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而陶聊茶:三十四.三红七绿为青茶 (8.工夫茶始闵老子)
总体来说,泡茶的器具是随着泡茶的形式而演变的。唐煎、宋点时期,饮茶器通常是容量较大的碗、盏。从实物上看,在唐代茶碗的口径一般在14厘米-17厘米。陆羽《茶经•四之器》说:“瓯,越州上,口唇不卷,底卷而浅,受半升已下。”。唐代的一升约合咱们现在的600毫升,半升,就是300毫升,比现在用的茶杯大太多了。宋代,茶盏的口径通常在10厘米-16厘米。元代,揉捻工艺的出现,加快了散茶瀹泡的历史进程。明、清散茶瀹泡,客观上就会要求不必使用容量较大的茶器。到了明代中晚期,茶壶、茶杯成了茶桌上的主要器皿。

1595年前后成书的明代张源《茶录》里已经明确记载了壶泡的方法:“泡法,探汤纯熟便取起,先注少许壶中,祛荡冷气,倾出,然后投茶。茶多寡宜酌,不可过中失正。茶重则味苦香沉,水胜则色清气寡。两壶后,又用冷水荡涤,使壶凉洁。不则减茶香矣。确熟,则茶神不健,壶清,则水性常灵。稍俟茶水冲和,然后分酾布饮。酾不宜早,饮不宜迟。早则茶神未发,迟则妙馥先消。”。张源记载的这个壶泡法已经跟咱们现在的壶泡法没啥区别了,就是洗壶、投茶、注水、分茶、品饮。

1623年前后,明人冯可宾在他的《岕茶笺.论茶具》里说:“…或问茶壶毕竟宜大宜小,茶壶以小为贵。每一客,壶一把,任其自斟自饮,方为得趣。何也?壶小则香不涣散,味不耽阁;况茶中香味,不先不后,只有一时。太早则未足,太迟则已过,的见得恰好,一泻而尽。”。可见,当时的小茶壶已经在文人的茶桌上居于了主要地位。

茶壶变小,饮茶器相应的也会变小。对于饮茶器皿的选用,1609年明代罗廪在其《茶解》中说:“瓯,以小为佳,不必求古,只宣、成、靖窑足矣。”

有明一朝,纵观许多茶画,如具代表性的明代画家丁云鹏 (1547年—1628年)的《卢仝煮茶图》、《煮茶图》,常可见到一些撇口、弧体、圈足或高足的饮茶器。这些茶器在清代宫廷器型制度上,口径9-10厘米的称为“茶钟”,口径12厘米的叫“茶碗”。另外清宫还把口径13.5厘米的叫“汤碗”,口径15厘米的叫“膳碗”。明代茶事绘画中的饮茶生活场景,使我们知道其时饮茶所用器具的体型虽然较现代的茶杯大,但是对比唐、宋器具还是小了不少。

从文字资料上看,历史上第一个把“茶杯”两个字写到茶书里边的人,就是前面提到的明朝人冯可宾。在他的《岕茶笺.论茶具》里还有如下文字:“茶壶,窑器为上,锡次之。茶杯,汝、官、哥、定如未可多得,则适意者为佳耳。”。1623年前后,冯可宾的茶书中出现了“茶杯”二字,这个字眼决不是偶然的出现。要知道,任何新鲜事物的出现都会有它的底层逻辑来做支点。那么“茶杯”出现的底层逻辑支点在哪儿呢?

支点有二。

其一,高度蒸馏白酒的出现。我们先来明确一个常识,高度蒸馏白酒的出现是在元朝。在这之前,人们所饮用的酒度数低,使的那些酒杯或者酒盏,都是体型较大的东西。妇孺皆知的山东好汉武松“三碗不过岗”的故事就很能说明问题。在景阳冈前的酒肆里,武二郎连喝十八碗,要是二锅头的话,早成醉猫了,施耐庵老先生的《水浒传》里也就不会有“景阳冈武松打虎”这样精彩的章节。

元朝末年,李昱的《戏柬池莘仲》诗写道:“少年一饮轻千钟,力微难染桃花容。年深始作汗酒法,以一当十味且浓。王君亲传坎离鼎,出瓮鹅黄煮秋影。檀心味烈九酝同,醉倒伯伦呼不醒。”。一句“以一当十”明确地点出了蒸馏酒的度数要远远高于其它类型的酒。高度白酒的出现与普及在客观上必然会促使饮酒所用器皿的体型变小即容积减小。

