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两兄弟,长阳和良乡,哪个区域更适合刚需购房者?
当你踏入北京房山区的大门,问一个老房山人:“房山哪个区域发展最好呢?”你会得到不同的答案,有人说是长阳,有人说是良乡。对于购房者来说,面对长阳和良乡,也很难做出取舍。
长阳距离北京市中心较近,价格较高,良乡是房山区政府所在地,性价比较高。两个区域紧密相邻,很多产业和景观资源都是横跨两个区,确实很难选择。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两个区域的特点,帮助购房者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
如果要选出购房者最关心的三个要素,那就是决定出行便利性的交通条件,生活宜居性的环境条件和就业发展的产业状况。接下来,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来对比一下这两个区域:
一、交通
房山线是连接市中心与房山区的唯一地铁线,也是房山区居民到市区工作的主要通勤线路。房山线通过阶梯状布局,完美地穿过长阳和良乡两地,而且房山线在长阳和良乡设置的站点数量均为4个。地铁规划部门真是“端水大师”。
从良乡到市中心除了可以坐地铁以外,还可以到良乡站乘坐市郊铁路S1线,从良乡站到北京西站只需要25分钟,终点站是通州的乔庄东。不过这趟车目前发车较少,一天六个来回,只有早高峰的两趟,和晚高峰的两趟停靠良乡站。市郊铁路S1线在良乡设站是良乡优于长阳的一点,但是这一点的优势相对有限。
从快速路网上来看,长阳和良乡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五环、六环、京港澳高速、京深路、京良路或包围或穿插于两个区域。不过京港澳高速的出入口在良乡境内,离长阳的大部分区域有一定的距离。良乡依然比长阳稍微多点优势。
长阳和良乡均处于房山最接近市中心的板块,位于北京西南的五环到六环之间。长阳更靠近五环,良乡更靠近六环。从地理位置上来看长阳更接近市中心,通勤时间自然也会缩短不少。在出入市中心上来说,长阳又要优于良乡
应该说,长阳和良乡在交通上平分秋色,各有优势。
二、环境
房子归根结底是用来住的,一个区域的宜居性是选房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下面我们就来比一比,长阳和良乡在生活环境方面的优劣。
北方城市缺水,河流和湖泊景观一直较为稀缺。好在长阳和良乡附近都有河流。
长阳附近有一条永定河,又被称为北京的母亲河,流经北京的主河道长达189公里。大部分河道也被作为房山和丰台的分界线。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建设也出现在了第三轮城南行动计划中。
除了永定河,长阳附近还有小清河。小清河全长30公里,曾在2017年被评定为北京市年度优美河湖之一。小清河也有一部分是流经良乡,不过相对长阳来说比较短。
除了这两条河流以外,长阳良乡境内还有一条河流叫刺猬河,从良乡穿过,在长阳汇入小清河。刺猬河从良乡大学城流过,为了让良乡大学城周边景观提升,刺猬河也得到了较大力度的治理。河流虽小,但小家碧玉,风光秀丽。
每一条河流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附近都有较为美丽的公园,景观带,休闲娱乐设施等。河流越多,越大,背后投入的资源就越多,当地也就越宜居。
从自然环境来说,长阳略胜于良乡,水资源环境更加丰富。
三、产业
没有产业就没有经济,没有经济,就没有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当中,居住环境会变得比较恶劣。没有产业也吸引不到人口流入这个区域,最后会像三四线城市一样,持续人口流出,房价下跌,经济变差,生活条件变差,形成恶性循环。
哪个区域拥有的产业更多,更优质,就说明这个区域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
先说长阳:
北京市商务局今年发布了《北京市商圈活力研究报告》,长阳在全北京52个商圈中排第4,仅次于CBD、王府井、三里屯。长阳商圈之所以备受瞩目,得归功于首创奥莱和长阳半岛两大购物中心的存在。
除了商圈,长阳还有众多产业园,比如占地493亩的长阳航天城电子科技园,占地447亩,有5751家企业的北京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
再说良乡:
良乡最出名的就是良乡高教园,目前共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五所高校,容纳近10万师生。
在产业园方面,良乡有北京御生堂健康产业园、首诚农业产业园等。
根据房山区官网公布的《2020年房山年鉴》显示,长阳镇的法人单位有6256家,良乡仅有1370家。从税收上来说,长阳税收为184988万元,是房山最高的区域,良乡仅为35183万元。
