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回复关注函:管理层不存在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况】
继上月金力泰(300225)多名董监高辞职引发深交所关注后,4月13日上午,金力泰公告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管理层不存在拒绝配合监事会履职、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况,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有序开展中,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监事称金力泰不披露监事会决议
3月22日晚间,金力泰披露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薇《辞职信》称,王薇因其无法正常履行监事职责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对此金力泰同日披露王薇所述辞职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同一时间段,金力泰非独立董事刘金梅、独立董事王澜等多名董监高申请辞职,理由包括因工作受到干扰无法正常履职等。
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于3月24日对金力泰下发关注函,要求王薇说明其无法正常履职的依据,并要求公司说明王薇所述情况是否属实,相关监事会决议的披露是否及时。
对此,王薇在金力泰4月13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文件中表示,金力泰管理层严重阻扰监事会履职,对监事会作出的决议违规不予披露,另外,在金力泰监事候选人选举过程中,监事会正常履职受到阻扰。
具体情况为,2020年11月20日,金力泰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并作出了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例行监督检查、由监事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协助监事和监事会开展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办公场所方便监事履行职责;财务总监应当提供会计账册给履职监事审阅;董事会秘书应当提供会议决议和记录给履职监事审阅等三项决议。
但上述决议通过后,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日向金力泰发送《监事会履职的通知》,金力泰管理层未能配合监事会履职,导致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另外,截至公告日,金力泰未将监事会相关决议进行公告。
此外,王薇称,2021年12月10日,金力泰监事江昌雄辞职后,其收集了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提名函》并将提名函反馈给董事会秘书,但董事会秘书质疑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的真实性,声称会将提名函转给公安和检察院。同日,金力泰创始人、原大股东、前任董事长吴国政发信息给王薇,多次逼迫王薇辞去金力泰监事职务。
金力泰称经营正常无需监事会决议
对于王薇所述情况,金力泰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当时并无出现突发事件,或隐瞒重大未披露事项。
金力泰认为,王薇、江昌雄在没有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确有“必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配合时,没有任何依据与凭证,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王薇、江昌雄也并未向公司详细说明突击检查的必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王薇、江昌雄要求金力泰管理层应当按照监事会决议的内容配合监事会履职。
金力泰同时认为,根据《公司法》,“例行监督检查”属于监事会及监事的法定职责与义务,无需通过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检查公司财务”本就是法律法规赋予监事的职权。如将此监事会决议公告,可能会产生误导性信息,可能导致投资者受损,因此公司未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作为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金力泰称未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
此外,金力泰称,2020年12月2日,王薇向金力泰发送《监事会履职的通知》后仅隔1日,即12月4日便来到金力泰公司,要求金力泰将这些文件全部准备好供其检查。但12月份是公司最繁忙的月份,王薇、江昌雄要求公司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既无明确的检查内容,也没有给公司留出准备资料时间,且期间金力泰提出过可否延后检查,但后续王薇、江昌雄也再无提出例行检查事项。
因此,金力泰认为,公司管理层并未拒绝配合监事会履职,主要是因12月份是最为繁忙之时,加之年审会计师已进场预审,很多审计资料都可以共享,因此公司建议延后相关检查,公司管理层要求监事会延后相关检查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王薇所言金力泰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形,金力泰也做了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公告,2021年12月10日上午,王薇向董事会秘书告知拟提名胡今强为监事候选人,告知内容包括一份加盖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印章的《上海市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提名函》的扫描件以及一份加盖大禾公司印章的监事候选人胡今强简历的扫描件。
金力泰表示,由于公安机关一直在追缴大禾公司的公司印章同时也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线索,因此董事会秘书收到上述扫描件后就大禾公司之公司印章真实性、有效性向王薇提出质疑,并告知王薇,公司将把上述两份文件转发给公安机关与检察院。
当日晚间,金力泰董事会秘书向王薇的微信、邮箱发送了由公司法务部出具的《211210致王薇女士的函件》,要求王薇就提名函所加盖大禾公司公章的真实性、监事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提名函提供人的身份作出说明,同时告知其公司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
