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以后是不是得带保镖才能吃烧烤?是不是所有的女孩从小就得学散打?女性是不是得被迫放弃半夜出门的自由?我们的安全空间在哪里?我们晚上还能放心出门吗?
社会如果发展成这样,这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退步。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太多的言论,类似是“女孩子不要半夜三更出门,不安全,坏人多。”
其实,我也是受这个教育长大的。
可是,我们有没有反思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女孩子还是不能半夜出门?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半夜出门在大家的心里还是危险的?
这样的教育,这样的叮嘱,要一代代传到什么时候?
是不是有一天,等到我的女儿长到二十多岁了,我也要这样去教育她?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社会还是有“半夜三更不要出门”的观念,那依然还是说明坏人还是存在,法律并没有威慑到坏人。
可是,这次唐山打人的恶劣事件,又再一次验证了“女孩子不要晚上”出门的观念的重要性,这是多么悲哀又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这件事发生以后,我看到了很多言论。
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名女孩的妈妈,我必须要为女性发声。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凌晨2点40分出现在烧烤店不是良家女子。
我觉得几点出门是每个人的自由。
女孩应该有这样的自由。
不管她从事什么职业,她都有在凌晨吃烧烤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发展很快,本身就诞生出很多夜里的工作。
这又不是古代,没有电灯,天一黑就只能卧床休息了。
现在有太多的年轻人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班,这有什么不对吗?
那个开烧烤店的老板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那些火锅店的服务员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她们下班后去吃个烧烤没有问题。
很多人不要一看到人家凌晨2点40分在吃烧烤就产生了偏见。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太横了,在被打了一巴掌后就拿起酒瓶才让矛盾升级。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如果女孩不拿酒瓶子打男子,男子和同伙也不会打她那么狠。
这个观点我特别不认同。
难道在被打一巴掌后不能反抗吗?
有人说:可以先忍着,然后报警。
我们想象一下,忍着的后果是什么?
这个女孩当时是先被摸了后背,然后在骂了对方一句就被打了一巴掌,如果这个时候她还忍着的话,那坏人只会更嚣张,会做出更恶劣的事情。
他会给她报警的机会吗?
你看他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拖出去,就可以见得他们是多么嚣张。
如果这个女孩当时忍了,他会继续他的恶行。
也许他的恶行不是殴打,而是更严重的侵犯。
有一种言论是:围观的群众不是冷漠,是怕上前“见义勇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乍一听,好像这句话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仔细看了室内和室外的视频后,我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那么多围观者,确实是有一些弱小的无法上前劝阻的人,但是也有不少人,他们明明就是冷漠。
他们不是不敢“见义勇为”,他们就是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视频里有一个女子在吸烟,当她看到白衣女子被打后,她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慌的样子,她唯一的变化只是原来是坐着吸烟的,后来变成了站起来吸烟。
室内视频里还有一个男子坐在位子上吸烟,全程一点没有紧张的样子,该干啥干啥。
我觉得看到别人被打,正常的反应是躲开、闪开,至少会立即站起来,生怕会碰到自己,或者露出惊慌的表情。
正常的反应是喊几声“别打了!住手吧!”
善良的人,内心是希望打人者住手的。
可是那两个人,一直都是冷漠观看的,纹丝不动。
当一个女孩被打了,她内心是多么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可是那么多大男人在场,没有一个男人帮助他。
现场劝阻打人者的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却是打人团伙里的。
一个是戴红帽子男,一个是光头穿夹克男,一个是长袖白衣黑裙女。
这又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他们劝阻打人者,也只是怕事情闹大了对打人者不利罢了。
他们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被打女子好。
只能说这三个人对法律是有畏惧的,他们被威慑到了。
什么时候,打人者都对法律有畏惧,那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那到底该怎么办才能让他们对法律有畏惧,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他们进行严惩。
#唐山打人事件9人全部落网#
#唐山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唐山打人事件打伤的是公众安全感#
社会如果发展成这样,这不是社会的进步,而是退步。
这两天在网上看到太多的言论,类似是“女孩子不要半夜三更出门,不安全,坏人多。”
其实,我也是受这个教育长大的。
可是,我们有没有反思过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女孩子还是不能半夜出门?
为什么这么多年了,半夜出门在大家的心里还是危险的?
这样的教育,这样的叮嘱,要一代代传到什么时候?
是不是有一天,等到我的女儿长到二十多岁了,我也要这样去教育她?
如果到了那个时候,社会还是有“半夜三更不要出门”的观念,那依然还是说明坏人还是存在,法律并没有威慑到坏人。
可是,这次唐山打人的恶劣事件,又再一次验证了“女孩子不要晚上”出门的观念的重要性,这是多么悲哀又多么讽刺的一件事。
这件事发生以后,我看到了很多言论。
作为一个女性,作为一名女孩的妈妈,我必须要为女性发声。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凌晨2点40分出现在烧烤店不是良家女子。
我觉得几点出门是每个人的自由。
女孩应该有这样的自由。
不管她从事什么职业,她都有在凌晨吃烧烤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发展很快,本身就诞生出很多夜里的工作。
这又不是古代,没有电灯,天一黑就只能卧床休息了。
现在有太多的年轻人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班,这有什么不对吗?