很明显在产业方面,长阳相比良乡来说势头更猛一些,产业园更多,吸纳的企业也更多,税收收入也更多。
以上,我们从交通、环境、产业三个方面将长阳和良乡进行了一番对比,总体来说,长阳是要强于良乡的。不过很明显,二者的发展方向是略有不同的。
在交通方面,因为有京港澳高速口、市郊线,良乡更适合远距离通勤,长阳则是依仗房山线更适合向市中心通勤。
在环境方面,长阳更注重发展永定河文化带,这也是CSD的核心地带,良乡则是依托刺猬河发展良乡高教园附近的环境。
在产业方面,长阳有商圈的加持,更注重商业发展,良乡有大学城的加持,更注重创新研发。
良乡是房山区府所在地,算是房山的经典招牌。长阳是离市中心最近的镇,应该算是房山的新贵。
根据数据显示,良乡在售二手房3378套,挂牌均价31632元/平,长阳在售2149套,挂牌均价37203元/平。长阳的房子均价要比良乡均价贵5571元。在大部分购房者眼中,长阳的发展也是要优于良乡的。
最后强调一下:长阳和良乡虽然是两个镇级区域,但是在发展上,尤其是自然资源的覆盖上,二者是没有太大区隔的。两个区域相邻相伴,资源都是可以共享的。我们在选房时无需过分看重行政区域,还是要选择距离交通站点、自然资源、商业产业更近的房产。
当你踏入北京房山区的大门,问一个老房山人:“房山哪个区域发展最好呢?”你会得到不同的答案,有人说是长阳,有人说是良乡。对于购房者来说,面对长阳和良乡,也很难做出取舍。
长阳距离北京市中心较近,价格较高,良乡是房山区政府所在地,性价比较高。两个区域紧密相邻,很多产业和景观资源都是横跨两个区,确实很难选择。
今天我们就来梳理两个区域的特点,帮助购房者做出适合自己的决策。
如果要选出购房者最关心的三个要素,那就是决定出行便利性的交通条件,生活宜居性的环境条件和就业发展的产业状况。接下来,我们就从这三个方面来对比一下这两个区域:
一、交通
房山线是连接市中心与房山区的唯一地铁线,也是房山区居民到市区工作的主要通勤线路。房山线通过阶梯状布局,完美地穿过长阳和良乡两地,而且房山线在长阳和良乡设置的站点数量均为4个。地铁规划部门真是“端水大师”。
从良乡到市中心除了可以坐地铁以外,还可以到良乡站乘坐市郊铁路S1线,从良乡站到北京西站只需要25分钟,终点站是通州的乔庄东。不过这趟车目前发车较少,一天六个来回,只有早高峰的两趟,和晚高峰的两趟停靠良乡站。市郊铁路S1线在良乡设站是良乡优于长阳的一点,但是这一点的优势相对有限。
从快速路网上来看,长阳和良乡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五环、六环、京港澳高速、京深路、京良路或包围或穿插于两个区域。不过京港澳高速的出入口在良乡境内,离长阳的大部分区域有一定的距离。良乡依然比长阳稍微多点优势。
长阳和良乡均处于房山最接近市中心的板块,位于北京西南的五环到六环之间。长阳更靠近五环,良乡更靠近六环。从地理位置上来看长阳更接近市中心,通勤时间自然也会缩短不少。在出入市中心上来说,长阳又要优于良乡
应该说,长阳和良乡在交通上平分秋色,各有优势。
二、环境
房子归根结底是用来住的,一个区域的宜居性是选房的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下面我们就来比一比,长阳和良乡在生活环境方面的优劣。
北方城市缺水,河流和湖泊景观一直较为稀缺。好在长阳和良乡附近都有河流。
长阳附近有一条永定河,又被称为北京的母亲河,流经北京的主河道长达189公里。大部分河道也被作为房山和丰台的分界线。西山永定河文化带的建设也出现在了第三轮城南行动计划中。
除了永定河,长阳附近还有小清河。小清河全长30公里,曾在2017年被评定为北京市年度优美河湖之一。小清河也有一部分是流经良乡,不过相对长阳来说比较短。
除了这两条河流以外,长阳良乡境内还有一条河流叫刺猬河,从良乡穿过,在长阳汇入小清河。刺猬河从良乡大学城流过,为了让良乡大学城周边景观提升,刺猬河也得到了较大力度的治理。河流虽小,但小家碧玉,风光秀丽。
每一条河流都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们附近都有较为美丽的公园,景观带,休闲娱乐设施等。河流越多,越大,背后投入的资源就越多,当地也就越宜居。
从自然环境来说,长阳略胜于良乡,水资源环境更加丰富。
三、产业
没有产业就没有经济,没有经济,就没有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当中,居住环境会变得比较恶劣。没有产业也吸引不到人口流入这个区域,最后会像三四线城市一样,持续人口流出,房价下跌,经济变差,生活条件变差,形成恶性循环。
哪个区域拥有的产业更多,更优质,就说明这个区域能吸引到更多的人,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基础设施建设中。
先说长阳:
北京市商务局今年发布了《北京市商圈活力研究报告》,长阳在全北京52个商圈中排第4,仅次于CBD、王府井、三里屯。长阳商圈之所以备受瞩目,得归功于首创奥莱和长阳半岛两大购物中心的存在。
除了商圈,长阳还有众多产业园,比如占地493亩的长阳航天城电子科技园,占地447亩,有5751家企业的北京市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
再说良乡:
良乡最出名的就是良乡高教园,目前共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工商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五所高校,容纳近10万师生。
在产业园方面,良乡有北京御生堂健康产业园、首诚农业产业园等。
根据房山区官网公布的《2020年房山年鉴》显示,长阳镇的法人单位有6256家,良乡仅有1370家。从税收上来说,长阳税收为184988万元,是房山最高的区域,良乡仅为35183万元。
很明显在产业方面,长阳相比良乡来说势头更猛一些,产业园更多,吸纳的企业也更多,税收收入也更多。
以上,我们从交通、环境、产业三个方面将长阳和良乡进行了一番对比,总体来说,长阳是要强于良乡的。不过很明显,二者的发展方向是略有不同的。
在交通方面,因为有京港澳高速口、市郊线,良乡更适合远距离通勤,长阳则是依仗房山线更适合向市中心通勤。
在环境方面,长阳更注重发展永定河文化带,这也是CSD的核心地带,良乡则是依托刺猬河发展良乡高教园附近的环境。
在产业方面,长阳有商圈的加持,更注重商业发展,良乡有大学城的加持,更注重创新研发。
良乡是房山区府所在地,算是房山的经典招牌。长阳是离市中心最近的镇,应该算是房山的新贵。
根据数据显示,良乡在售二手房3378套,挂牌均价31632元/平,长阳在售2149套,挂牌均价37203元/平。长阳的房子均价要比良乡均价贵5571元。在大部分购房者眼中,长阳的发展也是要优于良乡的。
最后强调一下:长阳和良乡虽然是两个镇级区域,但是在发展上,尤其是自然资源的覆盖上,二者是没有太大区隔的。两个区域相邻相伴,资源都是可以共享的。我们在选房时无需过分看重行政区域,还是要选择距离交通站点、自然资源、商业产业更近的房产。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超级英雄也为难,谈谈影片重复授权那点事
蜘蛛侠是漫威超级英雄中最受欢迎的形象,但是当年漫威影业穷的叮当响,不得已要卖掉各种超级英雄角色的版权。比如,把X战警和死侍卖给了福克斯,而蜘蛛侠则卖给了索尼。所以,重复上映是因为重复授权的问题。
蜘蛛侠、超凡蜘蛛侠,好像一直都有蜘蛛侠电影上映。过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先例,克里斯托弗诺兰重启蝙蝠侠计划诞生的两部作品票房口碑远远超过了之前乔舒马赫和蒂姆波顿打造的老版。
01著作权许可使用模式的类型
著作权属于无形财产权,一人对作品的占有并不妨碍他人对同一作品的使用,所以理论上来说著作权人是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许可给多家被许可人同时使用的。
著作权许可使用模式大致分为三类: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及独占许可,其授权效力是递增的:
普通许可是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著作权人也可以自行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排他许可是被许可人及著作权人可以使用,但著作权人不得再授权他人使用;
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著作权人不得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也可以说,独占许可的权利范围涵盖了排他许可的权利范围,排他许可的权利范围涵盖了普通许可的权利范围,三者是依次缩小的同心圆关系。
喜剧电影《疯狂的导演》的著作权人和A公司签订了《影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可以在其APP上播出电影《疯狂的导演》,但不是独家播出。A公司已经支付费用,合同也已经生效。按理来说,A公司已经通过合同有权播出《疯狂的导演》电影啦。然而本案中,A公司仍然成了被告,而且最终被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一女二嫁”,先后将《疯狂的导演》电影许可给了两家公司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另一家获得许可的公司正是本案的原告——在先获得授权的B公司。
