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资讯#】#汽车#公司:卖车之外的生意更好做?
汽车行业处在一个由科技主导的根本性变革浪潮之中。
如果你登陆领英,在招聘一栏搜索“自动驾驶和电动车”。你会发现,在前几个搜索结果里,既有汽车公司也有科技企业,如英伟达、沃尔沃、高通、西门子、奥迪、博世等。
未来几年,汽车公司与科技公司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
从娱乐方式到支付手段,科技几乎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专家称,下一个十年,汽车行业的最大变革之一CASE变革(connected互联,autonomous自动化,shared共享,electric电动化)将最具代表性。
“CASE的发展速度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快。在全球范围内,这一趋势已经存在。它从特斯拉电动车开始,车联网技术则来自通用。”名爵汽车印度公司总裁兼总经理拉吉夫·查巴(Rajeev Chaba)说。
科技和汽车公司之间也在频频联动。
2016年,通用在以10亿美元收购了自动驾驶技术初创公司Cruise Automation,并宣布将与Lyft合作,测试自动驾驶出租车。
2022年3月,索尼宣布与本田汽车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开发电动汽车,预计在2025年前上路。而智能手机制造商小米公司在2021年3月宣布进入智能电动车业务。
塔塔汽车是印度电动汽车的市场领导者,它使用微软Azure智能云为联网汽车提供先进的导航、预测性维护、远程监控功能和AI创新。
“简而言之,在今天的汽车市场上,汽车公司不再仅仅是机械零件的组装商,它们也是车轮上计算机的研发商。下一代汽车生态系统将包括OEM、软件和服务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设备制造商、线上参与者以及最重要的电信运营商。”爱立信印度区总经理兼东南亚、大洋洲和印度网络主管尼廷·班萨尔(Nitin Bansal)说。
爱立信的一份报告显示,到2025年,全球车联网市场预计将达到1660亿美元。
班萨尔补充说:“建立车联网势头的最基本因素是快速的互联网连接,而5G将实现这一目标。”
例如,爱立信与奥迪和传感器制造商SICK合作,用超高速5G连接一家德国工厂,这样自动导引车(AGV)就可以在工作区安全、无线地移动,与工人完美协作。它还与沃尔沃合作,进行了一项利用5G连接的试验,以确保地图不断得到最新的实时信息,用于未来的自动驾驶操作。
“技术将是下一代汽车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它也将影响汽车价值的转变。”班萨尔说。
汽车重新布线
今天,一辆普通的汽车是90%的硬件和10%的软件。根据行业报告,在未来,硬件的份额将减少到40%,剩下的将由软件(40%)和内容(20%)来分配。
汽车专家认为,合作将是关键,因为汽车制造商如果继续单打独斗,在目前的颠覆性情况下很难生存下去。
科技咨询公司高德纳Gartner的高级主任分析师佩德罗·帕切科(Pedro Pacheco)认为,没有技术思维的汽车公司可能会面临消亡。互联汽车和软件将在2030年成为汽车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从盈利的角度来看,做不到这一点的公司面临很大的风险。
为了给未来提供保障,汽车公司已经开始雇用有技术背景的人。以名爵印度公司为例,该公司的技术人才招聘比例上升明显。
但帕切科认为,只雇用科技人才远远不够。并不是拥有了大量的软件工程师就能成为一家科技公司,而是应该像科技公司一样去思考。这是传统汽车制造商一直无法做到的,因为它们在数字方面并不成熟。
因此,汽车公司和科技企业看到了合作带来的潜力和新的商业机会。
恩智浦印度公司副总裁兼印度总经理桑杰·古普塔(Sanjay Gupta)说:“像自然语言处理、增强现实、5G多屏幕环境以及边缘计算等技术必将颠覆这个行业,因此汽车制造商及其合作伙伴可以发明新的商业模式。”
在这家荷兰半导体公司的助力下,电动车系统的开发加快了。现在该公司正在开发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在汽车领域,它与宝马、福特、塔塔等汽车制造商合作。
古普塔说,这种合作背后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电动车的利润率预计将低于汽油动力汽车。汽车制造商不得不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科技公司进军汽车领域对该行业在技术方面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芯片处理能力的提高,各种复杂、可配置的创新层出不穷,未来也将被跟进。因此,合作是发展的唯一选择。
