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费公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行动受限而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于2022年5月16日-https://t.cn/A6Xx6quh //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须与报名信息一致)进入系统,填写“退费原因”,写明本人考试期间所在城市及社区,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查询提交记录”,会显示考生提交的退费原因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上传材料有误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各考区于5月19日-https://t.cn/A6Xx6qu4 ,考生可于https://t.cn/A6Xx6quN ,如审核不通过可与考区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面试报名公告)。
三、申请退费证明材料
1.行程卡截图必须上传。考生本人预留手机号在考试结束前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2.健康码截图必须上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的本人健康码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相关材料的图片上传。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等)。
以上申请材料要拼接为一张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图片大小为500KB以下,格式为.jpg或.jpeg。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退费原因并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超过https://t.cn/A6Xx6quR 。凡查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原卡原路退回,敬请耐心等待。
#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行动受限而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于2022年5月16日-https://t.cn/A6Xx6quh //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须与报名信息一致)进入系统,填写“退费原因”,写明本人考试期间所在城市及社区,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查询提交记录”,会显示考生提交的退费原因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上传材料有误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各考区于5月19日-https://t.cn/A6Xx6qu4 ,考生可于https://t.cn/A6Xx6quN ,如审核不通过可与考区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面试报名公告)。
三、申请退费证明材料
1.行程卡截图必须上传。考生本人预留手机号在考试结束前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2.健康码截图必须上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的本人健康码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相关材料的图片上传。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等)。
以上申请材料要拼接为一张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图片大小为500KB以下,格式为.jpg或.jpeg。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退费原因并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超过https://t.cn/A6Xx6quR 。凡查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原卡原路退回,敬请耐心等待。
#内蒙古新冠肺炎疫情#
可以申请退费!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行动受限而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于2022年5月16日-https://t.cn/A6XxyWMr //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须与报名信息一致)进入系统,填写“退费原因”,写明本人考试期间所在城市及社区,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查询提交记录”,会显示考生提交的退费原因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上传材料有误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各考区于5月19日-https://t.cn/A6XxyWxP ,考生可于https://t.cn/A6XxyWxq ,如审核不通过可与考区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面试报名公告)。
三、申请退费证明材料
1.行程卡截图必须上传。考生本人预留手机号在考试结束前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2.健康码截图必须上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的本人健康码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相关材料的图片上传。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等)。
以上申请材料要拼接为一张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图片大小为500KB以下,格式为.jpg或.jpeg。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退费原因并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超过https://t.cn/A6XxyWxY 。凡查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原卡原路退回,敬请耐心等待。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审核通过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行动受限而无法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方式
符合受理范围的考生于2022年5月16日-https://t.cn/A6XxyWMr //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须与报名信息一致)进入系统,填写“退费原因”,写明本人考试期间所在城市及社区,并上传证明材料。点击“查询提交记录”,会显示考生提交的退费原因以及上传的证明材料,如果上传材料有误可删除后重新上传。
各考区于5月19日-https://t.cn/A6XxyWxP ,考生可于https://t.cn/A6XxyWxq ,如审核不通过可与考区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咨询电话详见面试报名公告)。
三、申请退费证明材料
1.行程卡截图必须上传。考生本人预留手机号在考试结束前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2.健康码截图必须上传。考生在考试结束前的本人健康码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相关材料的图片上传。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通知公告、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相关通知等)。
