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自驾谎称从苏州返西安核酸阳性被立案侦查#】2022年5月19日,苏某、王某、李某某、柯某某、刘某某等五人自驾车从上海返回西安,于20日上午10时15分到达沪陕高速蓝田厚镇收费站。苏某等五人在卡口登记时谎报自己从江苏省苏州市返回,后防疫人员按照要求对以上五人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苏某为阳性,五人随后被集中管控和收治。在管控收治后,其余四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阳性。
经查,上述五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引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风险,影响恶劣。苏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于2022年5月22日被警方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自觉参加核酸检测,积极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西安疫情防控#
经查,上述五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故意隐瞒风险地区旅居史,引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播严重风险,影响恶劣。苏某等五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于2022年5月22日被警方立案侦查。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群众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规定,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自觉参加核酸检测,积极落实扫码、消杀、登记等措施。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西安疫情防控#
#南通爆料#【通州区违法停车严管道路通告】为依法加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通告。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机动车,车头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朝向停放。
二、机动车在设有交通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停在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违停严管道路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四、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
五、本通告自2022年06月23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陆续增设违停严管道路。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5月23日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机动车,车头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朝向停放。
二、机动车在设有交通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停在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违停严管道路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四、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
五、本通告自2022年06月23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陆续增设违停严管道路。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5月23日
#南通爆料#【通州区违法停车严管道路通告】为依法加强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通告。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机动车,车头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朝向停放。
二、机动车在设有交通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停在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违停严管道路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四、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
五、本通告自2022年06月23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陆续增设违停严管道路。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5月23日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停放机动车,车头按停车泊位内的箭头朝向停放。
二、机动车在设有交通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随意停车,停在停车泊位内的除外。
三、在违停严管道路内机动车违法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现场处罚、贴单告知或电子监控抓拍等方式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
四、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交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拖移,当事人自行承担车辆拖移后产生的停放保管费用。
五、本通告自2022年06月23日起施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城市发展和交通管理需求,陆续增设违停严管道路。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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