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一些屁事但还是记录一下,几年后读起来应该会觉得有意思。
今天本来是要坐校巴去图书馆,一如既往在NW等车,等到了一辆看也没看就上去了,愚蠢如我[酸]。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这辆车是Convoy Grocery Shuttle,于是我直接被迫Convoy半日游[揣手]。
车上就我一个人,于是开始和司机闲聊,司机大叔给我科普了各种bus stop,哪些是即停即走的,哪些是遵从时间表的,新知识get[新蝙蝠侠]。司机大叔说每周末都会有这个shuttle,想去convoy吃好吃的就不要打uber了,坐这辆车就好。我点头如捣蒜。
到了大华,我说来都来了不如买点东西,于是和大叔道别。走到大华才发现本人的kindle落在车上(愚蠢如我x2[酸])。
在大华排队的时候闻到烧腊的味道(广东人DNA动了),于是顺着香味摸到转角,找到了一对看上去像是华人的中年夫妇,问了一下,这个套餐怎么买比较好。阿姨马上用超级标准的普通话回答我,听上去像是大陆人。
他们本来都走了,但阿姨怕我没吃到想吃的东西,掉过头回来找我,说:“你看我给你指,那家店的烧腊可以三拼,更好吃,别在这买。” 我感动得快要掉下眼泪,在这样的地方听见普通话本就难得,更何况还是遇到如此友善的同乡人。
上了回程的shuttle,这辆车的司机是一个帅气的卷发墨西哥小哥哥——五官之精致,即便戴着口罩也能窥见一二。
我跟他说,我有东西落在另外一辆车上,您能帮我联系一下那位司机吗。他马上拿起对讲机,但好像有些表达不清,我说要不我来跟他讲,他刚要把对讲机给我,突然愣了,冲我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好像规定…不允许这样的。”然后又冲我笑了。
我说哈哈没事没事,那还是你来说吧。
(好可爱的小哥[鲜花]
最后在NW这一站等到了原来那辆车,拿回了kindle。
咳咳,今日感悟:还是要多出门走,没有目的地也好,如此这般才有可能同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不期而遇。并且在路上的时候人对时间更有概念,一分一秒流逝得都很有实感,静止的时候一恍惚半日已过。
想起村上春树笔下的直子和渡边,两人一前一后,漫无目的地在东京街头走来走去,上坡、过河、穿地铁口,仿佛举行某种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一般,专心致志地大走特走。
以前觉得这是好枯燥的修行,现在觉得诶真不戳。
#硬糖与胶卷#
今天本来是要坐校巴去图书馆,一如既往在NW等车,等到了一辆看也没看就上去了,愚蠢如我[酸]。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这辆车是Convoy Grocery Shuttle,于是我直接被迫Convoy半日游[揣手]。
车上就我一个人,于是开始和司机闲聊,司机大叔给我科普了各种bus stop,哪些是即停即走的,哪些是遵从时间表的,新知识get[新蝙蝠侠]。司机大叔说每周末都会有这个shuttle,想去convoy吃好吃的就不要打uber了,坐这辆车就好。我点头如捣蒜。
到了大华,我说来都来了不如买点东西,于是和大叔道别。走到大华才发现本人的kindle落在车上(愚蠢如我x2[酸])。
在大华排队的时候闻到烧腊的味道(广东人DNA动了),于是顺着香味摸到转角,找到了一对看上去像是华人的中年夫妇,问了一下,这个套餐怎么买比较好。阿姨马上用超级标准的普通话回答我,听上去像是大陆人。
他们本来都走了,但阿姨怕我没吃到想吃的东西,掉过头回来找我,说:“你看我给你指,那家店的烧腊可以三拼,更好吃,别在这买。” 我感动得快要掉下眼泪,在这样的地方听见普通话本就难得,更何况还是遇到如此友善的同乡人。
上了回程的shuttle,这辆车的司机是一个帅气的卷发墨西哥小哥哥——五官之精致,即便戴着口罩也能窥见一二。
我跟他说,我有东西落在另外一辆车上,您能帮我联系一下那位司机吗。他马上拿起对讲机,但好像有些表达不清,我说要不我来跟他讲,他刚要把对讲机给我,突然愣了,冲我腼腆地笑了一下,说:“好像规定…不允许这样的。”然后又冲我笑了。
我说哈哈没事没事,那还是你来说吧。
(好可爱的小哥[鲜花]
最后在NW这一站等到了原来那辆车,拿回了kindle。
咳咳,今日感悟:还是要多出门走,没有目的地也好,如此这般才有可能同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不期而遇。并且在路上的时候人对时间更有概念,一分一秒流逝得都很有实感,静止的时候一恍惚半日已过。
想起村上春树笔下的直子和渡边,两人一前一后,漫无目的地在东京街头走来走去,上坡、过河、穿地铁口,仿佛举行某种拯救灵魂的宗教仪式一般,专心致志地大走特走。
以前觉得这是好枯燥的修行,现在觉得诶真不戳。
#硬糖与胶卷#
#众乐乐娱乐法日历# 热词:明星商演:时间短收益高,风险同样也不少
1 明星商演是什么?
