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各大作品主角性格各异,但本质却是相同的。萧峰粗犷豪迈,侠肝义胆,雁门关折箭为盟,天下太平;段誉慈悲为怀,人畜无害,大理治国,百姓安居;郭靖大智若愚,为国为民,镇守襄阳数十年,平民无忧;杨过重情重义,聪明绝顶,飞石取蒙哥首级,举国同欢;张无忌仁慈爱人,率明教子弟驱逐胡虏,光复汉室;令狐冲潇洒不羁,人品第一,扫荡武林群魔,笑傲江湖。
各大主角皆有爱人之心,行事不离“侠义道”,深受读者喜爱,原因就在于他们已成救世英雄,读者往往喜欢将其代入其中,因此多年来这些作品也被许多导演翻拍,缔造了一部又一部经典武侠剧。
唯独一部作品是个例外,这部作品名为《越女剑》,主角阿青则是一个大大的反派。
一、反人格,心狠手辣
或许是因为从小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阿青的性格比较反人类(很可能受到了白猿的影响),16岁的阿青,少了妙龄女子的柔情,却多了乖戾之人的劣性,阿青第一次出场是在越国街头,因所养山羊被吴国剑士所杀,她一怒之下,手挥竹棒,刺瞎十多位高手眼睛,出手之狠,后人望尘莫及。
她伤人后没有一丝犹豫与不安,气定神闲,恍若无事,这一点与李莫愁倒颇为相似。
二、欺师灭祖,天理难容
武侠时代,师徒之道堪比父子之道,阿青的师傅是谁?是老白猿,在她13岁那一年,白猿前来传授剑术,阿青因而领悟“越女剑法”,实力大进,但在她心中,白猿只是白猿,一位陪她玩耍的老公公,她并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练成了绝世剑术。
所以当老白猿要对范蠡下杀手的时候,阿青以白猿所授剑法打断它双臂,这一点阿青做的很过分。
三、伤西施
“西子捧心”是世间最美丽的景色,金庸将其引入《越女剑》作品中,原来西子之所以捧心,竟是被阿青剑气所伤。
纵观整部《越女剑》,阿青被塑造成了一个大反派,为社会所不容,所以金庸索性笔锋一转,给她安排一场大战,一人独斗越过两千甲士、剑士,再继续黑到底,让她暴跳如雷,让她凶残狠辣,让她做出种种反人格之事,最后借西施之容貌将其“收服”,与孙悟空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中一样,阿青也被金老先生“遣往”深山,消失于尘世间。
笔者认为金庸先生之所以敢违反文学一贯套路,将主角塑造成反派,很可能因为这部作品他是当作人物传记来写的,既然属于人物传记,那就无关紧要了,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没理由加油添醋将其塑造成好人,也不需要通过她来弘扬所谓的“真善美”。
这样也可以解答另一个问题:为何至今无人敢翻拍?首先因为阿青是金庸笔下唯一一位反派主角,改动太大,有违原著特点,若不改动,又不符合社会标准。
其次,这部小说篇幅极短,整部《越女剑》仅一万九千多字,所以自当年李赛凤版《越女剑》后,便再无导演翻拍这部小说。
各大主角皆有爱人之心,行事不离“侠义道”,深受读者喜爱,原因就在于他们已成救世英雄,读者往往喜欢将其代入其中,因此多年来这些作品也被许多导演翻拍,缔造了一部又一部经典武侠剧。
唯独一部作品是个例外,这部作品名为《越女剑》,主角阿青则是一个大大的反派。
一、反人格,心狠手辣
或许是因为从小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阿青的性格比较反人类(很可能受到了白猿的影响),16岁的阿青,少了妙龄女子的柔情,却多了乖戾之人的劣性,阿青第一次出场是在越国街头,因所养山羊被吴国剑士所杀,她一怒之下,手挥竹棒,刺瞎十多位高手眼睛,出手之狠,后人望尘莫及。
她伤人后没有一丝犹豫与不安,气定神闲,恍若无事,这一点与李莫愁倒颇为相似。
二、欺师灭祖,天理难容
武侠时代,师徒之道堪比父子之道,阿青的师傅是谁?是老白猿,在她13岁那一年,白猿前来传授剑术,阿青因而领悟“越女剑法”,实力大进,但在她心中,白猿只是白猿,一位陪她玩耍的老公公,她并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练成了绝世剑术。
所以当老白猿要对范蠡下杀手的时候,阿青以白猿所授剑法打断它双臂,这一点阿青做的很过分。
三、伤西施
“西子捧心”是世间最美丽的景色,金庸将其引入《越女剑》作品中,原来西子之所以捧心,竟是被阿青剑气所伤。
纵观整部《越女剑》,阿青被塑造成了一个大反派,为社会所不容,所以金庸索性笔锋一转,给她安排一场大战,一人独斗越过两千甲士、剑士,再继续黑到底,让她暴跳如雷,让她凶残狠辣,让她做出种种反人格之事,最后借西施之容貌将其“收服”,与孙悟空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中一样,阿青也被金老先生“遣往”深山,消失于尘世间。
笔者认为金庸先生之所以敢违反文学一贯套路,将主角塑造成反派,很可能因为这部作品他是当作人物传记来写的,既然属于人物传记,那就无关紧要了,好就是好,坏就是坏,没理由加油添醋将其塑造成好人,也不需要通过她来弘扬所谓的“真善美”。
这样也可以解答另一个问题:为何至今无人敢翻拍?首先因为阿青是金庸笔下唯一一位反派主角,改动太大,有违原著特点,若不改动,又不符合社会标准。
其次,这部小说篇幅极短,整部《越女剑》仅一万九千多字,所以自当年李赛凤版《越女剑》后,便再无导演翻拍这部小说。
【#西双版纳#中院敲响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第一槌”】
“现在开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各方当事人对本案由审判员玉的勒一人独任审理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
