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样本白收[单身狗][单身狗][单身狗]
科研废物本物,真的绝[裂开][裂开][裂开]为啥有sop里会写冻存细胞可以服-80一个月,但是不说明对活率有影响啊[苦涩]我可太难过了
这批库建完估计也啥也不是[裂开]还要花两天时间建库尝试,不能上机熬两天,自己收的细胞,不做可惜,做了可能又没结果[泪][泪][泪]
科研废物本物,真的绝[裂开][裂开][裂开]为啥有sop里会写冻存细胞可以服-80一个月,但是不说明对活率有影响啊[苦涩]我可太难过了
这批库建完估计也啥也不是[裂开]还要花两天时间建库尝试,不能上机熬两天,自己收的细胞,不做可惜,做了可能又没结果[泪][泪][泪]
去年开始筹划全流程的销售课,1.0版本是几次1-2小时的团队内单课分享,我发现原理给到了,操作上还不够直给,所以大家听着有启发,但用着不顺手。
上个月迭代了2.0版本,改名为“成交高手训练营”,把所有的方法论都补充上了原理,大家终于用得顺手了,但还是有些地方会生涩。
最近我补充了各行业以及生活中的销售场景进来,然后把方法论再一次细化成了具体的sop,改良成了通用版的销售课3.0,希望会更好用一些~
P.S. 今天第一期成交高手训练营就要结束了,这一个月40位此前未曾从事过销售工作的同学,一共变现了25w+,听说最厉害的同学个人变现是之前的240%,希望下一期会更好[酷]
上个月迭代了2.0版本,改名为“成交高手训练营”,把所有的方法论都补充上了原理,大家终于用得顺手了,但还是有些地方会生涩。
最近我补充了各行业以及生活中的销售场景进来,然后把方法论再一次细化成了具体的sop,改良成了通用版的销售课3.0,希望会更好用一些~
P.S. 今天第一期成交高手训练营就要结束了,这一个月40位此前未曾从事过销售工作的同学,一共变现了25w+,听说最厉害的同学个人变现是之前的240%,希望下一期会更好[酷]
#郑州通报120延误救治事件问责情况#
虽然也是按职务升高,处罚逐级递减原则,虽然感觉调度员在完成规定步骤,为了避免无效出车的设置,而有如此追问的对话。态度是一方面,工作目标是另一方面。
发现电话中断,而回拨11次不能接通,联系微信?郑州120有如此特别的后续操作的SOP(标准流程?)
郑州120有相关规定吗?
比如回拨最多几次?多长时间?
回拨几次失败后要尝试转换其他方式?
有在回拨失败后请示上级的规定吗,
有规定什么情况下与110联动?
究竟有没有内部SOP等相关举措的规定吗?
电话回拨没反应加微信的这种操作是接线员个人行为还是规定动作?
显然加微信不是紧急救援所需要的方式!
如果当事人独处且报警出现生命危险,
这时候加微信是很荒谬的操作!
接线员不知道,郑州120的管理者也不知道吗?
反正给人的感觉调查做得比较全面,
不足的问题也被发现了,
处理也有理有据,有理有节。
但实际上,并未如此,并非如此。
而且这样的处理,也不足以挽回逝去的鲜活生命,特别是年轻的生命。
我也认为#郑州120延误救治事件调度员被开除#是应该的。
与大家一样,觉得这样的处理,并不够,虽然即使及时出车,也未必能真的挽回。
但是我们要的是一个态度,以及日后再有120求助,如何能保证我们普通民众的生命不会因为类似的情况被耽搁,耽误!
