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 【注意!沈阳这几个地方必须戴口罩】
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7月27日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7月初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近日,我省大连市报告了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已经波及到周边部分省市。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培训和宣传,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7月27日
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7月27日修订版)
—、适用范围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我市13个区县均为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版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适时对《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满足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预防传染病的需求。
二、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三、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五、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 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釆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六、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 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关于印发《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7月27日修订版)》的通知
各区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7月初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近日,我省大连市报告了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已经波及到周边部分省市。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培训和宣传,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章)
2020年7月27日
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7月27日修订版)
—、适用范围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我市13个区县均为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版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适时对《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满足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预防传染病的需求。
二、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三、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五、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 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釆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六、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 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辽宁# 沈阳发布最新版《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各区县(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7月初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近日,我省大连市报告了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已经波及到周边部分省市。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培训和宣传,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7月27日
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7月27日修订版)
—、适用范围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我市13个区县均为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版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适时对《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满足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预防传染病的需求。
二、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三、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五、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 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釆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六、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 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来源: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为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7月初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印发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近日,我省大连市报告了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已经波及到周边部分省市。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市指挥部疫情防控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和各单位按照要求,加强培训和宣传,科学指导沈阳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切实预防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
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
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2020年7月27日
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
(7月27日修订版)
—、适用范围
本指引只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目前我市13个区县均为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地区仍参照国家《公众科学戴口罩指引》原版实施。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适时对《沈阳市公众科学佩戴口罩指引》进行调整和修订,以满足公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有效预防传染病的需求。
二、普通公众
(一)居家。
防护建议:无需戴口罩。
(二)户外、公园。
防护建议:建议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无需戴口罩。
(三)交通工具。
防护建议:骑车、自驾车时,无需戴口罩;乘坐公交、地铁、长途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公共场所。
1.超市、商场、餐厅、展馆/博物馆、体育馆/健身房等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剧场、影剧院、地下或相对封闭购物场所、网吧及乘坐厢式电梯等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会议室。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人员1米以上社交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三、特定场所人员
(一)办公场所及厂房车间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作业岗位工作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无需戴口罩。
(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如商店、公共交通工具、餐馆、食堂、旅馆、单位社区进出口、企业前台等场所工作服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三)校园内人员。
1.托幼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因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等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2.中小学校人员。
防护建议:需随身备用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在校园内,学生和授课老师无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3.大中院校人员。
防护建议:确保有效通风换气、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情况下,教职员工和学生无需戴口罩;在封闭、人员密集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需戴口罩;学校进出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服务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医院就诊、探视或陪护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养老院、福利院、监狱和精神卫生机构人员。
防护建议:此类机构内人员无需戴口罩;外来人员、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四、重点人员
(一)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从入境开始到隔离结束)。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气阀符合KN95/N95及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二)居家隔离人员。
防护建议: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独处时可不戴口罩。
(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符合KN95/N95级别或以上级别的防护口罩。
(四)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和婴幼儿。
防护建议:严重心肺疾病患者,在医生指导下戴口罩。3岁以下婴幼儿,不戴口罩。
五、职业暴露人员
(一)出入境口岸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二)为隔离人员提供服务的司机、定点隔离酒店服务人员、 保安、清洁人员等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符合KN95/N95防护口罩。
(三)普通门诊、急诊、病房等医务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四)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患者的病房、ICU工作的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环境消毒人员;转运确诊和疑似病例人员。
防护建议:戴医用防护口罩。
(五)从事呼吸道标本釆集的操作人员;进行新冠肺炎患者气管切开、气管插管、气管镜检查、吸痰、心肺复苏操作,或肺移植手术、病理解剖的工作人员。
防护建议:头罩式(或全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 或半面型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防护器加戴护目镜或全面屏;两种呼吸防护器均需选用P100防颗粒物过滤元件,过滤元件不可重复使用,防护器具消毒后使用。
六、使用注意事项
(一)注意卫生,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
(二)需重复使用的口罩,使用后悬挂于清洁、干燥的通风处。
(三)备用口罩建议存放在原包装袋,如非独立包装可存放 在一次性使用食品袋中,并确保其不变形。
(四)如佩戴口罩感觉胸闷、气短等不适时,应立即前往户外开放场所,摘除口罩。
(五)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或其他可疑污染的废弃口罩,需单独存放,并按有害垃圾进行处理。
来源: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组
【武汉#明日中考# !#交通出行指南# 、#高风险渍水考点# ……都在这里!】#武汉中考# #中考加油#明天(7月20日),武汉2020年中考将开考。今天上午,武汉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中考期间天气、排涝等情况进行了通报。关于中考,你关心的问题都在这里!