B公司起诉称A公司在其APP上播放《疯狂的导演》电影的行为侵害了其从原著作权人处获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A公司辩称自己已经获得著作权人授权,且对B公司获得授权的情况不知情,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故事要回溯到A公司签订合同的半年前,B公司彼时已经通过合同从著作权人处获得了《疯狂的导演》电影独占性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涉案电影的片尾对此也有标注。当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与A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对B公司在先获得授权范围内的权利,重复进行了许可,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一女二嫁”。
法律对待这种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先来后到、最先者得”。此处的“先”和“后”指的是授权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也就是说,不论著作权人将自己的“女儿”许配了多少人家,谁签的合同最先生效,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本案的原告B公司先于被告A公司与著作权人订立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所以应该是B公司取得涉案电影的授权而非A公司。因此,A公司未经许可而传播涉案电影,显然侵害到了相关权利人B公司的权利。故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侵权并应当赔偿B公司的相应损失。
本案的“致命”之处在于,B公司从著作权人处获得的授权是“独占专有”的授权。B公司获得了对涉案电影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垄断性”权利,除了它之外,包括涉案电影著作权人自己以及在后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本案被告A公司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对涉案电影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否则即构成侵权。据此,本案最终判定A公司侵害了B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就不足为奇了。
02裁判结论:统一保护在先权利
各个法对著作权许可中专有使用权的重复授权问题,均采取了保护在先被许可人专有使用权的处理方式,理由分别为以下两种:
(1)保护在先获得的专有使用权权利,对于许可在后的被许可人,法院认为原著作权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无权就相同的权利再次处分。原著作权人就相同权利重复进行许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在先被许可人取得专有使用权。
(2)根据权利冲突解决中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进行处理。
03著作权法不保护善意取得
有关物权的善意取得规定,尽管现在仍有一些法院认为著作权重复移转的问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无体物,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具有公示公信力的权利外观的情况下,不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其设置的根源是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如前所述,物权的转移一般情况下都是可“感知”的,是具有一定的权利外观的。当一件物品出现二次售卖或无权处分的情况时,善意第三人往往都能获得较为可信的权利外观,而著作权恰恰相反,一件作品的作者身份甚至都可以伪造,更何况是财产性的权利。尤其是当作品和作者都十分知名的情况下,作者自己作为权利人进行重复授权时,被授权人更是容易相信权利是完整的(如《这样爱你》重复转让授权案件)。一旦类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反而会出现交易秩序的混乱,最核心的一点即在于著作权的取得不存在具有公示公信力的权利外观。
04结语
