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以首店首发经济效应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提升特色街区、商圈商业品质,打造消费升级新地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盟市、重点领域,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鼓励区内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开设全新旗舰店,鼓励承接知名品牌首发等活动,2022年至2023年,力争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内蒙古不少于100个,以点带面打造集聚化、特色化首店经济圈,发挥商业集聚和辐射作用,为实现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大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本政策措施中的国际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球的品牌;本土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国的品牌;旗舰店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且超过本品牌其他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实体店,商品类别涵盖该品牌一级目录下所有类别的实体门店;新品首发活动是由首店品牌方授权、事先向盟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备案的重点宣传推介活动。
(一)支持首店入驻。
1.对国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对国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3.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新设综合商超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30%、15%资金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开设品牌门店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20%、10%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装修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对成功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引进国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10家当年引进品牌首店达到一定数量、对促进首店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引进企业授牌表扬和宣传推广支持。
5.对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租赁房产开设首店且纳入限上法人单位统计的,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予以连续3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品牌首店企业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50%、40%、30%予以补助,3年租金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租房补贴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6.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自治区开设独立法人性质且依法纳统的各类品牌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将传统门店改造升级为有区域引领性的旗舰店,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100万元的,由门店所在盟市对企业项目核定实际装修成本(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费用)企业支付部分予以一定支持。
7.对在自治区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性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和总部所在盟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二)支持举办首发活动。
1.鼓励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自治区首发新品,举办时尚走秀、国际展会和发布活动。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在自治区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2.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新品首发活动,要进一步优化活动涉及的城管、安全等审批报备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三、全面提升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首店首发经济服务机制。各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规划、首店载体建设、知名品牌首店招引、政策制定落实等重大事项,对品牌首店入驻、开业、举办新品首发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事项进行会商,协助解决首店企业开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开业进程。
(二)明确首店首发经济评价评估标准。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和新品首发经济分类和评价标准体系、认定流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市场经营情况、消费客群及流量、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品牌首店首发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
(三)积极搭建首店首发经济对接平台。结合自治区商业特色街区、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以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圈为重点,依托厦洽会、进博会、消博会、食博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洽活动,鼓励各盟市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举办首店首发经济专项招商活动,招引集聚各类品牌首店。对有选址需求的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由商务部门进行选址指导或对接商业设施产权人。
(四)优化首店首发经济监管服务措施。结合实际,采取“审慎包容”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商圈和街区监管实施方案,在店招设置、周末市集、品牌展示发布等活动管理方面对首店首发活动给予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符合首店经济条件的国际品牌企业和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的高管人员落户内蒙古、办理工作居住证等提供协调和保障。
