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九江赣通码电子健康码管理的通知】https://t.cn/A6zeakxB
各乡(场、区)镇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和九江市《关于加强九江赣通码电子健康码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分类预防管控,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我县赣通码电子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个人赣通码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三色动态管理。红码禁止通行;黄码仅可以出入本人居住小区(村小组)、医疗机构,其余公共场所禁止通行,不可以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绿码自由通行。重点人群信息由公安部门汇总并确定红、黄、绿不同颜色赣通码。
一、红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红码管理对象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
3.不明原因发热的留观人员。
4.近14天内境外(包括港澳台)返浔来浔人员。
5.近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返浔来浔人员。
6.实施疫点严格管理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
7.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管理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送到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并经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转为黄码管理。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浔或返浔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并经核酸检测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3.不明原因发热的重点留观病例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转为绿码管理。
4.实施疫点严格管理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就地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并经核酸检测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5.所有红码不得离开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或居家隔离观察点。
(三)管理规则
各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红码人员进行管控,对观察期满、符合转码条件的红码人员转黄码、绿码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定,经核定汇总后向县疫情防控制指挥部报告。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进行人员分类,确定重点人群个人赣通码颜色及转码。红码人员一经确定,管理人员不得未经查验、审核即擅自改码、转码,对违规操作人员将严肃追责。公安部门负责在系统内对红码人员信息进行监控,发现红码人员未服从管理规定的,第一时间通知属地乡镇进行管理。
二、黄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黄码管理对象
1.近14天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境内来浔返浔人员。
2.已明确诊断的普通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3.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管理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1.近14天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境内来浔返浔人员和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管理人员。
(1)本人及其亲属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企业、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告。
(2)进入居住小区(村组)后不得外出。居家单间隔离14天,减少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3)每日检测体温两次,并做好监测记录。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炎等任何不适,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可能的暴露史。
(4)14天内有异常的,转为红码管理;14天后无异常的,转为绿码管理。
2.已明确诊断的普通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行居家观察,在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确认治愈后转为绿码管理。
(三)管理规则
对于符合转码条件的,由县内乡镇(街道)、社区(村)、医疗机构(含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登记信息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当地公安部门确定黄码转绿码或黄码转红码管理。
三、绿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绿码管理对象
1.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
2.红码、黄码管理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体温检测正常,身体无异常的人员可在县内佩戴口罩扫码通行。
(三)管理规则
绿码人员由社区(村)进行管理,社区(村)对绿码人员经两次体温检测异常的,立即上报属地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公安部门将其转为黄码管理,并引导其到规定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发现绿码人员有异常症状的,经检查诊断,将诊断结果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依据诊断结果确定其管理等级。
四、申诉纠错
凡在使用赣通码过程中,对确定管理等级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有效证明,向属地乡(场、区)镇申诉,经乡(场、区)镇核验后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管理修改。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可疑症状人员已治愈的,社区(村组)及隔离点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人员到期的,应当逐级上报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转码。因工作人员原因未能及时转码的,当事人可向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申诉纠错。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入县人员有义务及时申报电子健康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对不及时申报红黄绿码电子健康码,或不如实填写、不配合疫情管控,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各乡(场、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彭新冠指办文〔2020〕53)和《彭新冠指办文〔2020〕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项目差异化管控、精准化管理的紧急通知》(彭新冠指办文〔2020〕63号)文件的职责划分,督导属地和管理范围内的各公共场所生成规范标准的信息点二维码,并在公共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更新该二维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信息点登记表(附件),并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县移动公司统一分配信息点二维码。本通知所指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门店、医院、药店、景区景点和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网约车)、高速出入口、车站(候车室)等。