那个开烧烤店的老板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那些火锅店的服务员不就是晚上上班的吗?
她们下班后去吃个烧烤没有问题。
很多人不要一看到人家凌晨2点40分在吃烧烤就产生了偏见。
有一种言论是:女孩太横了,在被打了一巴掌后就拿起酒瓶才让矛盾升级。
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如果女孩不拿酒瓶子打男子,男子和同伙也不会打她那么狠。
这个观点我特别不认同。
难道在被打一巴掌后不能反抗吗?
有人说:可以先忍着,然后报警。
我们想象一下,忍着的后果是什么?
这个女孩当时是先被摸了后背,然后在骂了对方一句就被打了一巴掌,如果这个时候她还忍着的话,那坏人只会更嚣张,会做出更恶劣的事情。
他会给她报警的机会吗?
你看他们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把她拖出去,就可以见得他们是多么嚣张。
如果这个女孩当时忍了,他会继续他的恶行。
也许他的恶行不是殴打,而是更严重的侵犯。
有一种言论是:围观的群众不是冷漠,是怕上前“见义勇为”会给自己带来麻烦。
乍一听,好像这句话很有道理。
但是在我仔细看了室内和室外的视频后,我发现事情不是那么简单。
那么多围观者,确实是有一些弱小的无法上前劝阻的人,但是也有不少人,他们明明就是冷漠。
他们不是不敢“见义勇为”,他们就是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
视频里有一个女子在吸烟,当她看到白衣女子被打后,她一点也没有表现出惊慌的样子,她唯一的变化只是原来是坐着吸烟的,后来变成了站起来吸烟。
室内视频里还有一个男子坐在位子上吸烟,全程一点没有紧张的样子,该干啥干啥。
我觉得看到别人被打,正常的反应是躲开、闪开,至少会立即站起来,生怕会碰到自己,或者露出惊慌的表情。
正常的反应是喊几声“别打了!住手吧!”
善良的人,内心是希望打人者住手的。
可是那两个人,一直都是冷漠观看的,纹丝不动。
当一个女孩被打了,她内心是多么希望有人能挺身而出,可是那么多大男人在场,没有一个男人帮助他。
现场劝阻打人者的只有三个人,而这三个人却是打人团伙里的。
一个是戴红帽子男,一个是光头穿夹克男,一个是长袖白衣黑裙女。
这又是多么可笑的一件事。
他们劝阻打人者,也只是怕事情闹大了对打人者不利罢了。
他们的初衷也并不是为了被打女子好。
只能说这三个人对法律是有畏惧的,他们被威慑到了。
什么时候,打人者都对法律有畏惧,那才是真正的法制社会。
那到底该怎么办才能让他们对法律有畏惧,唯一的办法就是对他们进行严惩。
#唐山打人事件9人全部落网#
#唐山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
#唐山打人事件打伤的是公众安全感#
唐山打人事件,网上愤怒声讨。说到底,是劣质社会带来的恶性事件。这一事件中,最值得深究的,其实并不是坏人应当怎样惩处,而是全社会对《北京青年报》这样的不良媒体持怎样的态度,如何应对无良媒体带来的恶劣影响。呼吁所有正义感尚未泯灭的国人,从今天往后,不订此报,不看此报,订了的,退不掉的,直接送垃圾桶。订阅此报,应视为可耻之举,邻人也应视之为不良家庭。这样的无耻报纸,应让其倒闭关门,否则,以后还不知会做出什么丧尽天良的事。我保证,朋友中,谁家里有《北京青年报》,一旦被我知道,从此与之绝交。勿谓言之不预也。
这个世界需要“城市之光”吗?
