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让你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它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术”。艺术的目的,是在人没有意识的情况下感受到限制并试图突破它就是人的自觉。这就是人的自觉,这种自觉反过来可以转化为思想和推进科学的动力。所以,今天的艺术已不再被称为美术。而现在很多生产灯具和饰品的人,都把自己的产品叫“艺术”?
现在多数设计师不仅在侮辱设计,也是在侮辱生活。很多设计是对别人设计作品的底劣剽窃和抄袭。总之,没有原创性的设计,不过是自欺欺人 https://t.cn/Rp7d0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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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大同公安交警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宣传警示曝光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2021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和“十抓十促”百日攻坚行动部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2021年9月1日至9月26日,全市公安交警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258起,其中:酒驾282起、醉驾18起、毒驾1起、超速246起、超员155起、超载330起、闯禁行2142起、涉牌涉证2212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6645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298起、分心驾驶203起、闯信号3726起。
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和省市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对全市9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和“典型违法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突出违法车辆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20次(含)的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公告。请名单内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如已办理,请忽略。
【图1】
二、2021年9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以下1名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图2】
三、严重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及整改情况
2021年1-9月共排查严重安全隐患路段9处(已整改7处、正在整改2处)、事故多发点段7处(已整改6处、正在整改1处)。
1、严重安全隐患路段9处
【图3】
2、事故多发点段7处
【图4】
四、典型事故案例
1、右侧超车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图5】
2021年9月3日,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U3***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大塘路21加油站处,与常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95***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交警七大队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了解、查看行车记录仪、监控,进一步确认该起事故是由于李某右侧超车造成的,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右侧超车危害大,由右侧超车时引发交通事故需负全责。请您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2、使用电动滑板车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
2021年8月5日,安某某使用电动滑板车由西向东横过永泰南路至永泰小区门前处,与在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因安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都是滑行工具,只能用于休闲娱乐使用,而不能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上路行驶。如果驾驶人使用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驾驶摩托车出行未按规定佩戴好头盔,发生事故加重损害后果
2021年9月8日18时许,大同市新荣区古店村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外出时,将自备安全头盔挂在摩托车车把上,而不是按照规定佩戴于头部。当张某驾驶摩托车在208国道452公里古店中学东路口驶向208国道时,因观察不周,来不及躲闪,被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小客车所撞。事故造成张某头部严重受伤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大同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保命盔,不是摆设,更不是饰品,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严格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头盔,防止意外伤害。
五、典型违法案例
1、张某驾驶客车超员接送就读学生【图6】
交警六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实验小学上放学高峰有车辆超员接送就读学生。9月7日清晨,六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实验小学周边重点摸排接送就读学生的车辆,在整个上学高峰期,民警经过仔细排查查获张某驾驶的客车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经查张某驾驶的晋B88XXX普通客车,核载14人,实载16人,车辆所载乘员为实验小学就读学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驾驶员张某一次性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4辆超载运煤车辆被查处【图7】
9月8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交警六大队联合市综合执法队,针对辖区货运车辆出行特点,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大塘路小南头上坡路段查获超载运煤“百吨王”车辆4辆,因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4名驾驶人分别给予记分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违法车辆予以暂扣。
大同交警警示:“超一分,险万分”,货车驾驶员们切勿因“多拉快跑”而置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货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莫让“大货车”变“大祸车”。希望广大车主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货车违法载人被查处
9月9日上午,大同交警六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货厢内坐了满满一车的人,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6人,本来用于载货的货厢内违法载乘了11人,大家紧挨着坐在货厢内,与各种修剪树木的工具一起,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其危险。
