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宅基地建房后遭遇拆迁,能否主张赔偿?】
近年来,一些城镇居民在城市待久了,就想去农村购置一处房产,节假日可以过上几天田园生活。但是,这种购置房产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将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基本案情】
小陈与老范及其家人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座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某街宅基地使用权作价58.8万元转让给小陈,如发生政府拆迁等行为,该宅基地上的一切拆迁补偿归小陈所有。后老范及家人又将上述宅基地旁边的地皮6平方米作价2.1万元及铁皮房屋作价4万元转让给小陈。
小陈受让上述地块后,兴建了一栋六层半高的房屋用于家庭居住。但之后,该地块被纳入了政府征用拆迁范围,小陈一家遂搬离并将场地移交给了政府。
小陈认为,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老范一家应向其返还全部转让款、签名费并赔偿建房装修损失,故诉至白云法院。
【小陈】:涉案转让合同无效,被告方应返还转让款65万元;
我花了377万元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及装修,但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仅为249万元。被告方应赔偿建房、装修损失128万元;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登记为被告方,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补偿款需被告方配合,被告方以此向我索要了签名费,该签名费应返还给我。
【老范】:涉案地块拆迁款为249万元,已经包括了对宅基地、房屋及地上其他补偿,我方收到后已全部支付给原告。原告主张的房屋及装修损失,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且其实际使用涉案房屋多年,产生了折旧贬值,也从中获取了租金,我方不应赔偿其建房装修损失。
我方实际收取了5万元签名费,该费用的交付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撤销的法定事由。
原告明知涉案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仍购买,其对于合同无效具有过错,我方不应当返还合同款。
【争议焦点】
1、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
2、被告是否需要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利息,赔偿建房装修损失?
【裁判结果】
关于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实际涉及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关于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利息、赔偿建房装修损失的问题。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合同,但因涉案宅基地及上盖建筑均已被征收拆迁,故本案不涉及返还的问题。实际上,双方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已转为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
转让协议中关于“如发生政府拆迁行为,甲方承诺该地的一切补偿受益人为乙方”的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约定意味着双方签订协议时已预见涉案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能,故对拆迁补偿利益的处分进行了明确。根据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村民住宅拆迁补偿可采用弃产补偿和安置两种方式,选择弃产补偿方式的不再安排安置。现原告已实际领取了房屋弃产补偿款、构筑物补偿款总计249万元,符合双方关于拆迁补偿利益处分的约定,原告要求完整弥补其签订无效合同导致的损失,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故原告主张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赔偿建房装修损失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关于返还签名费的问题。该费用是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事由是配合办理领取拆迁补偿款手续,虽双方对具体金额持不一致意见,但未有证据证实原告被迫向被告支付签名费,双方亦未对签名费的返还问题有明确约定,故原告要求返还签名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白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无效,驳回原告小陈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相联系,具有福利性质和保障功能,不得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本案中小陈与范某一家并非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其不具备该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在此提醒大家,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买卖作出了有别于国有土地的规定,在购买农村房屋前,要了解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慎重考虑,否则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无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还可能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https://t.cn/A6X9iq8q
近年来,一些城镇居民在城市待久了,就想去农村购置一处房产,节假日可以过上几天田园生活。但是,这种购置房产的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纠纷将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基本案情】
小陈与老范及其家人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约定将座落于广州市白云区某街宅基地使用权作价58.8万元转让给小陈,如发生政府拆迁等行为,该宅基地上的一切拆迁补偿归小陈所有。后老范及家人又将上述宅基地旁边的地皮6平方米作价2.1万元及铁皮房屋作价4万元转让给小陈。
小陈受让上述地块后,兴建了一栋六层半高的房屋用于家庭居住。但之后,该地块被纳入了政府征用拆迁范围,小陈一家遂搬离并将场地移交给了政府。
小陈认为,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老范一家应向其返还全部转让款、签名费并赔偿建房装修损失,故诉至白云法院。
【小陈】:涉案转让合同无效,被告方应返还转让款65万元;
我花了377万元在该宅基地上建房及装修,但得到的拆迁补偿款仅为249万元。被告方应赔偿建房、装修损失128万元;
宅基地的使用权人登记为被告方,办理相关手续及领取补偿款需被告方配合,被告方以此向我索要了签名费,该签名费应返还给我。
【老范】:涉案地块拆迁款为249万元,已经包括了对宅基地、房屋及地上其他补偿,我方收到后已全部支付给原告。原告主张的房屋及装修损失,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且其实际使用涉案房屋多年,产生了折旧贬值,也从中获取了租金,我方不应赔偿其建房装修损失。
我方实际收取了5万元签名费,该费用的交付是原告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撤销的法定事由。
原告明知涉案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仍购买,其对于合同无效具有过错,我方不应当返还合同款。
【争议焦点】
1、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否有效?
