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戒毒#【陕西省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荣获陕西省先进集体称号】4月29日上午,陕西省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表彰视频会议在西安召开,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及省级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并颁奖。陕西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长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被授予“陕西省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编辑:秦小燕)https://t.cn/A6XUyWC4
【湛江市公安局各分局优化整合部分派出所管辖区域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湛江市公安机关积极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对派出所机构设置、警力配置、警务运行机制进行全面优化。目前,市局各分局已完成派出所优化整合,并于2021年12月26日零时正式启动。
赤坎分局
将11个派出所整合为9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寸金桥公园派出所、原调顺边防派出所。
(一)寸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寸金桥公园派出所管辖的区域,不再管辖湛江市初级实验中学。
(二)调顺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调顺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军民堤往东区域,增加港航分局调顺港区派出所管辖区域中除调顺港区外的所有区域。
(三)沙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调顺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军民堤往西区域。
(四)北桥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寸金派出所管辖的湛江市初级实验中学。
霞山分局
将13个派出所整合为12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三岭派出所。
(一)临港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三岭派出所管辖的区域,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建设街道百儒村、南柳村、溪墩村、蓬莱村。
(二)东新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东新街道南山村委会(包括南山村和下田仔村)、坛坡村委会(包括坛坡村和沙坡村),不再管辖东新高地地产(以柳山路中间线为分界线)、建设街道火车南站广场。
(三)新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包括后坡村、草塘村和挖尾村)、新村村委(包括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第一戒毒所和农垦服装工业区)及部分土地,增加原属东新派出所管辖的东新高地地产(以柳山路中间线为分界线)。
(四)友谊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友谊街道南柳铁路桥至兴富水产,不再管辖工农街道霞山东村、人民社区、兴隆南村。
(五)工农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友谊派出所管辖的工农街道霞山东村、人民社区。
(六)建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友谊派出所管辖的兴隆南村,增加原属东新派出所管辖的建设街道火车南站广场。
(七)海头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海头派出所不再管辖建设街道百儒村、南柳村、溪墩村、蓬莱村、东新街道南山村委会(包括南山村和下田仔村)、坛坡村委会(包括坛坡村和沙坡村)、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包括后坡村、草塘村和挖尾村)、新村村委(包括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第一戒毒所和农垦服装工业区)及部分土地、友谊街道南柳铁路桥至兴富水产。
(八)接收港航分局派出所辖区调整移交工作:将原属于港航分局各派出所管辖,分布在霞山区各街道的宿舍区、学校、医院、海港大厦写字楼院子、中国船舶燃料公司湛江分公司办公区等区域按属地原则调整给所在地对应街道派出所管辖。
坡头分局
将8个派出所整合为7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原坡头边防派出所。
(一)坡头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坡头边防派出所管辖的新塘村委会。
(二)海东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坡头边防派出所管辖的海直机场。
麻章分局
将10个派出所整合为8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西城派出所、原太平边防派出所。
(一)麻章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西城派出所管辖区域,不再管辖志满水库、瑞云南路、云头上村和云头下村。
(二)瑞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麻章派出所管辖的瑞云南路、云头上村和云头下村;瑞云派出所与瑞安派出所原以金康路水沟作为界线,改为以金康路的马路中间线作为界线。
(三)太平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太平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塘东村村委会、其连村村委会、通明村村委会、卜品村村委会、塘西村村委会、韩家山村村委会;不再管辖乌塘村村委会、东岸村村委会、陈渔村村委会、肖渔村村委会、东黄村村委会、百龙村村委会、王村村委会。
(四)里光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太平派出所管辖的乌塘村村委会、东岸村村委会、陈渔村村委会、肖渔村村委会、东黄村村委会、百龙村村委会、王村村委会。
(五)志满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湖光派出所管辖的新坡水库、增加原属麻章派出所管辖的志满水库;不再管辖职教基地在建学校、单位(湛江科技学院、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二技、湛江市委党校、岭南师范学院分校区、湛江市消防局训练中心及湛江警察培训学校)。
(六)湖光岩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志满派出所管辖的职教基地在建学校、单位(湛江科技学院、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二技、湛江市委党校、岭南师范学院分校区、湛江市消防局训练中心及湛江警察培训学校)。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将11个派出所优化整合为8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原民安边防派出所、原东简边防派出所、原龙海天派出所。
(一)民安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民安边防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在民安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
(二)东简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龙海天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原东简边防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在东简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
(三)龙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东山派出所管辖的中科炼化厂区和巴斯夫国际石化工业园。
(四)东山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在东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不再管辖中科炼化厂区和巴斯夫国际石化工业园。
港航分局
将5个派出所整合为3个派出所。整合后霞山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霞山港区,调顺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调顺港区,宝满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宝满港区,均不再管辖港区以外的区域。
森林分局
将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中山派出所、前山派出所等3个直属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到属地公安局。