专家们说,出行即服务的崛起形成了另一股基本力量。在全球范围内,自有车辆向按需出行解决方案的转变已成为一大趋势。
“汽车即服务”是未来的趋势。“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从汽车本身开始开发更多服务。显而易见的是,几年后,追捧智能手机的这一代将是我们的主要买家。对他们来说,汽车是继电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之后的第四屏幕。人们希望在这些屏幕上获得无缝体验。”名爵的查巴说。
爱立信的班萨尔认为,CASE将推动全球无线数据网络的转型,使许多人没有必要拥有一辆汽车。
互联将在汽车行业变革中占据中心位置。随着5G、人工智能、数据、云等先进技术的发展,CASE将重塑汽车行业,发展到单个汽车品牌的重要性将远远低于开发周围的软件和服务模式。
科技公司表示,除了高度自动驾驶之外,CASE还将有更多用途,包括工业4.0实现的汽车制造、车辆诊断和个性化、OTA更新、车联网和订阅管理、汽车数据货币化等等。
班萨尔说:“车内技术逐渐转向技术公司和汽车制造商之间的民主化基础合作。”
据审计和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称,汽车行业与技术、媒体和电信行业的融合将产生广泛的影响。汽车公司需要重新思考从工厂车间到后台的整套运作模式。
卖车之外
虽然像小米这样的科技公司已经宣布了进入电动车领域的计划,但规模化生产的难度很大。专家指出,许多人期望科技公司在未来几年主导汽车行业的格局,但并不是每个科技品牌都会变成特斯拉。
作为一个技术背景的人,埃隆·马斯克(Elon Musk)完美地总结了特斯拉汽车的生产困境:“制造一辆原型车很容易,也很有趣。然而以可承受的价格进行批量生产,并提供合格的产品,这是痛苦的。我们的生产过程如在地狱里走了一遭。没有什么比大规模生产更难的了。”
向电动车的过渡是不可避免的,技术将在未来的出行中发挥关键的作用。对于电动汽车来说,技术在各个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性能还是体验,技术做得不好会让一个品牌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加艰难。
“今天,汽车公司正面临着来自初创公司和科技企业的竞争。”爱立信的班萨尔说,“一些更小、更灵活的企业正在通过新的商业模式、敏捷的流程和对客户的高度关注成功抢占运输业务。因此,汽车制造商必须建立一个伙伴关系生态系统,用数字技术完成自我重塑。”
他补充说:“现在是它重新定位自己的时候了,以便扩大到传统汽车销售之外。”
据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CyberMedia Research称,“以CASE为主导的未来需要汽车公司和技术巨头在它们传统优势基础上发展。”
传统的汽车公司擅长于硬件能力和以硬件为中心的创新。另一方面,科技巨头和初创企业带来了尖端的技术,特别是在计算、互联和计算机视觉等领域。
CyberMedia Research的行业情报组负责人普拉布·拉姆(Prabhu Ram)说,传统汽车公司以及科技巨头在CASE变革中的成功,将无一例外地与它们建立自然协同方面的成功程度有关。
专家们认为,科技巨头将着眼于汽车不同技术层面吸引消费者的差异化和价值的持久性。
拉姆说:“当人们看到汽车制造的整体复杂性,以及高资本密集度和低利润率时,科技公司接受全面汽车制造的欲望就会降低。”
帕切科认为:“按照汽车行业的传统,技术都是从汽车的高端领域开始,然后逐级向低端领域发展,但这一次不同。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在新的创收模式方面的颠覆性创新,以及新服务和功能的多样性。”
他说:“这将在2030年之前改变这个行业。车联网行业将需要克服诸多挑战,包括互联成本、网络安全和监管准则。”
班萨尔说:“这些汽车将产生大量的数据,汽车制造商需要评估这些数据集,使它们的产品更强大,效率更高。与此同时,网络安全也需要重点关注。”
随着越来越多的汽车联网,管理互联和订阅需要更多的努力和资源。OEM及其合作伙伴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汽车公司必须制定出能够为它们提供足够支持、运营监控和绩效管理的商业计划。除此以外,该行业还需要政府的支持,以制定有利的政策和监管环境。”班萨尔说。
如今,苹果和谷歌等科技巨头都即将成为汽车制造商,这两个行业该如何界定?
