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了好多事,让我非常的疲惫,我想应当把心里的话说出来才是。vx和qq都是认识的人或是不认识的人,他们不必知道过多关于我,那就在微博吧。
三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三个月,不长,但是我却感觉如此的糟糕。先是碰到了性格古怪的同事每一天都饱受折磨,甚至早上骑车上班的路上我在想我要不别去了吧,我要不还是找个借口请几天假吧,但是这些人这些事早晚都要面对的,我逃不开的。就这么过着每一天,如此反复。
后来我偶尔会和姐姐们吐槽一下心里的苦闷,过的实在不如意,但是他们会有自己的事情,不能总是和人家说这些,可能愿意听你说这些的只有你的女朋友,于是我愿意把一天中我最开心最轻松的时间拿出来和她打电话,和她吐露心声,但我想不到的是这是在传播负能量,我以为这些话只能和你最亲密的人说。之所以我认为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是最惬意的时候,是因为你在路上可以不看手机,可以听着歌看身边的路人和风景,哪怕吹吹风也是能让我活过来。
后来我们分手了,朋友们觉得很不可思议,纷纷的问我你们在一起四年快要结婚了吧,但是可能就是不合适吧,那段时间感觉累不仅是工作上,也有一些我们俩之间的事情,我不希望工作很累之后回到家所发生的事也不比工作更轻松。4.25号,我们封城了,5.1号解封,但我也从没出门,5.5号上班。十天时间,每天不说一句话,明白了在他乡是多么的孤独。有一天终于崩溃了,第二次大哭。第一次是初中的时候爸妈吵架,我承受不住那些压力把自己关在屋里号啕大哭,如今这是第二次。你的喜怒哀乐不能再分享给那个人,也不愿说给别人,工作上如此复杂,而那天也因为老师们的原因我们没能参加一辩,我看着刚吃完饭还没洗的碗,泪水决堤了。
最近要被借调到县里去推动工作了,没想到还没入职就要我过去推动工作,七月份入职后应该会回来。毕竟我给这个家添置了很多东西,真的像个家了,这也是我在外地唯一的自己的小家,可以下班后一个人做任何事不用和任何人打交道的地方。同事们都很舍不得我,马哥只比我大一岁,周五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说,闯,想吃什么。我要流泪了,马哥真的很关心我,那天晚上我们吃烧烤,喝啤酒。我喝了十二瓶,竟不认识回家的路,我打开导航,颤悠悠骑着我的车回了家。在路上和姐姐们汇报了这个消息,具体说了什么我记不得了,但他们录音了哈哈。昨天晚上对我很苛刻的那个大哥约我吃饭,还有其他部门的两个哥哥也都说要送送我,我们一起吃了饭唱了歌,凌晨两点半我到了家。今天和敏姐吃饭,于我而言,最重要的人不是放在最开始,就是放在最后面。
昨天下午去吃饭之前,看了一个节目,孙楠演唱了一首《嘉宾》,这首歌让我狠狠地沉浸到了悲伤之中,“今天你装扮得格外美丽,这美也曾在我怀里”,我和前女友也聊过很多关于婚礼、关于生活,我也告诉他我愿意在人民大会堂租一个厅,台下高朋满座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也曾经以为初恋就是我的永远,但是很遗憾被现实打败了,很真实,很现实。今天修改了一个论文里的错别字,看到了我的致谢,想起来有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删掉,我反问他为什么要删掉?我的致谢是感谢在我大学生活中所有给我帮助的人,那段时间她是确确实实存在在我的生活里,你不能因为现在没有结果而抹掉他是存在过的,而且我们在一起的记忆还是很美好的,我对她好她对我也好。这是没必要删的。
又想起来一件事,前些天单位来了国际医疗中心的人,我号完了脉,又问了一下前女友的状况怎么调理,手凉脚凉等等,皆是由于宫寒所致,然后当我要发消息告诉她的时候,才恍然原来我们已经没关系了。难道初恋真的会难忘?既然已经没关系了,就肯定会忘掉的,所有人都是一样,频繁出现在你生活里的人你会记得,而有些人已经慢慢淡出了你的生活。
我想等她工作后便会理解当时我的心情了吧。
我们都长大了,明白选择和谁在一起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而生活是过给自己看的,比起那些刻骨铭心,我想要的只是一双温热的手心。
说了这么些,把最近的状况都说了个大概了,剩下的零零散散的小事就不提了,希望以后工作能越来越好,一切顺利,万事吉祥。
三个月的时间发生了太多的事,三个月,不长,但是我却感觉如此的糟糕。先是碰到了性格古怪的同事每一天都饱受折磨,甚至早上骑车上班的路上我在想我要不别去了吧,我要不还是找个借口请几天假吧,但是这些人这些事早晚都要面对的,我逃不开的。就这么过着每一天,如此反复。
后来我偶尔会和姐姐们吐槽一下心里的苦闷,过的实在不如意,但是他们会有自己的事情,不能总是和人家说这些,可能愿意听你说这些的只有你的女朋友,于是我愿意把一天中我最开心最轻松的时间拿出来和她打电话,和她吐露心声,但我想不到的是这是在传播负能量,我以为这些话只能和你最亲密的人说。之所以我认为下班骑车回家的路上是最惬意的时候,是因为你在路上可以不看手机,可以听着歌看身边的路人和风景,哪怕吹吹风也是能让我活过来。
后来我们分手了,朋友们觉得很不可思议,纷纷的问我你们在一起四年快要结婚了吧,但是可能就是不合适吧,那段时间感觉累不仅是工作上,也有一些我们俩之间的事情,我不希望工作很累之后回到家所发生的事也不比工作更轻松。4.25号,我们封城了,5.1号解封,但我也从没出门,5.5号上班。十天时间,每天不说一句话,明白了在他乡是多么的孤独。有一天终于崩溃了,第二次大哭。第一次是初中的时候爸妈吵架,我承受不住那些压力把自己关在屋里号啕大哭,如今这是第二次。你的喜怒哀乐不能再分享给那个人,也不愿说给别人,工作上如此复杂,而那天也因为老师们的原因我们没能参加一辩,我看着刚吃完饭还没洗的碗,泪水决堤了。