6月6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敲响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第一槌”。这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西双版纳中院的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
2021年8月,孔某从案外人处得知西双版纳某房地产公司处有房源,便与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沟通看房事宜。后孔某于2021年8月8日通过案外人向该公司转款20000元,备注为“意向金”。2021年8月9日,孔某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转款30000元,备注为“定金”。公司工作人员两次向孔某表示,如果实际看房后不满意,孔某所交款项可以退还。后孔某表示对房屋不满意,要求公司退还50000元款项无果故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向孔某返还50000元款项及利息,公司不服,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认真阅卷研究后认为,该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经审理后,案件将择日宣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我国诉讼法制度首次将独任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二审程序。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有助于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具有积极作用。
作者:通讯员 李丹
转载请注明来源《民族时报》
“现在开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各方当事人对本案由审判员玉的勒一人独任审理是否有异议?”
“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
6月6日上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敲响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第一槌”。这是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施行以来,西双版纳中院的首例适用独任制审理的二审民事案件。
2021年8月,孔某从案外人处得知西双版纳某房地产公司处有房源,便与该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沟通看房事宜。后孔某于2021年8月8日通过案外人向该公司转款20000元,备注为“意向金”。2021年8月9日,孔某又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公司转款30000元,备注为“定金”。公司工作人员两次向孔某表示,如果实际看房后不满意,孔某所交款项可以退还。后孔某表示对房屋不满意,要求公司退还50000元款项无果故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向孔某返还50000元款项及利息,公司不服,向西双版纳中院提起上诉。承办法官认真阅卷研究后认为,该案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且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适用独任制审理本案。经审理后,案件将择日宣判。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这是我国诉讼法制度首次将独任审理的范围扩大到二审程序。二审民事案件独任审理促进了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审判效率,有助于深入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以最少的司法资源最大限度地化解纠纷,对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具有积极作用。
作者:通讯员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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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天下事总是这样的。你嘴上不诉苦,就没有人可怜你 ——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国人无一旁观者,国虽小而必兴;国人尽为旁观者,国虽大而必亡在爱情里,淡淡的是非常伤人的,它简直是对一个人不那么明确的否定——丁丁张《人生需要揭穿》不做下一个谁,只做第一个我远离,不是放弃你,只是无法再接受你以我不愿意、不适合的方式来对待我。我不愿意待在一个一点都不美丽,一点都不符合我本性的关系里——《蒙马特遗书》 邱妙津万人都要将火熄灭, 我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海子《以梦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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