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金融•公益——“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成功启动#
为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营造幸福安全的社区金融环境,哈尔滨银行“幸福社区”发展计划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由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主办、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正式启动。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臻卓,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韩知众,哈尔滨银行公关宣传部总经理、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姜庆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世纪花园社区书记王少杰等莅临活动现场。与会的还有松祥街道居民和商户代表,及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齐聚哈尔滨科技创业创新城内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会议室,共同参与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启动仪式,见证“心”幸福的开启。
通过观看哈尔滨银行公益宣传短片,与会人员共同回顾了哈尔滨银行多年来在公益事业道路上留下的深深足迹。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丽晶理事长主持会议并致开场词,拉开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启动仪式的帷幕。
首先,韩知众先生代表哈尔滨银行、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进行致辞并表示:哈尔滨银行作为市民银行、家乡银行,始终坚持以建设一家公益品牌突出的银行为目标,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银行”。2016年6月,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基金会以“幸福社区”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完善社区治理,公益项目创投,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速宜居宜业的哈尔滨新区建设,营造新区良好的公益氛围,多角度优化新区的营商环境,2019年8月同佳岸慈善基金会“幸福社区”发展计划首次在哈尔滨新区招募公益项目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与考量,在8家申报方案中,最终确定1个暨“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获得资助。下一步,基金会将通过购买服务,跨界联合的方式,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社区营造理念与方法,解决社区问题、完善社区服务、激活社区资源,营造互助、互信、互融的社区文化,进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希望哈尔滨银行和社区居民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居民的金融服务,提高居民的理财意识和能力,用金融企业的温度温暖感染社会,传递公益正能量。
随后,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同志发言表示:将力行推进,让更多的居民享受金融公益带来的福利。希望哈尔滨银行、街道社区和阳光社会服务中心多方协作,将公益项目优势发挥出来,使成果惠及更广更深远。
为了增加与会人员对项目的了解,阳光社会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对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该项目将以“商户联盟”、“金融知识课堂”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一系列金融公益活动,整合松祥街道社区资源,促进当地居民能力发展和幸福感的提升。以“金融知识课堂”为例,社工与银行合作,义务为当地居民提供全新、专业的金融理财、金融防骗知识,保护居民财产安全,让居民在新时代安心享受生活的便利。
启动仪式最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在发言中提到:将继续秉承哈尔滨银行“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发展相融合,使之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产品服务各环节,为哈尔滨新区建设和百姓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语毕,现场响起热烈地掌声,也宣告着“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的正式启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是聚焦社区发展的民生项目,也是哈尔滨银行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过去心、现在心和未来心的同心之行,公益之旅。相信通过不断探索与公益事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与公益组织跨界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公益项目,必将有效推动哈尔滨银行公益事业向常态化、项目化、制度化发展,促进哈尔滨新区经济社会建设,给社区居民送去满满的幸福感!
为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营造幸福安全的社区金融环境,哈尔滨银行“幸福社区”发展计划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由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主办、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正式启动。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臻卓,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韩知众,哈尔滨银行公关宣传部总经理、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姜庆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世纪花园社区书记王少杰等莅临活动现场。与会的还有松祥街道居民和商户代表,及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齐聚哈尔滨科技创业创新城内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会议室,共同参与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启动仪式,见证“心”幸福的开启。
通过观看哈尔滨银行公益宣传短片,与会人员共同回顾了哈尔滨银行多年来在公益事业道路上留下的深深足迹。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丽晶理事长主持会议并致开场词,拉开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启动仪式的帷幕。
首先,韩知众先生代表哈尔滨银行、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进行致辞并表示:哈尔滨银行作为市民银行、家乡银行,始终坚持以建设一家公益品牌突出的银行为目标,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银行”。2016年6月,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基金会以“幸福社区”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完善社区治理,公益项目创投,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速宜居宜业的哈尔滨新区建设,营造新区良好的公益氛围,多角度优化新区的营商环境,2019年8月同佳岸慈善基金会“幸福社区”发展计划首次在哈尔滨新区招募公益项目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与考量,在8家申报方案中,最终确定1个暨“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获得资助。下一步,基金会将通过购买服务,跨界联合的方式,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社区营造理念与方法,解决社区问题、完善社区服务、激活社区资源,营造互助、互信、互融的社区文化,进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希望哈尔滨银行和社区居民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居民的金融服务,提高居民的理财意识和能力,用金融企业的温度温暖感染社会,传递公益正能量。
随后,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同志发言表示:将力行推进,让更多的居民享受金融公益带来的福利。希望哈尔滨银行、街道社区和阳光社会服务中心多方协作,将公益项目优势发挥出来,使成果惠及更广更深远。
为了增加与会人员对项目的了解,阳光社会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对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该项目将以“商户联盟”、“金融知识课堂”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一系列金融公益活动,整合松祥街道社区资源,促进当地居民能力发展和幸福感的提升。以“金融知识课堂”为例,社工与银行合作,义务为当地居民提供全新、专业的金融理财、金融防骗知识,保护居民财产安全,让居民在新时代安心享受生活的便利。
启动仪式最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在发言中提到:将继续秉承哈尔滨银行“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发展相融合,使之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产品服务各环节,为哈尔滨新区建设和百姓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语毕,现场响起热烈地掌声,也宣告着“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的正式启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是聚焦社区发展的民生项目,也是哈尔滨银行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过去心、现在心和未来心的同心之行,公益之旅。相信通过不断探索与公益事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与公益组织跨界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公益项目,必将有效推动哈尔滨银行公益事业向常态化、项目化、制度化发展,促进哈尔滨新区经济社会建设,给社区居民送去满满的幸福感!