以上申请材料要拼接为一张图片上传至“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图片大小为500KB以下,格式为.jpg或.jpeg。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退费原因并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未能退费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超过https://t.cn/A6XxyWxY 。凡查询显示已审核通过的考生,其报名费原卡原路退回,敬请耐心等待。
【呼和浩特市交管部门:推出疫情期间10项服务保障措施】近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了解到,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接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尽最大努力做好服务群众工作,市交管支队推出疫情期间10项服务保障措施。
据了解,这10项服务保障措施为:
加强疫情防控点的交通指挥疏导,保证疫情检查和道路通行的有序通畅。各疫情防控点上勤的民辅警加强对车辆、人员的指挥疏导,与检疫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保证行车、停车秩序,保证重点车辆的优先通行,不出现交通混乱和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提醒当事人“不密接”。充分利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加快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指挥中心和岗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首先提醒驾驶人告知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不密接,当事人或现场民警依规简便快速处理。
开设应急窗口,为疫情防控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开设专门的应急窗口,对参与疫情防控以及运送蔬菜、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人员、车辆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应急车辆需要登记上牌、应急人员需要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应急窗口做到随到随办,全力保障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和物资运送工作当中。地址:呼和浩特市海西街车辆管理所西大厅,负责人:蔡股长,电话:13347138467。
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全面落实临牌申领、补换牌证、违法处理等52项业务网上办理,全力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nm.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延时办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手续。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时限的,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的,管控措施结束后,到车管部门及时办理。
延长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尽量采取网上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并选择邮寄送达,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区内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由7天统一调整为15天,最多可申领3次。
取消驾驶人和学员预约考试的,不占预约次数,不产生费用。因疫情影响取消考试预约的,不占用考试次数,不产生补考费用,疫情结束后重新预约。
实行驾校代办学员申请退办业务。按规定需初学和增驾学员本人到车管窗口办理注销初学申请和增驾申请的,由其报名驾校统一免费到车管部门代办退办业务。
对无法办理驾驶证到期审验的驾驶人,不予处罚。对驾驶证到期需审验,因疫情无法办理的,不予处罚,疫情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
对逾期无法办理检验的机动车,不予处罚。机动车到期应检验但受疫情管控影响无法办理检验手续的,不予处罚;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及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咨询电话:0471-3605185、3605186。#幸福内蒙古##畅通内蒙古#(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据了解,这10项服务保障措施为:
加强疫情防控点的交通指挥疏导,保证疫情检查和道路通行的有序通畅。各疫情防控点上勤的民辅警加强对车辆、人员的指挥疏导,与检疫人员和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密切配合,优化流程、提高效率,保证行车、停车秩序,保证重点车辆的优先通行,不出现交通混乱和长距离的交通拥堵。
实行轻微交通事故“快处理”,提醒当事人“不密接”。充分利用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加快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指挥中心和岗勤民警接到群众报警,首先提醒驾驶人告知现场人员保持安全距离,不密接,当事人或现场民警依规简便快速处理。
开设应急窗口,为疫情防控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交管支队车辆管理所开设专门的应急窗口,对参与疫情防控以及运送蔬菜、食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人员、车辆开通专门“绿色通道”。应急车辆需要登记上牌、应急人员需要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应急窗口做到随到随办,全力保障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投入疫情防控和物资运送工作当中。地址:呼和浩特市海西街车辆管理所西大厅,负责人:蔡股长,电话:13347138467。
深入推进交管业务“网上办”。全面落实临牌申领、补换牌证、违法处理等52项业务网上办理,全力保证网上业务及时受理、及时办结,群众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nm.122.gov.cn)或者“交管12123”手机App,直接在网上办、掌上办。
延时办理机动车强制报废手续。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时限的,因疫情管控无法办理报废手续的,管控措施结束后,到车管部门及时办理。
延长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在疫情期间尽量采取网上申领机动车临时号牌并选择邮寄送达,公安交管部门核发区内机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由7天统一调整为15天,最多可申领3次。
取消驾驶人和学员预约考试的,不占预约次数,不产生费用。因疫情影响取消考试预约的,不占用考试次数,不产生补考费用,疫情结束后重新预约。
实行驾校代办学员申请退办业务。按规定需初学和增驾学员本人到车管窗口办理注销初学申请和增驾申请的,由其报名驾校统一免费到车管部门代办退办业务。
对无法办理驾驶证到期审验的驾驶人,不予处罚。对驾驶证到期需审验,因疫情无法办理的,不予处罚,疫情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待疫情结束后及时办理。
对逾期无法办理检验的机动车,不予处罚。机动车到期应检验但受疫情管控影响无法办理检验手续的,不予处罚;疫情管控措施解除后,及时进行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咨询电话:0471-3605185、3605186。#幸福内蒙古##畅通内蒙古#(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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