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用好支持起诉职能 暖心服务困难群众
支持起诉是我国民事诉讼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那些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的单位或个人,对于维护公平和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找准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更显得尤为重要。近期,炎陵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60岁的黄娭毑成功追索抚养费,重拾生活信心。
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了黄娭毑与其丈夫扶养费纠纷一案,两人2003年2月20日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矛盾多年分居,期间黄娭毑未收到丈夫的生活费。黄娭毑年过60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其丈夫系退休职工有固定收入。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黄娭毑向炎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其丈夫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
围绕案件基本情况,我院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对该案高度重视,在最终确定该案宜从支持起诉角度进行维权后,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出发,详细为黄娭毑讲解诉讼过程、诉讼时限、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法律问题。二是与炎陵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沟通协调,为黄娭毑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向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咨询,帮助黄娭毑开具贫困证明等证据资料。四是与律师一起加强与对方当事人和儿子的沟通,做通思想工作。
通过多方努力,在县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将当前两人共同承租的廉租房合同以及租房押金转至黄娭毑名下,黄娭毑解决了住房问题,决定撤诉。我院按照协议内容,全程帮助黄娭毑在社保局、政务中心、社区、派出所、住建局等单位开具证明、办理手续,目前协议内容已经全部到位。
据悉,黄娭毑的大儿子和孙女都患病需要长期治疗,家中负担仍然很重,下一步,我院将启动司法救助,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检察能动履职的“我管”激发社会“都管”的乘数效应,做优对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支持起诉是我国民事诉讼特有的一项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那些不能通过自己的力量维护自身权益的单位或个人,对于维护公平和正义、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在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找准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着力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加强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与精准扶贫有效结合,更显得尤为重要。近期,炎陵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支持起诉案件,帮助60岁的黄娭毑成功追索抚养费,重拾生活信心。
我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发现了黄娭毑与其丈夫扶养费纠纷一案,两人2003年2月20日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后因家庭矛盾多年分居,期间黄娭毑未收到丈夫的生活费。黄娭毑年过60无收入来源经济困难,其丈夫系退休职工有固定收入。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黄娭毑向炎陵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其丈夫每月支付生活费1000元。
围绕案件基本情况,我院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对该案高度重视,在最终确定该案宜从支持起诉角度进行维权后,从民事诉讼的角度出发,详细为黄娭毑讲解诉讼过程、诉讼时限、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法律问题。二是与炎陵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沟通协调,为黄娭毑申请法律援助。三是向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咨询,帮助黄娭毑开具贫困证明等证据资料。四是与律师一起加强与对方当事人和儿子的沟通,做通思想工作。
通过多方努力,在县法院组织的庭前调解中,双方达成协议将当前两人共同承租的廉租房合同以及租房押金转至黄娭毑名下,黄娭毑解决了住房问题,决定撤诉。我院按照协议内容,全程帮助黄娭毑在社保局、政务中心、社区、派出所、住建局等单位开具证明、办理手续,目前协议内容已经全部到位。
据悉,黄娭毑的大儿子和孙女都患病需要长期治疗,家中负担仍然很重,下一步,我院将启动司法救助,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检察能动履职的“我管”激发社会“都管”的乘数效应,做优对困难妇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覃卫国调研暖民心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
6月5日上午,市委书记、市长覃卫国深入濉溪县和相山区,调研暖民心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为民服务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伟,副市长章银发、梁龙义,市政府秘书长徐涛分别参加有关调研。
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直相关部门及濉溪县、相山区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上述活动。(摄影记者 冯树风)
6月5日上午,市委书记、市长覃卫国深入濉溪县和相山区,调研暖民心工作和智慧城市建设。他强调,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提升城市管理、为民服务精细化智慧化水平,推动淮北更高质量转型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天伟,副市长章银发、梁龙义,市政府秘书长徐涛分别参加有关调研。
市委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直相关部门及濉溪县、相山区有关负责同志分别参加上述活动。(摄影记者 冯树风)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企优环境、为民办实事,2022年6月6日(原无为市医疗保障局)、(原无为市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原无为市城镇职工医保中心)、(原无为市药管中心)、芜湖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务中心无为市分中心统一迁址,合署办公。
办公地址:
无为市高新大道44号(原万厦·世纪经典售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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