最近要被借调到县里去推动工作了,没想到还没入职就要我过去推动工作,七月份入职后应该会回来。毕竟我给这个家添置了很多东西,真的像个家了,这也是我在外地唯一的自己的小家,可以下班后一个人做任何事不用和任何人打交道的地方。同事们都很舍不得我,马哥只比我大一岁,周五得知这个消息后我第一时间告诉了他,他说,闯,想吃什么。我要流泪了,马哥真的很关心我,那天晚上我们吃烧烤,喝啤酒。我喝了十二瓶,竟不认识回家的路,我打开导航,颤悠悠骑着我的车回了家。在路上和姐姐们汇报了这个消息,具体说了什么我记不得了,但他们录音了哈哈。昨天晚上对我很苛刻的那个大哥约我吃饭,还有其他部门的两个哥哥也都说要送送我,我们一起吃了饭唱了歌,凌晨两点半我到了家。今天和敏姐吃饭,于我而言,最重要的人不是放在最开始,就是放在最后面。
昨天下午去吃饭之前,看了一个节目,孙楠演唱了一首《嘉宾》,这首歌让我狠狠地沉浸到了悲伤之中,“今天你装扮得格外美丽,这美也曾在我怀里”,我和前女友也聊过很多关于婚礼、关于生活,我也告诉他我愿意在人民大会堂租一个厅,台下高朋满座见证我们的爱情。我也曾经以为初恋就是我的永远,但是很遗憾被现实打败了,很真实,很现实。今天修改了一个论文里的错别字,看到了我的致谢,想起来有朋友问我为什么不删掉,我反问他为什么要删掉?我的致谢是感谢在我大学生活中所有给我帮助的人,那段时间她是确确实实存在在我的生活里,你不能因为现在没有结果而抹掉他是存在过的,而且我们在一起的记忆还是很美好的,我对她好她对我也好。这是没必要删的。
又想起来一件事,前些天单位来了国际医疗中心的人,我号完了脉,又问了一下前女友的状况怎么调理,手凉脚凉等等,皆是由于宫寒所致,然后当我要发消息告诉她的时候,才恍然原来我们已经没关系了。难道初恋真的会难忘?既然已经没关系了,就肯定会忘掉的,所有人都是一样,频繁出现在你生活里的人你会记得,而有些人已经慢慢淡出了你的生活。
我想等她工作后便会理解当时我的心情了吧。
我们都长大了,明白选择和谁在一起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而生活是过给自己看的,比起那些刻骨铭心,我想要的只是一双温热的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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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九洲一起露营吧# [抱一抱]#唐九洲追星星的人#
高二最幸运的事就是认识了唐九洲,在这一年多里每一次失落都带给了我力量。
“汝等倘若细细观察,将见万事之发生,乃如其所应当之势。”
功不唐捐,希望每一位和我一样即将高考的泡泡们努力都有收获,万事胜意!加油!!加油!!![打call][打call][打call]
(拜托让我发进ch) https://t.cn/R2L8n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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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对孩子的成长来说是至关重要的,这甚至关乎孩子的一生。父爱的刚强与母爱的柔情都是缺一不可,可当这一段婚姻破裂到真的无法挽回的地步的时候,似乎也只有离婚才能是更好的结果,但眼下的问题就来了,孩子应该跟谁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法院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始终都是从坚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因此两周岁的儿童还正处于哺乳期,更需要的是母亲的陪伴,那么一般都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而当孩子8岁的时候,这时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法院则会尊重孩子的自身意愿进行判断。但如果离婚时有两个小孩的话,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并没有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虽然说法院会判决父母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但其实也不是简单的机械分配,具体也是要结合实际情况,以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由一方抚养两名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法院也会将这个两个子女的抚养权都判给一方。
案例分享:
来自广州的郑某与肖某于2009年2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便生育了双胞胎子女。但随着两人性格不合,在家争吵不断,郑某提出了离婚,出于封建传统的观念,要求儿子跟着自己,而女儿则与其母亲肖某一起生活。
但肖某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她不想让任何一个孩子都在不完整的家庭里成长,因此即便与郑某矛盾较多,但还是不同意与郑某办理离婚。但郑某却只想着带着儿子离开,于是一气之下直接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并要求自己只带儿子。
肖某见丈夫对女儿如此的不重视,知道即便让儿子跟着他生活,以后肯定也会被教坏,因此对丈夫充满了绝望的肖某同意了离婚,但却向法院请求双胞胎子女均有自己抚养。除此之外为了证明双胞胎子女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还请了专家证人袁某为自己出庭作证。
