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所谓克夫,克父的问题,很多所谓的大师,会在给人评论时说,你这命克夫,你这命克子,小孩和你在一起活不长,或者老生病,还有克母等等,说的很多命主心惊胆战。还有在农村我们也经常会听说,谁谁家里哪个寡妇,死了几个丈夫了等等,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是不是真有所谓克夫克子命呢,先说个故事。
西汉开国功臣陈平,在起初还没发迹的时候,家里很穷,但是能力很强,也喜欢读书,但是不爱从事农业劳动,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很懒了,整天就靠一张嘴,东家长,西家短,好论天下,心气也高。等到该娶妻的年份了,因为家穷,有钱人家的女孩子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穷人家的孩子他又看不上,就剩下了。和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想法差不多,好的攀不上,差的不愿意接受,但是一般也是有能力才会如此了。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有个叫张负的富人,他的孙女嫁了五次人,丈夫都死了,没有人再敢娶她。陈平却想娶她。乡镇中有人办丧事,陈平因为家贫,就去帮忙料理丧事,靠着早去晚归多得些报酬以贴补家用。 张负在丧家见到他,就看上陈平,决定将自己的孙女嫁给陈平,后来陈平娶了张负的孙女之后钱也有了,人脉也广了,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当然对于陈平这个人的人品现在很多学者持保留态度,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凤凰男类型,我们也不做评价,主要还是说说这个克夫,按照我们的看法,这个张负的孙女就是典型的克夫命了,死了5任丈夫,如果要是放在现在,那估计在农村都传遍了,但是陈平娶了以后却发迹了,这又如何解释,所以我个人认为,克夫这种东西并不存在,一切还是自己的命局在决定,当然,男人娶妻,生子的确是人生大事,是会有一些影响,毕竟如果娶到一个败家女,那对于自己的事业各方面也是有不利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自己,你如果赚的钱超过她败的,不也就没影响了么。开个玩笑,扯远了,接着说说克夫,克父之类的事情是怎么看的。
按照许多人的说法,包括古人的说法,女命食伤旺为克夫,比劫旺为克父,印旺为克子。男命比劫旺为克妻,克父,食伤旺为克子,财旺为克母。实际上稍微懂一些的朋友就可以发现,就是非常简单的克制自己六亲的五行比较旺了,就说克某六亲,实际真的是这样么,按照我的经验和大家聊聊,对错大家自己判断。
先说女命克夫,这个是听到最多的一点,女命食伤旺就说克夫了,那难道女性就不能独立,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不能反驳男性的任何观点,像古代一样三从四德才是正确的吗。那当然不是,但是女命食伤旺很多都会流于蛮不讲理,这就很不好了,现实中我们应该会遇到一类女生,嘴巴特别能说,和谁都聊的来,但是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特别要面子,要自尊,如果谁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那必然是要发很大脾气,而且咄咄逼人的那种,尤其是已婚的大多是不会在老公朋友面前给留面子,说骂就骂,试想下,这种女孩子婚姻会好么,男的忍得了一时,不可能忍你一世,最终的结果大概率是离婚了,即便不离婚,那也很可能两个人关系紧张。但这是性格决定的,也不是克夫,克夫这个词还是少用为好。
再说女命克子,按照我的经验和看法,女命印旺并非就是克子,只是枭神夺食又走印运,容易流产,或者难产,这是其一。其二,印旺的女生比一般的女生更加心软,充满奉献精神,同时因为印旺不容易得子,所以有了孩子以后会溺爱有加,缺少对孩子的教育,这就是所谓的克子了。
然后说说克父,那就是比劫旺而为忌,克制了命中财星,女命以正财为父,那就是克父了,男命以偏财为父,所以比劫旺也说是克父,实际上这不是克父,也是可以从性格方面去找原因的,比劫旺的八字无论男女,有一个共通特点就是倔,这个我在讲比肩,劫财的时候已经说过,不再重复十神表象了。而古代男性肯定是家里的顶梁柱,无论家庭教育,挣钱养家等等都是男性,在家里是皇帝一样的存在,是不容反驳和质疑的,那么如果孩子比较叛逆,倔强,对父亲不尊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是逆子了,就是克父了,实际上在现代社会,这种孩子还是比较多的,不是什么大事,更不是什么克父。
最后说下克母,男命财星旺,女人多,儿媳妇多,一个儿媳妇妈妈都够受了,如果来个7,8个儿媳妇,那还得了,而我们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男人是可以找几个女人的,当然,前提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你没经济实力的话,像武大郎一样,一个老婆可能还搞不定,身弱不担财啊。。开个玩笑。
