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2新闻资讯# 【不传谣!不信谣!吕某发表辱警言论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近日,多名群众举报,一自称河南电视台工作人员的网民在微信群中发表辱警言论。经警方调查,嫌疑人吕某国(男,43岁,中牟县人,无业)于8月7日将一段外地交警执法被撞视频发至微信群,编造事实称视频为中牟交警执法被撞死,并配以侮辱性语言,造成恶劣影响。目前,吕某国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五日。(via.平安郑州)
#楚雄身边事# 【辱警不休不止?楚雄南华一小伙朋友圈辱警被拘,照片P不堪入目大字】6月28日,经网友举报,一张辱警截图传至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从截图来看,一男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文字辱骂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街中队,还附带一张民警依法履职时的工作照片,且照片上还P上了不堪入目的四个大字。经警方查实,发布信息的男子为南华县五街镇人罗某,罗某表示无聊、好玩,抱着发一发动态信息赚点人气的心态在朋友圈里发布信息,辱骂交警,朋友圈微信浏览量达278条,此行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7月5日,罗某从外地乘车回家,民警找到罗某,罗某对微信朋友圈恶意谩骂、侮辱、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的有序畅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理解和尊重。“朋友圈”不是“法外圈”,交警车辆查控,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必须依法处理。via南华警方
#楚雄快讯# 【南华罗某微信朋友圈辱警被行政拘留5日】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朋友圈辱警终被追责 #楚雄身边事#
6月28日,经网友举报,一张辱警截图传至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从截图来看,一男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文字辱骂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街中队,还附带一张民警依法履职时的工作照片,且照片上还P上了不堪入目的四个大字。经警方查实,发布信息的男子为南华县五街镇人罗某,罗某表示无聊、好玩,抱着发一发动态信息赚点人气的心态在朋友圈里发布信息,辱骂交警,朋友圈微信浏览量达278条,此行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7月5日,罗某从外地乘车回家,民警找到罗某,罗某对微信朋友圈恶意谩骂、侮辱、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的有序畅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理解和尊重。“朋友圈”不是“法外圈”,交警车辆查控,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必须依法处理。
警方给大家提供以下三条提示:
一、“朋友圈”并非“密封圈”,只要你发了过激或过火的东西,分分钟就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二、“朋友圈”不是“泄愤圈”,必须慎记一条遵纪守法的无形底线;
三、“朋友圈”别当“法外圈”。当前,“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普遍共识。微信朋友圈的传播内容,绝不能“无法无天”,否则违法必究。
小编微评:通过公开网络舆论平台发表言论,要注意有理有据、理性平和、文明有度,不要去伤害别人(群体)。如果民警具体执法行为或某交警执法中的行为,你认为有不妥之处,请依法以理表述。
供稿:樊建勇
编辑:张志慧
校对:李娅娟
审核:王瑾
via南华警方 https://t.cn/RxkcQbY
6月28日,经网友举报,一张辱警截图传至南华县公安局五街派出所,从截图来看,一男子在自己微信朋友圈中发布文字辱骂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五街中队,还附带一张民警依法履职时的工作照片,且照片上还P上了不堪入目的四个大字。经警方查实,发布信息的男子为南华县五街镇人罗某,罗某表示无聊、好玩,抱着发一发动态信息赚点人气的心态在朋友圈里发布信息,辱骂交警,朋友圈微信浏览量达278条,此行为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造成恶劣影响。7月5日,罗某从外地乘车回家,民警找到罗某,罗某对微信朋友圈恶意谩骂、侮辱、交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处罚。
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的有序畅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支持、理解和尊重。“朋友圈”不是“法外圈”,交警车辆查控,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损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形象必须依法处理。
警方给大家提供以下三条提示:
一、“朋友圈”并非“密封圈”,只要你发了过激或过火的东西,分分钟就能演变成“公共事件”;
二、“朋友圈”不是“泄愤圈”,必须慎记一条遵纪守法的无形底线;
三、“朋友圈”别当“法外圈”。当前,“依法治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已成为互联网业界和全社会共同遵守的普遍共识。微信朋友圈的传播内容,绝不能“无法无天”,否则违法必究。
小编微评:通过公开网络舆论平台发表言论,要注意有理有据、理性平和、文明有度,不要去伤害别人(群体)。如果民警具体执法行为或某交警执法中的行为,你认为有不妥之处,请依法以理表述。
供稿:樊建勇
编辑:张志慧
校对:李娅娟
审核:王瑾
via南华警方 https://t.cn/RxkcQ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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