(五)全力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品牌推广。鼓励利用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载体宣传品牌首店和首发活动,提高首店首发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健全新品发布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主导的展会,组织首店开展宣传发布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参加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等会展活动。
(六)强化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作为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按年度对各盟市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和举办首发活动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内超过2年的条款,暂时按2年执行,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以首店首发经济效应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提升特色街区、商圈商业品质,打造消费升级新地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盟市、重点领域,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鼓励区内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开设全新旗舰店,鼓励承接知名品牌首发等活动,2022年至2023年,力争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内蒙古不少于100个,以点带面打造集聚化、特色化首店经济圈,发挥商业集聚和辐射作用,为实现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大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本政策措施中的国际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球的品牌;本土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国的品牌;旗舰店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且超过本品牌其他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实体店,商品类别涵盖该品牌一级目录下所有类别的实体门店;新品首发活动是由首店品牌方授权、事先向盟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备案的重点宣传推介活动。
(一)支持首店入驻。
1.对国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对国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3.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新设综合商超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30%、15%资金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开设品牌门店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20%、10%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装修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对成功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引进国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10家当年引进品牌首店达到一定数量、对促进首店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引进企业授牌表扬和宣传推广支持。
5.对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租赁房产开设首店且纳入限上法人单位统计的,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予以连续3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品牌首店企业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50%、40%、30%予以补助,3年租金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租房补贴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6.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自治区开设独立法人性质且依法纳统的各类品牌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将传统门店改造升级为有区域引领性的旗舰店,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100万元的,由门店所在盟市对企业项目核定实际装修成本(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费用)企业支付部分予以一定支持。
7.对在自治区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性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和总部所在盟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二)支持举办首发活动。
1.鼓励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自治区首发新品,举办时尚走秀、国际展会和发布活动。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在自治区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2.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新品首发活动,要进一步优化活动涉及的城管、安全等审批报备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三、全面提升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首店首发经济服务机制。各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规划、首店载体建设、知名品牌首店招引、政策制定落实等重大事项,对品牌首店入驻、开业、举办新品首发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事项进行会商,协助解决首店企业开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开业进程。
(二)明确首店首发经济评价评估标准。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和新品首发经济分类和评价标准体系、认定流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市场经营情况、消费客群及流量、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品牌首店首发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