以上大概和大家聊了下所谓的“克”,所有言论仅代表我个人理解和看法,不能代表所有命理师傅的意见,大家觉得有用就看看,觉得无用就纯当娱乐,但是克夫,克父之类的言论纯粹无稽之谈,是古人留下来的一些糟粕类的东西,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老祖宗的文化,但是他们的思想局限于那个时代,很多东西不能原原本本的就继承下来,比如男尊女卑,比如父尊母卑,比如君尊臣卑等等,这也是儒家文化中非常不好的一点,等级制度。就不再展开说了,如果有兴趣的话将来可以和大家聊聊先秦诸子,在这里还是要和所有命主说下,不要相信所谓的克什么,你本人没那么大的能量能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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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开国功臣陈平,在起初还没发迹的时候,家里很穷,但是能力很强,也喜欢读书,但是不爱从事农业劳动,按照我们现在的说法就是很懒了,整天就靠一张嘴,东家长,西家短,好论天下,心气也高。等到该娶妻的年份了,因为家穷,有钱人家的女孩子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穷人家的孩子他又看不上,就剩下了。和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想法差不多,好的攀不上,差的不愿意接受,但是一般也是有能力才会如此了。
就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有个叫张负的富人,他的孙女嫁了五次人,丈夫都死了,没有人再敢娶她。陈平却想娶她。乡镇中有人办丧事,陈平因为家贫,就去帮忙料理丧事,靠着早去晚归多得些报酬以贴补家用。 张负在丧家见到他,就看上陈平,决定将自己的孙女嫁给陈平,后来陈平娶了张负的孙女之后钱也有了,人脉也广了,后来的事情大家也都知道了。
当然对于陈平这个人的人品现在很多学者持保留态度,按照现在的说法就是凤凰男类型,我们也不做评价,主要还是说说这个克夫,按照我们的看法,这个张负的孙女就是典型的克夫命了,死了5任丈夫,如果要是放在现在,那估计在农村都传遍了,但是陈平娶了以后却发迹了,这又如何解释,所以我个人认为,克夫这种东西并不存在,一切还是自己的命局在决定,当然,男人娶妻,生子的确是人生大事,是会有一些影响,毕竟如果娶到一个败家女,那对于自己的事业各方面也是有不利的,但是最主要的还是自己,你如果赚的钱超过她败的,不也就没影响了么。开个玩笑,扯远了,接着说说克夫,克父之类的事情是怎么看的。
按照许多人的说法,包括古人的说法,女命食伤旺为克夫,比劫旺为克父,印旺为克子。男命比劫旺为克妻,克父,食伤旺为克子,财旺为克母。实际上稍微懂一些的朋友就可以发现,就是非常简单的克制自己六亲的五行比较旺了,就说克某六亲,实际真的是这样么,按照我的经验和大家聊聊,对错大家自己判断。
先说女命克夫,这个是听到最多的一点,女命食伤旺就说克夫了,那难道女性就不能独立,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不能反驳男性的任何观点,像古代一样三从四德才是正确的吗。那当然不是,但是女命食伤旺很多都会流于蛮不讲理,这就很不好了,现实中我们应该会遇到一类女生,嘴巴特别能说,和谁都聊的来,但是死不承认自己的错误,特别要面子,要自尊,如果谁让她在众人面前出丑,那必然是要发很大脾气,而且咄咄逼人的那种,尤其是已婚的大多是不会在老公朋友面前给留面子,说骂就骂,试想下,这种女孩子婚姻会好么,男的忍得了一时,不可能忍你一世,最终的结果大概率是离婚了,即便不离婚,那也很可能两个人关系紧张。但这是性格决定的,也不是克夫,克夫这个词还是少用为好。
再说女命克子,按照我的经验和看法,女命印旺并非就是克子,只是枭神夺食又走印运,容易流产,或者难产,这是其一。其二,印旺的女生比一般的女生更加心软,充满奉献精神,同时因为印旺不容易得子,所以有了孩子以后会溺爱有加,缺少对孩子的教育,这就是所谓的克子了。
然后说说克父,那就是比劫旺而为忌,克制了命中财星,女命以正财为父,那就是克父了,男命以偏财为父,所以比劫旺也说是克父,实际上这不是克父,也是可以从性格方面去找原因的,比劫旺的八字无论男女,有一个共通特点就是倔,这个我在讲比肩,劫财的时候已经说过,不再重复十神表象了。而古代男性肯定是家里的顶梁柱,无论家庭教育,挣钱养家等等都是男性,在家里是皇帝一样的存在,是不容反驳和质疑的,那么如果孩子比较叛逆,倔强,对父亲不尊重,不听父亲的话,那就是逆子了,就是克父了,实际上在现代社会,这种孩子还是比较多的,不是什么大事,更不是什么克父。
最后说下克母,男命财星旺,女人多,儿媳妇多,一个儿媳妇妈妈都够受了,如果来个7,8个儿媳妇,那还得了,而我们古代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男人是可以找几个女人的,当然,前提是你有这个经济实力,你没经济实力的话,像武大郎一样,一个老婆可能还搞不定,身弱不担财啊。。开个玩笑。