3.各乡(场、区)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安全有序推进赣通码在政务服务、公众出行、就业复工等方面使用,要安全规范采集和使用数据,实时掌握居民健康状态, 积极推动个人领码、亮码,在小区(村小组)出入卡口、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区域,充分发挥赣通码在内控外防方面的积极作用。
4.县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层面的指导,并与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解决赣通码在使用、推广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5.县移动公司要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乡(场、区)镇及县直各相关单位做好赣通码的使用、推广;负责赣通码信息的导入、导出,信息点工作人员账号的管理和分配,公共场所信息点二维码的制作和分配。
6.相关单位、人员要严守通讯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公安局、县移动公司的信息管理和录入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通讯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擅自泄露居民个人隐私,擅自修改赣通码颜色等级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
(二)迅速落实管理措施
1.所有居民及来彭返彭人员要及时主动通过“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微服务”一栏中的子菜单“九江赣通码”免费注册申领通行证,老人、孩子可由其家属代领赣通码, 实现“一人一码”。
2.严格执行验证通行。各类公共场所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经营者),是实施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核验的责任单位(人),要严格按照赣通码电子健康码分类规定, 对出入人员严格进行验证通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赣通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未申领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或持红、黄码电子健康码人员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促进全面形成“凭证有序活动、无证寸步难行”的全民全方位疫情防控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工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卫健、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要将各类公共场所核验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情况,纳入行业监管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核验的,依法严肃处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实行赣通码电子健康码管理过程中,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彭泽县公共场所“赣通码”信息点登记表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各乡(场、区)镇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8号令》和九江市《关于加强九江赣通码电子健康码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通过运用信息化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分类预防管控,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现就我县赣通码电子健康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县个人赣通码实行“红码、黄码、绿码”三色动态管理。红码禁止通行;黄码仅可以出入本人居住小区(村小组)、医疗机构,其余公共场所禁止通行,不可以乘坐公共汽车、出租车(网约车);绿码自由通行。重点人群信息由公安部门汇总并确定红、黄、绿不同颜色赣通码。
一、红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红码管理对象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
3.不明原因发热的留观人员。
4.近14天内境外(包括港澳台)返浔来浔人员。
5.近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的返浔来浔人员。
6.实施疫点严格管理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
7.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管理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送到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并经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转为黄码管理。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疫情高风险地区来浔或返浔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并经核酸检测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3.不明原因发热的重点留观病例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转为绿码管理。
4.实施疫点严格管理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就地居家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并经核酸检测阴性的,转为绿码管理。
5.所有红码不得离开医院、集中隔离观察点或居家隔离观察点。
(三)管理规则
各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红码人员进行管控,对观察期满、符合转码条件的红码人员转黄码、绿码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定,经核定汇总后向县疫情防控制指挥部报告。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进行人员分类,确定重点人群个人赣通码颜色及转码。红码人员一经确定,管理人员不得未经查验、审核即擅自改码、转码,对违规操作人员将严肃追责。公安部门负责在系统内对红码人员信息进行监控,发现红码人员未服从管理规定的,第一时间通知属地乡镇进行管理。
二、黄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黄码管理对象
1.近14天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境内来浔返浔人员。
2.已明确诊断的普通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
3.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管理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1.近14天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境内来浔返浔人员和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管理人员。
(1)本人及其亲属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企业、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告。
(2)进入居住小区(村组)后不得外出。居家单间隔离14天,减少与家人近距离接触。
(3)每日检测体温两次,并做好监测记录。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炎等任何不适,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附近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诉医生可能的暴露史。
(4)14天内有异常的,转为红码管理;14天后无异常的,转为绿码管理。
2.已明确诊断的普通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实行居家观察,在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确认治愈后转为绿码管理。
(三)管理规则