著作权重复授权在商业实践中时有发生,由于著作权“无体物”的特性,在交易、授权时不像物权那样,会产生现实的物的移转或存在登记这样公示公信力的手段,交易时权利外观是否存在瑕疵往往难以察觉。有关著作权领域重复授权效力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基本达成共识,趋向于保护在先授权行为,但是想要帮助权利人逃脱重复授权的“陷阱”,建立具有公示公信力的交易外观仍属必要,司法实践对于一些故意绕开重复授权,寻找交易法律漏洞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蜘蛛侠是漫威超级英雄中最受欢迎的形象,但是当年漫威影业穷的叮当响,不得已要卖掉各种超级英雄角色的版权。比如,把X战警和死侍卖给了福克斯,而蜘蛛侠则卖给了索尼。所以,重复上映是因为重复授权的问题。
蜘蛛侠、超凡蜘蛛侠,好像一直都有蜘蛛侠电影上映。过这种事情也不是没有先例,克里斯托弗诺兰重启蝙蝠侠计划诞生的两部作品票房口碑远远超过了之前乔舒马赫和蒂姆波顿打造的老版。
01著作权许可使用模式的类型
著作权属于无形财产权,一人对作品的占有并不妨碍他人对同一作品的使用,所以理论上来说著作权人是可以将著作财产权许可给多家被许可人同时使用的。
著作权许可使用模式大致分为三类:普通许可、排他许可及独占许可,其授权效力是递增的:
普通许可是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著作权人也可以自行或再授权他人使用;
排他许可是被许可人及著作权人可以使用,但著作权人不得再授权他人使用;
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可以使用,著作权人不得自行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也可以说,独占许可的权利范围涵盖了排他许可的权利范围,排他许可的权利范围涵盖了普通许可的权利范围,三者是依次缩小的同心圆关系。
喜剧电影《疯狂的导演》的著作权人和A公司签订了《影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可以在其APP上播出电影《疯狂的导演》,但不是独家播出。A公司已经支付费用,合同也已经生效。按理来说,A公司已经通过合同有权播出《疯狂的导演》电影啦。然而本案中,A公司仍然成了被告,而且最终被判定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
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一女二嫁”,先后将《疯狂的导演》电影许可给了两家公司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另一家获得许可的公司正是本案的原告——在先获得授权的B公司。
B公司起诉称A公司在其APP上播放《疯狂的导演》电影的行为侵害了其从原著作权人处获得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A公司辩称自己已经获得著作权人授权,且对B公司获得授权的情况不知情,不存在过错,不构成侵权,不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故事要回溯到A公司签订合同的半年前,B公司彼时已经通过合同从著作权人处获得了《疯狂的导演》电影独占性质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而且涉案电影的片尾对此也有标注。当涉案电影的著作权人与A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对B公司在先获得授权范围内的权利,重复进行了许可,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一女二嫁”。
法律对待这种问题的基本原则是:“先来后到、最先者得”。此处的“先”和“后”指的是授权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也就是说,不论著作权人将自己的“女儿”许配了多少人家,谁签的合同最先生效,谁就能抱得美人归。
本案的原告B公司先于被告A公司与著作权人订立合同,且合同已经生效,所以应该是B公司取得涉案电影的授权而非A公司。因此,A公司未经许可而传播涉案电影,显然侵害到了相关权利人B公司的权利。故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侵权并应当赔偿B公司的相应损失。