因此,金力泰认为,公司在监事推举过程中不存在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形,公司对王薇提出的合理质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
最近一年内,金力泰存在多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形,其中包括董事严家华,独立董事孙敏杰、吴益兵,监事王薇、江昌雄,副总裁张岚、葛乐凡等,对此深交所要求金力泰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对此,金力泰回复称,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团队成员(总裁袁翔、执行总裁罗甸、行政总裁马欣、副总裁陈松颜、副总裁吴纯超、副总裁王子炜、副总裁严家华、财务总监隋静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汤洋)并未发生变化,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有序开展中,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另外,金力泰表示,公司股东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刘少林因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检察机关已正式受理并对案件审查起诉。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行为。
金力泰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净亏损9500万元至1.2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128.57万元,公司称,2021年,受全球化工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较上年大幅增加,营业成本高企,是造成2021年度业绩亏损的最主要原因。
4月11日,金力泰刚刚公告,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公司不存在《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一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目前金力泰第一大股东为大禾公司,持股数量为7357.66万股,持股比例为15.04%。
4月13日,金力泰股价下跌6.73%,今年至今,金力泰股价已整体下跌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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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月金力泰(300225)多名董监高辞职引发深交所关注后,4月13日上午,金力泰公告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公司管理层不存在拒绝配合监事会履职、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况,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有序开展中,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监事称金力泰不披露监事会决议
3月22日晚间,金力泰披露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薇《辞职信》称,王薇因其无法正常履行监事职责申请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对此金力泰同日披露王薇所述辞职理由与事实严重不符。同一时间段,金力泰非独立董事刘金梅、独立董事王澜等多名董监高申请辞职,理由包括因工作受到干扰无法正常履职等。
针对这一情况,深交所于3月24日对金力泰下发关注函,要求王薇说明其无法正常履职的依据,并要求公司说明王薇所述情况是否属实,相关监事会决议的披露是否及时。
对此,王薇在金力泰4月13日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的文件中表示,金力泰管理层严重阻扰监事会履职,对监事会作出的决议违规不予披露,另外,在金力泰监事候选人选举过程中,监事会正常履职受到阻扰。
具体情况为,2020年11月20日,金力泰监事会召开监事会会议并作出了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情况例行监督检查、由监事会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协助监事和监事会开展本次监督检查工作、由监事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要求公司管理层提供办公场所方便监事履行职责;财务总监应当提供会计账册给履职监事审阅;董事会秘书应当提供会议决议和记录给履职监事审阅等三项决议。
但上述决议通过后,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日向金力泰发送《监事会履职的通知》,金力泰管理层未能配合监事会履职,导致监事会无法正常履职。另外,截至公告日,金力泰未将监事会相关决议进行公告。
此外,王薇称,2021年12月10日,金力泰监事江昌雄辞职后,其收集了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上海市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提名函》并将提名函反馈给董事会秘书,但董事会秘书质疑股东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公章的真实性,声称会将提名函转给公安和检察院。同日,金力泰创始人、原大股东、前任董事长吴国政发信息给王薇,多次逼迫王薇辞去金力泰监事职务。
金力泰称经营正常无需监事会决议
对于王薇所述情况,金力泰回复深交所关注函称,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但公司当时并无出现突发事件,或隐瞒重大未披露事项。
金力泰认为,王薇、江昌雄在没有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且有充分、合理的理由认为确有“必要”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配合时,没有任何依据与凭证,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时,王薇、江昌雄也并未向公司详细说明突击检查的必要性。在这样的情况下,王薇、江昌雄要求金力泰管理层应当按照监事会决议的内容配合监事会履职。
金力泰同时认为,根据《公司法》,“例行监督检查”属于监事会及监事的法定职责与义务,无需通过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检查公司财务”本就是法律法规赋予监事的职权。如将此监事会决议公告,可能会产生误导性信息,可能导致投资者受损,因此公司未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作为临时公告进行披露。
金力泰称未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
