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L虚空女皇原画#【卑尔维斯精选故事《风车》】

“好吧。”卡莎重重地叹了口气,看着那形体在自己四周和头顶一齐展开。

怪物的双翼足有二十臂见方,完全占据了她的视野——卡莎没有办法移开视线,因为六条蠕动不停的人类手臂把她的脑袋顶在了墙上。怪物的形体不停扩张,渐渐填满这噩梦融汇成的海洋——它的家。一颗颗闪着寒光的牙齿都有一个成年人大小……而且还在变大。四只掠食者的眼睛俯视着卡莎,眼神冰冷。又或许是一种饿意。在这样的尺度下,着实难以分辨。

她更喜欢那怪物还是人形时的样子。

“好吧。”她又重复了一句。活体护甲僵在她的身上,动也不动,是因为敬畏?这套护甲其实是一只寄生怪,属于虚空吐出的低级生物之一。难道它会有敬畏的感觉吗?反正不管什么原因,她的身体被定住了。除非突然有什么极其意外的变故,不然这可能就是她最终的结局了。但是卡莎的求生意志仍然在挣扎:她向身后的墙体开火,弹体钻进了怪物的……嘴?还是咽喉?她想起了怪物的动作有多块。还有它硕大的身形。

迅猛又巨大。太完美了。

最后的挣扎似乎毫无效果,卡莎应该是死定了。但是至少不是完全的徒劳。最起码能弄疼它。

“我的真身令你感到了不快。”它说话了,语气出人意料地冷静。它的话音震耳欲聋,震开了空间拼接的夹缝,成千上万条虚空鮣鱼从边缘参差的洞口中倾泻而出。这个声音折弯一切、挤压一切,既是呢喃,也是狂啸。空间不断层叠,无边无际。百万个声音合成一支咏叹调。

卡莎瞪大了眼睛——她明白了。这就是每个人的去处。

不到一个小时,虚空就吞噬了那座曾经的城市,卑尔维斯。卡莎还没来得及赶到,一座曾经繁华的大都会便灰飞烟灭。所有事物。所有人。现在剩下的只是一个巨大的地坑,微微闪光,满地的碎片重新排成无法辨认的诡异形状——结构流变不停,像是在努力重组成生物的形体,或是人类的轮廓。如同一个孩子正在拼装一座积木城。

可是,人们都去哪儿了?瓦斯塔亚人呢?动物和植物呢?她一路奋战,穿过了残破的城市,钻入了空洞中心的地道,却没有看到任何人类的踪迹——只有新生的虚空恶物,例如带有虹彩光泽高达数里的触手,还有她觉得可以叫做“尖叫的躯干结成的圆球”。反正没什么道理。遭受虚空侵袭后的地方虽说不会好看,但总会留下些东西。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了。

“你就是这座城市。”卡莎透过反复回响的音墙挤出了一句话。“你就是……卑尔维斯。

“是的。”卑尔维斯轻振了一下它的——还是她?——翼翅。“他们的生命化作初始的构件,促成了我的诞生。记忆。情感。历史。我与卑尔维斯全无区别,这个名字也由我承继。

卑尔维斯宏伟的身躯须发贲张。金光在她鳐鱼状的形体上披下一道道隐约的斑纹,勾勒出虚空之海上一轮虚假的太阳,如同一个濒死世界的光环。新生的肉体逆着一股虚无的潮水摆荡,一条条血管短暂地亮起,然后自行抽离了她的表皮,每一根都是自成一国的活物。千万只虚空鮣鱼汇成的鱼群围绕着它们的女皇巡游,如同飞鸟在远方的峰峦上空盘旋。简直堪称美轮美奂。如果虚空有神祇存在,想必就是眼前这番景象。畸零可怖,狰狞诡异,美不胜收。

卡莎被眼前的滔天恐怖震撼得无以复加,甚至没有清楚地察觉到墙上的手臂不仅放松了,还把她降到了地面上。没有人能当即理解这一切。

它为自己选择了一个名字。她思忖着,下意识地扫开一只还在她肩上游弋的手。这不可能。

虚空的造物从不会为自己命名。绝大部分——比如雷克塞,名字都是取自恕瑞玛历史中所记载的概念。通常是因为有些极其幸运的人——或是不幸到了极点——在沙漠里碰上了这些怪物,又捡回了一条性命,世人才得以从他们口中听到关于虚空的描述。它们不曾显现过这样的头脑,

遑论关于自我的意识。但最关键的是,虚空生物不认为名字有任何价值。名字只是现实世界的做作发明,它们并不渴求。

那为什么她会这样?