本案的“致命”之处在于,B公司从著作权人处获得的授权是“独占专有”的授权。B公司获得了对涉案电影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的“垄断性”权利,除了它之外,包括涉案电影著作权人自己以及在后与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的本案被告A公司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对涉案电影进行信息网络传播,否则即构成侵权。据此,本案最终判定A公司侵害了B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就不足为奇了。
02裁判结论:统一保护在先权利
各个法对著作权许可中专有使用权的重复授权问题,均采取了保护在先被许可人专有使用权的处理方式,理由分别为以下两种:
(1)保护在先获得的专有使用权权利,对于许可在后的被许可人,法院认为原著作权人在合同约定范围内无权就相同的权利再次处分。原著作权人就相同权利重复进行许可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支持在先被许可人取得专有使用权。
(2)根据权利冲突解决中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进行处理。
03著作权法不保护善意取得
有关物权的善意取得规定,尽管现在仍有一些法院认为著作权重复移转的问题可以适用善意取得,但是著作权作为一种特殊的无体物,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定的具有公示公信力的权利外观的情况下,不应当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其设置的根源是在于保护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秩序。如前所述,物权的转移一般情况下都是可“感知”的,是具有一定的权利外观的。当一件物品出现二次售卖或无权处分的情况时,善意第三人往往都能获得较为可信的权利外观,而著作权恰恰相反,一件作品的作者身份甚至都可以伪造,更何况是财产性的权利。尤其是当作品和作者都十分知名的情况下,作者自己作为权利人进行重复授权时,被授权人更是容易相信权利是完整的(如《这样爱你》重复转让授权案件)。一旦类推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反而会出现交易秩序的混乱,最核心的一点即在于著作权的取得不存在具有公示公信力的权利外观。
04结语
著作权重复授权在商业实践中时有发生,由于著作权“无体物”的特性,在交易、授权时不像物权那样,会产生现实的物的移转或存在登记这样公示公信力的手段,交易时权利外观是否存在瑕疵往往难以察觉。有关著作权领域重复授权效力问题,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基本达成共识,趋向于保护在先授权行为,但是想要帮助权利人逃脱重复授权的“陷阱”,建立具有公示公信力的交易外观仍属必要,司法实践对于一些故意绕开重复授权,寻找交易法律漏洞的行为,应当予以制止。
第四三一天,冥王星的无限的氮气
我们不应该为冥王星被降级为矮行星而为它喊冤,相较于其他系内行星,它实在是太小了,不仅不能清理轨道上的星体,甚至几乎没有足够的重力来保持它的大气层。冥王星上的大气,仅为地球表面大气的十万分之一到一百万分之一之间。
因此,冥王星每环绕太阳一周,都会失去数百吨的大气,而冥王星的大气中,氮气是最多的元素之一。
奇怪的是,为什么冥王星氮气还没有用完。科学家们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他们猜测,某种地质变化,产生了充足的氮,但至于是哪种变化,仍然是个谜。
第九颗行星
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但一些天文学家相信,太阳系中可能有第九颗行星。
这是因为,天文学家注意到柯伊伯带(海王星轨道以外的一个小行星带)内的物体存在一些奇怪的引力异常。这些异常的现象可以用一颗大行星的存在来解释。他们甚至将其命名为 "第九行星(Planet Nine)"。
不过,要想获得第九行星的具体证据将会非常困难,因为它将处于太阳系的外围区域,即使我们最先进的望远镜也很难找到它。天文学家估计,如果这颗行星存在,它将是一个冰雪世界,大约是地球的三倍。
火星上的甲烷
甲烷在许多行星上都有,甲烷被认为是影响生命诞生的一种物质。当然,甲烷也可以通过非生物手段产生,因此并非是唯一的物质。但天文学家在火星上发现它们时,仍然感到非常兴奋。
因为,在火星上的甲烷数量与地球上的甲烷数量不相上下。而且其数量变化相当频繁。更重要的是,这种变化似乎是根据季节发生的。因此,科学家们产生了一些联想。例如,甲烷可能被表面的岩石吸收和释放,这取决于季节的变化。当然,更令人兴奋的理论是,甲烷的变化是由生命引起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最有可能是生活在地表下的细菌。
太阳是否真的那么热?