(一)将东海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东简、民安派出所管辖。
(二)将中山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吴川市公安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吴川市公安局中山、板桥、覃巴、塘㙍派出所管辖。
(三)将前山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徐闻县公安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徐闻县公安局下洋、前山派出所管辖。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要留意相关信息
请在以上调整范围内
需办理相关公安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到相应派出所进行办理
因整合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机关加强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要求,湛江市公安机关积极部署开展全市公安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对派出所机构设置、警力配置、警务运行机制进行全面优化。目前,市局各分局已完成派出所优化整合,并于2021年12月26日零时正式启动。
赤坎分局
将11个派出所整合为9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寸金桥公园派出所、原调顺边防派出所。
(一)寸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寸金桥公园派出所管辖的区域,不再管辖湛江市初级实验中学。
(二)调顺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调顺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军民堤往东区域,增加港航分局调顺港区派出所管辖区域中除调顺港区外的所有区域。
(三)沙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调顺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军民堤往西区域。
(四)北桥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寸金派出所管辖的湛江市初级实验中学。
霞山分局
将13个派出所整合为12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三岭派出所。
(一)临港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三岭派出所管辖的区域,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建设街道百儒村、南柳村、溪墩村、蓬莱村。
(二)东新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东新街道南山村委会(包括南山村和下田仔村)、坛坡村委会(包括坛坡村和沙坡村),不再管辖东新高地地产(以柳山路中间线为分界线)、建设街道火车南站广场。
(三)新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包括后坡村、草塘村和挖尾村)、新村村委(包括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第一戒毒所和农垦服装工业区)及部分土地,增加原属东新派出所管辖的东新高地地产(以柳山路中间线为分界线)。
(四)友谊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海头派出所管辖的友谊街道南柳铁路桥至兴富水产,不再管辖工农街道霞山东村、人民社区、兴隆南村。
(五)工农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友谊派出所管辖的工农街道霞山东村、人民社区。
(六)建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友谊派出所管辖的兴隆南村,增加原属东新派出所管辖的建设街道火车南站广场。
(七)海头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海头派出所不再管辖建设街道百儒村、南柳村、溪墩村、蓬莱村、东新街道南山村委会(包括南山村和下田仔村)、坛坡村委会(包括坛坡村和沙坡村)、新兴街道后坡村委会(包括后坡村、草塘村和挖尾村)、新村村委(包括湛江市救助管理站、湛江市第一戒毒所和农垦服装工业区)及部分土地、友谊街道南柳铁路桥至兴富水产。
(八)接收港航分局派出所辖区调整移交工作:将原属于港航分局各派出所管辖,分布在霞山区各街道的宿舍区、学校、医院、海港大厦写字楼院子、中国船舶燃料公司湛江分公司办公区等区域按属地原则调整给所在地对应街道派出所管辖。
坡头分局
将8个派出所整合为7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原坡头边防派出所。
(一)坡头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坡头边防派出所管辖的新塘村委会。
(二)海东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坡头边防派出所管辖的海直机场。
麻章分局
将10个派出所整合为8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西城派出所、原太平边防派出所。
(一)麻章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西城派出所管辖区域,不再管辖志满水库、瑞云南路、云头上村和云头下村。
(二)瑞云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麻章派出所管辖的瑞云南路、云头上村和云头下村;瑞云派出所与瑞安派出所原以金康路水沟作为界线,改为以金康路的马路中间线作为界线。
(三)太平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太平边防派出所管辖的塘东村村委会、其连村村委会、通明村村委会、卜品村村委会、塘西村村委会、韩家山村村委会;不再管辖乌塘村村委会、东岸村村委会、陈渔村村委会、肖渔村村委会、东黄村村委会、百龙村村委会、王村村委会。
(四)里光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太平派出所管辖的乌塘村村委会、东岸村村委会、陈渔村村委会、肖渔村村委会、东黄村村委会、百龙村村委会、王村村委会。
(五)志满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湖光派出所管辖的新坡水库、增加原属麻章派出所管辖的志满水库;不再管辖职教基地在建学校、单位(湛江科技学院、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二技、湛江市委党校、岭南师范学院分校区、湛江市消防局训练中心及湛江警察培训学校)。
(六)湖光岩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志满派出所管辖的职教基地在建学校、单位(湛江科技学院、湛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湛江二技、湛江市委党校、岭南师范学院分校区、湛江市消防局训练中心及湛江警察培训学校)。
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将11个派出所优化整合为8个派出所,被整合的派出所为原民安边防派出所、原东简边防派出所、原龙海天派出所。
(一)民安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民安边防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在民安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
(二)东简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龙海天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原东简边防派出所管辖区域,增加在东简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
(三)龙腾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原属东山派出所管辖的中科炼化厂区和巴斯夫国际石化工业园。
(四)东山派出所辖区调整情况:在原有基础上,增加在东山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原属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管辖的区域;不再管辖中科炼化厂区和巴斯夫国际石化工业园。
港航分局
将5个派出所整合为3个派出所。整合后霞山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霞山港区,调顺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调顺港区,宝满港区派出所对应管辖宝满港区,均不再管辖港区以外的区域。
森林分局
将森林分局东海派出所、中山派出所、前山派出所等3个直属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到属地公安局。
(一)将东海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东山、东简、民安派出所管辖。
(二)将中山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吴川市公安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吴川市公安局中山、板桥、覃巴、塘㙍派出所管辖。