各部门准备工作已就绪,为武汉7.2万考生保驾护航
“单设考场”关爱特殊考生
据了解,今年共有听力障碍、水痘等患病考生多名,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单设考场”等方式,确保特殊考生也能顺利参加中考。
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备口罩进出考点,全员接受体温监测,妥处异常情况。从7月6日起的考生体温监测,目前为止虽有个别考生体温异常,但经核酸检测全部排除新冠的可能。
加强考试供电保障 全市所有考点配备应急电源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加强考试供电保障,为全市所有考点配备应急电源,确保极端天气下,考场照明、考点空调、听力播音、保密监控等重要负荷正常供电。
据了解,今年全市所有考场实现清凉化,下雨可能会淋湿衣物,带队老师提醒考生注意增减衣服,随时携带雨具,预防感冒。有条件的考点将为考生准备男女更衣室,铺设防滑地垫等。
各考点可将体育馆、食堂、会议室、未用作考场的教室等设为候考区,供入场体温测量后避雨。个别处于低洼地带的考点,已在出入通道搭好栈桥。若考前遇强降雨,考生可提前进入考场,避免聚集和淋雨。
武汉明日中考!交通出行指南、高风险渍水考点……都在这里
图为江汉区先锋中学提前为考生准备通行栈道
天气:考试期间多阵性降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年“中考”前期即19日上午,武汉市大部仍有较强降雨,下午降水减弱。中考期间以多云天气为主,多阵性降水,气温较前期有所回升,天气总体较为适宜,有利于广大考生发挥和休息。
具体预报如下:
19日:白天中到大雨转阵雨,晚上阵雨转阴天,偏北风3级转偏东风2~3级,22℃~26℃。
20日:多云有阵雨,偏东风2~3级,24~30℃。
21日:多云有阵雨,偏南风3~4级,阵风5级,26~32℃。
中考考点4个渍水高风险区域公布
中考期间,市、区防指将进一步强化应急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交管、城管、房管、等部门协同作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应对突发情况,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一旦出现渍水情况,第一时间发布预警,第一时间抢排渍水,第一时间疏导交通。
严格按照《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排渍工作应急预案》,2000名一线水务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将全员到位、全员值守,24小时高度戒备,坚决守好136个重点部位、78个中考考点,重点加强考点周边管网系统排查疏浚,同步做好与学校的衔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雨前紧盯河、湖、渠水位,所有闸站能开尽开,尽最大努力保障中考期间排水安全。
根据今年渍水风险图和前七轮强降雨渍水情况,对易渍水路段与中考考点的地势和位置进行比对分析,绘制中考考点渍水影响风险图。根据分析结果,列出高风险点4个(分别是武汉市先锋中学、武汉市翠微中学、湖北省水果湖中学、武汉市关山中学),中风险点15个,低风险点59个。
针对4个高风险考点,市、区防办将配强力量,重点防范,尽最大努力减少渍水对中考的影响。
出行:送考车辆即停即走
非送考车辆避开考点周边路段
据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有7.3万名初中毕业生在78个中考考点参加考试。为做好中考期间道路交通保卫各项工作,武汉交警将继续采取同高考期间一样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全力护航中考。
武汉交警将继续加强部分环境复杂的重点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采取分时段、分车种、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停放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提前放置提示标牌,进行远端分流引导;
针对送考、候考、退场等关键时间节点,优化校门入口重点区域交通组织,针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合理设置护栏、警戒线分隔人流、车流,提高中考生、家长通行效率,规避引发“聚集性疫情”风险;
优化考点停车秩序,考场门前道路左右200米以内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以确保学校进出通道畅通;
加强“禁鸣”管理,在落实好中心城区“禁鸣”举措的同时,新城区考场门前及相关道路也将禁止机动车鸣笛,增设禁鸣、禁停等临时标志;
武汉交警再次特别提示:
武汉市已进入梅雨季节、强降雨多发期,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如遇强降雨,请送考家长提早出门,尽量避开容易渍水路段。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开车前往送考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后,请即停即走,把车停到附近停车场或交管部门特别指定的临时停车泊位。非送考车辆则请尽量避开考点周边路段,选择其他线路绕行。同时,在行车时一定不要使用喇叭,做到耐心行车,文明驾驶。