其二,茶人的倡导。在明代,周亮工跟张岱都把“茶杯”的另一底层逻辑支点直接指向了“瞿瞿一老”闵汶水。从文字资料上看,正是明末的闵汶水首开把酒杯当做茶杯使用的先河。作为统御明末饮茶风流的闵汶水不可能不知“茶壶以小为贵…方为得趣”、“瓯,以小为佳,不必求古,只宣、成、靖窑足矣”的道理。桃叶渡斗法时,他给张岱沏茶用的是皆精绝的成宣小酒盏且“持一壶满斟”。周亮工去桃叶渡拜访闵汶水品尝“闵茶”的时候,周记录说:“歙人闵汶水居桃叶渡上,予往品茶其家,见水火皆自任,以小酒盏酌客,颇极烹饮态。”。

明窗净几、荆溪壶、成宣小酒盏、刚柔燥湿必亲身、水火皆自任、颇极烹饮态,在周亮工跟张岱的笔下,一副活脱的沏茶画面越纸而出,老天,这不就是历史上最早的工夫茶泡法吗?

有关工夫茶,能见到最早的文字资料是《梦厂杂著·潮嘉风月》,作者是清乾嘉时的俞蛟。他说:“工夫茶,烹治之法,本诸陆羽《茶经》,而器具更为精致。炉形如截筒,高经一尺二三寸,以细白泥为之。壶出宜兴窑者最佳,圆体扁腹,努咀曲柄,大者可受半升许。杯盘则花瓷居多,内外写山水人物,极工致。类非近代物,然无款志,制自何年,不能考也。炉及壶、盘各一,惟杯之数,则视客之多寡,杯小而盘如满月。此外尚有瓦铛、棕垫、纸扇、竹夹,制皆朴雅。壶、盘与杯,旧而佳者,贵如拱璧,寻常舟中,不易得也。先将泉水贮铛,用细炭煎至初沸,投闽茶于壶内冲之,盖定,复遍浇其上,然后斟而细呷之。气味芳烈,较嚼梅花更为清绝。”。

闵汶水这位“细细钻研七十年”的“水厄”在茶史上首开把小酒盏当做茶杯的用法,于无声中创立了后世的工夫茶雏形。自此,作为品茶的器具盏、瓯开始朝着小型化演进,其后诞生了真正意义上的工夫茶杯-若琛杯。

后文我们就要聊到清初的武夷茶正是借鉴了松萝茶的制法而使得一个崭新茶类-青茶诞生。那么,左右明末茶界风流的闵汶水首创的松萝茶的工夫茶泡法,必然会对因松萝技法而生的武夷乌龙茶的品饮产生深刻影响。这也导致了后世“茗必武夷,壶必孟臣,杯必若琛”的工夫茶在福建、广东、台湾等乌龙茶生产地区相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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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雌竞是如何被塑造的# ?】

#友谊对女性而言有多重要# ?科学研究表明,对于女性而言,友谊帮助她们应对压力甚至活得更久。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2002年的一项研究(《女性对压力的生物行为反应:是朋友,而不是战斗或逃亡》)揭示,从基因上来说,女性会在面临压力时分泌催产素,并用雌激素将其强化,这让女性天然倾向于在压力大的时候寻求社交的抚慰,而男性在同样面临压力时会产生更高水平的睾丸素,降低催产素的作用——让男性倾向于单打独斗地战斗(或是逃跑)。

从女孩到女人,女性之间的友谊永远是(或者说,被视为)女性生活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无数的流行文化作品提供了这样的样本:《老友记》中莫妮卡和瑞秋从中学开始的闺蜜情,让莫妮卡毫不犹豫地收容了逃婚后跌至人生低谷的瑞秋;《欲望都市》里四个城市中产女性之间的友谊支撑着她们应对来自职场、特别是情场的重重挑战和困境。

和成功男性范例不同,这些达成了幸福生活的女性赢家,除了收获事业和爱情的丰收之外,必须有一个不离不弃的女性死党常伴左右,才算得上圆满。这类女性友谊被称为“BFF”,best friend forever。在女性的世界里,友谊的最终目标和奖赏就是“永远的最好的朋友”,两个女孩亲密无间仿若双生,手拉着手去厕所,幻想即使在20年之后成立家庭时,也要住在彼此隔壁。