2、被告是否需要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利息,赔偿建房装修损失?
【裁判结果】
关于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的效力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关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规定,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实际涉及到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处置,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
关于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利息、赔偿建房装修损失的问题。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是无效合同,但因涉案宅基地及上盖建筑均已被征收拆迁,故本案不涉及返还的问题。实际上,双方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已转为拆迁补偿利益的分配。
转让协议中关于“如发生政府拆迁行为,甲方承诺该地的一切补偿受益人为乙方”的约定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该约定意味着双方签订协议时已预见涉案房屋被征收拆迁的可能,故对拆迁补偿利益的处分进行了明确。根据住宅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村民住宅拆迁补偿可采用弃产补偿和安置两种方式,选择弃产补偿方式的不再安排安置。现原告已实际领取了房屋弃产补偿款、构筑物补偿款总计249万元,符合双方关于拆迁补偿利益处分的约定,原告要求完整弥补其签订无效合同导致的损失,于理不合,于法无据。故原告主张返还宅基地转让款及赔偿建房装修损失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关于返还签名费的问题。该费用是原告向被告支付的,事由是配合办理领取拆迁补偿款手续,虽双方对具体金额持不一致意见,但未有证据证实原告被迫向被告支付签名费,双方亦未对签名费的返还问题有明确约定,故原告要求返还签名费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白云法院一审判决:确认涉案《宅基地转让协议书》无效,驳回原告小陈的其他诉讼请求。
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说法】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特定身份相联系,具有福利性质和保障功能,不得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
本案中小陈与范某一家并非同一村集体组织成员,其不具备该宅基地的使用资格,他们的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在此提醒大家,国家对农村宅基地买卖作出了有别于国有土地的规定,在购买农村房屋前,要了解自己是否具备购买资格,慎重考虑,否则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无权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且还可能需要根据自己的过错承担因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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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不造车,那华为到底在车圈造什么?
