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统计局分镇街组织召开全年经济稳增长监测工作专题会议】为扎实做好稳增长各项工作,11月2日,东莞市统计局分别组织莞城街道和中堂镇召开全年经济稳增长监测工作专题会议。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文东主持会议并讲话。
在莞城街道和中堂镇的调研座谈会上,陈文东分别听取了两镇街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来工作举措及全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陈文东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各镇街要切实认清形势,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陈文东对各镇街提出四点意见:一要紧盯目标,全力冲刺。把“稳增长、促发展、保任务”当做首要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和主要指标,扎实抓好稳增长各项工作,为全市发展多作贡献。二要总结经验,精准发力。根据今年以来开展数据核查、经济监测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大对数据质量评估力度,重点关注行业内重点企业、能耗与产值不匹配的企业等数据变化情况。三要固长补短,突出重点。结合全年主要指标目标,找差距看欠账,采取有效措施固长补短,为全市稳增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四要抓好纳统,培育新动能。充分把握好“小升规”入库时间节点,加强部门联动,督促达规企业申请入库,扎实推动年度“小升规”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莞城街道会议上,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陈钊出席调研座谈会,街道党工委委员萧健峰、经济发展局及统计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在中堂镇,中堂镇镇委书记王耀明会见调研组一行,镇委副书记、镇长曾庆云,副镇长候选人王振秋,经济发展局及统计办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调研组还实地参观了中堂镇粤湾新能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希望企业不断创新,做大做强,为中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丽珍,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盛武参加莞城街道座谈,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李妙荷参加中堂镇座谈。
在莞城街道和中堂镇的调研座谈会上,陈文东分别听取了两镇街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的汇报、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来工作举措及全年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完成情况。陈文东指出,今年以来,全市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各镇街要切实认清形势,勇于担当作为,奋力冲刺年度目标任务。陈文东对各镇街提出四点意见:一要紧盯目标,全力冲刺。把“稳增长、促发展、保任务”当做首要工作任务,紧盯时间节点、突出问题和主要指标,扎实抓好稳增长各项工作,为全市发展多作贡献。二要总结经验,精准发力。根据今年以来开展数据核查、经济监测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继续加大对数据质量评估力度,重点关注行业内重点企业、能耗与产值不匹配的企业等数据变化情况。三要固长补短,突出重点。结合全年主要指标目标,找差距看欠账,采取有效措施固长补短,为全市稳增长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四要抓好纳统,培育新动能。充分把握好“小升规”入库时间节点,加强部门联动,督促达规企业申请入库,扎实推动年度“小升规”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在莞城街道会议上,莞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陈钊出席调研座谈会,街道党工委委员萧健峰、经济发展局及统计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在中堂镇,中堂镇镇委书记王耀明会见调研组一行,镇委副书记、镇长曾庆云,副镇长候选人王振秋,经济发展局及统计办负责同志参加座谈。调研组还实地参观了中堂镇粤湾新能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希望企业不断创新,做大做强,为中堂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丽珍,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盛武参加莞城街道座谈,党组成员、总统计师李妙荷参加中堂镇座谈。
一文了解: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解读
主要内容解读
(一)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
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主要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扶持,为鼓励招大引强,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封顶。对购地建厂房和租赁标准厂房两种情形进行了区分,即对购地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的项目,要求生产设备投资占固投的50%以上,对租赁标准厂房的项目,要求生产设备投资占固投的70%以上。关于支持的项目类别,由市工信部门另行制定产业目录,即在目录内的产业项目才能给予补助。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给予技改补助。补助分两种情形,一是普通技改,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提高补助比例,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15%、20%给予补助;二是智能化项目技改,对实施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15%、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但不重复支持。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对标诊断。为引进专业机构为我市企业出谋划策,提高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的针对性和水平,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对标诊断,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为列入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品牌建设评价和品牌提升路径方案。
(三)支持企业租赁购买标准厂房
鼓励租赁标准厂房。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用于生产且签订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按企业实际承担租金但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计算。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三年平均产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2元/平方米·月。要求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每平方米产出1万元才能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
鼓励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对于工业企业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按10元/平方米·月计算。对三年补助期间企业工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元/平方米·月。要求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每平方米产出1万元才能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聚焦国家、自治区在创新驱动方面的新思路,对企业在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认可实验室、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100万元的补助;为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示范平台,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品牌建设。为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新认定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以及新认定为全国、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支持工业绿色发展
鼓励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优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对获认定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园区、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企业创建清洁生产企业及节水型企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逐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对获得清洁生产企业及节水型企业认定的,给予10-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主要是为大力推广实施工业领域燃用天然气,加快推进工业“煤改气”和“油改气”工作,同时落实市政府有关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用气成本,对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六)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企业上规入统。为激发企业上规入统积极性,对新建投产的入规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补助20万元。国家对小升规将提高入规标准,小升规难度加大,为提升企业入规积极性,鼓励小升规企业加快发展,对规下升规上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5%及以上的,在补助1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
支持企业上台阶。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产值(营业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上台阶的补助范围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100亿元,补助金额20万元起步,累计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推动企业加快增长。为扶持企业不断发展,增速不断提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亿元且达到相应增速的,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给予单个企业200万元补助。对于当年新建投产入规的企业对增速不作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为南宁市本地工业收入。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对当年首次进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为解决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服务企业角度,搭建本地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工业企业供需机会清单,帮助企业产供销对接,加强企业间横向协作。
实施“三新”培训服务。为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委托第三方免费为工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克服一些瓶颈问题。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为鼓励企业争当国家、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形成多点辐射、放大倍增的带动效应。对新认定的工信部、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及相关的试点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园试点,给予30-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其他