“商演”即商业演出,指的是明星或表演团体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参加的演出活动,并由主办单位出售门票并支付报酬,或是由主办单位以“赞助”的名义支付报酬。经常关注娱乐动态的朋友们在不少明星的微博或其他社交平台上可以发现诸如“合作请联系xx(联系方式)”的字样,其实这里的“合作”主要便是活动主办单位邀约明星参加商业演出。
商业演出不同于演唱会,一场明星演唱会往往需要大型的表演场地并制定完善的表演流程,表演曲目众多,这就意味着主办单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歌手作为销量保证,举办一场演唱会也能获得巨大收入,并将因此获得一波宣传的机会。而商业演出的规模和时长远远少于演唱会,明星的商演报价也从几十万到百余万不等。尽管参加商演的收入不及演唱会,但是商业演出由于其时间短、收益高的特点,往往为各位艺人所青睐。例如,近日齐秦被曝商演报价为四首歌100万元,平均每首歌可以获得25万元的收入。可见,档期安排较满的明星,其收入无疑十分丰厚。如今,商演已经成为明星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不同于明星的商业广告代言,商业演出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借”到明星的热度,使商家可以通过明星的知名度为自己做一次宣传。因此,不少商家在筹办大型活动时都会邀请明星前来演出,商演市场需求不断。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娱乐产业的成熟,明星商演也越来越常见。在各种不同“咖位”不同领域的艺人飞往全国各地进行商演的同时,商演主办方和明星发生纠纷的事件也不时发生。明星在短时间高收益的商演中并不总能和主办方达成愉快合作,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艺人们在商演中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吧。
2 商演被宣传为演唱会?合作需防范主办方“猫腻”
虽然商业演出和明星演唱会在规模、时长和明星报酬上存在巨大差别,但是现实中却有一些商演主办方有意将“商演”作为“演唱会”加以宣传,借此抬高票价并吸引粉丝购买。
例如,2018年歌手邓紫棋被曝“演唱会耍大牌”。观众称,邓紫棋在中山的演唱会上只唱了四首歌就退场,不少粉丝大失所望。而邓紫棋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刻澄清,原来活动主办单位邀请邓紫棋一方参加的只是商业演出,却对外宣称为邓紫棋的演唱会,并声称邓紫棋会演唱6-8首歌,借此误导粉丝和购票者。其后,邓紫棋的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谴责主办方篡改演出形式及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并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那么,主办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主办方在对外售票和宣传的过程中涉及篡改演出形式误导购票者,这一行为有违商业信用,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主办单位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同时这一行为也违反了《营业性商业演出条例》第48条中商演广告不得误导欺骗公众的规定。对此,主办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购票者和经纪公司可以将这一行为反映至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同时,对于受到误导而误信其为演唱会的消费者,由于其购票行为已经与主办单位订立了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因欺诈而归于无效或可撤销。主办单位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合同违约,而是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之责任。
对于艺人而言,邓紫棋一方在与主办单位订立演出合同后,可能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对于主办单位虚假宣传致使艺人声誉下降的,艺人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这次事件对于艺人参加商业演出而言起到了提醒的作用。艺人不仅应当按照演出合同进行相应的表演,也需要对主办单位加以考察,尤其是对于主办单位的演出宣传等加以注意,以避免类似事件损害自己的声誉。
3 主办方除了虚假宣传,还可能威胁艺人人身安全?
