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晨脸肿成这样好像大叔,站在娇俏的baby杨颖旁边,就更尴尬了,好像爹爹带着娃,这张合照,让以“帅气自居”的李晨情何以堪啊!
虽然,李晨和杨颖的年纪都不小了,但是,杨颖在自我保养这方面还真没少下功夫,都生过孩子了,一张小脸还是嫩的像个姑娘一样。
可是,李晨就不一样了,这些年也不知道都经历了啥,照片中的他看起来真的不年轻了,一副中年男人的油腻感简直都快溢出屏幕了。
这样的两个人同框,真心有些尴尬呀!
小伙伴们,你们觉得呢?
虽然,李晨和杨颖的年纪都不小了,但是,杨颖在自我保养这方面还真没少下功夫,都生过孩子了,一张小脸还是嫩的像个姑娘一样。
可是,李晨就不一样了,这些年也不知道都经历了啥,照片中的他看起来真的不年轻了,一副中年男人的油腻感简直都快溢出屏幕了。
这样的两个人同框,真心有些尴尬呀!
小伙伴们,你们觉得呢?
念念在净土才能往生吗?
念念在净土,方可往生,乃上品往生者之身分。若执定此义,以自求上品,何善如之。若执定此义,以教中下根人,则阻人胜进不浅。何以故?以彼必以为此法太高,遂以卑劣自居,不肯修持耳。
(增广文钞卷一复濮大凡居士书)
只有得一心不乱或念佛三昧,
才能往生吗?
净土法门,犹如大海,长江大河亦入,杯水滴水亦入。证齐诸佛者,尚求往生;五逆十恶者,亦预末品,何得以得一心及三昧,而拒其未得者。
但取法乎上,仅得其中。自己决志求生,唯当企及于此。若谓非此决不得生,是又自立科条,不依佛说矣。
(增广文钞卷一三七之五一复永嘉某居士书三)
念念在净土,方可往生,乃上品往生者之身分。若执定此义,以自求上品,何善如之。若执定此义,以教中下根人,则阻人胜进不浅。何以故?以彼必以为此法太高,遂以卑劣自居,不肯修持耳。
(增广文钞卷一复濮大凡居士书)
只有得一心不乱或念佛三昧,
才能往生吗?
净土法门,犹如大海,长江大河亦入,杯水滴水亦入。证齐诸佛者,尚求往生;五逆十恶者,亦预末品,何得以得一心及三昧,而拒其未得者。
但取法乎上,仅得其中。自己决志求生,唯当企及于此。若谓非此决不得生,是又自立科条,不依佛说矣。
(增广文钞卷一三七之五一复永嘉某居士书三)
《红楼梦》是否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中):叕读《红楼梦》之九
前文九(上)认为,《红楼梦》应该是在先有底本原稿的基础上,由曹雪芹创造性编辑完成的。
这个认为,应该更接近真实。而且,从编创的角度分析,说《红楼梦》脱胎或重塑于某旧稿,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寻的。
《红楼梦》开篇提及“石头记”,以及行文中,往往有以石头自居的主观述说文字,或者可以认为只是一种“真事隐”的笔法,又何以不可以认为这恰恰隐示《红楼梦》有所旧稿底本为基础呢?
《红楼梦》第十二回文末,“脂评”批注说,“后大观园方是宝玉、宝钗、黛玉等正紧文字,前皆系陪衬之文也。”
这个批注值得特别注意。它揭示了一个事实:《红楼梦》的前十六回,其实都属于在为“怀金悼玉”的主题及其主要故事情节做铺垫,基本上都可以归类为前言部分。对此,本叕读《红楼梦》系列文章,有过具体的讨论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为什么一部小说,前面会有此之多章回文字的“陪衬之文”?好像一件宝贝外裹了许多包装,或者像一个美人额外穿靴戴帽?
这样的“陪衬之文”,这样的包装、穿靴戴帽,不都可以是先有一种底本,然后后续再生发外接拼装上去吗?
再后面。后四十回,很多人不满意,认为与前八十回照应不够,是他人续书。现在,现代很多人的看法,则认为如此伟大的文学作品不可能有任何人可以续书,全部一百二十回都是一个人——曹雪芹——完成的。
为什么一部作品会存在有无后人续书之争?又为什么这样的争论终归还是大多数意见倾向于没人续书,只能是曹雪芹完成?如果结论统一于曹雪芹是在先有某原稿底本基础上创造性编辑完成的《红楼梦》,不是才能更合理地解释或揭示真相吗?
