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价值评估与品牌价值评估的“异”与“同”
导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经营、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商标和品牌成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商标与品牌是有着相似点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使用和评估过程中经常被混淆,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区分两者的含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与品牌含义比较
商标与品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品牌比商标包涵的内容更宽泛。商标强调的是要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品牌强调的是在产品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不一定进行注册。
1.从经济角度看商标与品牌。
从定义来看,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其组合,其目的是识别特定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 商标和品牌很难从定义上进行区分,我们从权益和市场两方面来辨别。首先从权益角度来说,商标经过注册,注册人则享有了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其他企业或个人如果使用或仿冒则会构成侵权而受法律惩罚,为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相对来说,品牌不受商标法的直接保护,它更是一个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市场概念,其形成离不开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品牌可以表达出其所依托的产品的属性、质量、产品的使用者及其用户可获得的根本利益。优质品牌是质量可靠、信誉保证的承诺,因此会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及用户忠诚度。另外借助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其产品传递出来自身所特有的价值观,以及其中渗透着的企业文化与个性,在消费者心中产生共鸣。
2.从法律角度看商标与品牌。
从法律角度来说,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而没有品牌法或者直接保护品牌的法律。商标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不再仅仅是普通的商品标记,而是成为了一项工业产权。而品牌因其形成原因及内涵与商标不同,不具有和商标一样的法律地位,商标法不保护品牌的专用权。
我们可以发现,商标和品牌都有助于用户识别不同的竞争者的功能,而且都是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利益,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两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商标和品牌可以一致,也可以不同,品牌比商标有更宽泛的外延。
二、商标与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比较
商标价值评估即商标权价值评估。商标与品牌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它们的经济价值均受企业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状况所影响,并受到不同的评估目的等因素的影响。我们主要讨论两者价值评估中要考虑的不同的影响因素。
1.商标价值评估影响因素。
相对于品牌来说,商标价值评估主要区别就是它受商标的法律状况影响。首先是商标注册情况。商标评估即商标专用权的评估,而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专享的权利,只有注册商标的评估才有价值和意义,也只有注册了的商标才有经济价值。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能带来经济价值,但由于权属未定,法律不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其经济价值也得不到确认,而且没有必要对其经济价值予以确认。
其次是商标的使用情况。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十年届满,没有申请续展,则商标的注册将被注销,商标权失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按期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可以无限续展。这样,商标权可能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接近续展期和保护期末的商标,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商标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商标权只有在法律认可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受到保护。商标权的地域范围对商标权的价值有很大影响。评估商标资产价值时,也要注意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要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范围相符合,商标权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时才受法律保护,超出这个范围则不具有专用权,对于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应计入商标权的预期收益额中。因此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也是影响商标资产的价值。