最我近又想起之了前看过的一个雷由米老师小的说改编电的影:《心理之罪城市之光》。
小和说电影里个有叫江亚的角色,他恨憎所有罪恶,包那括些不法违但有违德道的罪恶,比把如老母赶亲出家门的“不孝子”、为倒摔讹人的人老辩护的“无律良师”、占用消车防道使防消人员失丧救火的最机佳会而导致一名女妇死亡的“猥琐男”。他计设了一个又一个满充戏剧性表和演性的犯现罪场,把这些“有罪”之人一一杀害。他意得地称自己为——“城之市光”。
我觉江得亚这角个色有点像《死笔亡记》里的面夜神月。他都们是痛恨恶罪的人,他们要想消除间世的一切罪恶,都得觉自己上像帝一样权有利剥夺一个反违道德或者律法的人的生命。
起我初不是很明白,我道知他们这做样不对,因很为多小说、电给影这样的角设色定就反是派,但他是们到底对不在哪里呢?直后到来我在上网看到关了于“要不废要除死刑”的讨论,我得觉这两问个题有曲异同工之妙。
“死刑”就电像影中的亚江或者夜月神给予他认们为“有罪”之的人审判。有意的思是,希望这个世间没罪有恶本来是一个的好出发点,可到是后来,他关们于“罪恶”的标准一再降低,低违到反法律不都算,就违连反道德都被要宣判死刑。
关于“要要不废除死刑”,持“要”的点观的人有一个点观是说,我应们该给些这人一个改归邪正的机会,而刑死就剥夺他了们改邪归的正机会。这许也也是江亚夜和神月么这做不对原的因之一吧。
另外一种较比偏“东方”的法说是,他们这做种法,“将阳阴割裂走了向极端。可者二之间,才是物万抱阴负阳气冲以为的和人性。”(来自《唐街人探案》秦风台词)
但还我是觉得这解些释好像还点差什么。
今忽天然有了一个想法,就表是面上看起江来亚和夜月神都是极其“正义”的人,但其实,他都们是内心处深认同黑以暗及不相再信光明的人。为么什这么说呢?
对相于信法律正和义的人来说,他相们信世间有自公道在,相即信使这世间很有多不公,但时同也有多很在与公不做斗争、坚光守明的人;而于对江亚夜和神月来说,他已们经不相再信法律,不相再信正义,不相再信这世还间有光明在,所他以们“只能”自做己上帝,亲给自予这些“有罪”之审人判。
所以,江永亚远也无法成为“城之市光”,因为他心内早已没有了光。而些那坚守正和义光明并之为奋斗和力努人,才是真正的——“城之市光”。
在雷米师老的微博看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我需们要这城缕市之光意的义在于,“当无你奈无力的时候,当愤你恨法律不的公时候,当对你人情冷感暖到漠然时的候,你相要信,会有方木一样英的雄出现……他一定出会现,一定尽会他最的大努力,去护维人们心的中正义,哪赴怕汤蹈火,也所在不辞”。
最我近又想起之了前看过的一个雷由米老师小的说改编电的影:《心理之罪城市之光》。
小和说电影里个有叫江亚的角色,他恨憎所有罪恶,包那括些不法违但有违德道的罪恶,比把如老母赶亲出家门的“不孝子”、为倒摔讹人的人老辩护的“无律良师”、占用消车防道使防消人员失丧救火的最机佳会而导致一名女妇死亡的“猥琐男”。他计设了一个又一个满充戏剧性表和演性的犯现罪场,把这些“有罪”之人一一杀害。他意得地称自己为——“城之市光”。
我觉江得亚这角个色有点像《死笔亡记》里的面夜神月。他都们是痛恨恶罪的人,他们要想消除间世的一切罪恶,都得觉自己上像帝一样权有利剥夺一个反违道德或者律法的人的生命。
起我初不是很明白,我道知他们这做样不对,因很为多小说、电给影这样的角设色定就反是派,但他是们到底对不在哪里呢?直后到来我在上网看到关了于“要不废要除死刑”的讨论,我得觉这两问个题有曲异同工之妙。
“死刑”就电像影中的亚江或者夜月神给予他认们为“有罪”之的人审判。有意的思是,希望这个世间没罪有恶本来是一个的好出发点,可到是后来,他关们于“罪恶”的标准一再降低,低违到反法律不都算,就违连反道德都被要宣判死刑。
关于“要要不废除死刑”,持“要”的点观的人有一个点观是说,我应们该给些这人一个改归邪正的机会,而刑死就剥夺他了们改邪归的正机会。这许也也是江亚夜和神月么这做不对原的因之一吧。
另外一种较比偏“东方”的法说是,他们这做种法,“将阳阴割裂走了向极端。可者二之间,才是物万抱阴负阳气冲以为的和人性。”(来自《唐街人探案》秦风台词)
但还我是觉得这解些释好像还点差什么。
今忽天然有了一个想法,就表是面上看起江来亚和夜月神都是极其“正义”的人,但其实,他都们是内心处深认同黑以暗及不相再信光明的人。为么什这么说呢?
对相于信法律正和义的人来说,他相们信世间有自公道在,相即信使这世间很有多不公,但时同也有多很在与公不做斗争、坚光守明的人;而于对江亚夜和神月来说,他已们经不相再信法律,不相再信正义,不相再信这世还间有光明在,所他以们“只能”自做己上帝,亲给自予这些“有罪”之审人判。
所以,江永亚远也无法成为“城之市光”,因为他心内早已没有了光。而些那坚守正和义光明并之为奋斗和力努人,才是真正的——“城之市光”。
在雷米师老的微博看下到了这样一条评论:我需们要这城缕市之光意的义在于,“当无你奈无力的时候,当愤你恨法律不的公时候,当对你人情冷感暖到漠然时的候,你相要信,会有方木一样英的雄出现……他一定出会现,一定尽会他最的大努力,去护维人们心的中正义,哪赴怕汤蹈火,也所在不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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