由于明星商演合作的主办单位数量众多,其资质良莠不齐,如果不是长期合作对象,艺人团队很难对主办单位进行细致考察。同时,很多主办单位不懂行业规则或者合同意识淡漠,甚至缺乏对艺人的尊重。艺人与主办单位发生矛盾的现象并不少见,其中更有甚者会上升为对艺人人身安全的威胁。
2016年的胡夏商演事件便是艺人人身安全遭遇风险的典型案例。胡夏在参加商演的过程中按照合约约定演唱完指定歌曲后,却被主办方阻止离场。最终胡夏被迫在现场演唱赞助企业主题曲,多次演唱后方得以离场。
参加商演的艺人居然被主办单位以如此粗暴的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迫演唱歌曲,此次事件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事实上,艺人及其团队在参加商演时并不了解主办单位,很有可能被主办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通常,对于部分在合同义务之外的要求,艺人往往会在合理的限度内接受。而在合同的框架之下,艺人可以拒绝主办方提出的额外要求,主办方若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若主办单位强迫艺人演唱合同约定之外的曲目,并不构成演出合同的违约,但艺人方可以主张主办单位侵犯其人身自由等其他权利。
在胡夏事件中,主办方强迫胡夏演唱其他歌曲,并不构成合同违约,但是构成对艺人人身自由的侵犯。同时,强迫演唱企业主题曲和强迫道歉的行为,属于对艺人的侮辱,侵害艺人的名誉权。此次事件中胡夏可以报警解决困境或者在事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演出单位应当保障演出人员的安全,维护演出现场秩序。对于演出中艺人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 小结
虽然商业演出形式简单快捷且收益较高并因此受到许多艺人的青睐,但是商业的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上文所提到的邓紫棋和胡夏的商演纠纷是明星商演中遭遇风险的典型案例。对于艺人和经纪团队而言,商演虽然频繁,但是仍然要对主办单位加以考察,提前规避可能的风险,既是对自身的人身权利也是对粉丝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1 明星商演是什么?
“商演”即商业演出,指的是明星或表演团体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参加的演出活动,并由主办单位出售门票并支付报酬,或是由主办单位以“赞助”的名义支付报酬。经常关注娱乐动态的朋友们在不少明星的微博或其他社交平台上可以发现诸如“合作请联系xx(联系方式)”的字样,其实这里的“合作”主要便是活动主办单位邀约明星参加商业演出。
商业演出不同于演唱会,一场明星演唱会往往需要大型的表演场地并制定完善的表演流程,表演曲目众多,这就意味着主办单位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歌手作为销量保证,举办一场演唱会也能获得巨大收入,并将因此获得一波宣传的机会。而商业演出的规模和时长远远少于演唱会,明星的商演报价也从几十万到百余万不等。尽管参加商演的收入不及演唱会,但是商业演出由于其时间短、收益高的特点,往往为各位艺人所青睐。例如,近日齐秦被曝商演报价为四首歌100万元,平均每首歌可以获得25万元的收入。可见,档期安排较满的明星,其收入无疑十分丰厚。如今,商演已经成为明星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
