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多磨,磨什么呢?磨你的耐心,意志力,信心。好事为什么要经历很多磨难呢?因为容易得到的东西都不长久。就像一个暴发户一样或者中了彩票的人一样,都是昙花一现罢了,不可持续长久。慢慢来的东西都长久,来得快的东西去也去得快!在人心普遍浮躁的社会,迷失自我的人越来越多了,丢掉了自己的灵魂。

700年,武则天得知宠臣张昌宗的母亲韦氏守寡多年,且对才子李迥秀颇有爱慕。于是便私下叫来李迥秀和他说:“昌宗的母亲韦氏年老孤独,你去娶了她吧。”

李炯秀想到韦氏人老珠黄,但他却又不敢违抗皇上的旨意,只好被迫接受。

李迥秀,出生世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官二代”。

或许是遗传了母亲的美貌,李迥秀没少因为他眉清目秀的外表而备受关注。

清秀对于别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李迥秀来说,却是个祸根,这个祸根差点要了他半条命。

李迥秀早年考中进士科,任相州参军事,后来改任考功员外郎。

他是个实打实的应试高手,而且颇有文才,但凡饮酒之后,都能温文尔雅地写出好诗来。

没被张昌宗的母亲韦氏相中之前,这个青年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君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一生就这样安稳下去了。但意外总是会来的,敢问苍天饶过谁?就算你一表人才也不行!

开端,逐渐老去的武则天行动上越来越不方便,甚至走路都要人搀扶。因此这位老人的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小。

人啊,很多时候总是越老越孤独,也会越来越害怕孤独。

人在养老院住上个三年,会觉得护士都比子女亲。更何况服侍武则天的人是她本就喜爱的张昌宗与张易之(二人是武则天的面首)。

因此,武则天几乎将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这两个小伙子身上。

武则天宠爱二张兄弟,对他们的母亲韦氏自然也是不赖,封其为太夫人。

武则天还“换位思考”了一番:自己虽然七十多了,却依旧喜欢漂亮的小伙,相信韦老太太肯定也会喜欢。

果然,在武则天暗暗询问之后,韦氏腆着老脸害羞地说:“那李迥秀平日里风流儒雅,我甚是喜爱。”

像武则天这样的女强人、行动派,答应别人的事总是说到做到,而且效率极高。

不出几天,武则天就叫来文人李迥秀,给他下了“服侍”张昌宗母亲韦氏的旨令。

李迥秀的心中顿时就生出一种吃了死苍蝇的感觉。他纵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藏在心中慢慢消化。

别人都是奉旨做事,而他却是奉旨泡妞,而且这个妞的岁数都快要比得上他母亲了。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武则天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可是,成亲那天晚上,李迥秀望着韦氏阿臧那张几乎没有水分且爬满了皱纹的脸,很是痛苦。

再加之已经在内心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对自己的谴责。他顿时有了被扔进油锅却无法动弹的感受。只能日日买醉,唤之不醒。

长时间的痛苦让他快要麻木了,但李迥秀也因祸得福,发现了“新大陆”。

自从他与韦氏成亲之后,官运飙升,甚至一度攀升至宰相。可让他快乐的东西不仅仅是升官,还有升官带来的附加福利——分发官帽子。

李迥秀做了宰相之后,自己曾经做白日梦梦到过的,自己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在现实生活中全都发生了。

各形各色的人都变着法子的将东西送来自己手中,作为回应,李迥秀也开始送官帽子给别人戴,这生意做的是童叟无欺。

但李迥秀一个文学专业的文艺男,没有一点经济管理底蕴就跨专业去做经济,越做越大,越大死得就越快。

终于,检察御史马怀素抓住了李迥秀的把柄,他将李迥秀“送官帽子”的证据往武则天桌前一摆,人赃俱获,小李直接就卷铺盖到庐州做刺史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德不配位”吗,是谁抛出的“德”呢,又是谁将小李的“德”夺走了呢?

纵使李迥秀对武则天说了无数遍自己是冤枉的(我是你亲手送给韦氏的啊?如今你怎么见死不救!),但武则天对这种专权的行为一度是零容忍。

李迥秀被贬庐山之后,以为霉运就此终结了。但张昌宗、张易之用他们的死告诉李迥秀:“贼船都上了,你还能逃得掉吗?”

长安五年(公元705年)正月二十日,太子李显同张柬之等人带人火速冲向武则天寝宫,顺便在半路杀了张昌宗和张易之,随后逼武则天退位。

二张被杀,韦氏被没籍,李迥秀也被牵连,由庐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至此,李迥秀成功掉进人生低谷。

公元705年二月十五日,太子李显时隔21年再次坐上了龙椅。

李迥秀被召入朝廷任将作少监,历任鸿胪卿、修文馆学士,再出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拜授兵部尚书。

纵观李迥秀一生,凋零起伏。假若从前他的风流儒雅没有被韦氏老婆子发现,进士出身的他,不说大富大贵,至少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或许还能再诗词方面有所造诣。

但命运不仅没有给李迥秀安稳的机会,还给他送来了韦氏。当他知道皇上已经下了决定时,心中愁绪万千。他已有妻子,但又怕违背武则天的旨意,牵连宗族。

痛苦过后,才华青年终成厚黑大叔。李迥秀的一生,又是多少进入社会打拼最终被磨去棱角的青年人的写照呢?