对于符合转码条件的,由县内乡镇(街道)、社区(村)、医疗机构(含乡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依据相关人员健康状况、登记信息及时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市、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当地公安部门确定黄码转绿码或黄码转红码管理。
三、绿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一)绿码管理对象
1.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
2.红码、黄码管理以外的人员。
(二)管理措施
体温检测正常,身体无异常的人员可在县内佩戴口罩扫码通行。
(三)管理规则
绿码人员由社区(村)进行管理,社区(村)对绿码人员经两次体温检测异常的,立即上报属地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乡(场、区)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并通知公安部门将其转为黄码管理,并引导其到规定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发现绿码人员有异常症状的,经检查诊断,将诊断结果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依据诊断结果确定其管理等级。
四、申诉纠错
凡在使用赣通码过程中,对确定管理等级有异议的,可携带相关有效证明,向属地乡(场、区)镇申诉,经乡(场、区)镇核验后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公安部门管理修改。
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可疑症状人员已治愈的,社区(村组)及隔离点工作人员对居家隔离、集中隔离人员到期的,应当逐级上报至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由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按规定通知公安部门进行转码。因工作人员原因未能及时转码的,当事人可向辖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申诉纠错。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1.入县人员有义务及时申报电子健康码,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对不及时申报红黄绿码电子健康码,或不如实填写、不配合疫情管控,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2.各乡(场、区)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彭新冠指办文〔2020〕53)和《彭新冠指办文〔2020〕6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项目差异化管控、精准化管理的紧急通知》(彭新冠指办文〔2020〕63号)文件的职责划分,督导属地和管理范围内的各公共场所生成规范标准的信息点二维码,并在公共场所进出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或更新该二维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管理范围内公共场所信息点登记表(附件),并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县移动公司统一分配信息点二维码。本通知所指的公共场所包括居民小区、村组、机关事业单位、学校、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酒店、餐饮门店、医院、药店、景区景点和公共交通工具(含出租、网约车)、高速出入口、车站(候车室)等。
3.各乡(场、区)镇、县直各相关单位要安全有序推进赣通码在政务服务、公众出行、就业复工等方面使用,要安全规范采集和使用数据,实时掌握居民健康状态, 积极推动个人领码、亮码,在小区(村小组)出入卡口、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等区域,充分发挥赣通码在内控外防方面的积极作用。
4.县信息中心要做好技术层面的指导,并与上级信息管理部门积极沟通,解决赣通码在使用、推广过程中发现的技术问题。
5.县移动公司要积极配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乡(场、区)镇及县直各相关单位做好赣通码的使用、推广;负责赣通码信息的导入、导出,信息点工作人员账号的管理和分配,公共场所信息点二维码的制作和分配。
6.相关单位、人员要严守通讯信息安全相关规定。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县公安局、县移动公司的信息管理和录入人员要签订保密协议。对违反通讯信息安全相关规定,擅自泄露居民个人隐私,擅自修改赣通码颜色等级的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个人和单位责任。
(二)迅速落实管理措施
1.所有居民及来彭返彭人员要及时主动通过“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微服务”一栏中的子菜单“九江赣通码”免费注册申领通行证,老人、孩子可由其家属代领赣通码, 实现“一人一码”。
2.严格执行验证通行。各类公共场所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经营者),是实施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核验的责任单位(人),要严格按照赣通码电子健康码分类规定, 对出入人员严格进行验证通行,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各类公共场所主动出示赣通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未申领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或持红、黄码电子健康码人员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促进全面形成“凭证有序活动、无证寸步难行”的全民全方位疫情防控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工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文化旅游、市场监管、卫健、交通运输等职能部门要将各类公共场所核验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情况,纳入行业监管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赣通码电子健康码核验的,依法严肃处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实行赣通码电子健康码管理过程中,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彭泽县公共场所“赣通码”信息点登记表
彭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2日
【美苑】•文
生活的乐趣是什么呢[疑问]?团团想[羞嗒嗒],体察细节,品味生活,于寻常中也可以找到不凡的乐趣[带着微博去旅行][带着微博去旅行]。团团带大家遨游文海[偷乐][偷乐]~今日主题:乐趣。
1.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爱地享受着人生的乐趣。——林语堂
2.宇宙间许多至理妙谛,寄寓于极平常微细的事物中,往往被粗心浮气的人们直接略过。——朱光潜
3.唯其因为人生有限,人生的乐趣才永远显得新鲜。——波特兰•罗素
4.欢乐好比美丽,住在看见它的人眼中。——亨利克•显克维支
5.采集花蜜是蜜蜂的乐趣,而对于花朵,为蜜蜂提供蜜也是乐趣。——《享乐》
6.用心看见的故事里的风景比平日见到的风景更为艳丽。——《秒速五厘米》
#湘南幼专##湘南幼专团委#
生活的乐趣是什么呢[疑问]?团团想[羞嗒嗒],体察细节,品味生活,于寻常中也可以找到不凡的乐趣[带着微博去旅行][带着微博去旅行]。团团带大家遨游文海[偷乐][偷乐]~今日主题:乐趣。
1.一个人只有具着这种自由的意识和淡漠的态度,结果才能深切地热爱地享受着人生的乐趣。——林语堂
2.宇宙间许多至理妙谛,寄寓于极平常微细的事物中,往往被粗心浮气的人们直接略过。——朱光潜
3.唯其因为人生有限,人生的乐趣才永远显得新鲜。——波特兰•罗素
4.欢乐好比美丽,住在看见它的人眼中。——亨利克•显克维支
5.采集花蜜是蜜蜂的乐趣,而对于花朵,为蜜蜂提供蜜也是乐趣。——《享乐》
6.用心看见的故事里的风景比平日见到的风景更为艳丽。——《秒速五厘米》
#湘南幼专##湘南幼专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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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后,软件后台就可以自由采集分析你手机里信息了。地址、通讯录、通话聊天记录、照片、视频……
相当于夜深人静时你在手机上做羞羞的事情,背后一直有双眼时不时的撑开一条缝看着你。 https://t.cn/R2WxQdu
同意后,软件后台就可以自由采集分析你手机里信息了。地址、通讯录、通话聊天记录、照片、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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