然而,现实世界是残酷的,你所最渴望的东西往往会变成伤害你的利器。性别研究学者卡萝尔·吉利根在她的著作《在不同的声音中:心理学理论和妇女的发展》中指出,男孩往往将日常生活中的危险视为落入圈套之中或者窒息,但女孩将被孤立视为最大的危险,这让“关系和情感在女性生活中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在女孩之间,关系攻击成为了发起和进行“地下战争”时最趁手的武器。

在相当长的时间里,社会和科学家们认为攻击行为仅仅发生在男孩之间的拳打脚踢,女孩们之间是更温和有爱的,但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科学家们开始惊讶地发现,女孩们之间的攻击和霸凌巧妙地绕过了社会文化对她们的期待,转向为非肢体的隐性攻击,女孩们的社交生活被发现是“无情”、“具有攻击性”、“残酷的”,这体现在女孩们擅长骤然亲密和刹那绝情,顶级密友BBF和绝世仇敌的转换相当轻易。

“最痛苦的袭击常常源自最亲密的友谊,共享的秘密和对朋友弱点的了解为伤害提供了燃料”。蕾切尔·西蒙斯在《女孩们的地下战争》中引述了明尼苏达大学对女孩们的霸凌行为的研究分类。其中最为直接的是“关系攻击”,女孩们对被霸凌对象不予理睬、回避、威胁绝交,用她们曾经亲密的关系当做筹码和武器。另外一些更为间接,攻击者避免了直接冲突,将其他人当做工具散播谣言,或者采取“社交攻击”,试图通过合纵连横把被霸凌者驱除出任何可能存在的社交圈,让她彻底被孤立。

这种攻击是隐形的:被霸凌的女孩看上去和霸凌者亲密无间地在一起玩耍,但很有可能正在被情感勒索和折磨,如果她胆敢不听从霸凌者的指挥和要求,就会被以绝交为名威胁,或者被刻薄的言语讽刺最在意的弱点。

女孩攻击最明显的特点就是“看似不存在”,社会学家安妮·坎贝尔(Anne Campbell)在她的《男人、女人和侵略》(Men,Women and Aggression)一书中写道,女孩从来没有学过如何用正确的方式表达攻击,她们只学过如何“不去表达”。有时,女孩们对你的攻击只是沉默以对、白眼相向、避之不及。但请想象下,你只是个胆怯的“壁花”女孩,当不得不经过拥挤着这样一群女孩们的过道并被齐刷刷地让出条道路来,对你而言,整个世界就正在背对着你。然而,家长和老师们对其视若无睹,毕竟你“表面上”毫发无伤。

然而,这种不被重视攻击的伤害是相当巨大的。被霸凌的女孩往往被西蒙斯口中“有毒的感情藤蔓”所缠绕,费尽心思去猜测为什么会被报之冷眼的原因,这些隐性的攻击往往是含糊的,令她们感到费解和精疲力竭。她们时刻生活在被无声折磨的地狱之中,不停怀疑自己周边如眼神交流、写纸条的行为是在针对她,感到自己疯了,无法信任自己对他人的行为或事件的解读,这让她神思恍惚,无心向学。

有些经过了青少年时期有毒友谊的女性,更容易陷进有毒的爱情关系中无法抽身——这种“PTSD”是印刻式的,即使她们成功建立起了自己的成年生活,也对这些过去的伤害耿耿于怀、难以忘却。8岁时,西蒙斯在她的小闺蜜阿比处遭到排斥的痛苦记忆,在她的硕士阶段仍旧困扰着她,她决心搞清楚女孩们的秘密把戏,最终写下了这本揭穿女孩们地下隐性战争的调查报告。

在千禧年之初,伴随着心理学家们对于女性霸凌行为的发现,这本《女孩们的地下战争》和罗莎琳德·怀斯曼的《蜂后和跟屁虫》(Queen Beesand Wannabes)一起,让美国大众意识到女孩们的社交生活远比他们想象的复杂、艰难和残酷。后者被知名喜剧演员和剧作家蒂娜·菲(Tina Fey)改编成了2004年的电影《贱女孩》(Mean Girls,实际上该翻译为卑鄙的女孩),不仅成为了经典的校园青春片,同时让女孩们是怎么在校园中通过卑鄙残酷的社交方式建立起女孩们权力结构的过程深入人心。