(三)将前山派出所工作职责划入徐闻县公安局,辖区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地对应的徐闻县公安局下洋、前山派出所管辖。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要留意相关信息
请在以上调整范围内
需办理相关公安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到相应派出所进行办理
因整合工作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青春之岛#【#青岛将推出落户新政#】12月14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审议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目前,《意见》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14年以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历经两次大的调整,现在执行的是市政府2018年3月制定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提出了一系列重磅措施。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三)坚持自愿选择。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四)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三、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区或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落入学生集体户。
1.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和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人员;
2. 学历人才。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 技术技能人才。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35周岁以下,取得初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二)居住落户
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房屋人员(含已办理网签),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 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2.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 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四、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一)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
1. 城区在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同等享有中心城区落户政策。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 城区实施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在我市稳定就业且在城区范围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
在青岛市政府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县域三市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报市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实施。
五、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1. 农村地区升学迁出的高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也可按现行毕业生政策回原籍落户。
2.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3.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4. 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城镇无稳定工作,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六、强化落户权益保障
(一)增设落户承接方式
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单位集体户、无亲属投靠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鼓励“举家迁徙”
在我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
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由市外迁入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3.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4. 其他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迁入情形。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规范推进。市公安、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人口大数据应用场景,市大数据部门负责统筹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落户政策执行和办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农民权益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口增长的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减少纸质审批,增加现场办结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理”流程,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https://t.cn/A6qIhJ0W
目前,《意见》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2014年以来,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历经两次大的调整,现在执行的是市政府2018年3月制定发布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政发〔2018〕13号)。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明确五大类落户途径,即人才落户、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和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提出了一系列重磅措施。
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为促进人口和劳动力要素合理顺畅有序流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放宽放开外来人口落户限制,优化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布局和有序流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稳步提高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升人口对城市发展贡献度,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为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提供充分人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人才集聚。以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为根本导向,以主导产业人才需求为重点目标,为引进战略性领军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坚持动态平衡。围绕全市空间布局调整和产业经济地理重塑,进一步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合理分布,实现城市、人口、产业可持续发展。继续放宽中心城区、大幅放宽城区、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实施分区域、分类别、差别化落户,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
