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重要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以首店首发经济效应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提升特色街区、商圈商业品质,打造消费升级新地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盟市、重点领域,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鼓励区内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开设全新旗舰店,鼓励承接知名品牌首发等活动,2022年至2023年,力争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内蒙古不少于100个,以点带面打造集聚化、特色化首店经济圈,发挥商业集聚和辐射作用,为实现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大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本政策措施中的国际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球的品牌;本土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国的品牌;旗舰店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且超过本品牌其他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实体店,商品类别涵盖该品牌一级目录下所有类别的实体门店;新品首发活动是由首店品牌方授权、事先向盟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备案的重点宣传推介活动。
(一)支持首店入驻。
1.对国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对国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3.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新设综合商超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30%、15%资金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开设品牌门店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20%、10%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装修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对成功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引进国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10家当年引进品牌首店达到一定数量、对促进首店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引进企业授牌表扬和宣传推广支持。
5.对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租赁房产开设首店且纳入限上法人单位统计的,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予以连续3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品牌首店企业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50%、40%、30%予以补助,3年租金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租房补贴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6.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自治区开设独立法人性质且依法纳统的各类品牌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将传统门店改造升级为有区域引领性的旗舰店,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100万元的,由门店所在盟市对企业项目核定实际装修成本(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费用)企业支付部分予以一定支持。
7.对在自治区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性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和总部所在盟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二)支持举办首发活动。
1.鼓励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自治区首发新品,举办时尚走秀、国际展会和发布活动。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在自治区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2.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新品首发活动,要进一步优化活动涉及的城管、安全等审批报备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三、全面提升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首店首发经济服务机制。各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规划、首店载体建设、知名品牌首店招引、政策制定落实等重大事项,对品牌首店入驻、开业、举办新品首发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事项进行会商,协助解决首店企业开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开业进程。
(二)明确首店首发经济评价评估标准。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和新品首发经济分类和评价标准体系、认定流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市场经营情况、消费客群及流量、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品牌首店首发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
(三)积极搭建首店首发经济对接平台。结合自治区商业特色街区、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以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圈为重点,依托厦洽会、进博会、消博会、食博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洽活动,鼓励各盟市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举办首店首发经济专项招商活动,招引集聚各类品牌首店。对有选址需求的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由商务部门进行选址指导或对接商业设施产权人。
(四)优化首店首发经济监管服务措施。结合实际,采取“审慎包容”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商圈和街区监管实施方案,在店招设置、周末市集、品牌展示发布等活动管理方面对首店首发活动给予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符合首店经济条件的国际品牌企业和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的高管人员落户内蒙古、办理工作居住证等提供协调和保障。
(五)全力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品牌推广。鼓励利用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载体宣传品牌首店和首发活动,提高首店首发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健全新品发布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主导的展会,组织首店开展宣传发布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参加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等会展活动。
(六)强化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作为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按年度对各盟市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和举办首发活动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内超过2年的条款,暂时按2年执行,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决策部署,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和培育本土品牌,以首店首发经济效应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提升特色街区、商圈商业品质,打造消费升级新地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重点盟市、重点领域,围绕零售餐饮、文体娱乐、生活服务等业态,积极招引国内外具有影响力、代表性的知名品牌和原创品牌开设首店,鼓励区内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业态开设全新旗舰店,鼓励承接知名品牌首发等活动,2022年至2023年,力争推动各类品牌首店落户内蒙古不少于100个,以点带面打造集聚化、特色化首店经济圈,发挥商业集聚和辐射作用,为实现自治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加大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政策扶持力度