以上大概和大家聊了下所谓的“克”,所有言论仅代表我个人理解和看法,不能代表所有命理师傅的意见,大家觉得有用就看看,觉得无用就纯当娱乐,但是克夫,克父之类的言论纯粹无稽之谈,是古人留下来的一些糟粕类的东西,我们要继承和发扬老祖宗的文化,但是他们的思想局限于那个时代,很多东西不能原原本本的就继承下来,比如男尊女卑,比如父尊母卑,比如君尊臣卑等等,这也是儒家文化中非常不好的一点,等级制度。就不再展开说了,如果有兴趣的话将来可以和大家聊聊先秦诸子,在这里还是要和所有命主说下,不要相信所谓的克什么,你本人没那么大的能量能改变另一个人的命运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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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是不为吗?
壹
总体上看,儒家倡导进取型的人生,道家则比较超然通达,故而给人以儒家入世、道家出世的印象,其实并不尽然。与“不争”相类似的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常见的误读是将之等同于“以柔克刚”。
总体上看,儒家倡导进取型的人生,道家则比较超然通达,故而给人以儒家入世、道家出世的印象,其实并不尽然。老子和庄子都具有很强的文化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只是他们较多地以批评者的面目出现而有别于孔、孟而已。孔、孟在积极进取追求事功的人生道路上也常怀有超然通达的心态,孔子主张“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对“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的人给以很高的评价并心向往之,甚至当自己的理想屡屡得不到实现的时候,还萌发过漂洋过海、远离人世的念头。
孟子也主张:“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孔、孟这种矛盾心态和灵活态度是他们在天下无道、人生常穷而不得志的社会现实中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自我调节和心理准备,在这一点上,他们与老、庄是一样的。在后来经过历史选择而逐渐稳定的文化格局中,儒家式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得到了强化和突出,而孔、孟原有的那种超然与灵活的心态逐渐被有意无意地淡化乃至被遗忘;相反,道家式的入世情怀则被淡忘,其超然通达的方面却被突出,以至于道家在世人的心目中只是以旁观者的面目出现,道家思想遂主要被用来应付逆境和在人生进取中起调节缓冲的作用。要之,本来面目的孔、孟、老、庄与经过历史塑造的孔、孟、老、庄,都是应该区别对待的。
贰
人们常常认为道家注重天道,轻视人事,实际的情况恐非如此。道家虽然善于思考天道,道家著作虽然以谈论天道和哲理为一大特色,但终归还要落实到政治、社会和人生中来。《老子》五千言中,主要的篇幅还是谈社会、政治与人生的,有的是直接谈社会政治与人生,有的是从天道和哲理中引出社会政治与人生,或从社会政治与人生中提升出天道和哲理;即使是只谈天道和哲理的语句,其宗旨也是要为社会、政治和人生求得天道观方面的依据和哲理方面的指导。正是由于道家对社会、政治和人生问题的关注,并提出了与儒家迥异的看法和解决方式,因而才能在这一广大的领域同儒家学说形成互动和互补。
人们往往将老子看成是隐士的代表,将道家与隐士简单地划上等号,并认为隐士是逃避现实的一批人,这种看法也是不准确的。隐士是指拒不与当政者合作的士人,而老子长期担任周之“守藏史”,当了一辈子的官,是在晚年才“见周之衰,乃遂去”的,因此将老子归为隐士是不妥的。至于说隐士逃避现实,这种常见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隐士的隐居是为了“求志”,他们并没有忘却天下,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社会,把天下放在心上。
庄子就是这种隐士的典型,庄子自己就说过:“古之所谓隐士者,非伏其身而弗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根深宁极而待。此存身之道也。”这说明,隐士的“隐”不过是“待时”,他们并非是逃避现实,而是对现实的看法和对待现实的态度与众不同而已。抨击时政、反思传统和批判世俗,是隐士关心社会的独特方式,隐居不仕是他们成为社会批判意识的主要承担者之必要条件。
儒家的忧患意识经常为人们所称道,提起古人的忧患意识人们往往归之于儒家,似乎只有儒家才具有忧患意识,其实道家也具有忧患意识。儒道两家的忧患意识各有其关注的方面,两者的价值不可互相替代。儒家式的忧患意识关注的是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而道家式的忧患意识则是对整个人类的前途命运的终极关怀。
叁