占据了校园等级的金字塔尖、最受欢迎的女孩被称为“蜂后”,按怀斯曼的说法,“恐惧和控制是其受欢迎的基础”。“蜂后”富有魅力,并且擅长操控,通过随心所欲地削弱其他女孩之间的友谊,加强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从而凌驾于其他女孩之上。

围绕“蜂后”的小圈子中她最亲密和忠诚的闺蜜,蜂后的“BFF”们,则被称为“帮手”,她们是“蜂后”亦步亦趋的小跟班,被允许在打扮和举止上相当靠近“蜂后”。“银行家”则是那些通过搬弄是非来制造混乱为自己谋利的女孩们,因为她们知道,在女孩的世界中,信息就是货币,通过战略性地调动信息资源,她们为自己谋得了必不可缺的地位。“漂浮者”,是那些能够在不同群体间游刃有余交友的女孩们,她们有着挑战“蜂后”的实力,但总是善良真诚待人而不愿搅进纷争。

而大部分女孩成为了“撕裂的旁观者”或是“讨好者/追求者/信使”,前者的地位略高,但总被迫挟裹进群体错误的决策之中并且人云亦云,后者的地位略低,不得不主动拦下各种脏活,比如栽赃陷害和传播谣言,来用尽全力讨得蜂后以及任何比她地位更高的女孩的欢心谋求阶级上升,然而总是被无情地嘲笑用力过度。金字塔的底层是“目标”,即被霸凌的女孩,她们往往陷入到被孤立的境地之中,正如前文我们所解释的,对于女孩来说,这是最残忍的酷刑。

在对“受欢迎”的竞争中,女孩们将友谊视为筹码进行了一系列的交易和计算,将摧毁旧关系作为在社交阶梯上往上攀登、建立新的“高等级”关系的“投名状”——没有永远的“BFF”,只有永远的“蜂后”。《贱女孩》中,林赛·罗韩饰演的“目标”在让“蜂后”失势后,迅速迷失、仿佛要取而代之成为下一任蜂后。西蒙斯书中引述的一项研究表明,被欺负过的女孩成为霸凌者的可能性明显较高,而被她拜访的很多“霸凌者”,也曾在金字塔底层苦苦挣扎。#微博公开课# https://t.cn/A66bMWbT(作者:经济观察报)

