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周春梅:拒绝“人情案”,用生命捍卫司法公平正义】#周春梅获追授全国模范法官# 一叠叠案卷材料摞满书桌,一张张荣誉证书装满书柜......这是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904办公室,也是该院审监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周春梅生前工作的地方。因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多次拒绝不法分子向某为其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周春梅被其行凶报复,不幸壮烈牺牲,年仅45岁。
周春梅是湖南湘西人,2003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后,进入湖南省高院工作。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家里的门”。被许多亲友误解为“不通人情”“死脑筋”的周春梅,也曾向同为法律人的丈夫陈文曲倾诉苦恼,疑惑自己原则面前不退半步的做法,为什么会被别人当作是“无情”。
周春梅遇害后,同事们清理她的遗物时,在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一封村民宋义明的感谢信。在一起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民告官”案中,周春梅耐心地为老百姓释法,把土地确权“确”到农民心坎上,化解了一起闹了30年的矛盾。
“虽然我与周法官只见过一面,但是她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案件赢与输那都是次要的了,我对她的工作态度、作风心服口服,是她让我感觉到了公平正义。”宋义明说。https://t.cn/A6XNTAWS
周春梅是湖南湘西人,2003年从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毕业后,进入湖南省高院工作。老家不少人知道她“在省里的法院当法官”,为此她约法三章,“为案子说情请托请不要敲家里的门”。被许多亲友误解为“不通人情”“死脑筋”的周春梅,也曾向同为法律人的丈夫陈文曲倾诉苦恼,疑惑自己原则面前不退半步的做法,为什么会被别人当作是“无情”。
周春梅遇害后,同事们清理她的遗物时,在办公桌抽屉里发现了一封村民宋义明的感谢信。在一起因土地权属纠纷引发的“民告官”案中,周春梅耐心地为老百姓释法,把土地确权“确”到农民心坎上,化解了一起闹了30年的矛盾。
“虽然我与周法官只见过一面,但是她留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案件赢与输那都是次要的了,我对她的工作态度、作风心服口服,是她让我感觉到了公平正义。”宋义明说。https://t.cn/A6XNTAWS
近日,湖南长沙,发生了一件令人不齿的事情。一女子在化妆品店看化妆品,最后却将价值不菲的化妆品藏入裙中偷走!
据店家发布的监控视频可见,一穿长裙女子在化妆品店内看化妆品,手里拿着一件化妆品试图带走,但旁边有导购员,女子无法得手。于是,女子佯装口渴让男导购给倒水,男导购端过来一杯水,女子把手中的化妆品放回原位,侧身移开口罩喝下一杯水后,女子说还要喝一杯,就让导购员继续倒水。
就在男子接过杯子转身去接第二杯水时,女子迅速将刚刚放回原处的一盒化妆品拿起来,转身就掀起裙子,迅速将化妆品塞入裙中。
随后,女子若无其事地选择了几个小物品来到收银台结账,一共才花了22块钱,但是结账时,女子说扫不了码,只能现金支付,最后结账后女子逃脱。
直到最近两天店家盘点货品时,才发现价值1540元的一套化妆品丢失。目前,当地警方已展开调查……
看了这个视频,我们可以看出,这女子盗窃化妆品肯定是早有预谋了,而且,从其麻利的动作来看,也已经属于惯犯了,而且坚持使用现金结账,就是为了躲避追查线索。
根据湖南省高级法院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四十万元。女子这次盗窃的是价值1540元,如果只能查到就只有这一次盗窃行为,那还达不到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够立案标准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给予盗窃者治安管理的处罚,一般是罚款和行政拘留。
这样,就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这是最轻的处罚了。
但是,从女子熟练的操作来看,基本可以断定女子是惯犯,那加上其它案值,很容易就达到案值2000元,达到立案标准,最少也能达到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等待女子的将是有期徒刑的处罚。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做人,还是要老老实实堂堂正正,切莫想着歪门邪道去赚钱!
据店家发布的监控视频可见,一穿长裙女子在化妆品店内看化妆品,手里拿着一件化妆品试图带走,但旁边有导购员,女子无法得手。于是,女子佯装口渴让男导购给倒水,男导购端过来一杯水,女子把手中的化妆品放回原位,侧身移开口罩喝下一杯水后,女子说还要喝一杯,就让导购员继续倒水。
就在男子接过杯子转身去接第二杯水时,女子迅速将刚刚放回原处的一盒化妆品拿起来,转身就掀起裙子,迅速将化妆品塞入裙中。
随后,女子若无其事地选择了几个小物品来到收银台结账,一共才花了22块钱,但是结账时,女子说扫不了码,只能现金支付,最后结账后女子逃脱。
直到最近两天店家盘点货品时,才发现价值1540元的一套化妆品丢失。目前,当地警方已展开调查……
看了这个视频,我们可以看出,这女子盗窃化妆品肯定是早有预谋了,而且,从其麻利的动作来看,也已经属于惯犯了,而且坚持使用现金结账,就是为了躲避追查线索。
根据湖南省高级法院湖南省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二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是人民币四十万元。女子这次盗窃的是价值1540元,如果只能查到就只有这一次盗窃行为,那还达不到立案标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够立案标准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给予盗窃者治安管理的处罚,一般是罚款和行政拘留。
这样,就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这是最轻的处罚了。
但是,从女子熟练的操作来看,基本可以断定女子是惯犯,那加上其它案值,很容易就达到案值2000元,达到立案标准,最少也能达到盗窃数额较大的情形。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所以,等待女子的将是有期徒刑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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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大数据构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新模式#5月24日,湖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汤宏伟、技术处副主任肖飞,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石华一行到宁乡市检察院调研运用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开展情况。宁乡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文广及相关部门人员参加调研。https://t.cn/A6XCB64j
@湖南检察@长沙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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