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十周年】千万别小瞧隔夜酒
2011年5月1日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实施 , 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
适逢“五一”假期
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叠加
酒醉驾风险上升
武威金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的稳定,金沙高速公路大队在武威北收费站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5月5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进入高速的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12时许,李某某驾驶牌号为甘H95***的小型轿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3时许,刘某某驾驶牌号为甘C76***的小型轿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李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李某某、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刘某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图片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高速公路遇意外紧急情况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2011年5月1日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实施 , 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
适逢“五一”假期
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叠加
酒醉驾风险上升
武威金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的稳定,金沙高速公路大队在武威北收费站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5月5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进入高速的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12时许,李某某驾驶牌号为甘H95***的小型轿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李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13时许,刘某某驾驶牌号为甘C76***的小型轿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刘某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5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李某某、刘某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李某某、刘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刘某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图片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高速公路遇意外紧急情况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醉驾入刑十周年】千万别小瞧隔夜酒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实施 , 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
适逢“五一”假期
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叠加
酒醉驾风险上升
武威金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的稳定,金沙高速公路大队在武威北收费站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5月2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进入高速的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9时30分许,高某驾驶牌号为甘AK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高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高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高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孙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高某陈述5月1日从兰州租车至武威出差,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至凌晨,随即回酒店睡觉,2日早上驾驶车辆准备前往兰州中川机场,在行驶至武威北收费站时被大队民警依法查获。
违法行为人高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高速公路遇意外紧急情况
车靠边
人撤离
即报警
醉驾入刑十周年
2011年5月1日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开始实施 , 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今年5月1日是醉驾入刑十周年
适逢“五一”假期
群众出行高峰和聚会饮酒叠加
酒醉驾风险上升
武威金沙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后拒驾”如今已成为广泛的社会共识。但现实中仍有一些人因为对酒驾醉驾存在误区,以致产生酒驾醉驾行为,并为此付出惨痛代价。
假期亲朋好友聚会、宴请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高发,为有效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净化五一劳动节小长假期间道路交通环境,维护辖区交通秩序的稳定,金沙高速公路大队在武威北收费站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但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不能坚守“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
2021年5月2日,大队民警在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执行定点勤务,对进入高速的车辆进行呼气式酒精排查,9时30分许,高某驾驶牌号为甘AK8***的小型普通客车行至武金高速武威北收费站时民警对驾驶员高某进行酒精排查,发现驾驶人高某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7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高某的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对驾驶人孙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违法行为人高某陈述5月1日从兰州租车至武威出差,晚上和朋友一起喝酒至凌晨,随即回酒店睡觉,2日早上驾驶车辆准备前往兰州中川机场,在行驶至武威北收费站时被大队民警依法查获。
违法行为人高某违法行为属于典型的隔夜酒,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局一散场,蜀黍便出场
风里雨里各大路口等着你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
只要喝酒开车上路
等待你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你不想被蜀黍查到
那最好的办法就是
酒后不开车
小编帮你算算
酒后驾驶的法律成本有多少
一/饮酒驾驶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此金沙高速公路大队交警温馨提示
民警蜀黍提醒,这是典型的“隔夜酒”,很多司机往往会忽略,或者抱着一丝侥幸。对于那些没有排空酒精的司机,冒然上路就会变成危险的“马路杀”。酒驾误区,请司机朋友不要“中招”: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人即处于驾驶行为当中。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即使车速再慢,由于其本人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已经受到了酒精的麻醉,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极易发生危险事故,对周围人群的安全造成威胁。所以对于这种行为,都以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以惩处。各位驾驶人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要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很多人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酒驾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其实,“隔夜酒”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交警蜀黍温馨提示,每个人因体质不同,酒精在人体内代谢时间长短也不同,不要抱有“自己酒量大,没事!”或者“酒后多喝水”的侥幸心理,我们一定要坚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哪怕是“隔夜酒”也要确定解酒后方可驾驶!不要等到被逮着了才清醒认识到“隔夜酒”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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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正官七杀星多现的人
正官七杀是约束本身的力气,修正或引导本身行为,行为标准了,自然遭到别人的拥敬,易成为一个团体的指导,故恰当的正官七杀是管理才干的意味,也是一种推进力,促任务主努力进取。但是,当正官七杀在八字天干或地支多处呈现时,则过多的约束会转变成为一种压力,代表开辟过程之中有多种不顺,需求走至正印偏印之地,贵人相助,才会有发财致富的时机,当然食神之运也是不错。#八字算命##八字命理##八字合婚##星座命理#
正官七杀是约束本身的力气,修正或引导本身行为,行为标准了,自然遭到别人的拥敬,易成为一个团体的指导,故恰当的正官七杀是管理才干的意味,也是一种推进力,促任务主努力进取。但是,当正官七杀在八字天干或地支多处呈现时,则过多的约束会转变成为一种压力,代表开辟过程之中有多种不顺,需求走至正印偏印之地,贵人相助,才会有发财致富的时机,当然食神之运也是不错。#八字算命##八字命理##八字合婚##星座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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