#幸福•金融•公益——“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成功启动#
为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营造幸福安全的社区金融环境,哈尔滨银行“幸福社区”发展计划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由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主办、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正式启动。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臻卓,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韩知众,哈尔滨银行公关宣传部总经理、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姜庆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世纪花园社区书记王少杰等莅临活动现场。与会的还有松祥街道居民和商户代表,及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齐聚哈尔滨科技创业创新城内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会议室,共同参与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启动仪式,见证“心”幸福的开启。
通过观看哈尔滨银行公益宣传短片,与会人员共同回顾了哈尔滨银行多年来在公益事业道路上留下的深深足迹。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丽晶理事长主持会议并致开场词,拉开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启动仪式的帷幕。
首先,韩知众先生代表哈尔滨银行、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进行致辞并表示:哈尔滨银行作为市民银行、家乡银行,始终坚持以建设一家公益品牌突出的银行为目标,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银行”。2016年6月,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基金会以“幸福社区”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完善社区治理,公益项目创投,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速宜居宜业的哈尔滨新区建设,营造新区良好的公益氛围,多角度优化新区的营商环境,2019年8月同佳岸慈善基金会“幸福社区”发展计划首次在哈尔滨新区招募公益项目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与考量,在8家申报方案中,最终确定1个暨“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获得资助。下一步,基金会将通过购买服务,跨界联合的方式,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社区营造理念与方法,解决社区问题、完善社区服务、激活社区资源,营造互助、互信、互融的社区文化,进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希望哈尔滨银行和社区居民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居民的金融服务,提高居民的理财意识和能力,用金融企业的温度温暖感染社会,传递公益正能量。
随后,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同志发言表示:将力行推进,让更多的居民享受金融公益带来的福利。希望哈尔滨银行、街道社区和阳光社会服务中心多方协作,将公益项目优势发挥出来,使成果惠及更广更深远。
为了增加与会人员对项目的了解,阳光社会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对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该项目将以“商户联盟”、“金融知识课堂”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一系列金融公益活动,整合松祥街道社区资源,促进当地居民能力发展和幸福感的提升。以“金融知识课堂”为例,社工与银行合作,义务为当地居民提供全新、专业的金融理财、金融防骗知识,保护居民财产安全,让居民在新时代安心享受生活的便利。
启动仪式最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在发言中提到:将继续秉承哈尔滨银行“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发展相融合,使之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产品服务各环节,为哈尔滨新区建设和百姓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语毕,现场响起热烈地掌声,也宣告着“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的正式启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是聚焦社区发展的民生项目,也是哈尔滨银行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过去心、现在心和未来心的同心之行,公益之旅。相信通过不断探索与公益事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与公益组织跨界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公益项目,必将有效推动哈尔滨银行公益事业向常态化、项目化、制度化发展,促进哈尔滨新区经济社会建设,给社区居民送去满满的幸福感!
为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提高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和满意度,营造幸福安全的社区金融环境,哈尔滨银行“幸福社区”发展计划应运而生。
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由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主办、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正式启动。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办事处主任张臻卓,哈尔滨银行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理事长韩知众,哈尔滨银行公关宣传部总经理、同佳岸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姜庆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哈尔滨市松北区松祥街道世纪花园社区书记王少杰等莅临活动现场。与会的还有松祥街道居民和商户代表,及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齐聚哈尔滨科技创业创新城内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会议室,共同参与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启动仪式,见证“心”幸福的开启。
通过观看哈尔滨银行公益宣传短片,与会人员共同回顾了哈尔滨银行多年来在公益事业道路上留下的深深足迹。哈尔滨市松北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刘丽晶理事长主持会议并致开场词,拉开了“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启动仪式的帷幕。
