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呵,无良박성영记者编辑新闻了啊[微笑]看来现在意识还挺清醒的啊[微笑]
9:16上传、11:36编辑,被骂了、出了辟谣新闻了你才改?你以为你编辑了别人就忘了你说的什么了?
编辑就编辑,最后还心坏的要死,什么“虽然不需要肝移植但还是很严重,依旧还是在重症监护室”,我可去捏妈的晦气玩意儿[微笑]你也想去icu呆呆吗,需要我的祝福吗[微笑]你看你写的都是些啥玩意儿[微笑]
“经济公司表示”“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情况很危急” “家人误以为”武林到现在都还没人影呢,你就又知道了?怎么就你知道家属怎么想的了[微笑]怎么其他记者发的新闻都是“不是危急情况,正在等待检查结果”?你™️的又知道了又懂了是吧[微笑]
合着你今晚分身住武林和医院了是吧,哦不好意思,武林早就美美的下班了,现在公司空无一人了呢[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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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Child成员TAG因状态不佳住院”
组合Golden Child成员孙永宅(24岁•TAG)18日因健康异常住院
孙某从16日开始出现身体不适等状态不佳,当天上午8点左右在首尔江南区某大学医院接受了检查
检查中孙某听到了内容为"肝指数高,最坏的情况也有可能需要接受肝移植"的说明
在有关检查内容的沟通过程中,家人误以为孙某处于危急状态
孙某的经纪公司表示:"现在因为孙某的肝指数现在正在重症监护室,孙某从周一开始身体不舒服去了医院,虽然现在情况危急,但并不是要进行肝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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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会被气死[微笑]
武林明早八点能不能等到你的官咖“안녕하세요. 울림엔터테인먼트입니다.”[微笑]
都出这种新闻了,你们竟然可以做到安心的下班回家[微笑]lcy怕不是早就开着你的宝马美美回家了吧[微笑]
nh还有哪个公司比你武林更拉胯[微笑]
@Woollim_Ent @Official_GoldenChild 就问你能不能支棱起来?有什么事能不能第一时间及时发声明?能不能让我们看到至少你也是有一点点重视你的艺人的?合约期内哪怕你做做样子?反正合约结束你也留不住人[赢牛奶]
我看武林的工是真的好打啊,我看我去我也行,反正每天都美美的准时下班,一点也不加班,上班时间打打游戏摸摸鱼,还包午餐呢[挤眼]
不好意思这边这位什么@ETtoday星光雲官方微博 宁又发什么疯什么癫呢?辟谣新闻都出来了宁还蹦跶什么呢?这美好的祝福送给你好不好啊[挤眼]
9:16上传、11:36编辑,被骂了、出了辟谣新闻了你才改?你以为你编辑了别人就忘了你说的什么了?
编辑就编辑,最后还心坏的要死,什么“虽然不需要肝移植但还是很严重,依旧还是在重症监护室”,我可去捏妈的晦气玩意儿[微笑]你也想去icu呆呆吗,需要我的祝福吗[微笑]你看你写的都是些啥玩意儿[微笑]
“经济公司表示”“目前在重症监护室”“情况很危急” “家人误以为”武林到现在都还没人影呢,你就又知道了?怎么就你知道家属怎么想的了[微笑]怎么其他记者发的新闻都是“不是危急情况,正在等待检查结果”?你™️的又知道了又懂了是吧[微笑]
合着你今晚分身住武林和医院了是吧,哦不好意思,武林早就美美的下班了,现在公司空无一人了呢[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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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Child成员TAG因状态不佳住院”
组合Golden Child成员孙永宅(24岁•TAG)18日因健康异常住院
孙某从16日开始出现身体不适等状态不佳,当天上午8点左右在首尔江南区某大学医院接受了检查
检查中孙某听到了内容为"肝指数高,最坏的情况也有可能需要接受肝移植"的说明
在有关检查内容的沟通过程中,家人误以为孙某处于危急状态
孙某的经纪公司表示:"现在因为孙某的肝指数现在正在重症监护室,孙某从周一开始身体不舒服去了医院,虽然现在情况危急,但并不是要进行肝移植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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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会被气死[微笑]
武林明早八点能不能等到你的官咖“안녕하세요. 울림엔터테인먼트입니다.”[微笑]
都出这种新闻了,你们竟然可以做到安心的下班回家[微笑]lcy怕不是早就开着你的宝马美美回家了吧[微笑]
nh还有哪个公司比你武林更拉胯[微笑]
@Woollim_Ent @Official_GoldenChild 就问你能不能支棱起来?有什么事能不能第一时间及时发声明?能不能让我们看到至少你也是有一点点重视你的艺人的?合约期内哪怕你做做样子?反正合约结束你也留不住人[赢牛奶]
我看武林的工是真的好打啊,我看我去我也行,反正每天都美美的准时下班,一点也不加班,上班时间打打游戏摸摸鱼,还包午餐呢[挤眼]
不好意思这边这位什么@ETtoday星光雲官方微博 宁又发什么疯什么癫呢?辟谣新闻都出来了宁还蹦跶什么呢?这美好的祝福送给你好不好啊[挤眼]
#职业打假呈组团趋势#【月入3万?1年诉讼800余起?#记者潜入职业打假群#】一则“女子卖150碗熟肉被举报是三无产品,法院判其承担10倍赔偿责任”的新闻登上热搜,这让职业打假人——以打假为职业,长期寻找在产品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限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商品,进而通过索赔获利的群体——再次进入人们视野。
记者潜入“打假群”并采访多位法官及律师后发现,当前不少人靠打假赚钱,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专业的“打假公司”。法官面对众多此类案件常常犯难,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损害。