2.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
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两类,分别是基础要素和附加要素。基础要素即构成品牌的名称、产品包装等有形要素。通过要素的组合,形成并不断正向强化企业特有的产品和品牌个性,在消费者心中构建完整的品牌形象。品牌价值基础要素是附加要素的支持基础。品牌的附加要素是在企业的持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建设和形成的,因消费者的认同才有价值,例如品牌所代表的企业的价值观,责任义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稳定的核心价值观对企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有着长期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因此企业往往要对品牌附加要素进行不断的维护并进行相应的沟通传播工作。
相对基础要素来说,品牌的附加价值发展的空间更大。品牌价值评估中也越来越重视品牌的附加要素价值。比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以及品牌所代表的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等在品牌价值评估中均要考虑。
综上所述: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讲,商标和品牌均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范畴,但是品牌比商标范围更大。目前实践中更多的是品牌价值评估,国际上及我国每年都会对有价值的品牌进行评比并发布其品牌价值排名。总的说来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进行评估,一是基于财务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二是基于市场要素的评估方法,如Interbrand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World Financial评估法、北京品牌公司评价法;三是基于消费者要素的评估方法,如艾克的品牌资产十要素法、凯勒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商标价值评估与品牌价值评估方法趋于相似,但是在评估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其含义及不同的影响因素,更准确地评估其价值。(转自《商场现代化》 史立华)
导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跨国经营、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商标和品牌成为在经济活动中经常被提及的词汇,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地位也日益上升。商标与品牌是有着相似点的两个不同的概念,在使用和评估过程中经常被混淆,但是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中,区分两者的含义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标与品牌含义比较
商标与品牌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品牌比商标包涵的内容更宽泛。商标强调的是要经过注册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人不得侵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品牌强调的是在产品服务提供过程中使用,不一定进行注册。
1.从经济角度看商标与品牌。
从定义来看,商标是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其来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品牌是一个名称、名词、标记、符号或设计,或其组合,其目的是识别特定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 商标和品牌很难从定义上进行区分,我们从权益和市场两方面来辨别。首先从权益角度来说,商标经过注册,注册人则享有了专用权,受商标法保护,其他企业或个人如果使用或仿冒则会构成侵权而受法律惩罚,为保护所有者的权益奠定了法律基础。相对来说,品牌不受商标法的直接保护,它更是一个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市场概念,其形成离不开消费者的认可和支持。品牌可以表达出其所依托的产品的属性、质量、产品的使用者及其用户可获得的根本利益。优质品牌是质量可靠、信誉保证的承诺,因此会提高消费者对品牌的信任度及用户忠诚度。另外借助品牌,企业可以通过其产品传递出来自身所特有的价值观,以及其中渗透着的企业文化与个性,在消费者心中产生共鸣。
2.从法律角度看商标与品牌。
从法律角度来说,注册商标受商标法的保护,而没有品牌法或者直接保护品牌的法律。商标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术语,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标不再仅仅是普通的商品标记,而是成为了一项工业产权。而品牌因其形成原因及内涵与商标不同,不具有和商标一样的法律地位,商标法不保护品牌的专用权。
我们可以发现,商标和品牌都有助于用户识别不同的竞争者的功能,而且都是无形资产,给企业带来利益,都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两者内涵并不完全相同。商标和品牌可以一致,也可以不同,品牌比商标有更宽泛的外延。
二、商标与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比较
商标价值评估即商标权价值评估。商标与品牌本身并不产生收益,它们的经济价值均受企业产品带来的经济效益和宏观经济状况所影响,并受到不同的评估目的等因素的影响。我们主要讨论两者价值评估中要考虑的不同的影响因素。
1.商标价值评估影响因素。
相对于品牌来说,商标价值评估主要区别就是它受商标的法律状况影响。首先是商标注册情况。商标评估即商标专用权的评估,而商标专用权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专享的权利,只有注册商标的评估才有价值和意义,也只有注册了的商标才有经济价值。未注册的商标即使能带来经济价值,但由于权属未定,法律不为其提供必要的保护,其经济价值也得不到确认,而且没有必要对其经济价值予以确认。
