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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就是,国家和政府让咱老百姓进场买房了,尤其是按揭利率的向下探头,对于月供15000和16500元之间1500元的刚需来讲
从今年6月份开始,刚需进场,刚需要进场,刚需必须进场#楼市##投资##房地产##房产##房价##广州买房# #信贷# #贷款# #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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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自建房危险排查宝典来了#】记者获悉,目前,合肥组织全市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设计企业等172名专家,开始下沉至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一线,深入县区街道及乡镇,为自建房隐患排查提供权威技术指导。
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 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
自建房排查,事关广大居民安全,安全问题该如何评定,包括哪些分级类别呢?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排查技术导则(参考)》已印发,方便指导基层人员在排查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的科学判断。
关于自建房安全:
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孙浩指出,相对于城市合法建筑,村民自建房具有用途单一、单体规模小、就地取材、造价低廉、多数未经正式勘察设计等特点;存在材料强度低、 结构体系混杂、构件连接薄弱、整体性和耐久性差等先天不足。
此外,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以及使用期间擅自扩建、加层、改变用途或增加荷载的房屋,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由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性很强,不同房屋具体情况复杂,因此编印此参考性技术导则,是为了方便各地在初步摸排时判定房屋安全情况,达到通俗易懂、操作便捷。”孙浩表示,导则不能代替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重点排查哪些房屋:
上世纪 70~90 年代自行建造的房屋;
采用预制多孔板楼(屋)盖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年有加层、改(扩)建、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
有较大变动的房屋;
体量大、层数多、使用人员较多的出租经营房屋;
已列入城市改造规划区域,短期内突击建成的房屋;
存在周边环境或自然灾害影响受损的房屋;
有居民反映的、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其他类型房屋等。
查隐患时看什么:
自建房排查时,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构件危险程度为依据,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使用现状,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其中,结构安全主要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以及悬挑结构、女儿墙有无坠落危险等。
周边安全主要检查地面排水状况,是否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而长期积水;周边有无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边坡,或处在滑坡、崩塌、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是否受振动源影响或邻近工程建设和施工深基坑。
使用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改造、装修损坏主体结构、改变 使用功能、增加房屋荷载以及加层、扩建等情况。
安全隐患如何分类:
排查结果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排查中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问题、承载力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目前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疑似 C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显、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观察使用的房屋。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停止使用的房屋。
疑似 C 级危房可选择部分进行鉴定,对疑似 D 级危房,应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的危险性作进一步鉴定。
哪些情况评定为严重隐患:
本次排查中,应评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的情形有哪些呢?
比如,在结构缺陷上,场地存在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因素;加盖两层及以上,未对下部基础、墙体进行加固处理,或结构或使用功能变动较大且未经设计确认,明显不满足使用安全要求的房屋;空斗墙体、生土墙体上直接加层的房屋。
地基基础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有明显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上部墙体产生的沉降裂缝宽度大于 10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 1%;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混凝土构件存在下列现象之一,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柱、墙构件产生相对于结构整体的明显倾斜、位移; 柱、墙因主筋锈蚀导致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或受压区混凝土出现压坏迹象等。
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 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
自建房排查,事关广大居民安全,安全问题该如何评定,包括哪些分级类别呢?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排查技术导则(参考)》已印发,方便指导基层人员在排查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的科学判断。
关于自建房安全:
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孙浩指出,相对于城市合法建筑,村民自建房具有用途单一、单体规模小、就地取材、造价低廉、多数未经正式勘察设计等特点;存在材料强度低、 结构体系混杂、构件连接薄弱、整体性和耐久性差等先天不足。
此外,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以及使用期间擅自扩建、加层、改变用途或增加荷载的房屋,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由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性很强,不同房屋具体情况复杂,因此编印此参考性技术导则,是为了方便各地在初步摸排时判定房屋安全情况,达到通俗易懂、操作便捷。”孙浩表示,导则不能代替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重点排查哪些房屋:
上世纪 70~90 年代自行建造的房屋;
采用预制多孔板楼(屋)盖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年有加层、改(扩)建、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
有较大变动的房屋;
体量大、层数多、使用人员较多的出租经营房屋;
已列入城市改造规划区域,短期内突击建成的房屋;
存在周边环境或自然灾害影响受损的房屋;
有居民反映的、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其他类型房屋等。
查隐患时看什么:
自建房排查时,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构件危险程度为依据,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使用现状,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其中,结构安全主要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以及悬挑结构、女儿墙有无坠落危险等。
周边安全主要检查地面排水状况,是否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而长期积水;周边有无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边坡,或处在滑坡、崩塌、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是否受振动源影响或邻近工程建设和施工深基坑。
使用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改造、装修损坏主体结构、改变 使用功能、增加房屋荷载以及加层、扩建等情况。
安全隐患如何分类:
排查结果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排查中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问题、承载力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目前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疑似 C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显、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观察使用的房屋。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停止使用的房屋。
疑似 C 级危房可选择部分进行鉴定,对疑似 D 级危房,应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的危险性作进一步鉴定。
哪些情况评定为严重隐患:
本次排查中,应评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的情形有哪些呢?