创造性编辑而完成的作品,其形成及其特点,有现成的实例可以类比。比如署名溥仪的自传体回忆录《我的前半生》,就是根据溥仪的基础底稿,而由李文达“另起炉灶”,创造性编辑完成。
溥仪的原稿,与李文达另起炉灶的再创作对比,显然后者的文学性、严谨性都更胜许多筹。可以说,对《我的前半生》,李文达是拥有著作权的。但同时也必须说,如果没有溥仪的原稿启发和铺垫,李文达的作品也无法达到相应的高度。李文达的《我的前半生》,是从溥仪原稿中脱胎站立起来的。
完成《红楼梦》的曹雪芹,其创造性编辑的身份和地位,应该就与完成《我的前半生》的李文达相类。《红楼梦》和底本原稿(石头记?)之间的关系,正如李文达的《我的前半生》和溥仪原底本原稿的关系。没有溥仪的底本原稿,《我的前半生》不可能达到的高度,《红楼梦》同样也达不到。
而且,曹雪芹完成的一百二十回,很多情节及人物命运的结局交代,与前文颇有照应不够的问题,也完全可以用底本原稿本来就缺失相应交代有关。正如溥仪有些事如果不讲,李文达也写不出来一样。
比如,可以证明确实是雍正害死了八阿哥九阿哥的一件事,溥仪和溥杰都知道,也只有他两人知道。溥仪没讲。李文达再有创造性编辑能力,也不可能把这件事写进书里。后来,在《我的前半生》成书的多年以后,溥杰才讲,这件隐密之事才被世人知晓。相信《红楼梦》的创造性编辑中,也有类似的情形。所以而才有后四十回是他人续书之猜疑。
前文九(上)认为,《红楼梦》应该是在先有底本原稿的基础上,由曹雪芹创造性编辑完成的。
这个认为,应该更接近真实。而且,从编创的角度分析,说《红楼梦》脱胎或重塑于某旧稿,还是有蛛丝马迹可寻的。
《红楼梦》开篇提及“石头记”,以及行文中,往往有以石头自居的主观述说文字,或者可以认为只是一种“真事隐”的笔法,又何以不可以认为这恰恰隐示《红楼梦》有所旧稿底本为基础呢?
《红楼梦》第十二回文末,“脂评”批注说,“后大观园方是宝玉、宝钗、黛玉等正紧文字,前皆系陪衬之文也。”
这个批注值得特别注意。它揭示了一个事实:《红楼梦》的前十六回,其实都属于在为“怀金悼玉”的主题及其主要故事情节做铺垫,基本上都可以归类为前言部分。对此,本叕读《红楼梦》系列文章,有过具体的讨论分析,这里不再重复。
为什么一部小说,前面会有此之多章回文字的“陪衬之文”?好像一件宝贝外裹了许多包装,或者像一个美人额外穿靴戴帽?
这样的“陪衬之文”,这样的包装、穿靴戴帽,不都可以是先有一种底本,然后后续再生发外接拼装上去吗?
再后面。后四十回,很多人不满意,认为与前八十回照应不够,是他人续书。现在,现代很多人的看法,则认为如此伟大的文学作品不可能有任何人可以续书,全部一百二十回都是一个人——曹雪芹——完成的。
为什么一部作品会存在有无后人续书之争?又为什么这样的争论终归还是大多数意见倾向于没人续书,只能是曹雪芹完成?如果结论统一于曹雪芹是在先有某原稿底本基础上创造性编辑完成的《红楼梦》,不是才能更合理地解释或揭示真相吗?
创造性编辑而完成的作品,其形成及其特点,有现成的实例可以类比。比如署名溥仪的自传体回忆录《我的前半生》,就是根据溥仪的基础底稿,而由李文达“另起炉灶”,创造性编辑完成。
溥仪的原稿,与李文达另起炉灶的再创作对比,显然后者的文学性、严谨性都更胜许多筹。可以说,对《我的前半生》,李文达是拥有著作权的。但同时也必须说,如果没有溥仪的原稿启发和铺垫,李文达的作品也无法达到相应的高度。李文达的《我的前半生》,是从溥仪原稿中脱胎站立起来的。
完成《红楼梦》的曹雪芹,其创造性编辑的身份和地位,应该就与完成《我的前半生》的李文达相类。《红楼梦》和底本原稿(石头记?)之间的关系,正如李文达的《我的前半生》和溥仪原底本原稿的关系。没有溥仪的底本原稿,《我的前半生》不可能达到的高度,《红楼梦》同样也达不到。
而且,曹雪芹完成的一百二十回,很多情节及人物命运的结局交代,与前文颇有照应不够的问题,也完全可以用底本原稿本来就缺失相应交代有关。正如溥仪有些事如果不讲,李文达也写不出来一样。
比如,可以证明确实是雍正害死了八阿哥九阿哥的一件事,溥仪和溥杰都知道,也只有他两人知道。溥仪没讲。李文达再有创造性编辑能力,也不可能把这件事写进书里。后来,在《我的前半生》成书的多年以后,溥杰才讲,这件隐密之事才被世人知晓。相信《红楼梦》的创造性编辑中,也有类似的情形。所以而才有后四十回是他人续书之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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