“黄帝”考源
据王国维考证,《山海经》中的帝俊,也就是帝喾,亦即卜辞中的“高祖夒”,但他不同意郭璞认为帝俊就是帝舜的说法[13](P412-413);而郭沫若先生经过进一步研究,认为《山海经》中的帝俊既是帝喾,又是帝舜,帝喾、帝舜、帝俊、高祖夒实为一人(神)之分化,他在《卜辞中的古代社会》一文中做了比较详尽的论述,总结说:“知帝俊为帝喾又知帝俊为帝舜,则帝舜实即帝喾”[14](P225),又说:“其在殷人则只知有上帝=帝俊=帝舜=帝喾=高祖夒而已。更约言之,则知有高祖夒一人而已。由高祖夒一人乃化而为帝俊、帝舜、帝喾三人。”[14](P226)后来他在《先秦天道观之进展》一文中重申了自己观点,他说:“王氏根据这些论证断定帝俊即是帝喾,亦即卜辞上的‘高祖夒’,而同时否认帝俊之为帝舜。王氏的考证自然较郭璞更进一境,但在我看来,帝俊、帝舜、帝喾、高祖夒,实是一人。”[15](P326),又说:“总之根据这些资料我们可以知道卜辞中的‘帝’便是‘高祖夒’,夒因音变而为喾为俈,又因形误而为夋为俊,夋、俊又由音变而为舜,后世儒者根据古代传说伪造古史,遂误帝俊、帝舜、帝喾为三人,这是明白地可以断言的。”[15](P327)这些论述无疑都是非常正确的。但是,郭老却不认为黄帝与帝俊有什么关系,他说:“帝俊在《山海经》中为至上神之‘帝’,与黄帝并无血族的关系。”[14] (P223)
那么,《山海经》中的“黄帝”是否与帝俊有关呢?对于这个问题,笔者曾经作过一番考证,根据《海经》的本文和相关文献可以知道,黄帝和帝俊实为一人(神),兹引于下:
关于黄帝即帝喾之事,在《山海经》中即有明证,凡有二例:
1、《大荒东经》曰:“黄帝生禺猇,禺猇生禺京”,郭璞注:“猇,一本作号。”其《海内经》曰:“帝俊生禺号,禺号生淫梁”,郝懿行《笺疏》曰:“《大荒东经》言黄帝生禺猇,即禺号也;禺猇生禺京,即淫梁也。禺京、淫梁声近。然则此经帝俊又当为黄帝矣。”
2、《海内经》曰:“帝俊生三身,三身生义均”,袁珂《校注》曰:“此义均即《大荒南经》与舜同葬苍梧之舜子叔均(商均),亦即《大荒西经》‘稷之弟台玺生叔均’之叔均及此经文稷之孙(按此“孙”字当是《说文·至部》中那个上孙下至的字之残泐,《说文》言其“读若挚”,殆是以此字假“侄”,叔均乃后稷之弟台玺亦即三身之子,故曰“稷之侄”)叔均,均传闻不同而异词也。”《大荒西经》曰:“有北狄之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此始均即叔均,叔均本周之先人,周人姬姓即姒姓,古文姒皆作始,故亦曰始均。《海内经》言叔均乃帝俊之孙,《大荒西经》又言乃黄帝之孙,则知黄帝即是帝俊,《天中记》卷十一引路氏(疑是《路史》)曰:“帝俊是黄帝字”,也认为帝俊就是黄帝,陈耀文说此言“无稽”,可这个说法恰恰是对的。盖“黄帝”本非神人名,而是一个神号或者尊号,即上帝,而其名则是喾(舜、俊、夒)也。[1]
后来读《古史辨》第七册(上),见杨宽先生《中国上古史导论》,才知道我的看法杨宽先生早就有过论述了,他说:
“《山海经·海内经》云:‘帝俊生禺号’,而《大荒东经》云:‘黄帝生禺猇’,朱起凤《辞通》云:‘猇乃号之讹,然则帝俊即黄帝之别名矣。’(本郝懿行《山海经笺疏》)此说是也。案《大荒东经》云:‘禺号生禺京,禺京处北海’,郭注:‘即禺强也。’《海外北经》又云:‘禺号子,食谷,北海之渚中,有神,……名曰禺强。’‘京’、‘强’乃声之侈弇,则禺京即禺强,则禺猇亦即禺号,而黄帝亦即帝俊也。帝俊本为殷之上帝,亦即舜,郭沫若已明证之,则黄帝之即上帝与舜又审矣。《路史注》称《董氏钱谱》引《世本》言‘少昊,黄帝之子,名契。’按《左·昭十七年传》‘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是少皞又名摯,摯、契本亦声之转(从郭沫若说),摯、契据《史记·五帝本纪》、《殷本纪》皆帝喾所生,而《世本》书等又谓黄帝之子,是黄帝又即帝喾,帝喾即帝俊,本殷之上帝也。”[5]( P198)
笔者所论仅就《海经》本文而言,杨先生所论则颇多旁证,然的出的结论却是完全相同:《山海经》中所说的“黄帝”就是“帝俊(喾、舜)”。