“我会……阻止你,”卡莎嘴上说着,心里却不知道该怎么做,也不知道该瞄准哪里。“我会杀了你。”

“你做不到。”卑尔维斯的众多声音齐齐回答。“你无力行使即便是最低限度的反抗。在你之前有人试过,那是在我降生之前的年代。每一个妄想称雄的人,挥舞着自以为足以击退虚空的武器。然而最终统统化作食粮。残存的碎片——如果居然还能够残存,就变作这片淡紫之海的盐分。只有两个人活了下来,其中,只有你还保留了全然的心智。”

“两个人?”

“你,和你的父亲。”

卡莎感到有什么东西沉沉地压在了心口。无数念头在她脑海里疯转,将她推到即将疯狂的边缘。但是现在,她必须把全部精神集中到此时此刻。她不能大意,不管这个女皇是什么来路。它是憎恶的代表,是冷酷的灭绝之举化成的人格。

“你骗我,”卡莎怒道。“那不可能。”

“我从不欺骗,卡莎。”女皇说道。“因为我并不需要。虚空最终的胜利是不可动摇的绝对事实。不需要任何谎言、矫饰或者疑问。打开你的眼界,我将令你见证。”

空间开始收缩。卑尔维斯庞然的身躯伸展、扭曲,进而收拢——缩小成更容易辨认的样子。她无声地飘落,悬在了卡莎面前。卷须和眼柄移换位置,重构成一个几块形状拼合成的椭圆球体——形似人类的头颅。卑尔维斯用两张面孔注视着自己的觐见者,同时以双翼裹住自己的身躯,显出一个地位尊贵的女子高大的身形。

卡莎认定,收缩的过程比展开更加令人作呕。虽说视觉上和听感上也是出人意表地畸怪,却少了几分后者揭露真身时的庄严。

“你还活着是因为我的容许。”女皇的人类头颅发出深沉且永不满足的声音。“如今你也应该意识到了。”

卡莎刚想争辩,却猛然瞥见了地面上那条二十多米长的擦痕——方才只一击之下就让她滚了出去。卑尔维斯出手极快,卡莎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发生了什么,女皇便将自己的身形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里扩增了两百多倍。

并且看起来,她也掌控着这蠕蠕搏动的活体地狱——所谓的“淡紫之海”。现在不是发难的时机。

卡莎在脑海中飞速地进行计算,同时眼睛迅即四下打量,想要弄清楚自己的对手究竟有多少分量。卑尔维斯的面庞露出了饶有兴味的表情,唇形一翘,随即开始模仿卡莎的神色。

卡莎明白,自己已经输了。

一个人的思维有多快?反应速度又有多快?而这个怪物,集成了这么多人的精神……会是什么样的脑力。转眼间——即便是老谋深算的策士也只能勉强想出一个大概,卑尔维斯的脑海里便已掠过了亿万种可能。这座古老的城市所有存在过的人和事,为她提供了无法计数的记忆和经验。面对自符文之地诞生以来最所向披靡的敌人,每一个英雄被吞噬之后都化作了她神经突触间瞬时的反应。在卡莎来不及眨眼的一瞬之间,他们的情感就已经被分门别类,条分缕析,永远地成为了被欣赏注视的标本。

“那现在要怎么样?”卡莎承认道。

当你的对手已经有上千个答案,而你只有一条对策时,还能怎么办?

“你将追随我。”女皇转过身,飘过变异的珊瑚虫结成的厚毯——众多生物沿路向她恭敬地鞠躬。卡莎站在原地,看着这位主人无声地划过混乱不堪的废墟——支离的建筑、诡谲的肢体、缝合的残躯,还有泛着珠光的构体,就像是一个人在自己的花园中信步,只是残忍诡异得难以描述。

真棒,卡莎心说。就算是以虚空的标准来说,这也称得上诡异至极。

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吧。”卑尔维斯说道。这话引起了卡莎的兴趣。

“好。那么,第一个问题……你究竟是什么?”卡莎不远不近地跟在女皇后面,她身上的护甲现在已经放松了下来,重新开始活动。一只玩具熊飘来,身上插着十几只鸥鸟的翅膀,正在努力保持平衡。卡莎强忍着作呕的冲动,把它推到一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来自虚空的哪个部分?”