其次是商标的使用情况。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十年届满,没有申请续展,则商标的注册将被注销,商标权失效。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可以按期提出续展申请注册,经商标局核准可以无限续展。这样,商标权可能成为永久性收益的无形资产。接近续展期和保护期末的商标,其价值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商标权有严格的地域性,商标权只有在法律认可的一定地域范围内受到保护。商标权的地域范围对商标权的价值有很大影响。评估商标资产价值时,也要注意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要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是否与注册范围相符合,商标权只有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时才受法律保护,超出这个范围则不具有专用权,对于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所带来的经济收益不应计入商标权的预期收益额中。因此商标注册的商品种类及范围也是影响商标资产的价值。
2.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
品牌价值评估影响因素可以概括为两类,分别是基础要素和附加要素。基础要素即构成品牌的名称、产品包装等有形要素。通过要素的组合,形成并不断正向强化企业特有的产品和品牌个性,在消费者心中构建完整的品牌形象。品牌价值基础要素是附加要素的支持基础。品牌的附加要素是在企业的持续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渐建设和形成的,因消费者的认同才有价值,例如品牌所代表的企业的价值观,责任义务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的核心价值观,稳定的核心价值观对企业、产品以及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有着长期的指导意义和影响。因此企业往往要对品牌附加要素进行不断的维护并进行相应的沟通传播工作。
相对基础要素来说,品牌的附加价值发展的空间更大。品牌价值评估中也越来越重视品牌的附加要素价值。比如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情感沟通,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度、忠诚度,以及品牌所代表的设计创新、技术创新等在品牌价值评估中均要考虑。
综上所述:从资产评估角度来讲,商标和品牌均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范畴,但是品牌比商标范围更大。目前实践中更多的是品牌价值评估,国际上及我国每年都会对有价值的品牌进行评比并发布其品牌价值排名。总的说来主要从三个角度来进行评估,一是基于财务的评估方法,如成本法、市场法、收益法;二是基于市场要素的评估方法,如Interbrand评估法、世界品牌实验室法、World Financial评估法、北京品牌公司评价法;三是基于消费者要素的评估方法,如艾克的品牌资产十要素法、凯勒的品牌价值评估模型。商标价值评估与品牌价值评估方法趋于相似,但是在评估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其含义及不同的影响因素,更准确地评估其价值。(转自《商场现代化》 史立华)
1.重新看了一遍这个故事,让我想到无数次我假期宅在家里吹空调,我妈工作一天了快回家路上问我想吃啥,我说吃锅包肉帮我打包回来的场景。以后应该做一个更孝顺的孩子。经常听别人的故事感觉每个人跟家里人相处的方式都不同,我就是那种不会过勤的联系的那一种,而且由于性格跟我爸比较像,很多事情我更愿意跟我爸讲,有时候给家庭群打电话第一句问“我爸呢”。反思一下,妈妈天天跟同龄人炫耀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的同时,是不是要对妈妈好点?
2.有趣的表情包之学生vs助教。主动摄取知识的孩子最可爱!虽然都是些低级的日语问题,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问题真的有必要深究吗?就是语感啊语感,等你以后有语感了就会知道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解释,就是像标点符号一样很自然的存在”的同时,也回忆了一下曾经大一我也每次下课赶紧冲过去问老师一些现在看来理所当然的“有了语感就懂了”的问题。所以对待学生要更耐心!
3、4.第N篇《小狗传奇》本文。经对作者本人拜访,原来都是假的。结论:我爸的脑子里有个动物园。
5.今天上班时间写的两篇公众号。今天吃了鸡公煲,第一次吃全是肉没有几个菜叶的鸡公煲。我觉得我还是对“销售”这个职业有些抵触。
6.点个赞.jpg
7.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也要看到别人的优点。
8.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总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有些奇怪的人。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人…
充了这么久的vip,就为了今天写日记字数不被限制(其实不是)。高考作文800字感觉写起来非常困难,这条超级微博已经600字+了,写起来非常快…
2.有趣的表情包之学生vs助教。主动摄取知识的孩子最可爱!虽然都是些低级的日语问题,有时候我也在想“这种问题真的有必要深究吗?就是语感啊语感,等你以后有语感了就会知道这个问题根本不用解释,就是像标点符号一样很自然的存在”的同时,也回忆了一下曾经大一我也每次下课赶紧冲过去问老师一些现在看来理所当然的“有了语感就懂了”的问题。所以对待学生要更耐心!
3、4.第N篇《小狗传奇》本文。经对作者本人拜访,原来都是假的。结论:我爸的脑子里有个动物园。
5.今天上班时间写的两篇公众号。今天吃了鸡公煲,第一次吃全是肉没有几个菜叶的鸡公煲。我觉得我还是对“销售”这个职业有些抵触。
6.点个赞.jpg
7.不能只看到别人的缺点,也要看到别人的优点。
8.因为自己的优柔寡断,总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有些奇怪的人。自己都这么觉得了,别人…
充了这么久的vip,就为了今天写日记字数不被限制(其实不是)。高考作文800字感觉写起来非常困难,这条超级微博已经600字+了,写起来非常快…
小伙伴们注意啦!