(三)积极搭建首店首发经济对接平台。结合自治区商业特色街区、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以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圈为重点,依托厦洽会、进博会、消博会、食博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洽活动,鼓励各盟市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举办首店首发经济专项招商活动,招引集聚各类品牌首店。对有选址需求的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由商务部门进行选址指导或对接商业设施产权人。
(四)优化首店首发经济监管服务措施。结合实际,采取“审慎包容”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商圈和街区监管实施方案,在店招设置、周末市集、品牌展示发布等活动管理方面对首店首发活动给予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符合首店经济条件的国际品牌企业和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的高管人员落户内蒙古、办理工作居住证等提供协调和保障。
(五)全力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品牌推广。鼓励利用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载体宣传品牌首店和首发活动,提高首店首发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健全新品发布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主导的展会,组织首店开展宣传发布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参加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等会展活动。
(六)强化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作为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按年度对各盟市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和举办首发活动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内超过2年的条款,暂时按2年执行,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特殊群体安居乐业的梦想成真——#东区#大渡口街道金福社区保障性住房小区见闻录
11月24日,绿树成荫、干净整洁的东区大渡口街道金福社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里,居民或漫步其间,或在打乒乓球,或在运动器材上锻炼,或坐在休闲椅上开心聊天,一派安居乐业的景象。82岁的居民雷树良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处处为我们特殊群体家庭着想,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极大地改善了我们的生活。你看大家的精神面貌多好。”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是东区最大的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入住户数708户、1370人,入住率为97%,其中低保户210户、低收入145户、中等偏下收入232户,分别占总数的30%、20%、32%,外来务工人员78户,新就业人员43户。如何搭建好服务平台,让群众安居乐业,共建和谐社会?“听民声,办实事,知民意。”东区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搭建好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获得了特殊群体的赞许,也给了我们一个解题的方法和确定的答案。
杨明英的话语:“攀枝花人热情友好,小区办事很方便。”
在小区的社区服便民服务站,社区工作人员陈斌和侯丽华正热情接待前来交物管费和咨询外孙女儿助学金办理事宜的杨明英老人。
杨明英的女儿去年出了车祸,造成粉碎性骨折。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后,携手东区残联,帮助她办理了残疾证明,从9月开始领取到了残疾人补助金。社区工作人员还帮助她在东区民政局申请享受了低保。“我今年3月从南充过来照顾女儿。来到攀枝花后,我感觉这里的人很热情友好,在小区办事也很方便。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杨明英说。
陈斌说:“我们除了负责收房租费、物管费等各种费用,也负责调解居民纠纷,还有居民家里漏水了,电器坏了,我们也会上门解决。我们确实解决不了事情,再上报处理解决。”
近年来,小区依托专属网格、专属警格“二个专格”,组建“5+N”工作团队,5即标配1名社区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专职网格员、1支社区物业队伍、1支群防群治队伍,N即多元社会志愿服务力量,完善“五办”工作体系——即直接办、转交办、协调办、催促办、上门办,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通过“两个专格”让居民享受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保障居民在小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吴平超的心声:“家里有了低保,我也实现了就业,我心存感激。”
2001年,吴平超从重庆江津来攀枝花打工,居无定所。吴平超今年58岁,他爱人有智力障碍,每次出门都找不到回来的路,他不离不弃,悉心照顾,但找工作和一家人的生活都十分艰难。“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住进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社区帮助我们申请了低保,还安排我负责小区保洁,实现了再就业,也方便了照顾爱人。我一直心存感激之情。”
现在,在美丽宜居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吴平超有时间就牵着爱人的手,陪着爱人出门在小区走一走。
陈斌说:“小区没有工作的居民,我们请他们到社区便民服务站报备登记,然后我们会上报,携手各方力量,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近年来,小区依托相关服务平台,邀请相关部门定期前来坐班服务,开展权益知识讲座、“春风行动”招聘会、就业推介、法律援助等,为失业居民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彭富容的感受:“我的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他们还经常来看我。”
今年82岁的彭富容,2011年在外租房子居住时,因为液化气烧伤,被评定为一级残疾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6年前我在这里分到房子住了进来,居住环境、生活设施和以前在外租房时候比,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小陈他们还经常来看望慰问我,他们的关心安慰,让我曾经受到伤害的心理阴影也慢慢消失了。”彭富容说。
陈斌说:“社区了解到老人家的情况上报后,东区残联为她提供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还进行了生活设施改造,极大地改善和方便了老人家的生活。”
离开彭富容家里时,陈斌还关心地叮嘱老人:“如果太阳出来了,您就出去走一走,晒晒太阳,保重好身体。”
近年来,小区根据采集的信息和掌握的数据,针对“残、痴、呆、聋、傻、哑”等特殊群体,植入社保办理、医保办理,低保办理等社区日常服务项目,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各项事务,还为他们提供就医服务、送药服务。
大渡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特久子科说:“这些年,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有机整合公共服务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创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优美宜居环境,提供人文关怀,让来到小区的居民住得下来、住得温馨,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点击查看https://t.cn/A6xoZElw