“我就是虚空,”卑尔维斯回答。“而这就是我们最终的归宿。”

卡莎狐疑地说:“但你说你是用人类创造的。还有这个城市。你说你想变成这座城市?”

“错了,”卑尔维斯说道。“虚空已经存在了上千年。早在第一颗星星在遥远太空中亮起之前,我们就已经在了。完美,独一,寂静。然后,出现了一个声音。

“从那低语中诞生了存在,我们被其浸染。我们受其影响。破坏。改造。无论如何挣扎,我们都无法再回到当初。我的先祖——监视者们——曾试图入侵并摧毁存在,却反而遭其玷污。从此渴望受到崇拜,渴望开悟……

“却在一夕之间,惨遭背叛。被迫彻底改变,最终受到扬弃。存在赋予了它们无法言喻的恨意。它们将毫不犹豫地为一切现实送葬。”

卑尔维斯行至一处断崖,俯瞰着下方宽阔的裂谷。透过虚假的斑驳阳光,卡莎看到岩壁上到处是巨大的孔洞。

虚空生物的隧道。就是这些东西,吃掉了塔莉垭的同胞,摧毁了卑尔维斯,吞噬了恕瑞玛东南方的帐篷之城。虚空吞噬的一切,最后都到了这里。

“然而,它们的蜕变并不完整。现在,才是真正的蜕变之始。”女皇笃定地说道。“我所图的不是一座城市。我们将成为你们。”

卡莎走上断崖的最高处,倒吸了一口气。她和卑尔维斯所俯视的并不完全是一座城邦,而是由虚空的珊瑚群组成的一张离奇巨毯,全是颠倒的恕瑞玛风格建筑,无边无际。虚空鮣鱼成群穿行,蜿蜒扭曲的街道上窜过形貌黑暗的生物。

举目怪怖。处处邪诡。没有一处是完整的形象,仿佛是进行到一半便灵感全失的画作。似乎它拼命想要的就是……

“不是的,”卡莎反驳道,也更像是在对自己说的。“虚空只想抹去一切。它无法存在。为了完成这里,你需要的是……一切。”

“对了,”卑尔维斯回答。“正是一切。我就是虚空。我将一口一口,将你的世界蚕食殆尽。而我必将永存,因为你毫无阻止我的手段。”

女皇看向卡莎,面色冷峻。志在必得。

“虚空的女儿,我愿与你谈个交易。我的世界必将涌现,因此你的世界必须终结。但对于先于我们到来的监视者们而言,我的存在是一种侮辱。造物会令它们如受炙烤,它们急于将你抹杀,也包括我,还有任何事物,只为杜绝那种痛苦。如若它们逃出了监牢,我们便再无力挽狂澜的机会。时间走至终点,万物归于尽头。”

卡莎盯着卑尔维斯的伪眼,感受到一种蛮横的决绝传遍周身。“你想彻底扫除我们。那么我又为什么要帮你呢?”

“帮我剿灭监视者,我就会宽限……你的同胞一段时间。可以是一个月。一年。或者更久。也许,这段时间可以让你找到杀死我的武器,或是足以与我抗衡的英雄。虽说你会失败……但你仍可尝试。我给你一个机会。这远比它们慷慨。”

卑尔维斯说完,转过去继续看着崖下她的新世界逐渐成形。卡莎的怒火开始升腾。

“如果我拒绝呢?如果我就在这里杀了你呢?”卡莎低吼起来。

“你做不到。”卑尔维斯断言。“你缺乏足够的意志、知识和能力。我是你唯一的机会。”

卡莎全身的护甲因为恐惧而剧烈地颤动起来,喷射荚开始升温。她努力想要控制,但寄生物似乎知道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她还想挣扎,顺势将眼神从卑尔维斯身上挪开,想要——

糟糕。

女皇翅膀的锋利尖端捅进了卡莎的胸口,将她抬离了地面。卡莎竭力反击,暴雨一般的飞弹卷向女皇,灼热的紫色电浆呼啸飞溅,曾经可以撕裂虚空生物的光束打在卑尔维斯半透明的皮肤表面疯狂地扭动。

无济于事。毫无效果。

“虚空之女。你必须找到监视者,亲自验证我说的话。否则你的烛火会与所有人一起熄灭。这并非威胁。而是我的承诺。”

卑尔维斯放开钳制,卡莎旋即冲上高空——这片虚假的天空,倒映着卑尔维斯那异样的海面。淡紫色的城池在她身下发出微光,一个个门窗边沿包裹着形态各异、正在翻腾的发光异物。

