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网络赌博套取银行上千万获刑10年#】5月5日,最高检发布6起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民营企业职务侵占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商业银行下属支行主办会计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2020年3月4日,被告人王某某调任贵州A商业银行下属支行主办会计,工作期间,王某某发现该银行业务系统存在10万元以下个人无卡存款业务不需要经过审批即可办理。为筹集网络赌博资金,王某某在2020年4月15日至19日,利用该业务系统漏洞及主办会计的职务便利,在没有存入资金的情况下,伪造现金存款凭证、虚增聂某某等2人账户资金,再从聂某某等2人账户将资金转移,套取银行资金7笔共计59.34万元,其中49.99万元用于网络赌博。同月19日,王某某将款项全部归还。2020年6月23日至6月25日,王某某再次采用相同手段,利用吴某某等4人账户套取银行资金135笔共计1223.84万元,其中1203.79万余元用于网络赌博,2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当月25日,王某某销毁现金存款客户联,将银行联带出单位藏匿家中。第二天上午,王某某向其父亲王某讲明实情后驾车逃匿至贵阳家中,在明知其父亲向银行反映情况后,仍先后两次转账400万元至网络赌博平台。当晚23时许,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局在贵阳市将其抓获归案。案发后,王某某退赃58万余元。
2020年10月28日,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26日,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属于挪用单位资金从事非法活动,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具有自首情节,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7年。2021年3月25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且认定王某某不构成自首,改判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https://t.cn/A6XUqs6s
2020年10月28日,贵州省思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同年11月26日,思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属于挪用单位资金从事非法活动,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且具有自首情节,以挪用资金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7年。2021年3月25日,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且认定王某某不构成自首,改判王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https://t.cn/A6XUqs6s
【#社工黔行# 铜仁学院贾隆基老师应邀赴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工站# 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4月13日,贵州省妇联家庭教育核心专家库成员、铜仁学院大健康学院护理系主任、中级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贾隆基老师,受铜仁市万泽社会服务发展中心邀请,到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在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兴民社区服务中心,贾隆基老师详细听取了兴民社区基本情况、社工服务需求和介入策略等服务开展情况汇报,与驻站社工亲切交流。对项目社工自驻站以来开展的服务表示肯定,鼓励项目社工要创新思维,针对不同的服务需求要敢于实践和探索。
随后,贾隆基老师和社工伙伴们一起漫步在兴民社区,感受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号召社工伙伴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争取经常性走进社区、走到居民身边,做足社会工作宣传,让社区居民认识我们、了解我们,才能更多的参与我们;要主动对接和联系社会资源,合力服务社区居民,助力社区居民更好地融入新社区生活。
截止目前,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工站已经运营三个半月,服务初步打开局面,“美好兴民·多彩周末”、“乡园书画室”等系列活动的展开,标志着驻站社工团队已经在社区探索渠道打造本土特色突出的服务品牌。
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团队、项目督导助理等参加本次实地督导工作。 https://t.cn/A6xkLV1u
4月13日,贵州省妇联家庭教育核心专家库成员、铜仁学院大健康学院护理系主任、中级社会工作师、二级心理咨询师贾隆基老师,受铜仁市万泽社会服务发展中心邀请,到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站开展实地督导工作。
在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兴民社区服务中心,贾隆基老师详细听取了兴民社区基本情况、社工服务需求和介入策略等服务开展情况汇报,与驻站社工亲切交流。对项目社工自驻站以来开展的服务表示肯定,鼓励项目社工要创新思维,针对不同的服务需求要敢于实践和探索。
随后,贾隆基老师和社工伙伴们一起漫步在兴民社区,感受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号召社工伙伴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争取经常性走进社区、走到居民身边,做足社会工作宣传,让社区居民认识我们、了解我们,才能更多的参与我们;要主动对接和联系社会资源,合力服务社区居民,助力社区居民更好地融入新社区生活。
截止目前,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工站已经运营三个半月,服务初步打开局面,“美好兴民·多彩周末”、“乡园书画室”等系列活动的展开,标志着驻站社工团队已经在社区探索渠道打造本土特色突出的服务品牌。
印江自治县峨岭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团队、项目督导助理等参加本次实地督导工作。 https://t.cn/A6xkLV1u
#铜仁爆料# 【赔偿12万!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刻字案今日开庭】#男子梵净山金顶刻4字判赔12万#3月25日,江口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陈某在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法院经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陈某支付各项修复及赔偿费用共计123952.08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陈某在登梵净山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划“丽水陈国”字样,对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导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分破损”,且被告陈某在梵净山红云金顶刻字的视频被各新闻媒体广泛转发、报道,引起社会公众热议,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发现被告违法行为后,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7月15日履行公告程序,12月24日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立案,经报请上级法院同意,本案指定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
最终,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文物修复费用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25000元,共计123952.08元,并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龙豪)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11日,被告陈某在登梵净山红云金顶排队通行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净山世界自然遗产地、贵州梵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上刻划“丽水陈国”字样,对文物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导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部分破损”,且被告陈某在梵净山红云金顶刻字的视频被各新闻媒体广泛转发、报道,引起社会公众热议,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发现被告违法行为后,于2021年7月14日立案,7月15日履行公告程序,12月24日移送铜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立案,经报请上级法院同意,本案指定江口县人民法院审理。
最终,江口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支付文物修复费用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25000元,共计123952.08元,并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龙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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