中考期间,出行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如需驾车请错峰出行(8:00—9:00、13:30—14:30不要驾车)。
4条地铁线缩短行车间隔
持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公交
地铁: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中考期间,将优化调整地铁运营1、2、4、7号线行车运营方案。
轨道交通1、4号线工作日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5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5分钟;
轨道交通2号线工作日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2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2分钟;
轨道交通7号线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9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6分钟。
同时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2、3、4号线运行图,精准投放早高峰运力,使客流与运力匹配度更高。如遇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件而造成列车延误,各车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告知考生,并及时在运营官方微博上发布列车延误信息,以便考生及时改乘其它交通方式。必要时,调度公交应急运力进行接驳疏运。
公交
凭准考证免费乘车、加大车次运力、缩小高峰车,缩短发车间距和增开区间削峰车......7月20日中考,为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客流的公交出行需求,武汉公交二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考生们出行便利。
为确保考试期间公交运营安全,公交二公司对所有参加保障车辆进行了全面保养和检修,严格落实“不合格的车辆不上线和不合格的人不上车”的同时,按要求做好凭证免费乘车的公交热情服务工作。
同时,为确保初三学生公交出行,途径常青一中、新华下路中学、七十一中等学校周边的295、339、535、47、601、703、705、730等公交,高峰时段,运力平均增加1至2台,发车间隔缩短至10分钟一班,295、703等线路还在金银潭、汉口火车站等公交枢纽站储备一台“削峰车”,一遇客流高峰,立即开通区间车摆渡,力争通过科学调度达到“人多车密,人少车稀”效果,切实提升公交运营效率。
此外,中考期间,出租车行业将持续开展“爱心送考”活动。目前,大通、华昌、联海、天河等出租车公司及“陈远凯”车队将为中考考生提供免费专车接送服务。如需送考的考生,可联系各区教育部门在所在社区报名。
各部门准备工作已就绪,为武汉7.2万考生保驾护航
“单设考场”关爱特殊考生
据了解,今年共有听力障碍、水痘等患病考生多名,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单设考场”等方式,确保特殊考生也能顺利参加中考。
设置备用隔离考场,考生自备口罩进出考点,全员接受体温监测,妥处异常情况。从7月6日起的考生体温监测,目前为止虽有个别考生体温异常,但经核酸检测全部排除新冠的可能。
加强考试供电保障 全市所有考点配备应急电源
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强降雨,加强考试供电保障,为全市所有考点配备应急电源,确保极端天气下,考场照明、考点空调、听力播音、保密监控等重要负荷正常供电。
据了解,今年全市所有考场实现清凉化,下雨可能会淋湿衣物,带队老师提醒考生注意增减衣服,随时携带雨具,预防感冒。有条件的考点将为考生准备男女更衣室,铺设防滑地垫等。
各考点可将体育馆、食堂、会议室、未用作考场的教室等设为候考区,供入场体温测量后避雨。个别处于低洼地带的考点,已在出入通道搭好栈桥。若考前遇强降雨,考生可提前进入考场,避免聚集和淋雨。
武汉明日中考!交通出行指南、高风险渍水考点……都在这里
图为江汉区先锋中学提前为考生准备通行栈道
天气:考试期间多阵性降雨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今年“中考”前期即19日上午,武汉市大部仍有较强降雨,下午降水减弱。中考期间以多云天气为主,多阵性降水,气温较前期有所回升,天气总体较为适宜,有利于广大考生发挥和休息。
具体预报如下:
19日:白天中到大雨转阵雨,晚上阵雨转阴天,偏北风3级转偏东风2~3级,22℃~26℃。
20日:多云有阵雨,偏东风2~3级,24~30℃。
21日:多云有阵雨,偏南风3~4级,阵风5级,26~32℃。
中考考点4个渍水高风险区域公布
中考期间,市、区防指将进一步强化应急联动工作,充分发挥交管、城管、房管、等部门协同作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应对突发情况,并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一旦出现渍水情况,第一时间发布预警,第一时间抢排渍水,第一时间疏导交通。