(三)坚持自愿选择。充分考虑城乡居民合法权益,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四)坚持配套改革。统筹推进户籍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政策配套力度,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三、继续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政策
中心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
(一)人才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区或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青高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落入学生集体户。
1. 持山东惠才卡、青岛市人才服务绿卡和全国其他市(地)级及以上人才人员;
2. 学历人才。取得博士学位人员;50周岁以下,取得硕士学位人员;4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的人员;4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人员以及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生;
3. 技术技能人才。正高级职称人员;55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技师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40周岁以下,初级职称、高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35周岁以下,取得初级工、中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在青岛市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
4. 国内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国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学年在校生。
5. 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二)居住落户
在我市取得居住性质的合法产权房屋人员(含已办理网签),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
(三)亲属投靠落户
1. 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可办理下列亲属投靠:
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办理投靠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未成年子女可自愿投靠父亲或母亲落户。
2. 父母投靠子女:被投靠人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办理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3.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投靠其监护人落户;
4. 夫妻一方服兵役、出国(境)定居或者死亡的,另一方确与配偶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且配偶父母户籍登记为我市城镇合法固定住所的,可投靠配偶父母落户。
(四)赋权激励落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选择成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
经确定的全市“双招双引”重点项目;纳入“未来之星”人才工程支持的高成长性创新创业团队。所属员工可整建制落入单位集体户,予以全程代办服务。
四、大幅放宽城区和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
(一)城区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区
1. 城区在居住落户、亲属投靠落户、赋权激励落户,同等享有中心城区落户政策。人才落户取消缴纳社会保险年限限制。
2. 城区实施稳定就业居住落户政策。在我市稳定就业且在城区范围稳定居住(租赁房屋并办理居住证)的人员,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稳定居住地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二)县域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区域
在青岛市政府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县域三市研究放开落户限制,修订完善现有政策,报市政府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实施。
五、畅通入乡返乡落户渠道
1. 农村地区升学迁出的高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在本市城镇落户,也可按现行毕业生政策回原籍落户。
2. 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回原籍返乡就业创业,可申请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原籍城镇社区集体户落户。
3. 拥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且在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的进城落户人员,回原籍实际居住的,可自愿申请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回原籍。
4. 被投靠人在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和户籍登记,投靠人在城镇无稳定工作,且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可以申请办理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六、强化落户权益保障
(一)增设落户承接方式
增设社区集体户,用于承接无合法固定住所、无单位集体户、无亲属投靠等人员落户,发挥“兜底”功能。符合落户条件人员,可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亲属(指父母、配偶和子女)家庭户、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申请落户。
(二)鼓励“举家迁徙”
在我市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人才集体户的人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投靠落户。户口登记在社区集体户且具有家庭成员关系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依申请颁发家庭居民户口簿。
(三)全面推进城镇户口自由迁移
本市户籍人员可将户口迁移至城镇范围内合法固定住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制由市外迁入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3. 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的;
4. 其他政策、法规规定的限制迁入情形。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规范推进。市公安、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税务、统计等部门,研究提出符合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人口大数据应用场景,市大数据部门负责统筹各业务部门信息资源,积极推进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应用。公安部门具体负责落户政策执行和办理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
(二)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统筹考虑常住人口规模和基本公共服务增支等因素,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医保、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农民权益等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力度,提高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满足人口增长的服务需求的能力。
(三)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和完善人口基础信息登记、统计调查等制度,全面掌握人口动态信息,准确反映人口规模、人员结构、人口流向、区域分布等情况。减少纸质审批,增加现场办结事项,实现“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理”流程,做到“一窗受理、一次办好”,增强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https://t.cn/A6qIhJ0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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