太阳非常热,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中的常识。太阳表面温度约为5500-6000摄氏度,而上方不太明显的大气层(日冕)则要热得多,在100-1000万摄氏度之间。
至于为何日冕会比表面还要热。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而最被广泛接受的理论,是可能由数百万个纳米级的太阳耀斑引起的,这些耀斑每秒钟都会在太阳表面出现,将能量从表面转移到上面的大气中。
然而,有人却持不同的观点,虽然这听起来很扯,但有人称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在1998年时,曾测量过太阳表面的温度,当然,这一点NASA是否认的。但一位在NASA工作八年的日本科学家,却说出了一个颠覆理论。他说NASA确实测量过太阳表面温度,而太阳表面温度是27度左右。虽然这一理论让人嗤之以鼻,但如果是真的,就可以解释很多的未解之谜。
太阳系独特且奇怪
也许在宇宙中,太阳系只是无数恒星系中的一个。但我们的太阳系却又如此的独特。
这个“独特”,并不仅因为它拥有我们已知唯一的一颗拥有生命的星球。
因为,天文学家发现绝大多数的恒星系统,一般行星的大小不会有太大差异,并且它们的轨道间隔也很有规律。但我们的太阳系却不是这样。
在太阳系中,最大的行星木星,可以容纳超过24000个水星。此外,太阳系中的行星间距,也并没有像其他恒星系那样的平衡。
天文学家们并不确定是什么让我们的太阳系如此独特。一些人猜测,木星和土星的巨大引力可能是解释这一问题的答案。
金星的灰光
说起金星上的灰光,科学界至今仍未有统一的解释。
第一次观察到金星的灰光是在1643年,意大利天文学家乔瓦尼·里乔利(Giovanni Riccioli)在夜晚用望远镜观看金星时看到了一道奇怪的发光。他把它命名为“金星的灰光(Venus’s Ashen Light)”。
乔瓦尼将这种金星上的灰光描述为一种照亮金星黑暗面的现象。让观察者可以通过望远镜看到它。
有人解释说,就像地球反射的太阳光会散射到月球背面的 "地球反光(Earthshine)"一样。因此金星上的灰光也是通过其他行星的反射而照亮了金星的阴暗面。
这一理论,对于像月球这样的卫星来说,或许是合理的。由于月球足够接近一颗大行星,来自太阳的光线可以通过反弹它们所围绕的行星,而以奇特的角度照射到它们。
然而,这种解释对金星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附近没有大的天体。虽然1686年的8月,法国的天文学家乔·卡西尼宣布,他发现了金星的一颗卫星。但到1764年以后,竟再也没有人见过它了。而金星的灰光却一直存在。
天文学家曾试图拍摄这些“灰光”现象,但发生这一现象是非常随机的,并且并不常见,以至于迄今为止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即便如此,依然有横跨17世纪到当代几百年的数百份关于金星灰光的报告。人们对此既感到奇怪,却又感到兴奋。因此,也有人将“金星灰光”称为 "金星的尼斯湖水怪" 。
我们不应该为冥王星被降级为矮行星而为它喊冤,相较于其他系内行星,它实在是太小了,不仅不能清理轨道上的星体,甚至几乎没有足够的重力来保持它的大气层。冥王星上的大气,仅为地球表面大气的十万分之一到一百万分之一之间。
因此,冥王星每环绕太阳一周,都会失去数百吨的大气,而冥王星的大气中,氮气是最多的元素之一。
奇怪的是,为什么冥王星氮气还没有用完。科学家们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他们猜测,某种地质变化,产生了充足的氮,但至于是哪种变化,仍然是个谜。
第九颗行星
虽然并没有直接证据,但一些天文学家相信,太阳系中可能有第九颗行星。
这是因为,天文学家注意到柯伊伯带(海王星轨道以外的一个小行星带)内的物体存在一些奇怪的引力异常。这些异常的现象可以用一颗大行星的存在来解释。他们甚至将其命名为 "第九行星(Planet Nine)"。
不过,要想获得第九行星的具体证据将会非常困难,因为它将处于太阳系的外围区域,即使我们最先进的望远镜也很难找到它。天文学家估计,如果这颗行星存在,它将是一个冰雪世界,大约是地球的三倍。
火星上的甲烷
甲烷在许多行星上都有,甲烷被认为是影响生命诞生的一种物质。当然,甲烷也可以通过非生物手段产生,因此并非是唯一的物质。但天文学家在火星上发现它们时,仍然感到非常兴奋。
因为,在火星上的甲烷数量与地球上的甲烷数量不相上下。而且其数量变化相当频繁。更重要的是,这种变化似乎是根据季节发生的。因此,科学家们产生了一些联想。例如,甲烷可能被表面的岩石吸收和释放,这取决于季节的变化。当然,更令人兴奋的理论是,甲烷的变化是由生命引起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最有可能是生活在地表下的细菌。
太阳是否真的那么热?