另一方面,不同于明星的商业广告代言,商业演出可以以更低的成本“借”到明星的热度,使商家可以通过明星的知名度为自己做一次宣传。因此,不少商家在筹办大型活动时都会邀请明星前来演出,商演市场需求不断。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娱乐产业的成熟,明星商演也越来越常见。在各种不同“咖位”不同领域的艺人飞往全国各地进行商演的同时,商演主办方和明星发生纠纷的事件也不时发生。明星在短时间高收益的商演中并不总能和主办方达成愉快合作,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看看艺人们在商演中可能会遭遇哪些风险吧。
2 商演被宣传为演唱会?合作需防范主办方“猫腻”
虽然商业演出和明星演唱会在规模、时长和明星报酬上存在巨大差别,但是现实中却有一些商演主办方有意将“商演”作为“演唱会”加以宣传,借此抬高票价并吸引粉丝购买。
例如,2018年歌手邓紫棋被曝“演唱会耍大牌”。观众称,邓紫棋在中山的演唱会上只唱了四首歌就退场,不少粉丝大失所望。而邓紫棋方在发现问题后立刻澄清,原来活动主办单位邀请邓紫棋一方参加的只是商业演出,却对外宣称为邓紫棋的演唱会,并声称邓紫棋会演唱6-8首歌,借此误导粉丝和购票者。其后,邓紫棋的经纪公司发表声明谴责主办方篡改演出形式及进行误导性宣传的行为,并声明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那么,主办方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
首先,主办方在对外售票和宣传的过程中涉及篡改演出形式误导购票者,这一行为有违商业信用,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的规定,主办单位的行为涉嫌虚假宣传,同时这一行为也违反了《营业性商业演出条例》第48条中商演广告不得误导欺骗公众的规定。对此,主办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购票者和经纪公司可以将这一行为反映至当地文化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同时,对于受到误导而误信其为演唱会的消费者,由于其购票行为已经与主办单位订立了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因欺诈而归于无效或可撤销。主办单位的行为实际上不属于合同违约,而是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之责任。
对于艺人而言,邓紫棋一方在与主办单位订立演出合同后,可能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对于主办单位虚假宣传致使艺人声誉下降的,艺人在有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这次事件对于艺人参加商业演出而言起到了提醒的作用。艺人不仅应当按照演出合同进行相应的表演,也需要对主办单位加以考察,尤其是对于主办单位的演出宣传等加以注意,以避免类似事件损害自己的声誉。
3 主办方除了虚假宣传,还可能威胁艺人人身安全?
由于明星商演合作的主办单位数量众多,其资质良莠不齐,如果不是长期合作对象,艺人团队很难对主办单位进行细致考察。同时,很多主办单位不懂行业规则或者合同意识淡漠,甚至缺乏对艺人的尊重。艺人与主办单位发生矛盾的现象并不少见,其中更有甚者会上升为对艺人人身安全的威胁。
2016年的胡夏商演事件便是艺人人身安全遭遇风险的典型案例。胡夏在参加商演的过程中按照合约约定演唱完指定歌曲后,却被主办方阻止离场。最终胡夏被迫在现场演唱赞助企业主题曲,多次演唱后方得以离场。
参加商演的艺人居然被主办单位以如此粗暴的方式限制人身自由并强迫演唱歌曲,此次事件因此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事实上,艺人及其团队在参加商演时并不了解主办单位,很有可能被主办单位提出不合理要求。通常,对于部分在合同义务之外的要求,艺人往往会在合理的限度内接受。而在合同的框架之下,艺人可以拒绝主办方提出的额外要求,主办方若因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合同违约。若主办单位强迫艺人演唱合同约定之外的曲目,并不构成演出合同的违约,但艺人方可以主张主办单位侵犯其人身自由等其他权利。