本政策措施中的国际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不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球的品牌;本土品牌应为在中国行政区域(含港澳台地区)范围内进行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旗下品牌,在国内市场上知名度、美誉度较高,产品服务辐射全国的品牌;旗舰店指营业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含)且超过本品牌其他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实体店,商品类别涵盖该品牌一级目录下所有类别的实体门店;新品首发活动是由首店品牌方授权、事先向盟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备案的重点宣传推介活动。
(一)支持首店入驻。
1.对国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中国(内地)首店、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2.对国内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与引进方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或自持物业开设独立法人性质(含非法人企业转法人企业)的内蒙古首店、旗舰店,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落户奖励。开设非独立法人性质的各类品牌首店,按前述标准的50%予以奖励。
3.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新设综合商超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30%、15%资金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300万元、150万元;开设品牌门店类首店装修成本超过100万元的,按照项目核定实际投资总额分别给予20%、10%支持,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1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装修补助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4.对成功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并签订2年以上入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和街区运营管理机构(业主或该商业场地实际经营单位),引进国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10万元补助,引进国内品牌首店(旗舰店)每个给予5万元补助。每年择优选取不超过10家当年引进品牌首店达到一定数量、对促进首店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商业设施运营单位,给予引进企业授牌表扬和宣传推广支持。
5.对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租赁房产开设首店且纳入限上法人单位统计的,年营业额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的,予以连续3年租金补助,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按品牌首店企业实际支付租金费用的50%、40%、30%予以补助,3年租金补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同时符合首店新开设奖励和租房补贴条件的,按照最高标准予以奖补,不重复享受奖补政策。
6.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自治区开设独立法人性质且依法纳统的各类品牌门店进行改造升级,将传统门店改造升级为有区域引领性的旗舰店,装修(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成本超过100万元的,由门店所在盟市对企业项目核定实际装修成本(含设备购置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费用)企业支付部分予以一定支持。
7.对在自治区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综合性或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的首店品牌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符合条件的,按照自治区和总部所在盟市鼓励总部经济发展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
(二)支持举办首发活动。
1.鼓励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等在自治区首发新品,举办时尚走秀、国际展会和发布活动。国际品牌和本土品牌在自治区开展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大型新品发布活动,按照活动的宣传推广、场租和展场搭建总费用的50%,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补助。
2.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自治区举办的各类新品首发活动,要进一步优化活动涉及的城管、安全等审批报备流程,最大限度精简申请材料,缩短审批时限。
三、全面提升首店首发经济发展服务水平
(一)建立健全首店首发经济服务机制。各级商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建立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首店经济发展规划、首店载体建设、知名品牌首店招引、政策制定落实等重大事项,对品牌首店入驻、开业、举办新品首发涉及的规划、建设、通关、消防、食品经营、市政市容等事项进行会商,协助解决首店企业开设和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缩短办理时限,加快开业进程。
(二)明确首店首发经济评价评估标准。自治区商务厅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品牌首店、旗舰店和新品首发经济分类和评价标准体系、认定流程,委托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品牌市场经营情况、消费客群及流量、发展趋势等因素对品牌首店首发进行综合评估、严格审核。
(三)积极搭建首店首发经济对接平台。结合自治区商业特色街区、便民生活圈、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规划,以已具备一定条件的商圈为重点,依托厦洽会、进博会、消博会、食博会、中国—蒙古国博览会等国内重点展洽活动,鼓励各盟市及大型商业综合体举办首店首发经济专项招商活动,招引集聚各类品牌首店。对有选址需求的企业或授权代理商,由商务部门进行选址指导或对接商业设施产权人。
(四)优化首店首发经济监管服务措施。结合实际,采取“审慎包容”方式,进一步完善重点商圈和街区监管实施方案,在店招设置、周末市集、品牌展示发布等活动管理方面对首店首发活动给予支持,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符合首店经济条件的国际品牌企业和国内品牌(含港澳台)企业的高管人员落户内蒙古、办理工作居住证等提供协调和保障。
(五)全力支持首店首发经济品牌推广。鼓励利用标志性建筑外立面和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等载体宣传品牌首店和首发活动,提高首店首发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健全新品发布传播、传媒、广告、策划等专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政府主导的展会,组织首店开展宣传发布活动。鼓励和支持新入驻自治区品牌首店参加服贸会、广交会、进博会等会展活动。
(六)强化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激励。各盟市、各有关部门要把发展首店首发经济作为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明确工作目标,制定促进首店首发经济发展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商务厅负责制定《内蒙古自治区首店首发经济发展考核办法》,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按年度对各盟市引进商业品牌首店和举办首发活动层级、数量、运营成效及经济影响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资金奖励。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2年,试行期内超过2年的条款,暂时按2年执行,由自治区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022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硬核!广东外贸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5月12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取得的成效。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广东发布)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广东发布)
【硬核!广东外贸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5月12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取得的成效。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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