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
开始报名啦!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推动需求引导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228号)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联合组织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赛事活动(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目的意义
中国创新挑战赛是针对具体技术创新需求,通过“揭榜比拼”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的创新众包服务活动。本市承办此次赛事活动,将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全面对接,将有助于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引导企业开放式创新,探索“研发众包”新型项目组织模式;有助于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长三角协同创新、互融互通,加速与国际国内科技创新资源对接;有助于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集众智、汇众力,促进技术供需对接。
二、组织保障
指导单位:科学技术部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学院
协办单位:闵行区、奉贤区、浦东新区、杨浦区、嘉定区、金山区、青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徐汇区、黄浦区、静安区等12个区科技主管部门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
合作单位:114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吴淞口创业园、宇墨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其中,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整体实施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精准测量专场的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动员本市高校积极对接企业创新需求,促进产学研合作。
三、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
包括“技术需求方”和“解决方案方”。技术需求方是指本市注册企业,且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与服务购买能力;解决方案方是指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
(二)组织方式
1.线上平台
中国创新挑战赛网站(https://t.cn/RfgGpy2)是中国创新挑战赛官方网站及工作平台。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负责运营的“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以下简称“技术商城”),作为支持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活动高效组织与实施的服务平台。
2.活动专场
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将联动长三角、本市各区,动员全社会力量,安排不同类型专场活动:围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联合苏浙皖科技厅组织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围绕特色企业,组织国企、外企专场;围绕特色产业,组织计量测试、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专场(详见附件2)。
(三)参赛主要流程
1.征集需求
(1)企业报名。技术需求方登陆“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点击“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暨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专区”—“需求征集”,在线填写《预报名表》。
(2)自行选择服务机构。技术需求方可自行委托服务机构为其开展需求挖掘与对接服务;如没有定向委托的,可由平台推荐若干家服务机构供技术需求方选择,服务方式与服务费用由企业和服务机构自行协商。如无意愿与服务机构合作的,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统筹提供基础服务。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
(3)需求分析。服务机构对企业需求进行梳理、挖掘和分析,填写《技术创新需求分析表》。对符合中国挑战赛要求的企业需求,服务机构协助技术需求提供方登陆中国挑战赛网站(https://t.cn/RWvgMpm),在线完成与赛事相关的全部业务流程。
2.发布需求
主办单位根据要求形成《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需求公告》(可根据要求隐去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征集解决方案,通过挑战赛网站及本市科技平台向社会分批次公开发布。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可通过“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获得创新挑战赛微信小程序,实时了解企业需求与活动信息。
3.征集解决方案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针对企业需求报名挑战,提交解决方案。服务机构依据与技术需求方签署的服务协议进行技术寻源,精准寻找解决方案。
挑战者或服务机构按要求填报《中国创新挑战赛报名表》,并以《中国创新挑战赛挑战文件》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解决方案。
4.需求对接
服务机构应为技术需求方、解决方案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对接、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与法务等咨询服务,有效促成需求对接。承办单位应为企业需求方、挑战者、服务机构搭建更加便利化、平衡保障多方利益的服务平台,做好指导、监督与政策咨询服务。
对难以自主选择最佳解决方案的,采取现场赛方式。挑战者采取路演方式现场比拼。
现场赛解决方案比拼时间:2019年11月。
(四)平台基础服务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为保障挑战赛高效实施,将提供公益性基础服务。
1.需求发布服务
线上线下结合对技术需求进行宣传,根据企业技术需求的重要性、影响力等提供“需求专窗”。
2.成果搜索服务
科技成果库可提供国际国内成果检索,专利检索等基础数据服务,在挑战赛期间免费向服务机构与企业需求方开放。
3.成果粗匹配服务
平台根据需求描述,对潜在的需求解决团队进行初步匹配。
4.成果粗评估服务
对于解决方案提供成果粗评服务,为需求方、供给方提供更为完善的技术基本面分析报告。
5.活动组织服务
可由平台邀约,组织线下供需双方沟通对接活动。
6.翻译服务
提供外语翻译服务,可将需求、方案译成多国语言用以全球范围的技术对接。
7.共享空间服务
平台可提供免费“共享空间”(50平方米会议室5间,100平方米会议室1间,500平方米互动大厅),用于需求对接等交流活动。
8.政策咨询服务
提供科技创新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有关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支持与奖励
挑战赛引导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通过悬赏、研发外包、有偿委托技术转移机构进行技术寻源,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满足企业技术需求的挑战者获得的奖励资金原则上由需求方支付。奖金仅用作奖励挑战者,不作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独占性合作的强制条件。