“坦率地说,没有人知道答案。汽车行业在规模化生产 、削减成本、管理库存等方面可以向世界提供很多东西。现在,科技公司在软件方面也有很多东西可以提供。但两者的界限正在模糊。”查巴说。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汽车行业处在一个由科技主导的根本性变革浪潮之中。
如果你登陆领英,在招聘一栏搜索“自动驾驶和电动车”。你会发现,在前几个搜索结果里,既有汽车公司也有科技企业,如英伟达、沃尔沃、高通、西门子、奥迪、博世等。
未来几年,汽车公司与科技公司之间的界限会越来越模糊。
从娱乐方式到支付手段,科技几乎改变了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专家称,下一个十年,汽车行业的最大变革之一CASE变革(connected互联,autonomous自动化,shared共享,electric电动化)将最具代表性。
“CASE的发展速度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快。在全球范围内,这一趋势已经存在。它从特斯拉电动车开始,车联网技术则来自通用。”名爵汽车印度公司总裁兼总经理拉吉夫·查巴(Rajeev Chaba)说。
科技和汽车公司之间也在频频联动。
2016年,通用在以10亿美元收购了自动驾驶技术初创公司Cruise Automation,并宣布将与Lyft合作,测试自动驾驶出租车。
2022年3月,索尼宣布与本田汽车公司结成战略联盟,开发电动汽车,预计在2025年前上路。而智能手机制造商小米公司在2021年3月宣布进入智能电动车业务。
塔塔汽车是印度电动汽车的市场领导者,它使用微软Azure智能云为联网汽车提供先进的导航、预测性维护、远程监控功能和AI创新。
“简而言之,在今天的汽车市场上,汽车公司不再仅仅是机械零件的组装商,它们也是车轮上计算机的研发商。下一代汽车生态系统将包括OEM、软件和服务供应商、系统集成商、设备制造商、线上参与者以及最重要的电信运营商。”爱立信印度区总经理兼东南亚、大洋洲和印度网络主管尼廷·班萨尔(Nitin Bansal)说。
爱立信的一份报告显示,到2025年,全球车联网市场预计将达到1660亿美元。
班萨尔补充说:“建立车联网势头的最基本因素是快速的互联网连接,而5G将实现这一目标。”
例如,爱立信与奥迪和传感器制造商SICK合作,用超高速5G连接一家德国工厂,这样自动导引车(AGV)就可以在工作区安全、无线地移动,与工人完美协作。它还与沃尔沃合作,进行了一项利用5G连接的试验,以确保地图不断得到最新的实时信息,用于未来的自动驾驶操作。
“技术将是下一代汽车行业成功的关键因素,它也将影响汽车价值的转变。”班萨尔说。
汽车重新布线
今天,一辆普通的汽车是90%的硬件和10%的软件。根据行业报告,在未来,硬件的份额将减少到40%,剩下的将由软件(40%)和内容(20%)来分配。
汽车专家认为,合作将是关键,因为汽车制造商如果继续单打独斗,在目前的颠覆性情况下很难生存下去。
科技咨询公司高德纳Gartner的高级主任分析师佩德罗·帕切科(Pedro Pacheco)认为,没有技术思维的汽车公司可能会面临消亡。互联汽车和软件将在2030年成为汽车行业的主要收入来源。从盈利的角度来看,做不到这一点的公司面临很大的风险。
为了给未来提供保障,汽车公司已经开始雇用有技术背景的人。以名爵印度公司为例,该公司的技术人才招聘比例上升明显。
但帕切科认为,只雇用科技人才远远不够。并不是拥有了大量的软件工程师就能成为一家科技公司,而是应该像科技公司一样去思考。这是传统汽车制造商一直无法做到的,因为它们在数字方面并不成熟。
因此,汽车公司和科技企业看到了合作带来的潜力和新的商业机会。
恩智浦印度公司副总裁兼印度总经理桑杰·古普塔(Sanjay Gupta)说:“像自然语言处理、增强现实、5G多屏幕环境以及边缘计算等技术必将颠覆这个行业,因此汽车制造商及其合作伙伴可以发明新的商业模式。”
在这家荷兰半导体公司的助力下,电动车系统的开发加快了。现在该公司正在开发自动驾驶汽车技术。在汽车领域,它与宝马、福特、塔塔等汽车制造商合作。
古普塔说,这种合作背后的一个关键原因是,电动车的利润率预计将低于汽油动力汽车。汽车制造商不得不寻找新的利润来源。
科技公司进军汽车领域对该行业在技术方面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芯片处理能力的提高,各种复杂、可配置的创新层出不穷,未来也将被跟进。因此,合作是发展的唯一选择。
专家们说,出行即服务的崛起形成了另一股基本力量。在全球范围内,自有车辆向按需出行解决方案的转变已成为一大趋势。
“汽车即服务”是未来的趋势。“这意味着我们可以从汽车本身开始开发更多服务。显而易见的是,几年后,追捧智能手机的这一代将是我们的主要买家。对他们来说,汽车是继电视、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之后的第四屏幕。人们希望在这些屏幕上获得无缝体验。”名爵的查巴说。
爱立信的班萨尔认为,CASE将推动全球无线数据网络的转型,使许多人没有必要拥有一辆汽车。
互联将在汽车行业变革中占据中心位置。随着5G、人工智能、数据、云等先进技术的发展,CASE将重塑汽车行业,发展到单个汽车品牌的重要性将远远低于开发周围的软件和服务模式。
科技公司表示,除了高度自动驾驶之外,CASE还将有更多用途,包括工业4.0实现的汽车制造、车辆诊断和个性化、OTA更新、车联网和订阅管理、汽车数据货币化等等。
班萨尔说:“车内技术逐渐转向技术公司和汽车制造商之间的民主化基础合作。”
据审计和咨询公司普华永道称,汽车行业与技术、媒体和电信行业的融合将产生广泛的影响。汽车公司需要重新思考从工厂车间到后台的整套运作模式。
卖车之外
虽然像小米这样的科技公司已经宣布了进入电动车领域的计划,但规模化生产的难度很大。专家指出,许多人期望科技公司在未来几年主导汽车行业的格局,但并不是每个科技品牌都会变成特斯拉。
作为一个技术背景的人,埃隆·马斯克(Elon Musk)完美地总结了特斯拉汽车的生产困境:“制造一辆原型车很容易,也很有趣。然而以可承受的价格进行批量生产,并提供合格的产品,这是痛苦的。我们的生产过程如在地狱里走了一遭。没有什么比大规模生产更难的了。”
向电动车的过渡是不可避免的,技术将在未来的出行中发挥关键的作用。对于电动汽车来说,技术在各个方面都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性能还是体验,技术做得不好会让一个品牌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加艰难。
“今天,汽车公司正面临着来自初创公司和科技企业的竞争。”爱立信的班萨尔说,“一些更小、更灵活的企业正在通过新的商业模式、敏捷的流程和对客户的高度关注成功抢占运输业务。因此,汽车制造商必须建立一个伙伴关系生态系统,用数字技术完成自我重塑。”
他补充说:“现在是它重新定位自己的时候了,以便扩大到传统汽车销售之外。”
据市场研究和咨询公司CyberMedia Research称,“以CASE为主导的未来需要汽车公司和技术巨头在它们传统优势基础上发展。”
传统的汽车公司擅长于硬件能力和以硬件为中心的创新。另一方面,科技巨头和初创企业带来了尖端的技术,特别是在计算、互联和计算机视觉等领域。
CyberMedia Research的行业情报组负责人普拉布·拉姆(Prabhu Ram)说,传统汽车公司以及科技巨头在CASE变革中的成功,将无一例外地与它们建立自然协同方面的成功程度有关。
专家们认为,科技巨头将着眼于汽车不同技术层面吸引消费者的差异化和价值的持久性。
拉姆说:“当人们看到汽车制造的整体复杂性,以及高资本密集度和低利润率时,科技公司接受全面汽车制造的欲望就会降低。”
帕切科认为:“按照汽车行业的传统,技术都是从汽车的高端领域开始,然后逐级向低端领域发展,但这一次不同。今天,我们看到的是在新的创收模式方面的颠覆性创新,以及新服务和功能的多样性。”
他说:“这将在2030年之前改变这个行业。车联网行业将需要克服诸多挑战,包括互联成本、网络安全和监管准则。”
班萨尔说:“这些汽车将产生大量的数据,汽车制造商需要评估这些数据集,使它们的产品更强大,效率更高。与此同时,网络安全也需要重点关注。”
随着越来越多的汽车联网,管理互联和订阅需要更多的努力和资源。OEM及其合作伙伴将扮演重要的角色。
“汽车公司必须制定出能够为它们提供足够支持、运营监控和绩效管理的商业计划。除此以外,该行业还需要政府的支持,以制定有利的政策和监管环境。”班萨尔说。
如今,苹果和谷歌等科技巨头都即将成为汽车制造商,这两个行业该如何界定?
“坦率地说,没有人知道答案。汽车行业在规模化生产 、削减成本、管理库存等方面可以向世界提供很多东西。现在,科技公司在软件方面也有很多东西可以提供。但两者的界限正在模糊。”查巴说。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你在手机上最常用的移动支付手段是?
