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 省委组织部发布一批干部任职公示】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或拟提名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蔚红耀,男,1975年10月生,陕西澄城人,1998年6月入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拟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范杰,男,1972年11月生,陕西周至人,2010年1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省委政研室财经处处长、一级调硏员,拟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朱引团,男,1964年7月生,陕西武功人,1988年4月入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省委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严天池,男,1964年7月生,陕西澄城人,1985年1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省总工会秘书长、一级调研员,拟任陕西工运学院党委书记。
陈建树,男,1965年10月生,河南浚县人,2002年10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拟任陕西工运学院院长。
曹鸿鹰,女,1969年11月生,陕西铜川人,1989年1月入党,1985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朱洞风,男,1973年9月生,甘肃镇原人,1995年3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政府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处处长,拟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常百宁,男,1968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91年1月入党,1991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法规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专职)人选。
周仲勋,男,1965年3月生,陕西神木人,1987年10月入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政协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专职)人选。
满德利,男,1964年1月生,安徽寿县人,1990年7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拟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人选,任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高波,男,1969年9月生,陕西西安人,1996年12月入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现任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拟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人选。
郭锐,男,1965年9月生,陕西子洲人,1985年6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拟为省政府督查专员人选。
辛华,男,1965年11月生,山东平阴人,1996年5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现任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拟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人选。
夏晓中,男,1965年4月生,陕西武功人,1986年1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拟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人选,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
骆平贵,男,1964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86年6月入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省信访局来访接待二处一级调硏员,拟为省信访局副厅级信访督查专员人选。
李祖鹏,男,1967年10月生,陕西兴平人,1991年5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现任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扶贫办副厅级督查专员人选。
张荣辉,男,1974年3月生,陕西礼泉人,2006年6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省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处处长,拟为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人选,任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安平,男,1969年7月生,陕西扶风人,1994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拟任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党委委员、副书记,为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总经理人选。
梁淑华,女,1968年9月生,辽宁凌源人,无党派,1994年4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拟为西安理工大学副校长人选。
蒲永平,男,1971年8月生,山西新绛人,1994年5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陕西科技大学纪委委员、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拟任陕西科技大学党委委员,为陕西科技大学副校长人选。
付峰,男,1970年7月生,陕西府谷人,1996年1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现任延安大学教务处处长,拟任延安大学党委委员,为延安大学副校长人选。
张荣刚,男,1973年6月生,陕西淳化人,1997年5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拟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人选。
杨景锋,男,1970年4月生,陕西蓝田人,1992年4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教授。现任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拟任陕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委员,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人选。
任保平,男,1968年10月生,陕西凤县人,1990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哲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拟任西安财经大学党委委员,为西安财经大学副校长人选。
周群英,女,1970年2月生,陕西商南人,2001年6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现任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拟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余谦,男,1970年9月生,陕西岚皋人,1993年6月入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管理学硕士,教授。现任安康学院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拟为安康学院副院长人选。
焦胜军,男,1968年1月生,陕西韩城人,1995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教授。现任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为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人选。
田伏虎,男,1964年11月生,陕西富县人,1986年6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哲学学士,教授。现任延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拟任西安工商学院党委书记。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1号综合办公楼0456号
邮 编:710054
受理电话:(029)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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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网址:Shx12380.gov.cn
短信受理:1399121238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7月7日
蔚红耀,男,1975年10月生,陕西澄城人,1998年6月入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委组织部机关党委副书记、人事处处长,拟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
范杰,男,1972年11月生,陕西周至人,2010年1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省委政研室财经处处长、一级调硏员,拟任省委政研室副主任。
朱引团,男,1964年7月生,陕西武功人,1988年4月入党,1983年11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一级调研员,拟任省委巡视组副厅级巡视专员。
严天池,男,1964年7月生,陕西澄城人,1985年1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省总工会秘书长、一级调研员,拟任陕西工运学院党委书记。
陈建树,男,1965年10月生,河南浚县人,2002年10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教科文卫体工会主席,拟任陕西工运学院院长。
曹鸿鹰,女,1969年11月生,陕西铜川人,1989年1月入党,1985年10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朱洞风,男,1973年9月生,甘肃镇原人,1995年3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文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政府研究室农村经济研究处处长,拟任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常百宁,男,1968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91年1月入党,1991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在职公共管理硕士。现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法规一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副主任(专职)人选。
周仲勋,男,1965年3月生,陕西神木人,1987年10月入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政协研究室理论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专职)人选。
满德利,男,1964年1月生,安徽寿县人,1990年7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现任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拟为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人选,任省法院二级高级法官。
高波,男,1969年9月生,陕西西安人,1996年12月入党,1991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在职法律硕士。现任省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申诉审查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拟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人选。
郭锐,男,1965年9月生,陕西子洲人,1985年6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处长,拟为省政府督查专员人选。
辛华,男,1965年11月生,山东平阴人,1996年5月入党,1990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教育学学士。现任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拟为省教育考试院院长人选。