袁某对双胞胎子女分开抚养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等方面作了极具专业性的调查,认可双胞胎子女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之间更加具有依赖性,倘若分开抚养的话并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法院根据坚持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并且结合肖某的当时的物质条件以及居住环境,认定两个双胞胎子女均都肖某抚养更为合法合理。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郑某与肖某离婚,且婚生双胞胎子女均由肖某携带抚养。
以案说法:
因此,尽管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但出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并不会机械地根据财产分配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半平均。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两人存在分歧,那么人民法院则会根据各自的条件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行判决。像案例中的肖某就掌握了对自己极为有利的证明,最终争取到了两个子女的所有权。
但并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会有这个能力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在争夺抚养权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如何证明自己适合抚养子女呢?具体应该从以下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方面入手
(1) 自己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2) 子女多由自己或者自己家人带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 自己居住环境或者孩子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 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优良的单位证明,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三观可以教育孩子;
(5)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6) 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比如案例中肖某提供双胞胎子女共同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证据。
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而另一方对孩子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肖某与郑某离婚后,即便两个孩子都判给了肖某,身为父亲的郑某还是对两个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便郑某不直接抚养子女,但他还是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如果郑某有着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则要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肖某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因此比例则需要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最终郑某因为私心不仅连一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没有争夺到,还要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只能孤身一人独自生活,也算是对他重男轻女小小的惩罚了。
不管怎么说,一段稳定的婚姻关系对孩子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甚至还有可能影响到孩子的一生。父母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好的老师,因此好不容易步入了婚姻殿堂,夫妻之间就应该多多沟通,有矛盾一起解决。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因此法院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断始终都是从坚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出发,因此两周岁的儿童还正处于哺乳期,更需要的是母亲的陪伴,那么一般都会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而当孩子8岁的时候,这时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思考能力,法院则会尊重孩子的自身意愿进行判断。但如果离婚时有两个小孩的话,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并没有协商一致,那么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虽然说法院会判决父母双方一人抚养一个子女,但其实也不是简单的机械分配,具体也是要结合实际情况,以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原则进行分配。如果由一方抚养两名子女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法院也会将这个两个子女的抚养权都判给一方。