相信最多的答案应该集中在支付宝、微信支付这两家上,实际上,随着数字人民币APP的快速推广,加之银联云闪付以及其他有牌照互联网厂商自家的支付工具,移动金融格局正悄然发生着改变。
日前中国证券报报道称,华为支付已经上线数月,正在进行推广。除了覆盖华为系应用如华为主题、华为云空间、华为音乐、华为视频、华为阅读等,还延申到了一些三方软件,比如芒果TV、有道云笔记、PP视频等。
相信最多的答案应该集中在支付宝、微信支付这两家上,实际上,随着数字人民币APP的快速推广,加之银联云闪付以及其他有牌照互联网厂商自家的支付工具,移动金融格局正悄然发生着改变。
日前中国证券报报道称,华为支付已经上线数月,正在进行推广。除了覆盖华为系应用如华为主题、华为云空间、华为音乐、华为视频、华为阅读等,还延申到了一些三方软件,比如芒果TV、有道云笔记、PP视频等。
3月1日起施行!《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发布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资金重点支持流域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云南省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以下简称防治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专门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 防治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积极支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省份建设。
(二)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三)按照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坚持结果导向,防治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各地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风险管控成效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落实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提出问题的整改,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水环境质量改善较好地区的激励。
第四条 防治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管理。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下达预算资金、指导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各地做好资金监管等。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防治资金项目库管理、确定年度资金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标准、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项目日常监管和评估、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监管等。
各地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资金管理,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监管。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流域水污染防治;
(二)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五)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
(六)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全省每年统筹安排用于支持能力建设的资金数不超过年度防治资金总规模的5%。
第六条 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奖励资金主要支持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涉及地区的项目。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导资金主要支持长江流域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运行良好地区的项目。
第七条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事项,以及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防治资金。
第八条 各地、各部门不得在防治资金中支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购置交通工具、楼堂馆所建设等。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
第九条 防治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防治资金支持的项目从中央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优先支持成熟度高、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支出的项目。未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第十条 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入库审查、技术帮扶、推送入库等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在中央项目库系统中逐级审核上报。各地在项目申报中应将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到位。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一条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州(市)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入库程序纳入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于中央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时间一个月前,完成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入库和项目调整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力争全省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安排资金规模的1.5倍。