前不久呢,受华为小伙伴的邀请,去了一趟华为总部参观。这次行程可谓是期待已久,因为之前一直想找机会去华为总部参(蹭)观(饭)[doge],但好几次都因为疫情防控被迫取消了,好在这次终于算是顺利成行,那就简单跟大家汇报一下此次参观完后的感受。
当天呢整个参观主要行程是围绕华为深圳坂田基地的几个核心实验室以及目前华为最大线下旗舰店。虽然只有小半天参观时间,却让我对于华为一直对外宣讲:“华为不造车”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华为不造车的背后的本质是想为行业:赋能~ 这样看感觉格局是不是一下就打开了![喵喵]
对于汽车产业赋能,华为其实有好几种模式,大家目前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华为智选模式,这个模式下华为就会深度参与产品的定义和整车设计,再到后端提供渠道的销售优势,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会在不少华为线下展厅里,看到车辆的出现,而目前摆放的车辆正是这种模式下的代表车型,也就是近期大热的AITO问界M5 。
这台车是华为与重庆小康股份联合打造的车型,可以说是目前华为对于汽车行业赋能的最佳展现,也是华为对于未来智慧出行场景探索的新起点。
这次也比较有幸,在来深圳的两天让华为的小伙伴协调来一台问界M5的试驾车,从静态到动态都好好的感受了一把,那华为到底给到了这台车做了什么呢?我想在你进入驾驶室的那一刻就会有了答案,作为目前首款搭载全新HarmonyOS智能座舱的车型,其车机系统应该是我目前体验过最流畅的一套系统,可能乍一看觉得像是把一个华为PAD放在了中控,但通过UI设计页面的细心程度,再配合华为本身强大的生态智慧产品,用一个账号打通所有。你会发现这套车机系统更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等待你去探索和发现。比如你可以在车里通过车载摄像头跟远在老家的父母打个视频电话,也可以在炎炎夏日,在你车即将到家时,为了提前打开家里的空调和净化器,构建了一个可以真正可以感知得到的互联生态网络,让车不再是一座孤岛,而是能够与人/手机/智能家居等无缝流转的超级终端。而其出色的语言交互,双向反馈的车载导航,智能的语音助手等到在我看来就是华为的基本操作而已。当然这台车所搭载的HUAWEI SOUND音响,所带来的音质感受也让我小小的惊艳了一把。
动态驾驶方面,这台AITO问界M5采用的是增程式混合动力,而其核心的三电系统中,华为给予了全栈的动力解决方案,所搭载了HUAWEI DriveONE纯电驱增程式平台,其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都出自于华为,而专门为其打造的这台1.5T的四缸增程器3.0,可通过1升油发3.2度的电,综合续航里程可超1100公里。而从我具体开起来的驾驶感受来说,这套动力系统的输出有劲儿且平稳,特别是在中后段的再加速能力优势明显,有着不错的动力储备,除此之外这台车虽然没有搭载空气悬架,却让我在驾驶有种地盘带有空气悬架的错觉,从这一点来说我感觉AITO 问界M5的底盘调教是偏向于舒适取向的。当然这次有一个地方,就是我驾驶的这台车的电子档会存在一些旷量,导致不能很好的挂上档位,这点在我给给华为小伙伴反馈后,说有可能是因为我这台试驾车是首批试制车的缘故,所以在我回来试驾了我朋友买的量产版本后这个现象的确就没有了。
除此之外作为一台新势力车型,就不得不提其辅助驾驶功能的表现,1个视觉感知摄像头/3个毫米波雷达/4个APA摄像头/12长距离超声波雷达,能让问界M5实现L2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即使在极端天气行驶时,也能实现盲区的有效预警,而对于这套系统本身,不管是从智能辅助驾驶的硬件还是软件,都有着华为全方位的加持,而这也让汽车本身的安全性能等到更多保障。
总的来说这次华为总部的之行,让我对:“华为不造车,而是帮助车企造好车”。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华为真正想做的是通过为车企赋能,把汽车这个第三空间真正打造成一个移动的超级智能终端,真正去构建一个万物互联的智慧世界~ 可能说到这里,这一天似乎感觉离我们很远,但其实他正在被华为逐步逐步的的实现。所以很期待,以后在华为的展厅能看到更多华为智选的车型,毕竟第二款车型AITO问界M7已经在路上了![666]