职业打假,“月入3万元”
“兄弟,这样搞我不好吧,我最多赔你5000元。”
“我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如果到法庭上见的话,那就是10倍的赔偿,两万元!”
在一个十几个人的微信聊天群里,群主“红枫”正在给徒弟们直播一场在线打假:“红枫”以购买的2000元营养补品是假货为由,在某网络平台上传证据并投诉卖家,后卖家为让其撤销投诉不再纠缠,讨价还价一番后,最终转来9500元的私了费。
记者以“交流打假”为由,添加了一位自称为“职业打假人”“红枫”的微信好友,随后被拉入一个“拜师打假交流”群组。当晚,这位“红枫”直播分享了这次打假过程。
“不要盲目打假,起码要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将所有购物的信息、小票、截图等保存下来,这样获得赔付的把握更大一些”……直播中,“红枫”分享打假技巧。
“我专职打假有6年了,有私了的,也有到法院起诉的,现在每个月都能打成四五单,月入3万元没问题。”“红枫”告诉记者,不少打假圈的“大佬”比他厉害,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购得假货,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少售卖假货的卖家怕被抓住尾巴,就会用钱息事宁人,如果被起诉了,打假人就可能拿到10倍的赔偿金。”“红枫”说。
职业打假人群体特点显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叶宇介绍,职业打假人精通法律知识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长期游走在各类店铺,寻找假货,并全程记录商品信息,以固定证据。他们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了专业的“打假公司”。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旭光说:“职业打假具备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部分职业打假人将该类案件大量诉至法院,有人针对某商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商品再次起诉。”
争议不断,法官犯难
1995年,22岁的王海因购得12副假冒“索尼耳机”,起诉卖家获得赔偿,兴起我国民间打假潮,职业打假被广泛认为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当然,也有不少人谴责职业打假人是“钓鱼打假”,是另类行骗、故意敲诈,浪费了司法资源。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案件,部分地方法院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中指出,在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又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此外,广东省职业打假人陈某某一年内曾向法院提出诉讼800余起,他在2021年底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认定其“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已涉嫌敲诈勒索。
某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面对许多职业打假人案件,虽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相关指导意见不明确,法官常常在工作中犯难。
谨防司法公信力受损
记者注意到,201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称,“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了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况,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
此外,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该类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加之不同地方的产业政策、经济状况、社会舆论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法院在成文法律的适用上存在不同理解,也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梁旭光认为,“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曾给国民留下惨痛回忆。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击制假贩假的违法侵权乃至犯罪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不过,当前各方对这类维权方式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如果出现大量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判决,必然会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https://t.cn/A6XJofV6(来源:半月谈)
记者潜入“打假群”并采访多位法官及律师后发现,当前不少人靠打假赚钱,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专业的“打假公司”。法官面对众多此类案件常常犯难,出现“同案不同判”现象,对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造成损害。
职业打假,“月入3万元”
“兄弟,这样搞我不好吧,我最多赔你5000元。”
“我只是想讨回一个公道,如果到法庭上见的话,那就是10倍的赔偿,两万元!”