第十二条 省生态环境厅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指标文件15日内,结合全省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任务需要、上年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管理结果等因素,从中央环保项目储备库择优遴选项目,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并同步完成财政项目库入库工作。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综合考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及绩效目标,审核确定防治资金分配方案,在接到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报送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15日内下达资金。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州(市)接到防治资金指标文件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具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15日内分解下达资金和具体绩效目标,同时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十四条 突出支持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对投资数额较大、实施期限跨年的项目可按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分批次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在首次安排资金支持时明确分年度资金支持计划(不超过三年),并在后续年份按计划优先安排资金,确保重大项目实施效果。
第十五条 省生态环境厅在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后及时批复各地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年度投资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任务、项目主要绩效目标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将作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防治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防治资金的结转结余按照财政部和我省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防治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地点、内容或调整预算。确需调整、变更的,应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调整实施。
第四章 资金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 防治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在预算分解下达时同步下达。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第十九条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统筹组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和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自评,适时开展部门评价,要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审核,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省财政厅进行自评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应于每年2月开展上一年度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于2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州(市)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绩效自评报告应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含资金执行和管理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第二十条 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以后年度分配防治资金的重要依据,绩效管理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对项目实施问题较多、资金使用效益差、绩效自评结果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地区,除按要求整改外,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从严从紧考虑。
第二十一条 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在绩效管理中发现违规使用防治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低效无效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
第五章 资金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防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季度调度防治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并重点对辖区内资金使用、工作进度、建设管理、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调度中发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问题,各地生态环境和财政部门应当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
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对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调度工作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项目进展滞后、防治资金闲置沉淀或在项目申报、调度和绩效管理中存在虚报、瞒报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责令其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对相关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拨款或收回资金,扣减或取消下一年度资金安排。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审计、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各类检查、督察、通报等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以后年度防治资金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防治资金。对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方式骗取资金、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干扰相关部门监测检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和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资环〔2019〕24号)同时废止。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印发《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资金重点支持流域水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云南省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36号)、《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云南省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以下简称防治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下达我省专门用于支持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