11月24日,绿树成荫、干净整洁的东区大渡口街道金福社区保障性住房小区里,居民或漫步其间,或在打乒乓球,或在运动器材上锻炼,或坐在休闲椅上开心聊天,一派安居乐业的景象。82岁的居民雷树良说:“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处处为我们特殊群体家庭着想,通过方方面面的努力,极大地改善了我们的生活。你看大家的精神面貌多好。”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是东区最大的公租房、廉租房小区,入住户数708户、1370人,入住率为97%,其中低保户210户、低收入145户、中等偏下收入232户,分别占总数的30%、20%、32%,外来务工人员78户,新就业人员43户。如何搭建好服务平台,让群众安居乐业,共建和谐社会?“听民声,办实事,知民意。”东区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有效的工作方法,努力搭建好党和政府与群众的连心桥,获得了特殊群体的赞许,也给了我们一个解题的方法和确定的答案。
杨明英的话语:“攀枝花人热情友好,小区办事很方便。”
在小区的社区服便民服务站,社区工作人员陈斌和侯丽华正热情接待前来交物管费和咨询外孙女儿助学金办理事宜的杨明英老人。
杨明英的女儿去年出了车祸,造成粉碎性骨折。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后,携手东区残联,帮助她办理了残疾证明,从9月开始领取到了残疾人补助金。社区工作人员还帮助她在东区民政局申请享受了低保。“我今年3月从南充过来照顾女儿。来到攀枝花后,我感觉这里的人很热情友好,在小区办事也很方便。非常感谢大家对我们一家人的帮助。”杨明英说。
陈斌说:“我们除了负责收房租费、物管费等各种费用,也负责调解居民纠纷,还有居民家里漏水了,电器坏了,我们也会上门解决。我们确实解决不了事情,再上报处理解决。”
近年来,小区依托专属网格、专属警格“二个专格”,组建“5+N”工作团队,5即标配1名社区干部、1名社区民警、1名专职网格员、1支社区物业队伍、1支群防群治队伍,N即多元社会志愿服务力量,完善“五办”工作体系——即直接办、转交办、协调办、催促办、上门办,建立“网格发现+社区呼叫+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通过“两个专格”让居民享受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服务,保障居民在小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很多问题。
吴平超的心声:“家里有了低保,我也实现了就业,我心存感激。”
2001年,吴平超从重庆江津来攀枝花打工,居无定所。吴平超今年58岁,他爱人有智力障碍,每次出门都找不到回来的路,他不离不弃,悉心照顾,但找工作和一家人的生活都十分艰难。“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住进保障性住房小区后,社区帮助我们申请了低保,还安排我负责小区保洁,实现了再就业,也方便了照顾爱人。我一直心存感激之情。”
现在,在美丽宜居的保障性住房小区,吴平超有时间就牵着爱人的手,陪着爱人出门在小区走一走。
陈斌说:“小区没有工作的居民,我们请他们到社区便民服务站报备登记,然后我们会上报,携手各方力量,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
近年来,小区依托相关服务平台,邀请相关部门定期前来坐班服务,开展权益知识讲座、“春风行动”招聘会、就业推介、法律援助等,为失业居民提供就业服务,积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
彭富容的感受:“我的生活条件有了改善,他们还经常来看我。”
今年82岁的彭富容,2011年在外租房子居住时,因为液化气烧伤,被评定为一级残疾人。“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6年前我在这里分到房子住了进来,居住环境、生活设施和以前在外租房时候比,都有了极大的改善。小陈他们还经常来看望慰问我,他们的关心安慰,让我曾经受到伤害的心理阴影也慢慢消失了。”彭富容说。
陈斌说:“社区了解到老人家的情况上报后,东区残联为她提供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还进行了生活设施改造,极大地改善和方便了老人家的生活。”
离开彭富容家里时,陈斌还关心地叮嘱老人:“如果太阳出来了,您就出去走一走,晒晒太阳,保重好身体。”
近年来,小区根据采集的信息和掌握的数据,针对“残、痴、呆、聋、傻、哑”等特殊群体,植入社保办理、医保办理,低保办理等社区日常服务项目,实现“足不出户”办理各项事务,还为他们提供就医服务、送药服务。
大渡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特久子科说:“这些年,我们坚持党建引领,有机整合公共服务以及各类社会资源,创新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打造优美宜居环境,提供人文关怀,让来到小区的居民住得下来、住得温馨,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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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来袭!邯郸公积金租房购房提取网上可办】#邯郸房事儿#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共享数据在便民、利民中的作用,实现公积金业务办理“全天候”、“零跑腿”、“无纸化”,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连续推出还贷提取、离退休提取、委托扣划公积金还贷提取等业务网上办理之后,又相继推出租房、购房提取的网上办理。
现在,缴存职工只需登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即可在线办理租房、购房提取业务。通过与不动产中心的数据交互查询,在市本级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网上办理租房提取时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无房证明,更是免去了以往到服务大厅排队等候的麻烦。而办理购房提取时,购房第一权益人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且购房信息在邯郸市房产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只需输入购房合同编号,系统便可自动获取购房信息,业务办理实现“不出门”、“零要件”、“秒到账”。
下一步,邯郸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冀时办”APP等服务渠道上线购房提取功能,以便全方面、多渠道满足缴存职工业务办理需求,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https://t.cn/Rf2n3OC
现在,缴存职工只需登陆邯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网上业务大厅即可在线办理租房、购房提取业务。通过与不动产中心的数据交互查询,在市本级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网上办理租房提取时无需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无房证明,更是免去了以往到服务大厅排队等候的麻烦。而办理购房提取时,购房第一权益人在符合提取条件并且购房信息在邯郸市房产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只需输入购房合同编号,系统便可自动获取购房信息,业务办理实现“不出门”、“零要件”、“秒到账”。
下一步,邯郸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和“冀时办”APP等服务渠道上线购房提取功能,以便全方面、多渠道满足缴存职工业务办理需求,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https://t.cn/Rf2n3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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