此外,金力泰称,2020年12月2日,王薇向金力泰发送《监事会履职的通知》后仅隔1日,即12月4日便来到金力泰公司,要求金力泰将这些文件全部准备好供其检查。但12月份是公司最繁忙的月份,王薇、江昌雄要求公司在如此短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资料,既无明确的检查内容,也没有给公司留出准备资料时间,且期间金力泰提出过可否延后检查,但后续王薇、江昌雄也再无提出例行检查事项。
因此,金力泰认为,公司管理层并未拒绝配合监事会履职,主要是因12月份是最为繁忙之时,加之年审会计师已进场预审,很多审计资料都可以共享,因此公司建议延后相关检查,公司管理层要求监事会延后相关检查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针对王薇所言金力泰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形,金力泰也做了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公告,2021年12月10日上午,王薇向董事会秘书告知拟提名胡今强为监事候选人,告知内容包括一份加盖海南大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印章的《上海市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提名函》的扫描件以及一份加盖大禾公司印章的监事候选人胡今强简历的扫描件。
金力泰表示,由于公安机关一直在追缴大禾公司的公司印章同时也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线索,因此董事会秘书收到上述扫描件后就大禾公司之公司印章真实性、有效性向王薇提出质疑,并告知王薇,公司将把上述两份文件转发给公安机关与检察院。
当日晚间,金力泰董事会秘书向王薇的微信、邮箱发送了由公司法务部出具的《211210致王薇女士的函件》,要求王薇就提名函所加盖大禾公司公章的真实性、监事的忠实义务与勤勉义务、提名函提供人的身份作出说明,同时告知其公司保留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权利。
因此,金力泰认为,公司在监事推举过程中不存在干扰监事会正常履职的情形,公司对王薇提出的合理质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称生产经营正常
最近一年内,金力泰存在多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形,其中包括董事严家华,独立董事孙敏杰、吴益兵,监事王薇、江昌雄,副总裁张岚、葛乐凡等,对此深交所要求金力泰说明公司是否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对此,金力泰回复称,公司核心经营管理层团队成员(总裁袁翔、执行总裁罗甸、行政总裁马欣、副总裁陈松颜、副总裁吴纯超、副总裁王子炜、副总裁严家华、财务总监隋静媛、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汤洋)并未发生变化,公司日常生产与经营有序开展中,公司不存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形。
另外,金力泰表示,公司股东海南自贸区大禾实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刘少林因个人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检察机关已正式受理并对案件审查起诉。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行为。
金力泰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公司预计2021年公司净亏损9500万元至1.2亿元,上年同期为盈利9128.57万元,公司称,2021年,受全球化工原料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较上年大幅增加,营业成本高企,是造成2021年度业绩亏损的最主要原因。
4月11日,金力泰刚刚公告,在目前的股权结构下,公司不存在《公司法》《收购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一家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目前金力泰第一大股东为大禾公司,持股数量为7357.66万股,持股比例为15.04%。
4月13日,金力泰股价下跌6.73%,今年至今,金力泰股价已整体下跌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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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新增2个中风险区#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4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漯河市临颍县中风险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中风险区一: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为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区二: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杜曲镇东徐庄村为中风险地区。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和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15号)
3月25日,临颍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范围:
1.临颍建业桂园小区:漯河市临颍县纬二路与新城路交汇处西南;
2.博雅学校幼儿园:临颍县繁昌路建业桂园西北侧约170米;
3.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
4.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大街一点家俱店;
5.烟草局对面“鱼你在一起”饭店:临颍县颍青路;
6.大观天地小跃店:临颍县复兴路;
7.县医院附近京辰花园100美发店;
8.新城办西五里头花卉市场;
9.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门口右手边第一家鱼店;
10.建业桂园南门菜鸟驿站;
11.临颍县台陈镇夹濠王村;
12.大观天地尚美秀美甲店:临颍县尚正一品大观天地商业街5座110号门面尚美秀;
13.锦绣江南小区1楼仓库。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
1.临颍县新城路以西、大观天地商业街以东、临颍大道以北、颍昌路以南;
2.台陈镇全镇;
3.城关办西大街复兴巷以东、西街菜市场以西、西大街两侧的所有门店;
4.新城办西五里头村;
5.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
6.文化路以西、五交化以东、颍青路以南门面;