卡莎冲进一条虚空物所掘出的隧道,向着眩目的天光飞去。女皇转过身,再次望了一眼她所梦想的世界。

卡莎撞开了恕瑞玛南部的沙漠地面,重重地栽倒在沙丘上。卑尔维斯城的轮廓在远处微微泛光,看不到任何已知生命的迹象,只有新生的怪物在进进出出,建设着即将孳生天下的家园——这是世界的癌症。

这副光景令人视之目眩,所有现实的经验在狂风中急剧地旋转。

“好吧。”卡莎重重地叹了口气,看着那形体在自己四周和头顶一齐展开……

这几天重温《绝叫》,“梦想和现实不是二分法,脚踏实地也未必安稳”,真实得令人窒息。
两年前对于被绝望拖进深渊的阳子还是旁观心态,如今已经是接近感同身受了。在一个博主评论区看到过形形色色的不幸,活着的大家都过得好辛苦,本来意气风发事业有成,到现在拮据到忘带钥匙花钱请人开锁都奔溃得大哭,本来家境优渥准备留学,到现在升学困难想去酒店当学徒工……永远有变动,永远在错过,生活已是种煎熬,煎熬到麻木。

#为什么李白的诗能穿越时间# 我曾在一篇论文中说过,作为盛唐气象的杰出代表,李白的历史意义主要就在于:他通过个体生命的激扬,深刻地表现了我们这个伟大民族,处在历史鼎盛时期那种巨大的民族活力。说得更直白一点,李白那些杰出的代表作,特别是那些力强气盛的七古七绝,生动地展示了我们民族的雄气。我们来看看他最有代表性的杰作《蜀道难》:

噫吁嚱,危乎高哉!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
蚕丛及鱼凫,开国何茫然!
尔来四万八千岁,不与秦塞通人烟。
西当太白有鸟道,可以横绝峨眉巅。
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
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
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
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
扪参历井仰胁息,以手抚膺坐长叹。
问君西游何时还?畏途巉岩不可攀。
但见悲鸟号古木,雄飞雌从绕林间。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连峰去天不盈尺,枯松倒挂倚绝壁。
飞湍瀑流争喧豗,砯崖转石万壑雷。
其险也如此,嗟尔远道之人胡为乎来哉!
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
朝避猛虎,夕避长蛇;
磨牙吮血,杀人如麻。
锦城虽云乐,不如早还家。
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侧身西望长咨嗟!