所以绝大多数人觉得这样的处理并不足够,这也许是大家口诛笔伐调度员的主要内生动力。这也是我认同这样的处理不够的主要原因。但是不够在哪里,是要追究接线员刑责还是其他的,我觉得有待思考。
关于追究她刑责,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请法律相关人士提出解释。
我认为她的问题是:
1. 漠视生命,不理解120就是与时间赛跑抢救生命的设置。
2. 态度恶劣,不具备同情心和同理心,也许被现实的意外耍了很多次,也许被上级要求鉴别真伪,但是始终牢记,120求助是最后的生命线。即使被耍一千次,第一千零一次还是要保留作为生命求助最后关头的那份责任心。
3. 讲真,分析下来她真把自己当工具人,完成领导交待要求她们做的鉴别任务。否则,她完全没有必要这种反复确认地址。只安排出车就够了,“出车出错了,也只不过是当事人没交待清楚而已”,只要是能找到唯一坐标地址就行。而她的反复追问地址,让我们的感觉非常不好,简直就是在反耍报警求助人。这特么是什么操作?
但是这对于接线员来讲,这种行为不是必须的,那么只有一种情况,有内部考核要求,出错车要处理的这种压力下的所为才更加合理。
而更加严厉地惩罚接线员其实也只是能够平民愤,让其他接线员更加敬畏生命。但那也只是一过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恶性事件留在大家的记忆会很快平淡。甚至几个月就不记得了。
那些接线员还是工具人,还是可以被随时拿出来开除当挡箭牌,而没有去深挖个根本原因,不能从制度上杜绝,那这样的追责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唯有从制度上,从管理上杜绝此类事件,才是给普罗大众的根本保障。
所以,我们要分析原理上的漏洞。
所以无论追责到哪一步,需要分析的是:
接线员的工作是职务工作,那么她是否完成了职务的规定步骤?
如果职责要求她这么做,那么她在流程上没有错,唯一的错是态度。
现在终于知道当工具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开除,或许她还指望开除后的内部协调,也许这种对于处级以上干部来说真的是常态!但是对于她的这种蝼蚁级别,那除非是真的有很深厚的背景。
回到责任分析,郑州120如果有很完善的标准流程,那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的比较确定的规定。
1. 最多询问地址几次?
2. 求助者无法准确表达定位怎么做?
3. 电话中断,回拨几次或几分钟是极限?
4. 电话中断,3分钟内回拨无法接通,后续处理流程?
5. 接线员有无权限直接与110联动?
6. 接线员处理不了的时候,上报机制?
7. 接线员的职责范围?
8. 接线员的上级处理问题的流程?
9. 接线员与出车组的联动?
暂时想到这些问题!
如果接线员有完善的流程规定,而没做到。
接线员应该是渎职(失职),涉嫌渎职致人身伤害(罪)
如果接线员完成了标准流程,其上级没有完成流程,那么是其上级的“渎职(罪)”
如果流程不完善,而接线员完成了标准动作,那么要追究流程制定者的责任,涉嫌职务犯罪,懒政,甚至存在要求非正常反复确认地址的属于乱作为行为,也要追究相关法律或行政责任。
所以,就郑州的这个调查结果和处理通告,我并不觉得很公正,很客观,很到位,也并不觉得解决了根本问题:
1. 对受害人的人道主义赔偿?
2. 改进流程的处理规范,以保障以后求助者的安全。
@健康中国
虽然也是按职务升高,处罚逐级递减原则,虽然感觉调度员在完成规定步骤,为了避免无效出车的设置,而有如此追问的对话。态度是一方面,工作目标是另一方面。
发现电话中断,而回拨11次不能接通,联系微信?郑州120有如此特别的后续操作的SOP(标准流程?)
郑州120有相关规定吗?
比如回拨最多几次?多长时间?
回拨几次失败后要尝试转换其他方式?
有在回拨失败后请示上级的规定吗,
有规定什么情况下与110联动?
究竟有没有内部SOP等相关举措的规定吗?
电话回拨没反应加微信的这种操作是接线员个人行为还是规定动作?
显然加微信不是紧急救援所需要的方式!
如果当事人独处且报警出现生命危险,
这时候加微信是很荒谬的操作!
接线员不知道,郑州120的管理者也不知道吗?