7.锦绣江南小区;
8.颍郡尚城:临颍县颍川大道;
9.凯旋城:临颍县新城路与临颍大道交叉路口北;
10.尚正一品:临颍县复兴路;
11.颍和御苑:临颍县索普锐中州国际饭店附近;
12.四季花都B区:临颍县颍川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13.阳光水岸:临颍县纬二路;
14.丽都华庭:临颍县府东路;
15.盈翠半岛二期:临颍县纬二路与学苑路交汇处西北;
16.临颍县王岗镇谢庄;
17.粼水立方:临颍县城关街道;
18.瓦店大庙张村:临颍县瓦店镇;
19.龙城家苑:临颍县文化路颍郡尚城西北侧约150米;
20.凤凰城:临颍县城关街道;
21.幸福港湾;临颍县城关街道;
22.中央公园:临颍县黄龙路;
23.维也纳花园:临颍县颍川大道;
24.东方锦城B区(新建);
25.家盛世东区: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家盛世小区东区;
26.温馨园:临颍县人民路;
27.金龙福瑞苑小区:临颍县新城街道邢庄村;
28.巨陵镇纺车刘村522号。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临颍县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临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临;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划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14号)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漯河市临颍县中风险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中风险区一: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为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区二: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杜曲镇东徐庄村为中风险地区。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和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15号)
3月25日,临颍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范围:
1.临颍建业桂园小区:漯河市临颍县纬二路与新城路交汇处西南;
2.博雅学校幼儿园:临颍县繁昌路建业桂园西北侧约170米;
3.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
4.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大街一点家俱店;
5.烟草局对面“鱼你在一起”饭店:临颍县颍青路;
6.大观天地小跃店:临颍县复兴路;
7.县医院附近京辰花园100美发店;
8.新城办西五里头花卉市场;
9.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门口右手边第一家鱼店;
10.建业桂园南门菜鸟驿站;
11.临颍县台陈镇夹濠王村;
12.大观天地尚美秀美甲店:临颍县尚正一品大观天地商业街5座110号门面尚美秀;
13.锦绣江南小区1楼仓库。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
1.临颍县新城路以西、大观天地商业街以东、临颍大道以北、颍昌路以南;
2.台陈镇全镇;
3.城关办西大街复兴巷以东、西街菜市场以西、西大街两侧的所有门店;
4.新城办西五里头村;
5.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
6.文化路以西、五交化以东、颍青路以南门面;
7.锦绣江南小区;
8.颍郡尚城:临颍县颍川大道;
9.凯旋城:临颍县新城路与临颍大道交叉路口北;
10.尚正一品:临颍县复兴路;
11.颍和御苑:临颍县索普锐中州国际饭店附近;
12.四季花都B区:临颍县颍川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13.阳光水岸:临颍县纬二路;
14.丽都华庭:临颍县府东路;
15.盈翠半岛二期:临颍县纬二路与学苑路交汇处西北;
16.临颍县王岗镇谢庄;
17.粼水立方:临颍县城关街道;
18.瓦店大庙张村:临颍县瓦店镇;
19.龙城家苑:临颍县文化路颍郡尚城西北侧约150米;
20.凤凰城:临颍县城关街道;
21.幸福港湾;临颍县城关街道;
22.中央公园:临颍县黄龙路;
23.维也纳花园:临颍县颍川大道;
24.东方锦城B区(新建);
25.家盛世东区: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家盛世小区东区;
26.温馨园:临颍县人民路;
27.金龙福瑞苑小区:临颍县新城街道邢庄村;
28.巨陵镇纺车刘村522号。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临颍县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临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临;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河南漯河新增2个中风险地区】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以及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将漯河市临颍县中风险区划定情况通告如下:
中风险区一: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为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区二: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杜曲镇东徐庄村为中风险地区。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和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15号)
3月25日,临颍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范围:
1.临颍建业桂园小区:漯河市临颍县纬二路与新城路交汇处西南;
2.博雅学校幼儿园:临颍县繁昌路建业桂园西北侧约170米;
3.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
4.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大街一点家俱店;
5.烟草局对面“鱼你在一起”饭店:临颍县颍青路;
6.大观天地小跃店:临颍县复兴路;
7.县医院附近京辰花园100美发店;
8.新城办西五里头花卉市场;
9.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门口右手边第一家鱼店;
10.建业桂园南门菜鸟驿站;
11.临颍县台陈镇夹濠王村;
12.大观天地尚美秀美甲店:临颍县尚正一品大观天地商业街5座110号门面尚美秀;