在一个十几个人的微信聊天群里,群主“红枫”正在给徒弟们直播一场在线打假:“红枫”以购买的2000元营养补品是假货为由,在某网络平台上传证据并投诉卖家,后卖家为让其撤销投诉不再纠缠,讨价还价一番后,最终转来9500元的私了费。
记者以“交流打假”为由,添加了一位自称为“职业打假人”“红枫”的微信好友,随后被拉入一个“拜师打假交流”群组。当晚,这位“红枫”直播分享了这次打假过程。
“不要盲目打假,起码要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一定要将所有购物的信息、小票、截图等保存下来,这样获得赔付的把握更大一些”……直播中,“红枫”分享打假技巧。
“我专职打假有6年了,有私了的,也有到法院起诉的,现在每个月都能打成四五单,月入3万元没问题。”“红枫”告诉记者,不少打假圈的“大佬”比他厉害,早已赚得盆满钵满。
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购得假货,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少售卖假货的卖家怕被抓住尾巴,就会用钱息事宁人,如果被起诉了,打假人就可能拿到10倍的赔偿金。”“红枫”说。
职业打假人群体特点显著。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叶宇介绍,职业打假人精通法律知识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长期游走在各类店铺,寻找假货,并全程记录商品信息,以固定证据。他们往往组成一个个团体,甚至发展成了专业的“打假公司”。
湖北光靓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旭光说:“职业打假具备低风险、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部分职业打假人将该类案件大量诉至法院,有人针对某商品已经胜诉并获得赔偿,又购买该商品再次起诉。”
争议不断,法官犯难
1995年,22岁的王海因购得12副假冒“索尼耳机”,起诉卖家获得赔偿,兴起我国民间打假潮,职业打假被广泛认为是推动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
当然,也有不少人谴责职业打假人是“钓鱼打假”,是另类行骗、故意敲诈,浪费了司法资源。针对职业打假人的案件,部分地方法院也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2021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年度报告》中指出,在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不支持其十倍赔偿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终审判决又撤销了一审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退一赔十”诉求。
此外,广东省职业打假人陈某某一年内曾向法院提出诉讼800余起,他在2021年底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认定其“以向法院起诉作为手段,利用商家恐慌心理,迫使商家妥协,多次索取商家钱财,且数量极大”,已涉嫌敲诈勒索。
某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年都面对许多职业打假人案件,虽然具体案件具体分析,但相关指导意见不明确,法官常常在工作中犯难。
谨防司法公信力受损
记者注意到,2014年开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称,“考虑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可以考虑在除了购买食品、药品之外的情况,逐步限制职业打假人的牟利行为”。
此外,2016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指出:“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其权益受本条例保护。但是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
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胡俊杰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至今未正式出台,相关法律并未明确该类问题具体如何处理。“加之不同地方的产业政策、经济状况、社会舆论存在较大差异,各地法院在成文法律的适用上存在不同理解,也导致了‘同案不同判’的情况。”
梁旭光认为,“毒奶粉”“瘦肉精”等事件曾给国民留下惨痛回忆。不可否认,“职业打假人”的行为对激发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打击制假贩假的违法侵权乃至犯罪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不过,当前各方对这类维权方式的认识存在较大分歧。“如果出现大量相互冲突、相互矛盾的判决,必然会削弱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https://t.cn/A6XJofV6(来源:半月谈)
【瓦尔登湖——梭罗】
我挚爱生活中充裕的闲暇。有时,在夏日的清晨例行沐浴后,从日出到日中,我一直坐在洒满阳光的门口,沉湎于幻想的世界。四面是松树、漆树和山胡桃树,鸟儿在周围歌唱,不时悄悄地掠过房顶,幽静和僻远笼罩着这里,直到太阳斜倾西窗,或遥远的大路上传来旅人马车的辚辚,我才意识到光阴的推移。好似玉米成长于暗夜,我在夏天获得了滋养,这远胜于双手操持的任何事功。这段时光并没有从我的生命中扣除,相反,它恰恰在上天施与的光阴上又增添了不少,我因此领会了东方人放下劳作,沉思默想的用意。
我挚爱生活中充裕的闲暇。有时,在夏日的清晨例行沐浴后,从日出到日中,我一直坐在洒满阳光的门口,沉湎于幻想的世界。四面是松树、漆树和山胡桃树,鸟儿在周围歌唱,不时悄悄地掠过房顶,幽静和僻远笼罩着这里,直到太阳斜倾西窗,或遥远的大路上传来旅人马车的辚辚,我才意识到光阴的推移。好似玉米成长于暗夜,我在夏天获得了滋养,这远胜于双手操持的任何事功。这段时光并没有从我的生命中扣除,相反,它恰恰在上天施与的光阴上又增添了不少,我因此领会了东方人放下劳作,沉思默想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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