第三条 防治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突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积极支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省份建设。
(二)符合国家和我省宏观政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以及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三)按照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要求,统筹考虑有关工作总体安排。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六)坚持结果导向,防治资金安排时统筹考虑各地水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完成情况、风险管控成效和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落实中央巡视、中央环保督察等提出问题的整改,突出对资金使用绩效和水环境质量改善较好地区的激励。
第四条 防治资金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管理。
省财政厅主要负责审核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下达预算资金、指导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指导各地做好资金监管等。
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防治资金项目库管理、确定年度资金支持重点和资金分配标准、研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开展项目日常监管和评估、组织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和指导各地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监管等。
各地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资金管理,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监管。
第二章 资金支持范围
第五条 防治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流域水污染防治;
(二)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五)水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
(六)其他需要支持的事项。
全省每年统筹安排用于支持能力建设的资金数不超过年度防治资金总规模的5%。
第六条 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奖励资金主要支持跨省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涉及地区的项目。长江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导资金主要支持长江流域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并运行良好地区的项目。
第七条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政策到期、相关目标已经实现或实施成效差、绩效低的事项,以及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及项目单位不得重复申报防治资金。
第八条 各地、各部门不得在防治资金中支出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购置交通工具、楼堂馆所建设等。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预算执行
第九条 防治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防治资金支持的项目从中央项目储备库中择优遴选,优先支持成熟度高、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有效支出的项目。未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予支持。
第十条 省生态环境厅根据生态环境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投资方向和重点,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入库审查、技术帮扶、推送入库等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在中央项目库系统中逐级审核上报。各地在项目申报中应将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实到位。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第十一条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州(市)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按入库程序纳入中央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于中央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要求时间一个月前,完成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入库和项目调整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力争全省进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资金规模不低于上年度安排资金规模的1.5倍。
第十二条 省生态环境厅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指标文件15日内,结合全省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任务需要、上年目标完成情况、绩效管理结果等因素,从中央环保项目储备库择优遴选项目,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并同步完成财政项目库入库工作。