老、庄思想的最深刻之处,在于他们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就敏锐地看到了文明发展的负面作用,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对策,那就是用自然主义来矫正和补救人类行为的偏差和失误。老、庄这种基于自然主义价值观的忧患意识是站在全人类乃至整个宇宙的高度上来思考问题,因而便具有了不同于儒家的眼光,他们所提出和思考的问题对于现代人类来说,往往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价值,这也是道家学说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学术思想界普遍重视的原因。
对于道家的不争,历来也存在着很深的误解。最常见的是把道家的不争说成是“以不争为争”,如此一来,不争就成了迂回的争,成了一种与人相争的特殊方式。这种看法由来已久,朱熹就曾说过:“老子心最毒,不与人争者,乃所以深争之也。”事实上,老子和庄子从来都没有把不争当作取胜的手段,在他们那里,不争不是手段而是目的。老子主张“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应该像水那样“善利万物而不争”,而没有把不争作为获胜、获利的策略。
道家为什么主张“为而不争”呢?因为消减物欲、顺任自然、不勉强从事、不与人争,可以缓解自身承受的生存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使人际关系变得宽松和谐。至于“以不争为争”,则是后人对道家之不争的发挥和实际应用。同这种后起之义相比,老庄的不争属于“道”或价值理性的层面,后者则属于“术”或工具理性的层面,把后来才有的解释和发挥应用加于老子本人或《老子》文本是不妥的。
肆
与“不争”相类似的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常见的误读是将之等同于“以柔克刚”。“柔弱胜刚强”的“胜”字在这里是“优于”、“胜过”的意思,而不是“战胜”、“克服”的意思。柔弱是老子十分推崇的品质和价值,因为在老子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从柔弱到刚强的过程,“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因而柔弱标志着新生、生命力和发展的前途,而刚强则是衰退、走下坡路、败亡的征兆,所以说“物壮则老”,“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正是由于观察到柔弱的优势,老子才概括出“柔弱胜刚强”的名言,希望人们“守柔”即保持柔弱,推迟乃至避免走向刚强,使自己尽可能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此外,道家推崇柔弱的价值同“不争”一样,亦具有缓解个人生存压力和有利于人们和谐相处的意义和社会功用。至于“以柔克刚”,则是后人对“柔弱胜刚强”的发挥和应用,作为一种克敌制胜的策略和方法。
不过这样一来,就由“道”或价值理性的层面下降到了“术”或工具理性的层面。虽然说“以柔克刚”往往屡试不爽,成为人们经常运用的策略和方法,但这显然不是老子的本意,只能证明道家思想具有极高的智慧和广大的发挥空间。
壹
总体上看,儒家倡导进取型的人生,道家则比较超然通达,故而给人以儒家入世、道家出世的印象,其实并不尽然。与“不争”相类似的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常见的误读是将之等同于“以柔克刚”。
总体上看,儒家倡导进取型的人生,道家则比较超然通达,故而给人以儒家入世、道家出世的印象,其实并不尽然。老子和庄子都具有很强的文化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只是他们较多地以批评者的面目出现而有别于孔、孟而已。孔、孟在积极进取追求事功的人生道路上也常怀有超然通达的心态,孔子主张“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对“隐居以求其志,行义以达其道”的人给以很高的评价并心向往之,甚至当自己的理想屡屡得不到实现的时候,还萌发过漂洋过海、远离人世的念头。
孟子也主张:“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孔、孟这种矛盾心态和灵活态度是他们在天下无道、人生常穷而不得志的社会现实中不得不采取的一种自我调节和心理准备,在这一点上,他们与老、庄是一样的。在后来经过历史选择而逐渐稳定的文化格局中,儒家式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心得到了强化和突出,而孔、孟原有的那种超然与灵活的心态逐渐被有意无意地淡化乃至被遗忘;相反,道家式的入世情怀则被淡忘,其超然通达的方面却被突出,以至于道家在世人的心目中只是以旁观者的面目出现,道家思想遂主要被用来应付逆境和在人生进取中起调节缓冲的作用。要之,本来面目的孔、孟、老、庄与经过历史塑造的孔、孟、老、庄,都是应该区别对待的。
贰
人们常常认为道家注重天道,轻视人事,实际的情况恐非如此。道家虽然善于思考天道,道家著作虽然以谈论天道和哲理为一大特色,但终归还要落实到政治、社会和人生中来。《老子》五千言中,主要的篇幅还是谈社会、政治与人生的,有的是直接谈社会政治与人生,有的是从天道和哲理中引出社会政治与人生,或从社会政治与人生中提升出天道和哲理;即使是只谈天道和哲理的语句,其宗旨也是要为社会、政治和人生求得天道观方面的依据和哲理方面的指导。正是由于道家对社会、政治和人生问题的关注,并提出了与儒家迥异的看法和解决方式,因而才能在这一广大的领域同儒家学说形成互动和互补。