夏晓中,男,1965年4月生,陕西武功人,1986年11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经济学硕士,会计师。现任省政府副秘书长、机关党组成员,拟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人选,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
骆平贵,男,1964年12月生,陕西西安人,1986年6月入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省信访局来访接待二处一级调硏员,拟为省信访局副厅级信访督查专员人选。
李祖鹏,男,1967年10月生,陕西兴平人,1991年5月入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农学学士,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现任省扶贫办政策法规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为省扶贫办副厅级督查专员人选。
张荣辉,男,1974年3月生,陕西礼泉人,2006年6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省金融监管局地方金融监管处处长,拟为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人选,任省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
安平,男,1969年7月生,陕西扶风人,1994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学历,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陕西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拟任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党委委员、副书记,为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总经理人选。
梁淑华,女,1968年9月生,辽宁凌源人,无党派,1994年4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安理工大学教务处处长,拟为西安理工大学副校长人选。
蒲永平,男,1971年8月生,山西新绛人,1994年5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陕西科技大学纪委委员、学科建设办公室主任,拟任陕西科技大学党委委员,为陕西科技大学副校长人选。
付峰,男,1970年7月生,陕西府谷人,1996年1月入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现任延安大学教务处处长,拟任延安大学党委委员,为延安大学副校长人选。
张荣刚,男,1973年6月生,陕西淳化人,1997年5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北政法大学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商学院(管理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拟任西北政法大学党委委员,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人选。
杨景锋,男,1970年4月生,陕西蓝田人,1992年4月入党,199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医学硕士,教授。现任陕西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处长、招生办公室主任,拟任陕西中医药大学党委委员,为陕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人选。
任保平,男,1968年10月生,陕西凤县人,1990年6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哲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现任西北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拟任西安财经大学党委委员,为西安财经大学副校长人选。
周群英,女,1970年2月生,陕西商南人,2001年6月入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现任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党政办公室主任,拟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余谦,男,1970年9月生,陕西岚皋人,1993年6月入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在职管理学硕士,教授。现任安康学院党委委员、教务处处长,拟为安康学院副院长人选。
焦胜军,男,1968年1月生,陕西韩城人,1995年12月入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教授。现任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为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长人选。
田伏虎,男,1964年11月生,陕西富县人,1986年6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哲学学士,教授。现任延安大学党委副书记,拟任西安工商学院党委书记。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对象如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4日
来信地址:西安市雁塔路南段10号陕西省委1号综合办公楼0456号
邮 编:71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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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受理:13991212380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2020年7月7日
【#你好,明天#】#贵州公交坠湖系司机蓄意报复社会#。20多条鲜活生命葬身湖底,人间悲剧;因一己激愤,拉无辜生命陪葬,罪不容赦。报复社会的极端恶行,决不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助攻”予以道德美化。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推动问题解决,以最大努力化解潜在的报复社会犯罪苗头,让人心安顺、社会安康。
#高考倒计时# 【哪些考生须核检?是否戴口罩?多地发高考防疫指南】受疫情影响,往年6月举行的高考延至7月。6月27日,端午小长假的最后一天,“10天后高考”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不少网友留言为即将走上考场的学生“加油”。记者注意到,四川、江苏、山东、天津、云南、贵州、安徽、河南等多个省份近期相继出台规定,就考生健康监测、考场设置、考试组织、口罩佩戴等作出具体要求。
考前两周进行体温测量,无特殊情况不离省
对于学生的健康监测,考前两周尤为重要。澎湃新闻注意到,不少省份规定,考前两周开始,考生即要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且尽量不要离开所在省份。
山东省招考院发布《考生须知》,要求考生自6月23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同时,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样规定,考生每日要进行体温测量,在考前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江苏。
除了要求考生“不得离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还提出,在6月23日前,考生应申领安康码,并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0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四川省要求对在校考生进行每日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之外,同时加强“社会考生”及考场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从6月23日开始,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并督促提醒社会考生每日登录指定网址,按要求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
根据《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所有省内考生在考前14天(6月23日)起不得离省,省外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河南省对于考生活动范围的限定更小:考生就读学校、各报名点要告知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地区,尽量不出所在市区域范围,不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
部分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凭健康证明入考场
考试前,哪些考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澎湃新闻注意到,山东省要求,考前如有发热(体温≥37.3℃)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江苏则要求,高于或等于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未愈、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教育考试机构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试之前,考生应当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提供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河南省要求,对于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于考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领取准考证,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若无检测报告的,则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川省则规定,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发放准考证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对于“须核酸检测考生”的界定,天津市规定更为具体。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
此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居家开展健康监测与报告。无法提前返津的考生,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武汉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过,也有地方对所有考生进行了核酸检测。根据《江西日报》报道,从7月1日起,该省新余市将组织所有考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余考生须检测2次。
体温高于37.3℃的考生使用“隔离考场”
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6月24日曾发布《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其中规定,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
对此,各地在“防疫指南”中均有体现。山东、江苏、云南、河南、河北、贵州等省均规定,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其中,河南省规定,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2个。备用隔离考场应设在独立的隔离区域,从考点入口处开始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一般考场的设置也颇为细致。比如,贵州、河南省均规定,低风险地区,考场按每场30人摆放桌椅,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中高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门口走道划1米间隔线,供考生排队入场时保持间隔使用。
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是否使用口罩,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是否佩戴口罩,教育部此前规定,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对此,各地要求大体一致。不过,略有差异的是,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山东省的规定是,“建议考生继续佩戴”。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省对于“学生是否可自配口罩”也有规定。根据《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
为保障口罩需求,河南省规定,各地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按每生每天1支的标准为考生准备考场使用口罩,并为每个考场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对于确诊新冠肺炎的考生,如何处理?