在胡夏事件中,主办方强迫胡夏演唱其他歌曲,并不构成合同违约,但是构成对艺人人身自由的侵犯。同时,强迫演唱企业主题曲和强迫道歉的行为,属于对艺人的侮辱,侵害艺人的名誉权。此次事件中胡夏可以报警解决困境或者在事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同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演出单位应当保障演出人员的安全,维护演出现场秩序。对于演出中艺人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4 小结
虽然商业演出形式简单快捷且收益较高并因此受到许多艺人的青睐,但是商业的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上文所提到的邓紫棋和胡夏的商演纠纷是明星商演中遭遇风险的典型案例。对于艺人和经纪团队而言,商演虽然频繁,但是仍然要对主办单位加以考察,提前规避可能的风险,既是对自身的人身权利也是对粉丝合法权益的尊重与保护。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
根据心的缘起法则,佛陀指出:造成生死苦恼和了彻生死的关键,唯是自心。《法句经·双要品》佛偈云:
心为法本,心尊心使。
谓心是产生、建立一切的根本,也是佛法的根本,世间万物中,心最为尊贵,具有宰制、驱使一切的力量。心有感知、思维、情感、意志等奇妙功能。是心这个主子,发起或善或恶的“业”——思想、言语、行为等活动,善恶业按自然的因果律运作,迫使众生承受或乐或苦的果报,无休无止地生了死,死了又生,轮回于天、人、鬼、畜生、地狱“五道”之中,饱受荼苦。被迫禀受既定的生命形态、种类、族姓、形貌,既定的生存环境、生存条件,非属自然,非出偶然,非关上帝神明,而是自心所造作,自业所感招。《正法念处经》卷五将能造业的心比喻为善于用笔墨颜料在纸帛上随意描绘种种图画的画师,这一画师“自业画作业果地分,种种异心”——不仅画出众生各自不同的形貌及其生存的环境,还画出众生的心理模式。心,还有创造心、制作心灵桎梏的奇特能力。大乘经典《华严经·夜摩宫中偈赞品》以一偈形象地表述了佛法的心要: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心,是万有中最为神奇、最为玄妙、力量最大的东西,《五苦章句经》佛说“一切壮无过心”——什么东西都没有心的力量强大,心是世间第一大力士。《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偈云:
心有大力世界生,自在能为变化主。
称心为具有创造世界万物之巨大能力的主宰者,喻心为能生长五谷花草树木的大地母亲,称为“心地”。
可悲的是,众生虽然无不拥有这个神奇的心,完全具足创造世界、主宰世界的本钱,却因不能自知、自宰其心,而使自心异化为强大的异己力量,被异己的无明烦恼心所宰制,反主为奴,被自心所起的无明烦恼奴役驱遣,入生死海中,受苦无已。《五苦章句经》佛谓“心是怨家,常欺误人”。《正法念处经》卷三佛偈说心为第一冤家,“心常烧众生”,就像开垦烧荒之火。《佛遗教经》佛言:
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此所言心,指异化的无明烦恼心,此心乃迫使、诱骗众生受尽千辛万苦的罪魁祸首,是最为可怕的怨敌。欲图跳出苦海,永享常乐自在,只有制伏、主宰制造苦难的元凶——自心。《五苦章句经》佛言:
能伏心为道者,其力最多。
能通过修学正道,制伏、战胜心这位超级大力士,那当然是世间力量最大者了。佛陀自称:“吾与心斗,其劫无数,今乃成佛。”佛被尊称为“大雄大力”,意谓能完全战胜、主宰自心的大英雄、大力士。
心虽然具有大力,最为重要,然而,却常被逐物不返的世人所忽视,佛教因而大声疾呼,高扬心的重要性,强调心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决人生根本问题乃至人类文明根本问题的枢机和关键。《正法念处经》卷四十二佛偈云:
一切法行主,所谓彼心是;复以如是义,故得名为心。
谓心在一切现象中起主导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才叫作心。如实认识自心,被佛陀强调为认识世界的第一要务,《中阿含经·自观心经》中,佛陀教诫弟子应该“善自观心,善自知心”。《大般涅槃经》卷十八教诫菩萨应“善知心界,知心生界,知心住界,知心自在界”——善知心所依的因、知心如何生起、知心如何安住、知心如何获得解脱自在及解脱自在的因缘。大乘《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佛言: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若善知心,悉解众法……若能伏心,则伏众法。
《大乘宝云经》卷五也有类似的说法:
一切诸法,心为上首。若知于心,则能得知一切诸法。……不随于心,能为心师,以心师故,则能得为一切法师。若能于心得自在者,则于诸法而得自在。
高推心为万有中、佛法中的首要者,有如擒贼擒王,只要如实了知心这个最深奥、最复杂、能总摄一切的主枢者,便能如实了知万有的真实本面,如实了知一切佛法;只要制伏、主导自心,为自心之师而非为自心之奴,便能制伏世间的一切,能为主导一切的明师;只要能获得自主其心的自由,便能自由主宰一切,“得大自在”。物理学家阿米特·戈斯瓦米也说:“当我们完全了解了自己,了解了我们的意识,我们也就同时了解了宇宙。”
甚至整个人间、世界的样相,也取决于心。《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四云:
心清净故世界清净,心杂秽故世界杂秽。
《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谓“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这个人间之所以充满罪恶,污秽不堪,是因为人们的心被烦恼所污染,只要大家都净化、庄严自心,国土世界自然清净庄严。
大乘佛教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无上菩提(佛陀如实遍知一切之大觉),也终归是对自心的如实了知。心既然为生死升沉的枢机,则佛教所强调的超越生死之要——“如实知见”,当然应以如实知见自心为枢要。所谓无上菩提,是对万有真实本性如实的、圆满的觉知,而万有真实本性,即是自心的真实本性,是故只要集中力量研究自心,治理自心,如实觉知自心实性(心性),便会证得无上菩提。大乘如来藏一系的修持,唯以如实观心而知见自心为要。密乘要典《大日经·入真言门住心品》说得明白:
云何菩提?谓如实知自心。
说菩提大觉即是对自心的如实了知,观自心实性,乃证得大觉、即身成佛的捷径。 https://t.cn/RJhTtpf
根据心的缘起法则,佛陀指出:造成生死苦恼和了彻生死的关键,唯是自心。《法句经·双要品》佛偈云:
心为法本,心尊心使。
谓心是产生、建立一切的根本,也是佛法的根本,世间万物中,心最为尊贵,具有宰制、驱使一切的力量。心有感知、思维、情感、意志等奇妙功能。是心这个主子,发起或善或恶的“业”——思想、言语、行为等活动,善恶业按自然的因果律运作,迫使众生承受或乐或苦的果报,无休无止地生了死,死了又生,轮回于天、人、鬼、畜生、地狱“五道”之中,饱受荼苦。被迫禀受既定的生命形态、种类、族姓、形貌,既定的生存环境、生存条件,非属自然,非出偶然,非关上帝神明,而是自心所造作,自业所感招。《正法念处经》卷五将能造业的心比喻为善于用笔墨颜料在纸帛上随意描绘种种图画的画师,这一画师“自业画作业果地分,种种异心”——不仅画出众生各自不同的形貌及其生存的环境,还画出众生的心理模式。心,还有创造心、制作心灵桎梏的奇特能力。大乘经典《华严经·夜摩宫中偈赞品》以一偈形象地表述了佛法的心要:
心如工画师,能画诸世间,五蕴悉从生,无法而不造。
心,是万有中最为神奇、最为玄妙、力量最大的东西,《五苦章句经》佛说“一切壮无过心”——什么东西都没有心的力量强大,心是世间第一大力士。《大乘本生心地观经·观心品》偈云:
