一把鼻涕一把哭得泪肝肠寸断歇斯底里,把自己都感动坏了,可我完全相反,一点都走不进去。
我能看得出来,她在很努力的演,甚至她已经把自己当做了角色,呃,好像也只有这些了。
我看不见角色在哪里,我只能看见她。
45度仰望天空+流眼泪+笑,已经成了马思纯演戏的不二法则。
《半生缘》里,世钧抱着曼桢懊悔不已,马思纯仰着脸,流着泪嘴角带笑说:“世钧,我们回不去了”。
《子夜》中,假夫妻事情败露,马思纯和秦昊面对生离死别,她抱着秦昊,哭着哭着又笑了。
《李米的猜想》中,更是哭得一塌糊涂,佟大为念台词的时候,她都不接戏,自顾自地哭,念着男朋友写的信,哭,回忆过去,又是熟悉的45度仰望天空微笑。
韩式半永久的微笑,一成不变的哭戏,乍一看惊艳后来便觉无感的演戏套路,这样的马思纯,努力,拼命,共情,却无法给观众带来感动,你感动的从始至终只有你自己。
马思纯31岁的时候,饶雪漫给她的信中写道:“当你在王府饭店委屈地看着齐啸,红着眼睛说‘我不逼你,我也舍不得逼你’的时候,我知道这个角色注定要和黎吧啦一样,与你纠缠一生”。
爱情,是马思纯最大的软肋。
演员这个职业,注定残酷,上一秒你还在举案齐眉相敬如宾,下一秒就可能生离死别恍如初见,深情这个词,演员不配拥有,因为,你所有的光环,都来源于角色。你要成为这个角色,而不是将这个角色强行带入你的身份立场,否则,一味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别人又怎么融进去呢?
马思纯还是更适合演福子那样的角色,乐天开心没烦恼,脸上肉肉的,身材不算好,但是笑起来眼睛很好看,拥有一些琐碎的生活气息,是柴米油盐酱醋茶养大的小太阳,不是遥遥挂在天边的月亮。
文艺女青年的梦想没有错,对爱情保持着向往和憧憬没有错,但,马思纯,没办法,你是演员,其次,才是普通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性质[超话]##马克思主义哲理性质超话##杰緣天下##悟语情感# 原引张垒阳观点,阐述一下什么是知识的诅咒?
别让知识诅咒了你,这4招让更多人喜欢你的文字!
1990年,伊丽莎白·牛顿在斯坦福大学通过研究一个简单的游戏获得了心理学博士学位。在这个游戏中,她把参与者分为两种角色:“敲击者”和“听众”。敲击者拿到一张25首名曲的单子,包括《祝你生日快乐》这种旋律简单的歌曲。每位敲击者挑选一首,把节奏敲给听众听(通过敲桌子)。听众的任务是根据敲击的节奏猜出歌曲。
在实验过程中,“敲击者”敲出了120首曲子的节奏。事与愿违的是,“听众”只猜出了其中的2.5%——3首。而在实验之前,大家预测“听众”猜出歌曲的概率为50%,即60首。
在实验中,听众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辨认出歌曲,敲击者对此感到震惊:这么明显你都听不出来?你的愚蠢怎么会如此高人一等?
通过这个游戏,伊丽莎白·牛顿发现人与人之间普遍存在着一种认知偏差,这种认知偏差被称为:知识的诅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即:我们一旦知道了某事,就无法想象这件事在未知者眼中的样子。当我们把自己知道的知识解释给别人的时候,因为信息的不对等,我们很难把自己知道的完完全全给对方解释清楚。总是,我们的知识“诅咒”了我们。
所以,在以上实验中,“敲击者”已拥有的知识(歌曲题目)让他们想象不到“听众”缺乏这种知识会是什么情形。“听众”自然也就很难猜对歌曲的名字。
▲ 2016年美国电影《降临》(Arrival)剧照
事实上,“敲击者”和“听众”之间的“实验”每天都在世界各地重演:教师与学生、老板与员工、文案策划人员与消费者、琴师与牛等之间均存在着“知识的诅咒”的认知偏差。
同样,在文字(广告文案、新媒体文章等)创作过程中,创作者与读者之间也存在这种知识的诅咒:我已经把我们化妆品的功效说的很清楚了,为什么消费者还是看不懂?我写的文章已经很通俗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明白?
“知识的诅咒”很难让文字创作者用消费者与读者的语言(而非自己在已经很清楚产品和观点是什么样子的情况下的语言),把产品理念和观念讲得异常清楚,因为消费者和读者不会比文字创作者更懂他们的产品和观点。然而,出现认知偏差时,一些自嗨型文字创作者却往往会把消费者与读者的不买账,归结为他们的无知与愚蠢。岂不知,你用非消费者和非读者性的语言书写的文字,在传达到消费者与读者的内心、占领他们的心智之前,就已经被你的自嗨恶心死了。
那么文字创作者如何才能写出读者一读即懂,并引发他们共鸣的文字?在不标题党的前提下,又如何提升文章的阅读量呢?
1、用替代性语言解释专业性表达。
有句话这样说:如果你写出的一段文案,需要用另一句话去解释,那你直接用后面那句话吧。所以,在文案创作过程中,你最好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你的表达。
2、尽量用细节性、生动性语言(场景、故事),而非用抽象性语言描述。
在描述一件事物的时候,尽量不要用抽象性语言(比如形容词:美丽、耐用、高效、牛逼)。下面“南孚电池”这个文案,写得就很好,不是用“电量更持久”这种抽象性语言来描述,而是将南孚电池电量持久的描述置于一个场景中,既生动,又通俗易懂,更让人记忆深刻。
3、使用不同等级的词性。
在表达中,如果使用的语言都是同一抽象等级的词汇,会影响信息的顺畅传播(传播学上称作:死线抽象 dead-level abstracting)。例如,我们看专家写的论文会感觉艰涩难懂,因为他们都用了高级抽象的语言符号。而生动、有效的传播应该是灵活地使用不同的抽象等级的语言符号:既有专业性名词,也有通俗性名词。
比如本文这篇拙作,既使用了“知识的诅咒”这样的较高级的专业性词汇,也使用了较低级的通俗性词汇。前者有助于增强文章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后者有助于向各种类型的读者传达自己的观点。
4、使其与消费者(读者)相关:如果你的文章和读者没关系,他们干嘛要读?