河南省规定,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此外,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安徽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特定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这部分考生除了“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也包括“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贵州省提出,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将根据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不过,也有地方“例外”。据《河北日报》《环渤海新闻网》等媒体报道,河北省6月17日召开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其中提出,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6月19日,银川市发布《银川市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明确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链接: https://t.cn/A6LdOW8Y
考前两周进行体温测量,无特殊情况不离省
对于学生的健康监测,考前两周尤为重要。澎湃新闻注意到,不少省份规定,考前两周开始,考生即要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并且尽量不要离开所在省份。
山东省招考院发布《考生须知》,要求考生自6月23日起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同时,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同样规定,考生每日要进行体温测量,在考前无特殊情况不要离开江苏。
除了要求考生“不得离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还提出,在6月23日前,考生应申领安康码,并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2020 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四川省要求对在校考生进行每日体温及健康状况监测之外,同时加强“社会考生”及考场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澎湃新闻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从6月23日开始,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并督促提醒社会考生每日登录指定网址,按要求如实填报身体健康信息。
根据《贵州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防疫工作方案》,所有省内考生在考前14天(6月23日)起不得离省,省外考生须在考前14天前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每日测量体温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河南省对于考生活动范围的限定更小:考生就读学校、各报名点要告知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不去人员密集地区,尽量不出所在市区域范围,不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接触。
部分考生须进行核酸检测,凭健康证明入考场
考试前,哪些考生需要进行核酸检测证明?澎湃新闻注意到,山东省要求,考前如有发热(体温≥37.3℃)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务必前往本人考试所在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考生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江苏则要求,高于或等于37.3℃、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未愈、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旅行经历的考生,应当及时报告学校、教育考试机构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前往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考试之前,考生应当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提供考前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河南省要求,对于考生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以及健康监测发现考生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由考生就读学校、报名点通知考生于考前7日内做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报告领取准考证,凭核酸检测报告(阴性)才能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若无检测报告的,则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川省则规定,凡有过身体异常、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在发放准考证时须出示由专业医疗机构提供的“有效健康证明”。
对于“须核酸检测考生”的界定,天津市规定更为具体。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6月23日至7月6日期间,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单位,并到考区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常规考点参加考试。
此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的考生,应于考前14天返津,且期间不得离津,并居家开展健康监测与报告。无法提前返津的考生,须提供抵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武汉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不过,也有地方对所有考生进行了核酸检测。根据《江西日报》报道,从7月1日起,该省新余市将组织所有考生开展免费核酸检测,其中从中高风险地区返余考生须检测2次。
体温高于37.3℃的考生使用“隔离考场”
国家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局6月24日曾发布《2020年高考防疫关键措施10条》,其中规定,原则上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当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启用备用隔离考场。
对此,各地在“防疫指南”中均有体现。山东、江苏、云南、河南、河北、贵州等省均规定,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其中,河南省规定,原则上每3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2个。备用隔离考场应设在独立的隔离区域,从考点入口处开始设置专用防疫特殊通道。如需使用空调,则应为分体式空调。同时,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对一般考场的设置也颇为细致。比如,贵州、河南省均规定,低风险地区,考场按每场30人摆放桌椅,考生座位横向间距80厘米以上,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中高风险地区考场内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门口走道划1米间隔线,供考生排队入场时保持间隔使用。
因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综合研判后进入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批准后予以补齐。
是否使用口罩,视具体情况而定
对于是否佩戴口罩,教育部此前规定,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对此,各地要求大体一致。不过,略有差异的是,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山东省的规定是,“建议考生继续佩戴”。
此外,澎湃新闻注意到,河南省对于“学生是否可自配口罩”也有规定。根据《河南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南》,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普通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摘掉口罩放置在考生物品存放处,入场就座后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如有佩戴需要,可向监考员申领考场使用口罩,每场考试结束后要将考场使用口罩放置在座位上,不得带出考场,考生自备口罩不得带入考场。
为保障口罩需求,河南省规定,各地要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按每生每天1支的标准为考生准备考场使用口罩,并为每个考场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罩。
对于确诊新冠肺炎的考生,如何处理?
河南省规定,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逐一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根据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安排其参加考试。
此外,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安徽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特定考生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的“专业评估”。这部分考生除了“考前身体状况异常和健康状况监测发现身体异常的,或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也包括“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
贵州省提出,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将根据专业评估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
不过,也有地方“例外”。据《河北日报》《环渤海新闻网》等媒体报道,河北省6月17日召开2020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其中提出,凡经医疗机构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6月19日,银川市发布《银川市2020年普通高考工作方案》,明确凡经医疗机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链接: https://t.cn/A6LdOW8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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