案例分享:
来自广州的郑某与肖某于2009年2月6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第二年便生育了双胞胎子女。但随着两人性格不合,在家争吵不断,郑某提出了离婚,出于封建传统的观念,要求儿子跟着自己,而女儿则与其母亲肖某一起生活。
但肖某出于对孩子的考虑,她不想让任何一个孩子都在不完整的家庭里成长,因此即便与郑某矛盾较多,但还是不同意与郑某办理离婚。但郑某却只想着带着儿子离开,于是一气之下直接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并要求自己只带儿子。
肖某见丈夫对女儿如此的不重视,知道即便让儿子跟着他生活,以后肯定也会被教坏,因此对丈夫充满了绝望的肖某同意了离婚,但却向法院请求双胞胎子女均有自己抚养。除此之外为了证明双胞胎子女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甚至还请了专家证人袁某为自己出庭作证。
袁某对双胞胎子女分开抚养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等方面作了极具专业性的调查,认可双胞胎子女从小一起长大,两人之间更加具有依赖性,倘若分开抚养的话并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法院根据坚持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并且结合肖某的当时的物质条件以及居住环境,认定两个双胞胎子女均都肖某抚养更为合法合理。最终法院经审理判决准许郑某与肖某离婚,且婚生双胞胎子女均由肖某携带抚养。
以案说法:
因此,尽管离婚时有两个孩子,但出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着想,并不会机械地根据财产分配的原则,夫妻双方对半平均。对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两人存在分歧,那么人民法院则会根据各自的条件以及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行判决。像案例中的肖某就掌握了对自己极为有利的证明,最终争取到了两个子女的所有权。
但并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会有这个能力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那在争夺抚养权的问题上,我们应该如何证明自己适合抚养子女呢?具体应该从以下有利于抚养子女的方面入手
(1) 自己有稳定的工资收入,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据证明自己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2) 子女多由自己或者自己家人带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 自己居住环境或者孩子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 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优良的单位证明,证明自己具备良好的三观可以教育孩子;
(5) 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6) 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比如案例中肖某提供双胞胎子女共同跟着自己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的证据。
但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法院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一方,而另一方对孩子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因此肖某与郑某离婚后,即便两个孩子都判给了肖某,身为父亲的郑某还是对两个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即便郑某不直接抚养子女,但他还是要负担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
如果郑某有着固定收入,抚养费一般则要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但肖某同时抚养两个孩子,因此比例则需要适当提高,但一般不会超过月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最终郑某因为私心不仅连一个孩子的抚养权都没有争夺到,还要支付两个孩子的抚养费,只能孤身一人独自生活,也算是对他重男轻女小小的惩罚了。
不管怎么说,一段稳定的婚姻关系对孩子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甚至还有可能影响到孩子的一生。父母是孩子第一个也是最好的老师,因此好不容易步入了婚姻殿堂,夫妻之间就应该多多沟通,有矛盾一起解决。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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