首先,韩知众先生代表哈尔滨银行、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进行致辞并表示:哈尔滨银行作为市民银行、家乡银行,始终坚持以建设一家公益品牌突出的银行为目标,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的银行”。2016年6月,哈尔滨银行发起、设立同佳岸慈善基金会,自成立以来,基金会以“幸福社区”发展计划为核心,在完善社区治理,公益项目创投,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加速宜居宜业的哈尔滨新区建设,营造新区良好的公益氛围,多角度优化新区的营商环境,2019年8月同佳岸慈善基金会“幸福社区”发展计划首次在哈尔滨新区招募公益项目方案。经过反复论证与考量,在8家申报方案中,最终确定1个暨“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获得资助。下一步,基金会将通过购买服务,跨界联合的方式,运用专业的社会工作、社区营造理念与方法,解决社区问题、完善社区服务、激活社区资源,营造互助、互信、互融的社区文化,进而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同时,希望哈尔滨银行和社区居民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桥梁,切实做好居民的金融服务,提高居民的理财意识和能力,用金融企业的温度温暖感染社会,传递公益正能量。
随后,黑龙江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副处长(挂职哈尔滨市松北区民政局副局长)李抗同志发言表示:将力行推进,让更多的居民享受金融公益带来的福利。希望哈尔滨银行、街道社区和阳光社会服务中心多方协作,将公益项目优势发挥出来,使成果惠及更广更深远。
为了增加与会人员对项目的了解,阳光社会服务中心理事长刘丽晶对项目进行了简要介绍。该项目将以“商户联盟”、“金融知识课堂”等多样化的形式开展一系列金融公益活动,整合松祥街道社区资源,促进当地居民能力发展和幸福感的提升。以“金融知识课堂”为例,社工与银行合作,义务为当地居民提供全新、专业的金融理财、金融防骗知识,保护居民财产安全,让居民在新时代安心享受生活的便利。
启动仪式最后,哈尔滨银行新区科技专业支行行长高德新在发言中提到:将继续秉承哈尔滨银行“普惠金融、和谐共富”的经营理念,积极践行“做一家有温度有情怀银行”的可持续发展观,将履行社会责任与银行发展相融合,使之成为创新驱动的重要引擎并贯穿于经营管理和产品服务各环节,为哈尔滨新区建设和百姓安居乐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语毕,现场响起热烈地掌声,也宣告着“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的正式启程。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幸福社区金融公益同心行”项目是聚焦社区发展的民生项目,也是哈尔滨银行回报家乡、回报社会,回报人民的过去心、现在心和未来心的同心之行,公益之旅。相信通过不断探索与公益事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与公益组织跨界合作,开展形式多样、主题丰富的公益项目,必将有效推动哈尔滨银行公益事业向常态化、项目化、制度化发展,促进哈尔滨新区经济社会建设,给社区居民送去满满的幸福感!
【扫黑除恶 | 香坊区法院公开宣判“碰瓷”敲诈勒索恶势力案件】
5月30日,香坊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李某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4月至5月期间,邹某(已判决)纠集被告人刘某、李某等人在哈尔滨市区内以“碰瓷”手段对出租车司机连续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邹某为首的恶势力。案发后刘某、李某退赔了所得赃款。
2016年4月至5月期间,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广场等地,刘某、李某与邹某多次对出租车驾驶员谎称其脚部被该车碾压,并进行语言威胁,向出租车驾驶员索要 “赔偿款”。刘某参与敲诈勒索5次,犯罪金额共计5200元;李某参与敲诈勒索3次,犯罪金额共计3600元。
2016年5月11日17时许,刘某与邹某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蒋化村附近搭乘被害人白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辆行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红旗村附近时,刘某提出要先行下车,白某停车后,刘某下车并站在车辆旁边,白某启动车欲离开时,刘某便立即喊住白某并谎称其脚部被出租车碾压。当白某表示要送其去医院治疗时,刘某称其没有时间去医院,如白某同意赔偿其1万元医疗费,其便不再追究。白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支付给刘某“医疗费”8000 元。
香坊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碰瓷”手段敲诈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交通事故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故意犯罪,刘某、李某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刘某、李某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该案的公开宣判,极大地震慑了“碰瓷”等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律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零容忍”。下一步,香坊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5月30日,香坊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刘某、李某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六千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经审理查明: 2016年4月至5月期间,邹某(已判决)纠集被告人刘某、李某等人在哈尔滨市区内以“碰瓷”手段对出租车司机连续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邹某为首的恶势力。案发后刘某、李某退赔了所得赃款。
2016年4月至5月期间,在哈尔滨市香坊区乐松广场等地,刘某、李某与邹某多次对出租车驾驶员谎称其脚部被该车碾压,并进行语言威胁,向出租车驾驶员索要 “赔偿款”。刘某参与敲诈勒索5次,犯罪金额共计5200元;李某参与敲诈勒索3次,犯罪金额共计3600元。
2016年5月11日17时许,刘某与邹某在哈尔滨市道里区榆树乡蒋化村附近搭乘被害人白某驾驶的出租车。当车辆行至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乡红旗村附近时,刘某提出要先行下车,白某停车后,刘某下车并站在车辆旁边,白某启动车欲离开时,刘某便立即喊住白某并谎称其脚部被出租车碾压。当白某表示要送其去医院治疗时,刘某称其没有时间去医院,如白某同意赔偿其1万元医疗费,其便不再追究。白某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支付给刘某“医疗费”8000 元。
香坊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碰瓷”手段敲诈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交通事故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故意犯罪,刘某、李某均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鉴于刘某、李某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坦白情节且主动退缴全部赃款,确有悔罪表现,可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00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该案的公开宣判,极大地震慑了“碰瓷”等恶势力犯罪,彰显了法律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零容忍”。下一步,香坊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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