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暹分享#【海外留学防诈指南——驻泰国使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周系列提醒之四】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使馆消息#【海外留学防诈指南——驻泰国使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周系列提醒之四】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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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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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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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来源:中国驻泰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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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 长春中小微企业迎来“28条”政策“及时雨”】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部署,与中小微企业并肩携手、共克时艰,我市于5月14日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政策措施)。这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稳住市场主体、实施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务实举措,也是迅速践行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四个服务”、努力对冲疫情影响、振兴发展率先突破的实际行动。“28条”政策措施操作性强、含金量足、受益面广,提出了真招实效、拿出了真金白银、体现了真情实意,必将成为长春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的助推器。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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