《国语·鲁语上》引展禽的一段话说:“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礼记·祭法》中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这个说法当是春秋时代的观点,此时人们已经对上古历史不甚了了,已经不能知道黄帝就是帝喾、帝舜,因此发生了此等混乱,而展禽说“商人禘舜”,而《祭法》却说“殷人禘喾”,还残留着帝舜就是帝喾的影子。但是由这个记载我们也可以明白:虞、夏、商、周其实是有一个共同的祖先,就是黄帝。
《陈侯因齐镦》铭文中称“高祖黄帝”,陈(田)齐本出于妫姓,为帝舜之后,学者有解释此言“高祖黄帝”是因为帝舜也是黄帝之后,如顾颉刚先生就认为“高祖者,远祖也。齐为陈氏,陈本祖舜,今更以黄帝为其祖,则舜亦黄帝之裔矣。”[4](P179)其实大谬不然,帝舜就是黄帝,所谓“高祖黄帝”也就是“高祖舜”。
舜在战国时代被称为“重华”,《楚辞·离骚》云:“就重华而陈词”,王逸注:“重华,舜名也。”《大戴礼记·帝系》(亦即《世本·帝系姓》)里也说:“瞽叟生重华,是为帝舜”,《史记·五帝本纪》也采用了这个说法,其根据来源不详。然战国时代多为一些古帝王加了一些很令人费解的名称,如说帝尧名“放勋”(当来自《尧典》),大禹曰“文命”(当来自《大禹谟》),而帝舜名“重华”来历不明,虽然《古文尚书》本《舜典》里有“重华协于帝”,但这极有可能是出于后人伪造,不可靠。但是舜名“重华”这个事儿一定是在战国时代就有了。最主要的问题是,“重华”也是木星(古称岁星)的名字。在西方一些古国,多把木星视为至上神之星,如古巴比伦认为木星是马尔杜克,古希腊认为是宙斯,古罗马认为是朱庇特,都是至上神,而中国古代木星就一命“重华”,《开元占经》卷二十三引《石氏》曰:“岁星,他名曰摄提,一名重华。”可见至少在战国时代就认为帝舜是岁星(木星)之神。
楚人的至上神曰“东皇太一”,见《楚辞·九歌》。王逸注:“太一,星名,天之尊神。祠在楚东,以配东帝,故云‘东皇’。”他这个解释笔者认为有问题,“东皇太一”不应该读为“东皇、太一”,而应该读为“东、皇太一”。“太一”也作“泰一”,就是上帝,《史记·天官书》正义说得很明白:“泰一,天帝之别名也”(很怀疑“太一”就是“帝”字的缓音所变),则“皇太一”的意思和“皇帝”全同。“东皇太一”就是“东方的伟大上帝”,故《东皇太一》中称之为“上皇”。这应该是指岁星,因为古人认为岁星是居于东方的,如《开元占经》卷二十三引《石氏》曰:“岁星,木之精也,位在东方,青帝之子。”而岁星之神即重华,亦即帝舜,故所谓“东皇太一”其实就是帝舜,也就是黄帝——把木星视为至上神的显示,与古巴比伦、古希腊、古罗马的观念是完全一样的。
总之,黄帝故事以《山海经》之记载为最早,而《山海经》中的黄帝即上帝,亦即帝俊、帝喾、帝舜和卜辞中的高祖夒,他是虞、夏、商、周共同尊奉的高祖上帝,这个完全可以断言。
五、卜辞中的“高祖夒”
殷墟卜辞中有“高祖”名“夒”者,合称“高祖夒”,其字甲骨文写作“ ”(《合集》10067),为一猿猱形,王国维释为“夒”,即“猱”之本字,今学界多从之。但是这个考释是有问题的。
卜辞中自有用为动物猿猱字之“夒”,作“ ”(《合集》21102),它与高祖之名用字基本相似,但最大的区别就是高祖名字手爪向上,而动物名字手爪向下,二者绝不混淆。手爪向下的字,卜辞言田猎的时候“获”之,则释为猿夒之“夒”固无问题;而高祖之名字,显然非“夒”。而且帝喾之“喾”古音溪母觉部,“夒”为泥母幽部,根据古音通假的惯例,两个字声母相同或相近(双声、旁纽双声)通假的可能性最大,即使是不同韵部也有通假的可能;而如果声母差距较大,即使是同韵部也难通假。“夒”为泥母字,舌头音;“喾”为溪母字,喉音,二者声母差距很大,故言“喾”是“夒”之音转,可知其难。于省吾就提出异议,认为“这个字以读憂(忧)较为合理,字形象以手掩面而哭,帝喾之喾与憂也同音。”[3](P1499引)