心有大力世界生,自在能为变化主。
称心为具有创造世界万物之巨大能力的主宰者,喻心为能生长五谷花草树木的大地母亲,称为“心地”。
可悲的是,众生虽然无不拥有这个神奇的心,完全具足创造世界、主宰世界的本钱,却因不能自知、自宰其心,而使自心异化为强大的异己力量,被异己的无明烦恼心所宰制,反主为奴,被自心所起的无明烦恼奴役驱遣,入生死海中,受苦无已。《五苦章句经》佛谓“心是怨家,常欺误人”。《正法念处经》卷三佛偈说心为第一冤家,“心常烧众生”,就像开垦烧荒之火。《佛遗教经》佛言:
心之可畏,甚于毒蛇、恶兽、怨贼,大火越逸,未足喻也。
此所言心,指异化的无明烦恼心,此心乃迫使、诱骗众生受尽千辛万苦的罪魁祸首,是最为可怕的怨敌。欲图跳出苦海,永享常乐自在,只有制伏、主宰制造苦难的元凶——自心。《五苦章句经》佛言:
能伏心为道者,其力最多。
能通过修学正道,制伏、战胜心这位超级大力士,那当然是世间力量最大者了。佛陀自称:“吾与心斗,其劫无数,今乃成佛。”佛被尊称为“大雄大力”,意谓能完全战胜、主宰自心的大英雄、大力士。
心虽然具有大力,最为重要,然而,却常被逐物不返的世人所忽视,佛教因而大声疾呼,高扬心的重要性,强调心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解决人生根本问题乃至人类文明根本问题的枢机和关键。《正法念处经》卷四十二佛偈云:
一切法行主,所谓彼心是;复以如是义,故得名为心。
谓心在一切现象中起主导作用,正因为如此,所以才叫作心。如实认识自心,被佛陀强调为认识世界的第一要务,《中阿含经·自观心经》中,佛陀教诫弟子应该“善自观心,善自知心”。《大般涅槃经》卷十八教诫菩萨应“善知心界,知心生界,知心住界,知心自在界”——善知心所依的因、知心如何生起、知心如何安住、知心如何获得解脱自在及解脱自在的因缘。大乘《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佛言:
一切法中,心为上首。若善知心,悉解众法……若能伏心,则伏众法。
《大乘宝云经》卷五也有类似的说法:
一切诸法,心为上首。若知于心,则能得知一切诸法。……不随于心,能为心师,以心师故,则能得为一切法师。若能于心得自在者,则于诸法而得自在。
高推心为万有中、佛法中的首要者,有如擒贼擒王,只要如实了知心这个最深奥、最复杂、能总摄一切的主枢者,便能如实了知万有的真实本面,如实了知一切佛法;只要制伏、主导自心,为自心之师而非为自心之奴,便能制伏世间的一切,能为主导一切的明师;只要能获得自主其心的自由,便能自由主宰一切,“得大自在”。物理学家阿米特·戈斯瓦米也说:“当我们完全了解了自己,了解了我们的意识,我们也就同时了解了宇宙。”
甚至整个人间、世界的样相,也取决于心。《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四云:
心清净故世界清净,心杂秽故世界杂秽。
《维摩诘所说经·佛国品》谓“欲得净土,当净其心,随其心净则佛土净”。这个人间之所以充满罪恶,污秽不堪,是因为人们的心被烦恼所污染,只要大家都净化、庄严自心,国土世界自然清净庄严。
大乘佛教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无上菩提(佛陀如实遍知一切之大觉),也终归是对自心的如实了知。心既然为生死升沉的枢机,则佛教所强调的超越生死之要——“如实知见”,当然应以如实知见自心为枢要。所谓无上菩提,是对万有真实本性如实的、圆满的觉知,而万有真实本性,即是自心的真实本性,是故只要集中力量研究自心,治理自心,如实觉知自心实性(心性),便会证得无上菩提。大乘如来藏一系的修持,唯以如实观心而知见自心为要。密乘要典《大日经·入真言门住心品》说得明白:
云何菩提?谓如实知自心。
说菩提大觉即是对自心的如实了知,观自心实性,乃证得大觉、即身成佛的捷径。 https://t.cn/RJhTt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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