在李白创作生涯中,要数这首诗最为同辈惊叹,也要数这首诗最让他扬名。唐孟棨《本事诗》载:“李太白初自蜀至京师,舍于逆旅,贺监知章闻其名,首访之。既奇其姿,复请所为文。出《蜀道难》以示之。读未竟,称叹者数四,号为“谪仙”,解金龟换酒,与倾尽醉,期不间日。由足称誉光赫。”李白到底长得啥模样让贺知章惊奇,可惜他没有留下画像和照片,他的《蜀道难》让贺知章惊为仙人,我们有幸还能看到这首诗篇。《本事诗》中的不少故事,都说得有鼻子有眼,有的可能来自传言,有的甚至出于虚构,大家不会也不必过于当真,但与李白同时的殷璠,在他编的《河岳英灵集》中同样认为,此诗“奇之又奇,自骚人以还,鲜有此体调”。殷璠大体与李白同时,而且他的评论大都非常靠谱,可见孟棨的记载也不是子虚乌有。
《蜀道难》其实是南朝乐府古题,题材也是写秦蜀道路的艰险,它凭什么让人们“拍案惊奇”呢?
要说道路艰险,不管是由川入藏的道路,还是由青入藏的道路,都比由秦入蜀的道路险好多倍,大家试试,看你能不能写出同样让人称奇的“藏道难”?
且看李白如何下笔:“噫吁嚱,危乎高哉!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就像面对极其危险的庞然大物,诗人一张口就连声惊叹:唉呀,我的个天!这么高!这么险!闯过蜀道难于登天!一开头就先声夺人,“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又在诗中反复咏叹,让读者一直处于高度的惊异震撼之中。
李白与其说写地理上的蜀道,还不如说是写他想象中的“天路”。他不过是借蜀道之名,来展开恣意的想象,来进行放肆的夸张,来施以大胆的描写。我们惊叹的不是蜀道之险,而是李白的想象之奇。
你知道蜀道是如何“筑成”的吗?“地崩山摧壮士死,然后天梯石栈相钩连”,我的个天!蜀道原来是壮士鲜血浇出来的!难怪它险得要人的命了。
你知道蜀道有多高吗?“连峰去天不盈尺”,山顶离天一尺都不到,跨半步就闯进了天堂。“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连拉着太阳周转的六龙,也无力翻不过蜀道的峰顶,一见到蜀道的“高标”就赶忙回头。就更别说那些飞禽走兽了,“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展翅云天的黄鹤根本无法飞过,敏捷的猢狲要翻过山顶简直是做梦。既不会飞又不善跳的人呢?“青泥何盘盘,百步九折萦岩峦。扪参历井仰胁息,以手抚膺坐长叹”,爬到半山腰的青泥岭就已经够呛,一伸手就抚摸到了天上的参星和井星,一下子吓得大气都不敢出,心脏都快要跳出来了!
你知道蜀道的峡谷有多深吗?“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大峡谷好像低到了地心,走在蜀道上,不时能看到“飞湍瀑流争喧豗”的急流,随处能听到“砯崖转石万壑雷”的巨响。
这首诗之所以让贺知章“称叹数四”,让殷璠惊叹“奇之又奇”,让明人李沂肯定它“空前绝后”,让清人宋元宗读来“动魄惊心”,主要是它在中国古代诗歌中属于“另类”。此诗展现的不是优美,而是美学中的崇高(壮美),而且是中国古代极为少见的那类崇高。我国传统的崇高不是赫赫的勋业,便是烈烈的节操,不是气势的“浩然”,便是人性的光辉,总之这种崇高(壮美)不是由于人格的伟大,就是由于功业的巨大,而李白这首《蜀道难》的崇高(壮美),完全属于康德美学意义上的崇高(壮美),同时兼具他所谓“数学的崇高”与“力学的崇高”。
蜀道的险峻被李白渲染得惊心动魄,一起笔就惊叫“危乎高哉”!说蜀道之高便可直上云天,便可手摘星辰,便可让太阳绕道,便可叫黄鹤死心,叫猴子发愁;说蜀道之深之低便直插地心,能看见飞流直泻的万丈瀑布,便能听到“砯崖转石”的万壑雷鸣。无论是高还是深,都超出了人们想象的边界,真如李白所说的那样,“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使人听此凋朱颜”!
李白特有的想象和夸张,把蜀道的高峻写得让人快要窒息,更要命的还是把蜀道的阴森险要写得让人胆战心惊,开辟之初“地崩山摧壮士死”,还只是遥远的传说,沿途“悲鸟号古木”,“子规啼夜月”,那可是现实中的耳闻目见;悲鸟号和子规啼,还只是制造可悲可怕的氛围,而“朝避猛虎,夕避长蛇”,那可是要“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猛虎和长蛇虽然凶险,这些动物毕竟还可以朝夕躲避,而蜀道上一旦用人不当,那些守卒就可能“化为狼与豺”,他们杀起人来叫你无处藏身!一个比一个凶恶,一个比一个恐怖,使这首诗读来毛骨悚然。蜀道岂止是“不可攀”的“畏途”,简直就是一条让人丧命丢魂的绝路!
这里抒写的全是李白心中的幻境,真实的蜀道是啥样子,谁知道呢?清人沈德潜对李白的百变无穷的想象力佩服得五体投地:“太白七古,想落天外,局自变生。大江无风,波浪自涌,白云从空,随风便灭,此殆天授,非人所及。”(《唐诗别裁集》)
除了李白之外,你见过还有谁把书写的对象,写得如此庞大无垠,如此凶险恐怖的吗?