按:金文中用此手爪向上的字为“憂”,如《无忧卣》、《毛公鼎》“欲我弗作先王憂”,容庚《金文编》解释“憂”字是“象以手掩面之形”[16]( P384)。按:于、容二先生之说得之,卜辞这个高祖名之字实际上就是“憂”之本字,象夒以手掩面忧惧之形,不当释为“夒”,王国维的考释不正确。其憂惧字不用人形而夒形者,盖古人造字,不徒要象其形、会其义,还要谐其声,“憂”字从“夒”作,正为谐其声,二字古音同幽部也。
“憂”古音影母幽部,“喾”为溪母觉部,影溪旁纽、幽觉对转,故“憂”可音变为“喾”。而后或依形隶定此字为“夋”,《帝王世纪》言“帝喾名夋”,确有古传为依据,于《山海经》则作“俊”,后更音变为“舜”(同文部)。
同时,卜辞中高祖之名还有一种写法是“ ”(《合集》33276),象夒反持戌(斧钺之象形)拄于身后。关于这个字,学界争论颇多,笔者认为这个字象夒持戌反拄于身后,乃会其依靠之义,同时亦从夒的声,即“靠”之本字。“靠”字古音溪母幽部,与“憂”为旁纽双声、同部叠韵,故卜辞中一写作“憂”,一写作“靠”,以其音近之故;“靠”、“喾”均从告声,同溪母双声,幽觉对转叠韵,故此亦即喾也[17]。郭沫若认为:
“(卜辞)神话中之最高人物迄于夒,夒即帝喾,亦即帝舜,亦即帝俊。帝俊在《山海经》中即天帝,卜辞之夒亦当如是。旧说视帝喾、帝舜为二,且均视为人王,乃周末学者之误会。舜、喾以前,伏羲、神农之属,可无论矣。”[18](P362)
这个说法可算揭破了一个古史上的秘密,那就是:可能直到西周时期,神话传说中最早、最古的人物(或神)还是黄帝或帝喾(舜),根本没有比他时代更早或地位更高的人(神)了;伏羲、神农之类就是有,也当都是在他之后或之下,断然不会早于或高于他。后来的传说中,黄帝之前又有了许多古帝王,均当出于后人之追加附益,也就是顾颉刚先生的“层累”说的意思:时代越后,知道的古史越早、越详细;越是后出的人物,排列的次序越是靠前,譬犹集薪,后来者居上。
这里有一点是必须注意的,就是在三代人心目中这个上帝帝喾不是虚无缥缈的人物,而是实实在在有的人,是他们能追述到的最远古的祖先,自己就是他的后代,因而称之为“高祖”,郭沫若就指出:“由上所论足见殷代是已经有至上神的观念的,起初称为‘帝’,后来称为‘上帝’,……但这殷人的神同时又是殷民族的宗祖神,便是至上神是殷民族自己的祖先。”[15](P324-325)在上古三代人心目中,自己的祖先死后都要登天为神,而自己的最高祖先自然就是最高的神,于是就把当成上帝,所谓至上神,他们对至上神和宗祖神的崇拜是融为一体的,故上帝即高祖,高祖即上帝,概念一也。
到了殷末周初的时候,特别是周代,对上帝的崇拜和对祖先的崇拜逐渐分离,因而上帝逐渐退化为一个高居于上天的神灵,成了“天”的化身,开始变得虚无缥缈起来。郭沫若认为上帝的概念“大约在殷周之际的时候又称为‘天’:因为天的称谓在周初的《周书》中已经屡见,在周初彝铭如《大丰簋》和《大盂鼎》上也是屡见,那是因袭了殷末人无疑。”[15](P324)顾颉刚先生就“帝”与“天”关系作过一番论述,他说:
“‘帝’与‘天’为同纽字,故二字常通用。《诗·商颂·玄鸟》曰:‘天命玄鸟,降而生商’,《长发》曰:‘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生商者‘天’也而即‘帝’也。《周颂·思文》曰:‘思文后稷,克配彼天’,《大雅·文王》曰: ‘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所配者‘天’也而即‘帝’也。《文王》曰:‘文王在上,于昭于天’,又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文所在者‘天’也而即‘帝’也。又说商之孙子曰:‘上帝既命,侯于周服’,又曰:‘侯服于周,天命靡常’,发此命者‘帝’也而即‘天’也。凡此种种,皆足证‘帝’与‘天’为互文。故单言之曰‘上帝’、‘上天’、‘皇帝’、‘皇天’,合而言之则曰‘皇天上帝’。”[4](P176)
他说“帝”就是“天”的根据,实际上就是周代的文献,因为在周代上帝已经被虚化成天的化身,故“帝”、“天”互用,是不足为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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