13.锦绣江南小区1楼仓库。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
1.临颍县新城路以西、大观天地商业街以东、临颍大道以北、颍昌路以南;
2.台陈镇全镇;
3.城关办西大街复兴巷以东、西街菜市场以西、西大街两侧的所有门店;
4.新城办西五里头村;
5.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
6.文化路以西、五交化以东、颍青路以南门面;
7.锦绣江南小区;
8.颍郡尚城:临颍县颍川大道;
9.凯旋城:临颍县新城路与临颍大道交叉路口北;
10.尚正一品:临颍县复兴路;
11.颍和御苑:临颍县索普锐中州国际饭店附近;
12.四季花都B区:临颍县颍川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13.阳光水岸:临颍县纬二路;
14.丽都华庭:临颍县府东路;
15.盈翠半岛二期:临颍县纬二路与学苑路交汇处西北;
16.临颍县王岗镇谢庄;
17.粼水立方:临颍县城关街道;
18.瓦店大庙张村:临颍县瓦店镇;
19.龙城家苑:临颍县文化路颍郡尚城西北侧约150米;
20.凤凰城:临颍县城关街道;
21.幸福港湾;临颍县城关街道;
22.中央公园:临颍县黄龙路;
23.维也纳花园:临颍县颍川大道;
24.东方锦城B区(新建);
25.家盛世东区: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家盛世小区东区;
26.温馨园:临颍县人民路;
27.金龙福瑞苑小区:临颍县新城街道邢庄村;
28.巨陵镇纺车刘村522号。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临颍县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临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临;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漯河发布)#河南疫情最新消息#
中风险区一: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新城街道办事处辖区为中风险地区。
中风险区二:自3月25日起,划定临颍县杜曲镇东徐庄村为中风险地区。
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规定,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服从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管理和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一切以官方通报为准。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临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对全县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15号)
3月25日,临颍县发现3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相关区域实行分类管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封控区范围:
1.临颍建业桂园小区:漯河市临颍县纬二路与新城路交汇处西南;
2.博雅学校幼儿园:临颍县繁昌路建业桂园西北侧约170米;
3.临颍县台陈镇台陈村;
4.城关街道办事处西大街一点家俱店;
5.烟草局对面“鱼你在一起”饭店:临颍县颍青路;
6.大观天地小跃店:临颍县复兴路;
7.县医院附近京辰花园100美发店;
8.新城办西五里头花卉市场;
9.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门口右手边第一家鱼店;
10.建业桂园南门菜鸟驿站;
11.临颍县台陈镇夹濠王村;
12.大观天地尚美秀美甲店:临颍县尚正一品大观天地商业街5座110号门面尚美秀;
13.锦绣江南小区1楼仓库。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范围:
1.临颍县新城路以西、大观天地商业街以东、临颍大道以北、颍昌路以南;
2.台陈镇全镇;
3.城关办西大街复兴巷以东、西街菜市场以西、西大街两侧的所有门店;
4.新城办西五里头村;
5.颍川大道西段菜市场;
6.文化路以西、五交化以东、颍青路以南门面;
7.锦绣江南小区;
8.颍郡尚城:临颍县颍川大道;
9.凯旋城:临颍县新城路与临颍大道交叉路口北;
10.尚正一品:临颍县复兴路;
11.颍和御苑:临颍县索普锐中州国际饭店附近;
12.四季花都B区:临颍县颍川大道与建设路交汇处;
13.阳光水岸:临颍县纬二路;
14.丽都华庭:临颍县府东路;
15.盈翠半岛二期:临颍县纬二路与学苑路交汇处西北;
16.临颍县王岗镇谢庄;
17.粼水立方:临颍县城关街道;
18.瓦店大庙张村:临颍县瓦店镇;
19.龙城家苑:临颍县文化路颍郡尚城西北侧约150米;
20.凤凰城:临颍县城关街道;
21.幸福港湾;临颍县城关街道;
22.中央公园:临颍县黄龙路;
23.维也纳花园:临颍县颍川大道;
24.东方锦城B区(新建);
25.家盛世东区:临颍县城关镇新城路家盛世小区东区;
26.温馨园:临颍县人民路;
27.金龙福瑞苑小区:临颍县新城街道邢庄村;
28.巨陵镇纺车刘村522号。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防范区范围:临颍县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四、加强县域交通管控
在县域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及与其他县(市)区交界的国道、省道、县乡村道设置“交通服务站点”。对自公路出入临车辆进行查验,原则上县域内所有人员不得离临;确需离开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公共交通、出租车、网约车暂停营运。保障特种车辆、民生服务车辆及工作人员通行顺畅。
五、强化管理和服务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及时公布紧急求助电话,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外出就医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六、增强个人防控意识
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居民要自觉落实上述管控措施,积极配合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工作,不得擅自外出,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个人及家庭防护,注意饮用水和食品卫生。避免疫情传播风险。
以上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防控管理期间,希望大家对出行和日常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来源:漯河发布)#河南疫情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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