有的诗人没有李白这么强大的内心世界,没有李白这么旺盛的生命,没有李白这么强烈的激情,如对这首诗惊叹不已的贺知章,他只能写写“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这类精致优美的小诗,假如让他身临“飞湍瀑流争喧豗”的蜀道,让他亲历“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血腥场面,他肯定会吓得魂飞魄散;
有的诗人没有李白这样放纵不羁的性格,没有李白这样变幻百出的想象,当然也不可能有李白这样火爆夸张的力量,如和李白齐名的伟大诗人杜甫,他倒是真的走了一趟蜀道,而且取径的路线又刚好是由秦入蜀,并留下了《发秦州》《寒峡》《龙门镇》《石龛》等名篇,可是这些诗歌都是对蜀道的写实,像“溪谷无异石,塞田始微收”,“行迈日悄悄,山谷势多端。云门转绝岸,积阻霾天寒”,“石门云雪隘,古镇峰峦集”等,这些诗歌像系列游记,对一路的山川景物和风土人情,描写虽然都生动逼真,如果想重走杜甫当年的路线,你去读杜甫这些诗歌倒不失为可靠的参考,但如果你想感受“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的凶险,它们会让你大失所望。
有的诗人没有李白这样鲁莽灭裂的性格,没有李白这样横冲直闯的胆量,没有李白这样挑战“豺与狼”的勇气,像王维多的是“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一类诗情画意,但“磨牙吮血,杀人如麻”在他诗中绝迹。又像孟浩然的诗集中,多的是“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闲散,多的是“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的温馨,但你肯定见不到“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黄鹤之飞尚不得过,猿猱欲度愁攀援”这样的画面。
至于盛唐那些边塞诗人,谁都没有李白想象那么奇幻,没有李白夸张那么劲爆,没有李白笔力那么恣肆,没有李白激情那么强烈,如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虽然也写得辽远开阔,但显然没有李白“黄河之水天上来”那种排山倒海的气势。即使让他们来写《蜀道难》,我敢打赌他们也不可能像李白那样,把蜀道写得让人浑身颤抖。
在盛唐诗坛的群英会中,可能有人比李白更博大深沉,如杜甫,可能有人比李白更多才多艺,如王维,可能有人比李白更从容恬淡,如孟浩然,但要说到生命力的强悍,想象力的奇特,创造力的旺盛,爆发力的生猛,没有人能望李白的项背,所以只有李白最能代表盛唐气象,只有李白最能展示我们民族的活力。
这首诗的语言比他笔下的蜀道还要险怪,句式上参差不齐,节奏上全无乐府韵律,将古文、古赋、楚辞、民谣句式全都熔冶于诗中,全诗的语言看上去“披头散发”,就像他的为人一样狂放不羁。如“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完全是散文句法,虚词“之”“于”既稀释了意象,也打乱了节奏。“上有六龙回日之高标,下有冲波逆折之回川”,又全是赋的句式。加之结构的纵横捭阖,意象的光怪陆离,弄得他同时代的殷璠大呼小叫“奇之又奇”!
对于《蜀道难》的思想主题,从古至今一直众说纷纭,或认为此诗是担忧房琯、杜甫二人的命运,呼吁他们尽快离开四川,免遭剑南节度使严武等人的毒手;或认为此诗是为逃亡西蜀的唐玄宗李隆基而作,讽谏他早日返回京城,怕他惨遭西蜀地方豪强的挟制;或认为此诗是讽刺西蜀长官章仇兼琼不听朝廷节制,梦想凭西蜀险分裂割据;或认为此诗别无寓意,不过就是蜀人歌咏蜀地的奇山异水。
前三种都是从政治社会学的视角来解读《蜀道难》,据唐孟棨的《本事诗》和及五代王定保的《唐摭言》载,贺知章在太子宾客任上初读此诗,因而,此诗不是作于天宝元年(742)奉诏供奉翰林之前,就是作于刚刚供奉翰林之时,不至于作于天宝元年之后。什么房琯、杜甫入蜀,什么唐玄宗西幸,什么章仇兼琼割据,这一切全都是马后炮式的想当然,这些“主题”全都是后世文人的牵强附会。他们哪知道李白的想象根本不受社会的羁绊,仅从政治社会学的角度来阐释李白,就像拿着三角板去测量圆周的长度,不圆凿而方枘龃龉难入才怪。夏虫不可语于冰,这些人永远不能理解李白。
其实,蜀道不过是李白的一个道具,他要表现的不是蜀道的真实,诗中只有青泥岭、剑阁两个真实地名,即使这两个真实景点也作了哈哈镜式的展现,谁在青泥岭上能“扪参历井”?谁能在剑阁上“磨牙吮血”?他只是借蜀道来放纵自己的想象,来进行放肆的夸张,来展开疯狂的抒写,蜀道是李白生命力的对象化,是李白本质力量的确证。
李白的生命是多雄健,他笔下的蜀道就有多高峻;李白的精神有多勇敢,他笔下的蜀道就有多凶险;李白的想象有多奇特,他笔下的蜀道就有多魔幻。
《蜀道难》是李白强大快乐的精灵在忘情地嬉戏,是李白雄豪强健的生命在做健美体操!
《蜀道难》展示了李白生命的雄强,而李白又通过自己生命的激扬,充分展示我们民族鼎盛时期的雄气。#微博新知博主# #高校宝藏公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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