人们往往将老子看成是隐士的代表,将道家与隐士简单地划上等号,并认为隐士是逃避现实的一批人,这种看法也是不准确的。隐士是指拒不与当政者合作的士人,而老子长期担任周之“守藏史”,当了一辈子的官,是在晚年才“见周之衰,乃遂去”的,因此将老子归为隐士是不妥的。至于说隐士逃避现实,这种常见的说法也是不准确的。隐士的隐居是为了“求志”,他们并没有忘却天下,他们无时无刻不在观察社会,把天下放在心上。
庄子就是这种隐士的典型,庄子自己就说过:“古之所谓隐士者,非伏其身而弗见也,非闭其言而不出也,非藏其知而不发也,时命大谬也。当时命而大行乎天下,则反一无迹;不当时命而大穷乎天下,则根深宁极而待。此存身之道也。”这说明,隐士的“隐”不过是“待时”,他们并非是逃避现实,而是对现实的看法和对待现实的态度与众不同而已。抨击时政、反思传统和批判世俗,是隐士关心社会的独特方式,隐居不仕是他们成为社会批判意识的主要承担者之必要条件。
儒家的忧患意识经常为人们所称道,提起古人的忧患意识人们往往归之于儒家,似乎只有儒家才具有忧患意识,其实道家也具有忧患意识。儒道两家的忧患意识各有其关注的方面,两者的价值不可互相替代。儒家式的忧患意识关注的是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而道家式的忧患意识则是对整个人类的前途命运的终极关怀。
叁
老、庄思想的最深刻之处,在于他们在人类文明发展的早期,就敏锐地看到了文明发展的负面作用,并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提出了对策,那就是用自然主义来矫正和补救人类行为的偏差和失误。老、庄这种基于自然主义价值观的忧患意识是站在全人类乃至整个宇宙的高度上来思考问题,因而便具有了不同于儒家的眼光,他们所提出和思考的问题对于现代人类来说,往往具有很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示价值,这也是道家学说受到当今世界各国的学术思想界普遍重视的原因。
对于道家的不争,历来也存在着很深的误解。最常见的是把道家的不争说成是“以不争为争”,如此一来,不争就成了迂回的争,成了一种与人相争的特殊方式。这种看法由来已久,朱熹就曾说过:“老子心最毒,不与人争者,乃所以深争之也。”事实上,老子和庄子从来都没有把不争当作取胜的手段,在他们那里,不争不是手段而是目的。老子主张“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应该像水那样“善利万物而不争”,而没有把不争作为获胜、获利的策略。
道家为什么主张“为而不争”呢?因为消减物欲、顺任自然、不勉强从事、不与人争,可以缓解自身承受的生存压力,更重要的是可以避免与他人发生冲突,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使人际关系变得宽松和谐。至于“以不争为争”,则是后人对道家之不争的发挥和实际应用。同这种后起之义相比,老庄的不争属于“道”或价值理性的层面,后者则属于“术”或工具理性的层面,把后来才有的解释和发挥应用加于老子本人或《老子》文本是不妥的。
肆
与“不争”相类似的是老子的“柔弱胜刚强”,常见的误读是将之等同于“以柔克刚”。“柔弱胜刚强”的“胜”字在这里是“优于”、“胜过”的意思,而不是“战胜”、“克服”的意思。柔弱是老子十分推崇的品质和价值,因为在老子看来,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都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从柔弱到刚强的过程,“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因而柔弱标志着新生、生命力和发展的前途,而刚强则是衰退、走下坡路、败亡的征兆,所以说“物壮则老”,“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正是由于观察到柔弱的优势,老子才概括出“柔弱胜刚强”的名言,希望人们“守柔”即保持柔弱,推迟乃至避免走向刚强,使自己尽可能长久地立于不败之地。此外,道家推崇柔弱的价值同“不争”一样,亦具有缓解个人生存压力和有利于人们和谐相处的意义和社会功用。至于“以柔克刚”,则是后人对“柔弱胜刚强”的发挥和应用,作为一种克敌制胜的策略和方法。
不过这样一来,就由“道”或价值理性的层面下降到了“术”或工具理性的层面。虽然说“以柔克刚”往往屡试不爽,成为人们经常运用的策略和方法,但这显然不是老子的本意,只能证明道家思想具有极高的智慧和广大的发挥空间。
【社情民意的动态】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不签用工劳动合同 拖欠离职贫困员工工资近二年