反正给人的感觉调查做得比较全面,
不足的问题也被发现了,
处理也有理有据,有理有节。
但实际上,并未如此,并非如此。
而且这样的处理,也不足以挽回逝去的鲜活生命,特别是年轻的生命。
我也认为#郑州120延误救治事件调度员被开除#是应该的。
与大家一样,觉得这样的处理,并不够,虽然即使及时出车,也未必能真的挽回。
但是我们要的是一个态度,以及日后再有120求助,如何能保证我们普通民众的生命不会因为类似的情况被耽搁,耽误!
所以绝大多数人觉得这样的处理并不足够,这也许是大家口诛笔伐调度员的主要内生动力。这也是我认同这样的处理不够的主要原因。但是不够在哪里,是要追究接线员刑责还是其他的,我觉得有待思考。
关于追究她刑责,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请法律相关人士提出解释。
我认为她的问题是:
1. 漠视生命,不理解120就是与时间赛跑抢救生命的设置。
2. 态度恶劣,不具备同情心和同理心,也许被现实的意外耍了很多次,也许被上级要求鉴别真伪,但是始终牢记,120求助是最后的生命线。即使被耍一千次,第一千零一次还是要保留作为生命求助最后关头的那份责任心。
3. 讲真,分析下来她真把自己当工具人,完成领导交待要求她们做的鉴别任务。否则,她完全没有必要这种反复确认地址。只安排出车就够了,“出车出错了,也只不过是当事人没交待清楚而已”,只要是能找到唯一坐标地址就行。而她的反复追问地址,让我们的感觉非常不好,简直就是在反耍报警求助人。这特么是什么操作?
但是这对于接线员来讲,这种行为不是必须的,那么只有一种情况,有内部考核要求,出错车要处理的这种压力下的所为才更加合理。
而更加严厉地惩罚接线员其实也只是能够平民愤,让其他接线员更加敬畏生命。但那也只是一过性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样的恶性事件留在大家的记忆会很快平淡。甚至几个月就不记得了。
那些接线员还是工具人,还是可以被随时拿出来开除当挡箭牌,而没有去深挖个根本原因,不能从制度上杜绝,那这样的追责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唯有从制度上,从管理上杜绝此类事件,才是给普罗大众的根本保障。
所以,我们要分析原理上的漏洞。
所以无论追责到哪一步,需要分析的是:
接线员的工作是职务工作,那么她是否完成了职务的规定步骤?
如果职责要求她这么做,那么她在流程上没有错,唯一的错是态度。
现在终于知道当工具人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不仅仅是开除,或许她还指望开除后的内部协调,也许这种对于处级以上干部来说真的是常态!但是对于她的这种蝼蚁级别,那除非是真的有很深厚的背景。
回到责任分析,郑州120如果有很完善的标准流程,那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的比较确定的规定。
1. 最多询问地址几次?
2. 求助者无法准确表达定位怎么做?
3. 电话中断,回拨几次或几分钟是极限?
4. 电话中断,3分钟内回拨无法接通,后续处理流程?
5. 接线员有无权限直接与110联动?
6. 接线员处理不了的时候,上报机制?
7. 接线员的职责范围?
8. 接线员的上级处理问题的流程?
9. 接线员与出车组的联动?
暂时想到这些问题!
如果接线员有完善的流程规定,而没做到。
接线员应该是渎职(失职),涉嫌渎职致人身伤害(罪)
如果接线员完成了标准流程,其上级没有完成流程,那么是其上级的“渎职(罪)”
如果流程不完善,而接线员完成了标准动作,那么要追究流程制定者的责任,涉嫌职务犯罪,懒政,甚至存在要求非正常反复确认地址的属于乱作为行为,也要追究相关法律或行政责任。
所以,就郑州的这个调查结果和处理通告,我并不觉得很公正,很客观,很到位,也并不觉得解决了根本问题:
1. 对受害人的人道主义赔偿?
2. 改进流程的处理规范,以保障以后求助者的安全。
@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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