如今,很多企业都开通了公众号。有些企业会发布一些产品的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有些企业则发布一些新闻稿。对于后者,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是否想过,你的企业获得了什么荣誉,倡导什么的企业文化,跟消费者有什么关系?既然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为什么要阅读?
然而即使是企业新闻,也不会完全和消费者没有关系。关键是如何表达,使文字内容与消费者相关。接续杰缘天下超话,井蛙不可语海,夏出不可语冰,谈认知的局限性。
别让知识诅咒了你,这4招让更多人喜欢你的文字!
1990年,伊丽莎白·牛顿在斯坦福大学通过研究一个简单的游戏获得了心理学博士学位。在这个游戏中,她把参与者分为两种角色:“敲击者”和“听众”。敲击者拿到一张25首名曲的单子,包括《祝你生日快乐》这种旋律简单的歌曲。每位敲击者挑选一首,把节奏敲给听众听(通过敲桌子)。听众的任务是根据敲击的节奏猜出歌曲。
在实验过程中,“敲击者”敲出了120首曲子的节奏。事与愿违的是,“听众”只猜出了其中的2.5%——3首。而在实验之前,大家预测“听众”猜出歌曲的概率为50%,即60首。
在实验中,听众要付出很多努力才能辨认出歌曲,敲击者对此感到震惊:这么明显你都听不出来?你的愚蠢怎么会如此高人一等?
通过这个游戏,伊丽莎白·牛顿发现人与人之间普遍存在着一种认知偏差,这种认知偏差被称为:知识的诅咒(The Curse of Knowledge),即:我们一旦知道了某事,就无法想象这件事在未知者眼中的样子。当我们把自己知道的知识解释给别人的时候,因为信息的不对等,我们很难把自己知道的完完全全给对方解释清楚。总是,我们的知识“诅咒”了我们。
所以,在以上实验中,“敲击者”已拥有的知识(歌曲题目)让他们想象不到“听众”缺乏这种知识会是什么情形。“听众”自然也就很难猜对歌曲的名字。
▲ 2016年美国电影《降临》(Arrival)剧照
事实上,“敲击者”和“听众”之间的“实验”每天都在世界各地重演:教师与学生、老板与员工、文案策划人员与消费者、琴师与牛等之间均存在着“知识的诅咒”的认知偏差。
同样,在文字(广告文案、新媒体文章等)创作过程中,创作者与读者之间也存在这种知识的诅咒:我已经把我们化妆品的功效说的很清楚了,为什么消费者还是看不懂?我写的文章已经很通俗了,你们为什么还不明白?
“知识的诅咒”很难让文字创作者用消费者与读者的语言(而非自己在已经很清楚产品和观点是什么样子的情况下的语言),把产品理念和观念讲得异常清楚,因为消费者和读者不会比文字创作者更懂他们的产品和观点。然而,出现认知偏差时,一些自嗨型文字创作者却往往会把消费者与读者的不买账,归结为他们的无知与愚蠢。岂不知,你用非消费者和非读者性的语言书写的文字,在传达到消费者与读者的内心、占领他们的心智之前,就已经被你的自嗨恶心死了。
那么文字创作者如何才能写出读者一读即懂,并引发他们共鸣的文字?在不标题党的前提下,又如何提升文章的阅读量呢?
1、用替代性语言解释专业性表达。
有句话这样说:如果你写出的一段文案,需要用另一句话去解释,那你直接用后面那句话吧。所以,在文案创作过程中,你最好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你的表达。
2、尽量用细节性、生动性语言(场景、故事),而非用抽象性语言描述。
在描述一件事物的时候,尽量不要用抽象性语言(比如形容词:美丽、耐用、高效、牛逼)。下面“南孚电池”这个文案,写得就很好,不是用“电量更持久”这种抽象性语言来描述,而是将南孚电池电量持久的描述置于一个场景中,既生动,又通俗易懂,更让人记忆深刻。
3、使用不同等级的词性。
在表达中,如果使用的语言都是同一抽象等级的词汇,会影响信息的顺畅传播(传播学上称作:死线抽象 dead-level abstracting)。例如,我们看专家写的论文会感觉艰涩难懂,因为他们都用了高级抽象的语言符号。而生动、有效的传播应该是灵活地使用不同的抽象等级的语言符号:既有专业性名词,也有通俗性名词。
比如本文这篇拙作,既使用了“知识的诅咒”这样的较高级的专业性词汇,也使用了较低级的通俗性词汇。前者有助于增强文章的权威性和可信度,后者有助于向各种类型的读者传达自己的观点。
4、使其与消费者(读者)相关:如果你的文章和读者没关系,他们干嘛要读?
如今,很多企业都开通了公众号。有些企业会发布一些产品的促销活动,来吸引消费者;有些企业则发布一些新闻稿。对于后者,这些企业的领导者是否想过,你的企业获得了什么荣誉,倡导什么的企业文化,跟消费者有什么关系?既然和他们没有关系,他们为什么要阅读?
然而即使是企业新闻,也不会完全和消费者没有关系。关键是如何表达,使文字内容与消费者相关。接续杰缘天下超话,井蛙不可语海,夏出不可语冰,谈认知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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