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儿童节罕见露面#
大家端午节安康呀!科普一下端午小知识吧!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龙舟节、重五节、天中节等,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端午节源于自然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祭龙演变而来。仲夏端午,苍龙七宿飞升于正南中央,处在全年最“中正”之位,正如《易经·乾卦》第五爻:“飞龙在天”。端午是“飞龙在天”吉祥日,龙及龙舟文化始终贯穿在端午节的传承历史中。
大家端午节安康呀!科普一下端午小知识吧!
端午节,又称端阳节、龙舟节、重五节、天中节等,是集拜神祭祖、祈福辟邪、欢庆娱乐和饮食为一体的民俗大节。端午节源于自然天象崇拜,由上古时代祭龙演变而来。仲夏端午,苍龙七宿飞升于正南中央,处在全年最“中正”之位,正如《易经·乾卦》第五爻:“飞龙在天”。端午是“飞龙在天”吉祥日,龙及龙舟文化始终贯穿在端午节的传承历史中。
#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劳动争议案件所涉的数值计算!
17、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劳动者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
18、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19、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20、违法招用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根据原用人单位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21、因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造成的损失:根据无过错一方的实际损失确定。
22、因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3、因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4、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5、扣押档案或其他物品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试用期满月工资×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约定试用期2个月并已履行,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6000元,因法律法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约定一次试用期,则第二次约定2个月试用期属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该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2000元(6000元/月×2个月);又如,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试用期4个月并已履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因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则超出法定试用期期间上限的2个月属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该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2000元(6000元/月×2个月)。
27、试用期工资差额=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中取低者(如果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用最低工资)-实际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垂直领域点亮计划# ⚖️⚖️#民法典#
17、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劳动者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劳动者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
18、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19、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应订立而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所有应发工资相加之和。
20、违法招用劳动者造成的损失:根据原用人单位的具体损失情况确定。
21、因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造成的损失:根据无过错一方的实际损失确定。
22、因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法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3、因未交付劳动合同文本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4、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5、扣押档案或其他物品造成的损失:根据劳动者的实际损失情况确定。
26.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试用期满月工资×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
例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约定试用期2个月并已履行,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6000元,因法律法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可约定一次试用期,则第二次约定2个月试用期属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该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2000元(6000元/月×2个月);又如,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试用期4个月并已履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标准为6000元,因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则超出法定试用期期间上限的2个月属违法约定的试用期,该用人单位应支付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12000元(6000元/月×2个月)。
27、试用期工资差额=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中取低者(如果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用最低工资)-实际支付的试用期工资。#垂直领域点亮计划# ⚖️⚖️#民法典#
#微博法律大讲堂[超话]# 劳动争议案件所涉的数值计算!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注:上述计算公式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用于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法定工作时间,进而判断有无延长工作时间。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6、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
7、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8小时。
8、计时工资=工资标准×应支付工资的期间。(工资标准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9、计件工资=计件单价×计件数量。(具体根据实行的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计件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具体计算方法确定)。
10、提成工资=提成基数×提成系数。11、奖金、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双方的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2、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13、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14、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注: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劳动者每月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5、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用人单位已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的情况下)。16、职工新进用人单位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例如,折算后4.8,则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4天)。#垂直领域点亮计划#
1、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2、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3、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4、工作小时数。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注:上述计算公式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用于计算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的法定工作时间,进而判断有无延长工作时间。
5、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
6、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
7、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月)÷8小时。
8、计时工资=工资标准×应支付工资的期间。(工资标准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9、计件工资=计件单价×计件数量。(具体根据实行的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计件方式,以及双方约定的具体计算方法确定)。
10、提成工资=提成基数×提成系数。11、奖金、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双方的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12、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8×加班时数×1.5倍。
13、休息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休息日加班天数×2倍。
14、法定休假日加班费=加班费计算基数÷21.75×法定休假日加班天数×3倍。
注:上述加班费计算基数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的约定、实际工资结构等因素确定。一般而言,劳动者每月工资中,相对固定的部分应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15、未休年休假工资=月工资标准(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21.75×未休年休假天数×2倍(用人单位已支付未休年休假期间的正常工资的情况下)。16、职工新进用人单位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入,例如,折算后4.8,则当年度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4天)。#垂直领域点亮计划#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