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聘用人员,企事业单位在用工时,都必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有义务为员工在职期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否则就形成了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延运(集团)是延安当地最大的客运龙头企业,据其官网介绍现有员工1200余人,涉及汽车维修、汽车销售、商贸旅游、酒店餐饮、驾驶培训、物业管理、医院体检等行业,是“市级明星企业”、 “优秀企业”和“陕西省道路运输十强企业”,然而就是这样的龙头企业,离职员工惠金荣反映该企业分公司违法用工逃避责任,不给缴纳任何保险,在职超过半年了也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了还拖欠正常工资,至今不给发放。
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离职员工惠金荣说:“2019年8月被应聘在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当初口头约定月工资 5300元加其他补助,并按月发放。但在从事工作期间,从未给缴纳过任何的保险,还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上班半年多从未给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出于无奈于2020年6月辞职,现在辞职一年了,拖欠37100 元工资还不给发放,于是向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在聘用惠金荣时已经形成了雇用关系,就必须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就必须与惠金荣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惠金荣在职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显然,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个小小的分公司都这样肆无忌惮的违反有关法律,那总公司呢?试问延运(集团),在1200余名员工中,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又有多少,拖欠的工资又有多少?
来源:聚焦西北网
无论是临时工还是正式聘用人员,企事业单位在用工时,都必修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且有义务为员工在职期间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否则就形成了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延运(集团)是延安当地最大的客运龙头企业,据其官网介绍现有员工1200余人,涉及汽车维修、汽车销售、商贸旅游、酒店餐饮、驾驶培训、物业管理、医院体检等行业,是“市级明星企业”、 “优秀企业”和“陕西省道路运输十强企业”,然而就是这样的龙头企业,离职员工惠金荣反映该企业分公司违法用工逃避责任,不给缴纳任何保险,在职超过半年了也不给签订劳动合同,离职了还拖欠正常工资,至今不给发放。
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离职员工惠金荣说:“2019年8月被应聘在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当初口头约定月工资 5300元加其他补助,并按月发放。但在从事工作期间,从未给缴纳过任何的保险,还不能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上班半年多从未给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出于无奈于2020年6月辞职,现在辞职一年了,拖欠37100 元工资还不给发放,于是向延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在聘用惠金荣时已经形成了雇用关系,就必须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就必须与惠金荣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惠金荣在职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显然,延运(集团)客运第三分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
一个小小的分公司都这样肆无忌惮的违反有关法律,那总公司呢?试问延运(集团),在1200余名员工中,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又有多少,拖欠的工资又有多少?
来源:聚焦西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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