#AITO问界M5##我与汽车的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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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呢整个参观主要行程是围绕华为深圳坂田基地的几个核心实验室以及目前华为最大线下旗舰店。虽然只有小半天参观时间,却让我对于华为一直对外宣讲:“华为不造车”有了更直观的了解。华为不造车的背后的本质是想为行业:赋能~ 这样看感觉格局是不是一下就打开了![喵喵]
对于汽车产业赋能,华为其实有好几种模式,大家目前最容易接触到的就是华为智选模式,这个模式下华为就会深度参与产品的定义和整车设计,再到后端提供渠道的销售优势,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大家会在不少华为线下展厅里,看到车辆的出现,而目前摆放的车辆正是这种模式下的代表车型,也就是近期大热的AITO问界M5 。
这台车是华为与重庆小康股份联合打造的车型,可以说是目前华为对于汽车行业赋能的最佳展现,也是华为对于未来智慧出行场景探索的新起点。
这次也比较有幸,在来深圳的两天让华为的小伙伴协调来一台问界M5的试驾车,从静态到动态都好好的感受了一把,那华为到底给到了这台车做了什么呢?我想在你进入驾驶室的那一刻就会有了答案,作为目前首款搭载全新HarmonyOS智能座舱的车型,其车机系统应该是我目前体验过最流畅的一套系统,可能乍一看觉得像是把一个华为PAD放在了中控,但通过UI设计页面的细心程度,再配合华为本身强大的生态智慧产品,用一个账号打通所有。你会发现这套车机系统更像是一个潘多拉魔盒,等待你去探索和发现。比如你可以在车里通过车载摄像头跟远在老家的父母打个视频电话,也可以在炎炎夏日,在你车即将到家时,为了提前打开家里的空调和净化器,构建了一个可以真正可以感知得到的互联生态网络,让车不再是一座孤岛,而是能够与人/手机/智能家居等无缝流转的超级终端。而其出色的语言交互,双向反馈的车载导航,智能的语音助手等到在我看来就是华为的基本操作而已。当然这台车所搭载的HUAWEI SOUND音响,所带来的音质感受也让我小小的惊艳了一把。
动态驾驶方面,这台AITO问界M5采用的是增程式混合动力,而其核心的三电系统中,华为给予了全栈的动力解决方案,所搭载了HUAWEI DriveONE纯电驱增程式平台,其电机/电控等核心部件都出自于华为,而专门为其打造的这台1.5T的四缸增程器3.0,可通过1升油发3.2度的电,综合续航里程可超1100公里。而从我具体开起来的驾驶感受来说,这套动力系统的输出有劲儿且平稳,特别是在中后段的再加速能力优势明显,有着不错的动力储备,除此之外这台车虽然没有搭载空气悬架,却让我在驾驶有种地盘带有空气悬架的错觉,从这一点来说我感觉AITO 问界M5的底盘调教是偏向于舒适取向的。当然这次有一个地方,就是我驾驶的这台车的电子档会存在一些旷量,导致不能很好的挂上档位,这点在我给给华为小伙伴反馈后,说有可能是因为我这台试驾车是首批试制车的缘故,所以在我回来试驾了我朋友买的量产版本后这个现象的确就没有了。
除此之外作为一台新势力车型,就不得不提其辅助驾驶功能的表现,1个视觉感知摄像头/3个毫米波雷达/4个APA摄像头/12长距离超声波雷达,能让问界M5实现L2级别的智能辅助驾驶,即使在极端天气行驶时,也能实现盲区的有效预警,而对于这套系统本身,不管是从智能辅助驾驶的硬件还是软件,都有着华为全方位的加持,而这也让汽车本身的安全性能等到更多保障。
总的来说这次华为总部的之行,让我对:“华为不造车,而是帮助车企造好车”。这句话有了更直观的感受,华为真正想做的是通过为车企赋能,把汽车这个第三空间真正打造成一个移动的超级智能终端,真正去构建一个万物互联的智慧世界~ 可能说到这里,这一天似乎感觉离我们很远,但其实他正在被华为逐步逐步的的实现。所以很期待,以后在华为的展厅能看到更多华为智选的车型,毕竟第二款车型AITO问界M7已经在路上了![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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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和家人聊天,不知怎么滴就聊到生娃了,聊顺产和剖腹产利弊,都说顺怎么怎么好,两个嫂子生了四胎都是顺产,到我这第一胎剖了,想要二胎得三年后,以前也没了解过顺产和剖腹产的利弊,想的就是到跟前了能怎么来就怎么来,虽然疼也不利索了好一段日子也熬人也难受,但是家人就问我二胎还要不要,我说必须要,第二胎顺还是剖,我果断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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