第十三条 省财政厅综合考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及绩效目标,审核确定防治资金分配方案,在接到省生态环境厅正式报送的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和绩效目标15日内下达资金。项目立项和资金分配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州(市)接到防治资金指标文件后,生态环境部门应当在15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和具体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审核确定后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在15日内分解下达资金和具体绩效目标,同时报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第十四条 突出支持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影响较大的重点项目,对投资数额较大、实施期限跨年的项目可按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分批次安排资金予以支持,在首次安排资金支持时明确分年度资金支持计划(不超过三年),并在后续年份按计划优先安排资金,确保重大项目实施效果。
第十五条 省生态环境厅在资金分配方案确定后及时批复各地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地点、项目年度投资规模、项目主要建设任务、项目主要绩效目标等。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批复将作为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防治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防治资金的结转结余按照财政部和我省关于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防治资金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地点、内容或调整预算。确需调整、变更的,应按管理权限逐级报批,经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后调整实施。
第四章 资金绩效管理
第十八条 防治资金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在预算分解下达时同步下达。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分析原因并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第十九条 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统筹组织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省生态环境厅和资金使用单位是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自评,适时开展部门评价,要加强绩效自评结果审核,确保绩效自评结果内容完整、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省财政厅进行自评复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财政绩效评价。
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应于每年2月开展上一年度资金(含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形成绩效自评报告,于2月底前报送省生态环境厅。
省生态环境厅对各州(市)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按照生态环境部、财政部相关要求及时报送。
绩效自评报告应主要包括: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含资金执行和管理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等)、绩效目标偏离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改进措施、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第二十条 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完善政策、改进管理和以后年度分配防治资金的重要依据,绩效管理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对项目实施问题较多、资金使用效益差、绩效自评结果和实际情况出入较大的地区,除按要求整改外,在下一年度分配资金时从严从紧考虑。
第二十一条 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在绩效管理中发现违规使用防治资金、损失浪费严重、低效无效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按程序报告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
第五章 资金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防治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三条 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财政厅每季度调度防治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各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项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省生态环境厅和省财政厅,并重点对辖区内资金使用、工作进度、建设管理、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对调度中发现的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问题,各地生态环境和财政部门应当及时逐级上报,不得瞒报、迟报和谎报。
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对资金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调度工作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项目进展滞后、防治资金闲置沉淀或在项目申报、调度和绩效管理中存在虚报、瞒报的地区,省生态环境厅责令其进行整改。
情节严重的,由省生态环境厅对相关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暂停拨款或收回资金,扣减或取消下一年度资金安排。
第二十五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自觉接受各级审计部门、财政部云南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的审计、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监管工作。各类检查、督察、通报等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以后年度防治资金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防治资金。对通过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方式骗取资金、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干扰相关部门监测检测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财政、生态环境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分配和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省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资环〔2019〕24号)同时废止。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网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