据驾驶员称,该车辆搭载的乘客均为在同一公司的同事,因赶去工作地点,又无车可坐,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同事“坐”在了车厢。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和车内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责令驾驶人对拉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大同交警提示:近期正值秋收农忙季节,农用车、三轮车、货车等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同交警持续开展农用车、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平安出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2021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和“十抓十促”百日攻坚行动部署,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进一步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2021年9月1日至9月26日,全市公安交警共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20258起,其中:酒驾282起、醉驾18起、毒驾1起、超速246起、超员155起、超载330起、闯禁行2142起、涉牌涉证2212起、机动车不礼让行人6645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4298起、分心驾驶203起、闯信号3726起。
为进一步发挥交通安全宣传曝光的警示作用和舆论宣传引导力量,倒逼各种隐患排查整改落实到位,全力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部、省厅交管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和省市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大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对全市9月份的“突出违法车辆”、“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和“典型违法案例”等进行集中曝光。具体如下:
一、突出违法车辆
为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辖区驾驶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对辖区内存在违法未处理数量达到20次(含)的重点车辆进行梳理、公告。请名单内违法车辆所属企业尽快处理违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本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4日,如已办理,请忽略。
【图1】
二、2021年9月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以下1名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图2】
三、严重安全隐患和事故多发点段及整改情况
2021年1-9月共排查严重安全隐患路段9处(已整改7处、正在整改2处)、事故多发点段7处(已整改6处、正在整改1处)。
1、严重安全隐患路段9处
【图3】
2、事故多发点段7处
【图4】
四、典型事故案例
1、右侧超车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图5】
2021年9月3日,李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U3***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大塘路21加油站处,与常某驾驶的车牌号为晋B95***重型半挂牵引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交警七大队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经过调查了解、查看行车记录仪、监控,进一步确认该起事故是由于李某右侧超车造成的,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右侧超车危害大,由右侧超车时引发交通事故需负全责。请您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2、使用电动滑板车引发交通事故负全责
2021年8月5日,安某某使用电动滑板车由西向东横过永泰南路至永泰小区门前处,与在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因安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之规定,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电动滑板车、平衡车都是滑行工具,只能用于休闲娱乐使用,而不能作为一种交通工具,上路行驶。如果驾驶人使用电动滑板车或平衡车上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驾驶摩托车出行未按规定佩戴好头盔,发生事故加重损害后果
2021年9月8日18时许,大同市新荣区古店村张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外出时,将自备安全头盔挂在摩托车车把上,而不是按照规定佩戴于头部。当张某驾驶摩托车在208国道452公里古店中学东路口驶向208国道时,因观察不周,来不及躲闪,被由南向北行驶的白色小客车所撞。事故造成张某头部严重受伤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大同交警提醒:安全头盔是保命盔,不是摆设,更不是饰品,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要严格按照规定戴好安全头盔,防止意外伤害。
五、典型违法案例
1、张某驾驶客车超员接送就读学生【图6】
交警六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实验小学上放学高峰有车辆超员接送就读学生。9月7日清晨,六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实验小学周边重点摸排接送就读学生的车辆,在整个上学高峰期,民警经过仔细排查查获张某驾驶的客车存在超员交通违法行为。经查张某驾驶的晋B88XXX普通客车,核载14人,实载16人,车辆所载乘员为实验小学就读学生。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驾驶员张某一次性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2、4辆超载运煤车辆被查处【图7】
9月8日21时至次日凌晨4时,交警六大队联合市综合执法队,针对辖区货运车辆出行特点,采取流动巡逻和固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查处货车超限超载、改装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大塘路小南头上坡路段查获超载运煤“百吨王”车辆4辆,因驾驶货车超载10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4名驾驶人分别给予记分6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对违法车辆予以暂扣。
大同交警警示:“超一分,险万分”,货车驾驶员们切勿因“多拉快跑”而置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于不顾。货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莫让“大货车”变“大祸车”。希望广大车主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违法行为,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货车违法载人被查处
9月9日上午,大同交警六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货车货厢内坐了满满一车的人,遂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16人,本来用于载货的货厢内违法载乘了11人,大家紧挨着坐在货厢内,与各种修剪树木的工具一起,没有任何防护措施,极其危险。
据驾驶员称,该车辆搭载的乘客均为在同一公司的同事,因赶去工作地点,又无车可坐,便抱着侥幸心理让同事“坐”在了车厢。随后,民警对驾驶人和车内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责令驾驶人对拉载人员进行安全转运,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记6分的处罚。
大同交警提示:近期正值秋收农忙季节,农用车、三轮车、货车等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大同交警持续开展农用车、三轮车、货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此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的平安出行。
最近已经不止一个人质疑我“为什么你这里买的UNOde50颜色比在国内专柜买的要亮 ? 要白? 你这是正品吗? ”
真的好无语 !一直坚持的事情(新款经典款全部预定新的货!停产的老款即使是新的买回来以后也都用擦银布擦一遍,因为老款毕竟不是刚生产出来的 ) ,反而变成了被质疑的原因? ???
银饰品,不管是镀银还是纯银都很容易氧化,这个是常识吧? 我为了让大家收到状态最完美的货, 不惜很多次擦的手指冒泡我还要擦 ……尤其是那种停产的老款!!大家如果找别的代购买过可以留意下,他们绝对没有闲工夫去挨个清洁挨个擦!
我敢说我是唯一一个会给你们擦的代购
不信你们就去别的代购那买买看吧
以后真的不想在回复这种质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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