严格按照《2020年高考、中考期间排渍工作应急预案》,2000名一线水务人员组成的应急队伍将全员到位、全员值守,24小时高度戒备,坚决守好136个重点部位、78个中考考点,重点加强考点周边管网系统排查疏浚,同步做好与学校的衔接,随时准备应对突发状况。雨前紧盯河、湖、渠水位,所有闸站能开尽开,尽最大努力保障中考期间排水安全。
根据今年渍水风险图和前七轮强降雨渍水情况,对易渍水路段与中考考点的地势和位置进行比对分析,绘制中考考点渍水影响风险图。根据分析结果,列出高风险点4个(分别是武汉市先锋中学、武汉市翠微中学、湖北省水果湖中学、武汉市关山中学),中风险点15个,低风险点59个。
针对4个高风险考点,市、区防办将配强力量,重点防范,尽最大努力减少渍水对中考的影响。
出行:送考车辆即停即走
非送考车辆避开考点周边路段
据武汉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市有7.3万名初中毕业生在78个中考考点参加考试。为做好中考期间道路交通保卫各项工作,武汉交警将继续采取同高考期间一样的各项交通管理措施,全力护航中考。
武汉交警将继续加强部分环境复杂的重点考场周边道路交通组织,采取分时段、分车种、单向通行、禁止车辆停放等临时交通管制措施,提前放置提示标牌,进行远端分流引导;
针对送考、候考、退场等关键时间节点,优化校门入口重点区域交通组织,针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合理设置护栏、警戒线分隔人流、车流,提高中考生、家长通行效率,规避引发“聚集性疫情”风险;
优化考点停车秩序,考场门前道路左右200米以内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以确保学校进出通道畅通;
加强“禁鸣”管理,在落实好中心城区“禁鸣”举措的同时,新城区考场门前及相关道路也将禁止机动车鸣笛,增设禁鸣、禁停等临时标志;
武汉交警再次特别提示:
武汉市已进入梅雨季节、强降雨多发期,请各位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天气情况,提前规划出行线路,如遇强降雨,请送考家长提早出门,尽量避开容易渍水路段。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开车前往送考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后,请即停即走,把车停到附近停车场或交管部门特别指定的临时停车泊位。非送考车辆则请尽量避开考点周边路段,选择其他线路绕行。同时,在行车时一定不要使用喇叭,做到耐心行车,文明驾驶。
中考期间,出行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如需驾车请错峰出行(8:00—9:00、13:30—14:30不要驾车)。
4条地铁线缩短行车间隔
持准考证可免费乘坐公交
地铁:
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在发布会上公布,中考期间,将优化调整地铁运营1、2、4、7号线行车运营方案。
轨道交通1、4号线工作日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5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5分钟;
轨道交通2号线工作日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2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2分钟;
轨道交通7号线早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3.9分钟,平峰、晚高峰最小行车间隔缩短至4.6分钟。
同时进一步优化轨道交通2、3、4号线运行图,精准投放早高峰运力,使客流与运力匹配度更高。如遇轨道交通发生突发事件而造成列车延误,各车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告知考生,并及时在运营官方微博上发布列车延误信息,以便考生及时改乘其它交通方式。必要时,调度公交应急运力进行接驳疏运。
公交
凭准考证免费乘车、加大车次运力、缩小高峰车,缩短发车间距和增开区间削峰车......7月20日中考,为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客流的公交出行需求,武汉公交二公司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确保考生们出行便利。
为确保考试期间公交运营安全,公交二公司对所有参加保障车辆进行了全面保养和检修,严格落实“不合格的车辆不上线和不合格的人不上车”的同时,按要求做好凭证免费乘车的公交热情服务工作。
同时,为确保初三学生公交出行,途径常青一中、新华下路中学、七十一中等学校周边的295、339、535、47、601、703、705、730等公交,高峰时段,运力平均增加1至2台,发车间隔缩短至10分钟一班,295、703等线路还在金银潭、汉口火车站等公交枢纽站储备一台“削峰车”,一遇客流高峰,立即开通区间车摆渡,力争通过科学调度达到“人多车密,人少车稀”效果,切实提升公交运营效率。
此外,中考期间,出租车行业将持续开展“爱心送考”活动。目前,大通、华昌、联海、天河等出租车公司及“陈远凯”车队将为中考考生提供免费专车接送服务。如需送考的考生,可联系各区教育部门在所在社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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