太阳非常热,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中的常识。太阳表面温度约为5500-6000摄氏度,而上方不太明显的大气层(日冕)则要热得多,在100-1000万摄氏度之间。
至于为何日冕会比表面还要热。并没有直接的证据,而最被广泛接受的理论,是可能由数百万个纳米级的太阳耀斑引起的,这些耀斑每秒钟都会在太阳表面出现,将能量从表面转移到上面的大气中。
然而,有人却持不同的观点,虽然这听起来很扯,但有人称美国航空航天局(NASA)在1998年时,曾测量过太阳表面的温度,当然,这一点NASA是否认的。但一位在NASA工作八年的日本科学家,却说出了一个颠覆理论。他说NASA确实测量过太阳表面温度,而太阳表面温度是27度左右。虽然这一理论让人嗤之以鼻,但如果是真的,就可以解释很多的未解之谜。
太阳系独特且奇怪
也许在宇宙中,太阳系只是无数恒星系中的一个。但我们的太阳系却又如此的独特。
这个“独特”,并不仅因为它拥有我们已知唯一的一颗拥有生命的星球。
因为,天文学家发现绝大多数的恒星系统,一般行星的大小不会有太大差异,并且它们的轨道间隔也很有规律。但我们的太阳系却不是这样。
在太阳系中,最大的行星木星,可以容纳超过24000个水星。此外,太阳系中的行星间距,也并没有像其他恒星系那样的平衡。
天文学家们并不确定是什么让我们的太阳系如此独特。一些人猜测,木星和土星的巨大引力可能是解释这一问题的答案。
金星的灰光
说起金星上的灰光,科学界至今仍未有统一的解释。
第一次观察到金星的灰光是在1643年,意大利天文学家乔瓦尼·里乔利(Giovanni Riccioli)在夜晚用望远镜观看金星时看到了一道奇怪的发光。他把它命名为“金星的灰光(Venus’s Ashen Light)”。
乔瓦尼将这种金星上的灰光描述为一种照亮金星黑暗面的现象。让观察者可以通过望远镜看到它。
有人解释说,就像地球反射的太阳光会散射到月球背面的 "地球反光(Earthshine)"一样。因此金星上的灰光也是通过其他行星的反射而照亮了金星的阴暗面。
这一理论,对于像月球这样的卫星来说,或许是合理的。由于月球足够接近一颗大行星,来自太阳的光线可以通过反弹它们所围绕的行星,而以奇特的角度照射到它们。
然而,这种解释对金星来说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它附近没有大的天体。虽然1686年的8月,法国的天文学家乔·卡西尼宣布,他发现了金星的一颗卫星。但到1764年以后,竟再也没有人见过它了。而金星的灰光却一直存在。
天文学家曾试图拍摄这些“灰光”现象,但发生这一现象是非常随机的,并且并不常见,以至于迄今为止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即便如此,依然有横跨17世纪到当代几百年的数百份关于金星灰光的报告。人们对此既感到奇怪,却又感到兴奋。因此,也有人将“金星灰光”称为 "金星的尼斯湖水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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