比如,在结构缺陷上,场地存在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因素;加盖两层及以上,未对下部基础、墙体进行加固处理,或结构或使用功能变动较大且未经设计确认,明显不满足使用安全要求的房屋;空斗墙体、生土墙体上直接加层的房屋。
地基基础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有明显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上部墙体产生的沉降裂缝宽度大于 10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 1%;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混凝土构件存在下列现象之一,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柱、墙构件产生相对于结构整体的明显倾斜、位移; 柱、墙因主筋锈蚀导致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或受压区混凝土出现压坏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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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 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
自建房排查,事关广大居民安全,安全问题该如何评定,包括哪些分级类别呢?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排查技术导则(参考)》已印发,方便指导基层人员在排查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的科学判断。
关于自建房安全:
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孙浩指出,相对于城市合法建筑,村民自建房具有用途单一、单体规模小、就地取材、造价低廉、多数未经正式勘察设计等特点;存在材料强度低、 结构体系混杂、构件连接薄弱、整体性和耐久性差等先天不足。
此外,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以及使用期间擅自扩建、加层、改变用途或增加荷载的房屋,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由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性很强,不同房屋具体情况复杂,因此编印此参考性技术导则,是为了方便各地在初步摸排时判定房屋安全情况,达到通俗易懂、操作便捷。”孙浩表示,导则不能代替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重点排查哪些房屋:
上世纪 70~90 年代自行建造的房屋;
采用预制多孔板楼(屋)盖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年有加层、改(扩)建、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
有较大变动的房屋;
体量大、层数多、使用人员较多的出租经营房屋;
已列入城市改造规划区域,短期内突击建成的房屋;
存在周边环境或自然灾害影响受损的房屋;
有居民反映的、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其他类型房屋等。
查隐患时看什么:
自建房排查时,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构件危险程度为依据,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使用现状,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其中,结构安全主要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以及悬挑结构、女儿墙有无坠落危险等。
周边安全主要检查地面排水状况,是否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而长期积水;周边有无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边坡,或处在滑坡、崩塌、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是否受振动源影响或邻近工程建设和施工深基坑。
使用安全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改造、装修损坏主体结构、改变 使用功能、增加房屋荷载以及加层、扩建等情况。
安全隐患如何分类:
排查结果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排查中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问题、承载力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目前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疑似 C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显、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观察使用的房屋。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停止使用的房屋。
疑似 C 级危房可选择部分进行鉴定,对疑似 D 级危房,应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的危险性作进一步鉴定。
哪些情况评定为严重隐患:
本次排查中,应评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的情形有哪些呢?
比如,在结构缺陷上,场地存在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因素;加盖两层及以上,未对下部基础、墙体进行加固处理,或结构或使用功能变动较大且未经设计确认,明显不满足使用安全要求的房屋;空斗墙体、生土墙体上直接加层的房屋。
地基基础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有明显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上部墙体产生的沉降裂缝宽度大于 10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 1%;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混凝土构件存在下列现象之一,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柱、墙构件产生相对于结构整体的明显倾斜、位移; 柱、墙因主筋锈蚀导致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或受压区混凝土出现压坏迹象等。
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 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
自建房排查,事关广大居民安全,安全问题该如何评定,包括哪些分级类别呢?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排查技术导则(参考)》已印发,方便指导基层人员在排查时,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的科学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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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主任孙浩指出,相对于城市合法建筑,村民自建房具有用途单一、单体规模小、就地取材、造价低廉、多数未经正式勘察设计等特点;存在材料强度低、 结构体系混杂、构件连接薄弱、整体性和耐久性差等先天不足。
此外,年久失修的老旧房屋,以及使用期间擅自扩建、加层、改变用途或增加荷载的房屋,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
“由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业性很强,不同房屋具体情况复杂,因此编印此参考性技术导则,是为了方便各地在初步摸排时判定房屋安全情况,达到通俗易懂、操作便捷。”孙浩表示,导则不能代替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
重点排查哪些房屋:
上世纪 70~90 年代自行建造的房屋;
采用预制多孔板楼(屋)盖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年有加层、改(扩)建、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
有较大变动的房屋;
体量大、层数多、使用人员较多的出租经营房屋;
已列入城市改造规划区域,短期内突击建成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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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隐患时看什么:
自建房排查时,以整幢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构件危险程度为依据,结合历史状态、环境影响以及使用现状,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其中,结构安全主要检查地基基础是否有沉降变形,主体结构是否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板等部位有无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以及悬挑结构、女儿墙有无坠落危险等。
周边安全主要检查地面排水状况,是否因地势低洼、排水不畅而长期积水;周边有无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边坡,或处在滑坡、崩塌、沉陷、地裂缝、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影响区域;是否受振动源影响或邻近工程建设和施工深基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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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结果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排查中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问题、承载力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目前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疑似 C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显、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观察使用的房屋。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停止使用的房屋。
疑似 C 级危房可选择部分进行鉴定,对疑似 D 级危房,应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的危险性作进一步鉴定。
哪些情况评定为严重隐患:
本次排查中,应评定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的情形有哪些呢?
比如,在结构缺陷上,场地存在影响房屋安全的危险因素;加盖两层及以上,未对下部基础、墙体进行加固处理,或结构或使用功能变动较大且未经设计确认,明显不满足使用安全要求的房屋;空斗墙体、生土墙体上直接加层的房屋。
地基基础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有明显的沉降和不均匀沉降,并且短期内无收敛趋向;上部墙体产生的沉降裂缝宽度大于 10mm,且房屋倾斜率大于 1%;基础老化、腐蚀、酥碎、折断,导致结构明显倾斜、位移、裂缝、扭曲等。
混凝土构件存在下列现象之一,受压柱产生竖向裂缝,保护层剥落,主筋外露锈蚀;柱、墙构件产生相对于结构整体的明显倾斜、位移; 柱、墙因主筋锈蚀导致混凝土保护层严重脱落,或受压区混凝土出现压坏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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