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身边事# 【合肥一居民楼发生持枪劫持案,嫌犯持塑料假枪作案】4月25日晚21时许,合肥天鹅湖新地中心小区4号楼,一男子持枪进入一家淘宝网店抢劫。与警方僵持50分钟后嫌犯放下枪支企图翻窗跳楼,被民警迅速制服。经查,该男子姓殷,系河南人,29岁,尾随进入小区持一把塑料假枪作案。[衰]
#合肥身边事# 【合肥淘宝女店主被一男子持假枪抢劫】昨晚21时许,合肥市祁门路一小区内,一租用来经营淘宝网店的室内来了不速之客,一男子持枪对准店主头部,与民警对峙。经民警谈判劝说,约50分钟后,其放下枪支被民警控制。据了解,男子今年约30岁,河南人,其用于抢劫的是一把假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新增罪名# 近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董某、周某提起公诉,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扬中市人民检察院首次起诉的该项新增罪名。
经查,2014年以来,董某、周某利用淘宝网店、QQ群发广告等形式对外出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接口。
2015年6月份,董某、周某明知郭某、虞某(另案处理)将支付接口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帮助郭某、虞某办理虚假的“五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再将虚拟的“五证”提供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支付接口卖给郭某、虞某,之后参与分赃。
在郭某、虞某使用接口的过程中,董某、周某负责处理接口的投诉,帮助郭某、虞某逃避监管2015年6月至11月,虞某、郭某伙同他人使用董某、周某提供的支付接口共窃取和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82万余元。
经扬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董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对二人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50000元予以没收。
经查,2014年以来,董某、周某利用淘宝网店、QQ群发广告等形式对外出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接口。
2015年6月份,董某、周某明知郭某、虞某(另案处理)将支付接口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帮助郭某、虞某办理虚假的“五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再将虚拟的“五证”提供给第三方支付公司,申请支付接口卖给郭某、虞某,之后参与分赃。
在郭某、虞某使用接口的过程中,董某、周某负责处理接口的投诉,帮助郭某、虞某逃避监管2015年6月至11月,虞某、郭某伙同他人使用董某、周某提供的支付接口共窃取和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82万余元。
经扬中市人民法院审理,董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周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对二人违法犯罪所得人民币50000元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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