最后,就以这个曾经做过才华青年的一首诗收尾吧。以此,纪念曾经为某件事或者某个人拼搏的你,无论遗憾与否。

《夜宴安乐公主宅》
金榜岧峣云里开,玉箫参差天际回。
莫惊侧弁还归路,只为平阳歌舞催。

#v派狂欢#

#历史那些事[超话]#700年,武则天得知宠臣张昌宗的母亲韦氏守寡多年,且对才子李迥秀颇有爱慕。于是便私下叫来李迥秀和他说:“昌宗的母亲韦氏年老孤独,你去娶了她吧。”

李炯秀想到韦氏人老珠黄,但他却又不敢违抗皇上的旨意,只好被迫接受。

李迥秀,出生世家,是个名副其实的“官二代”。

或许是遗传了母亲的美貌,李迥秀没少因为他眉清目秀的外表而备受关注。

清秀对于别人来说是件好事,但对于李迥秀来说,却是个祸根,这个祸根差点要了他半条命。

李迥秀早年考中进士科,任相州参军事,后来改任考功员外郎。

他是个实打实的应试高手,而且颇有文才,但凡饮酒之后,都能温文尔雅地写出好诗来。

没被张昌宗的母亲韦氏相中之前,这个青年还是个一表人才的君子。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可能一生就这样安稳下去了。但意外总是会来的,敢问苍天饶过谁?就算你一表人才也不行!

开端,逐渐老去的武则天行动上越来越不方便,甚至走路都要人搀扶。因此这位老人的朋友圈变得越来越小。

人啊,很多时候总是越老越孤独,也会越来越害怕孤独。

人在养老院住上个三年,会觉得护士都比子女亲。更何况服侍武则天的人是她本就喜爱的张昌宗与张易之(二人是武则天的面首)。

因此,武则天几乎将全部的情感都寄托在这两个小伙子身上。

武则天宠爱二张兄弟,对他们的母亲韦氏自然也是不赖,封其为太夫人。

武则天还“换位思考”了一番:自己虽然七十多了,却依旧喜欢漂亮的小伙,相信韦老太太肯定也会喜欢。

果然,在武则天暗暗询问之后,韦氏腆着老脸害羞地说:“那李迥秀平日里风流儒雅,我甚是喜爱。”

像武则天这样的女强人、行动派,答应别人的事总是说到做到,而且效率极高。

不出几天,武则天就叫来文人李迥秀,给他下了“服侍”张昌宗母亲韦氏的旨令。

李迥秀的心中顿时就生出一种吃了死苍蝇的感觉。他纵使有一万个不愿意,也只能藏在心中慢慢消化。

别人都是奉旨做事,而他却是奉旨泡妞,而且这个妞的岁数都快要比得上他母亲了。

李迥秀在张易之和武则天的双重压力下被迫答应了这门婚事。可是,成亲那天晚上,李迥秀望着韦氏阿臧那张几乎没有水分且爬满了皱纹的脸,很是痛苦。

再加之已经在内心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对自己的谴责。他顿时有了被扔进油锅却无法动弹的感受。只能日日买醉,唤之不醒。

长时间的痛苦让他快要麻木了,但李迥秀也因祸得福,发现了“新大陆”。

自从他与韦氏成亲之后,官运飙升,甚至一度攀升至宰相。可让他快乐的东西不仅仅是升官,还有升官带来的附加福利——分发官帽子。

李迥秀做了宰相之后,自己曾经做白日梦梦到过的,自己做梦都不敢梦到的,在现实生活中全都发生了。

各形各色的人都变着法子的将东西送来自己手中,作为回应,李迥秀也开始送官帽子给别人戴,这生意做的是童叟无欺。

但李迥秀一个文学专业的文艺男,没有一点经济管理底蕴就跨专业去做经济,越做越大,越大死得就越快。

终于,检察御史马怀素抓住了李迥秀的把柄,他将李迥秀“送官帽子”的证据往武则天桌前一摆,人赃俱获,小李直接就卷铺盖到庐州做刺史了。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德不配位”吗,是谁抛出的“德”呢,又是谁将小李的“德”夺走了呢?

纵使李迥秀对武则天说了无数遍自己是冤枉的(我是你亲手送给韦氏的啊?如今你怎么见死不救!),但武则天对这种专权的行为一度是零容忍。

李迥秀被贬庐山之后,以为霉运就此终结了。但张昌宗、张易之用他们的死告诉李迥秀:“贼船都上了,你还能逃得掉吗?”

长安五年(公元705年)正月二十日,太子李显同张柬之等人带人火速冲向武则天寝宫,顺便在半路杀了张昌宗和张易之,随后逼武则天退位。

二张被杀,韦氏被没籍,李迥秀也被牵连,由庐州刺史贬为衡州长史。至此,李迥秀成功掉进人生低谷。

公元705年二月十五日,太子李显时隔21年再次坐上了龙椅。

李迥秀被召入朝廷任将作少监,历任鸿胪卿、修文馆学士,再出为朔方道行军大总管,拜授兵部尚书。

纵观李迥秀一生,凋零起伏。假若从前他的风流儒雅没有被韦氏老婆子发现,进士出身的他,不说大富大贵,至少能有一个安稳的生活,或许还能再诗词方面有所造诣。

但命运不仅没有给李迥秀安稳的机会,还给他送来了韦氏。当他知道皇上已经下了决定时,心中愁绪万千。他已有妻子,但又怕违背武则天的旨意,牵连宗族。

痛苦过后,才华青年终成厚黑大叔。李迥秀的一生,又是多少进入社会打拼最终被磨去棱角的青年人的写照呢?

最后,就以这个曾经做过才华青年的一首诗收尾吧。以此,纪念曾经为某件事或者某个人拼搏的你,无论遗憾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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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惊侧弁还归路,只为平阳歌舞催。

#创作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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