(一)同一企业或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市本级扶持政策,但可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
(二)该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五年。
相关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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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解读
(一)支持新引进工业项目
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主要针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扶持,为鼓励招大引强,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补助总额不封顶。对购地建厂房和租赁标准厂房两种情形进行了区分,即对购地建设或购买标准厂房的项目,要求生产设备投资占固投的50%以上,对租赁标准厂房的项目,要求生产设备投资占固投的70%以上。关于支持的项目类别,由市工信部门另行制定产业目录,即在目录内的产业项目才能给予补助。
(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给予技改补助。补助分两种情形,一是普通技改,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对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提高补助比例,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15%、20%给予补助;二是智能化项目技改,对实施整生产线、整车间、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要求设备投资额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分别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15%、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但不重复支持。
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对标诊断。为引进专业机构为我市企业出谋划策,提高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的针对性和水平,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对标诊断,委托第三方机构免费为列入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品牌建设评价和品牌提升路径方案。
(三)支持企业租赁购买标准厂房
鼓励租赁标准厂房。工业企业租赁标准厂房用于生产且签订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按企业实际承担租金但不超过10元/平方米·月计算。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租赁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三年平均产值增速达到15%以上的,将补助标准提高到12元/平方米·月。要求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每平方米产出1万元才能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
鼓励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对于工业企业购买标准厂房用于生产制造的,自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1万元/平方米年度起,给予连续三年补助,补助标准按10元/平方米·月计算。对三年补助期间企业工业产值年均增速达到15%及以上的,补助标准提高到12元/平方米·月。要求工业产值产出强度达到每平方米产出1万元才能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补助。
(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品牌建设
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聚焦国家、自治区在创新驱动方面的新思路,对企业在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认可实验室、工信部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500万元的资金补助。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为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作,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100万元的补助;为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大中小型企业协同创新,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级示范平台,新认定为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支持品牌建设。为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对首次列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新认定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以及新认定为全国、广西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分别给予10-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五)支持工业绿色发展
鼓励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主要是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优化企业绿色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对获认定为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的园区、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企业创建清洁生产企业及节水型企业。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适应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推动实施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计划,逐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对获得清洁生产企业及节水型企业认定的,给予10-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鼓励工业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主要是为大力推广实施工业领域燃用天然气,加快推进工业“煤改气”和“油改气”工作,同时落实市政府有关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的精神,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用气成本,对企业使用清洁能源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六)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鼓励企业上规入统。为激发企业上规入统积极性,对新建投产的入规企业(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补助20万元。国家对小升规将提高入规标准,小升规难度加大,为提升企业入规积极性,鼓励小升规企业加快发展,对规下升规上的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15%及以上的,在补助10万元基础上再增加10万元。
支持企业上台阶。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产值(营业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上台阶的补助范围为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100亿元,补助金额20万元起步,累计最高给予200万元补助。
推动企业加快增长。为扶持企业不断发展,增速不断提升,对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亿元且达到相应增速的,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的2‰给予补助,最高给予单个企业200万元补助。对于当年新建投产入规的企业对增速不作要求。主营业务收入必须为南宁市本地工业收入。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对当年首次进入全国工商联发布的中国民营制造业五百强、中国民营企业五百强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补助。
支持企业开拓市场。为解决企业间信息不对称问题,从服务企业角度,搭建本地产品供需对接平台,建立工业企业供需机会清单,帮助企业产供销对接,加强企业间横向协作。
实施“三新”培训服务。为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拓宽服务渠道,委托第三方免费为工业企业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培训服务,帮助企业克服一些瓶颈问题。
(七)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
支持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为鼓励企业争当国家、自治区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企业,形成多点辐射、放大倍增的带动效应。对新认定的工信部、自治区级工业互联网及相关的试点示范项目及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工业园试点,给予30-300万元的资金补助。
其他
(一)同一企业或项目不能重复享受市本级扶持政策,但可同时享受国家、自治区出台的相关政策。
(二)该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期五年。
相关文件: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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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全会、区“两会”精神#
工信局:高效实干 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回顾2019·关键词:转型追赶 、科技助推、高质量发展
2019年,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转型追赶,科技助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区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增长,规上产值同比增长7.5%,增幅全市排名第三;工业固投同比增长39%;19家企业实现“小升规”,2家企业实现“规升巨”;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65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2家;瞪羚企业新增2家。食品饮品轻工业、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断壮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电力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农网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工信局:高效实干 助推工业高质量发展
回顾2019·关键词:转型追赶 、科技助推、高质量发展
2019年,工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转型追赶,科技助推,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狠抓重点项目建设。全区工业经济实现平稳增长,规上产值同比增长7.5%,增幅全市排名第三;工业固投同比增长39%;19家企业实现“小升规”,2家企业实现“规升巨”;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65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增32家;瞪羚企业新增2家。食品饮品轻工业、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断壮大。“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全部完成;电力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农网改造工作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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