1.政策引导支持
(1)对企业通过悬赏、有偿委托技术转移机构进行技术寻源,形成可持续开放式创新模式的,企业需求方优先纳入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
(2)对解决社会、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在长三角可示范推广应用的,企业需求方联合解决方案方,优先纳入2020年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
(3)对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提出的“卡脖子”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的,企业需求方联合解决方案方,推荐纳入市科委有关的科研攻关计划。
(4)对参与挑战赛的,服务绩效突出的本市技术转移机构,优先纳入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并可在本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
(5)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具体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技术需求,委托本市服务机构开展技术需求挖掘与技术转移等服务的,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技术需求方与解决方通过成立新公司实现合作的,创业团队或创业公司可使用创新券。
(6)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按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2.有关奖励
(1)设立“优胜挑战者奖”。针对技术需求复杂、挑战者众多、有代表性,并经路演方式遴选出的解决方案方,评选5-10名“优胜挑战者奖”,每个挑战者获10万元奖励(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参与的,市区各5万元)。
(2)设立“优秀服务机构奖”。根据意向对接成功数、意向交易额等指标,评选“优秀服务机构奖”5家,每家服务机构奖励2万元。
(3)设立“TOPl0解决方案奖”。针对精准匹配到企业需求,创新性强的解决方案,评选“TOPl0解决方案奖”10家,每家解决方案方奖励1万元。
(4)设立“TOP10技术需求奖”。针对行业代表性强、创新性强的技术需求,评选出“TOP10技术需求奖”10项,每个需求提出方奖励1万元。
(5)设立企业“开放创新奖”称号。根据企业发布技术需求数量、悬赏金额大小、与服务机构合作等指标、评选企业“开放创新奖”3家。
(6)设立“优秀组织奖”称号。根据各区、合作机构等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5家。
(7)安排服务机构对接服务奖励,对服务机构(不限于本市)帮助企业寻找到潜在解决方案,且企业认为有一定可行性的,择优以每项2000元奖励服务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参与本届挑战赛的相关区应落实一定的资金,用于本区内赛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可安排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激发本区内企业的创新活力。
2.本届挑战赛征集的企业需求、服务机构等信息与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充分共享,鼓励苏浙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提出解决方案;针对有海外创新资源对接意愿的企业,鼓励本市已建的国际技术转移渠道从海外寻找解决方案。
3.加强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参与比赛的需求企业、挑战者和评审专家均应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免责声明》法律文本。公开发布企业需求时要根据企业意愿隐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比赛要征得企业和挑战者的同意。
4.比赛严格按照科技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上海赛区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021-35366202 杭天宇
科技部火炬中心受理电话:010-88656293
详见:https://t.cn/AiQ9nxhO
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
开始报名啦!
为推进落实《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推动需求引导创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科技部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的通知》(国科发火〔2019〕228号)要求(详见附件1),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联合组织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赛事活动(以下简称“挑战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目的意义
中国创新挑战赛是针对具体技术创新需求,通过“揭榜比拼”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解决方案的创新众包服务活动。本市承办此次赛事活动,将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全面对接,将有助于解决企业发展瓶颈,引导企业开放式创新,探索“研发众包”新型项目组织模式;有助于推动区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长三角协同创新、互融互通,加速与国际国内科技创新资源对接;有助于培育一批专业化科技服务机构,形成良好科技成果转化生态,集众智、汇众力,促进技术供需对接。
二、组织保障
指导单位:科学技术部
主办单位:科技部火炬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科学院
协办单位:闵行区、奉贤区、浦东新区、杨浦区、嘉定区、金山区、青浦区、宝山区、普陀区、徐汇区、黄浦区、静安区等12个区科技主管部门
承办单位: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
合作单位:114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吴淞口创业园、宇墨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迈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
其中,科技部火炬中心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制定整体工作方案、指导和协调整体实施工作。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精准测量专场的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动员本市高校积极对接企业创新需求,促进产学研合作。
三、参赛须知
(一)参赛对象
包括“技术需求方”和“解决方案方”。技术需求方是指本市注册企业,且应当具有一定的技术与服务购买能力;解决方案方是指具有一定研发能力的国内外法人和自然人。
(二)组织方式
1.线上平台
中国创新挑战赛网站(https://t.cn/RfgGpy2)是中国创新挑战赛官方网站及工作平台。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负责运营的“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以下简称“技术商城”),作为支持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活动高效组织与实施的服务平台。
2.活动专场
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将联动长三角、本市各区,动员全社会力量,安排不同类型专场活动:围绕国家长三角一体化战略,联合苏浙皖科技厅组织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围绕特色企业,组织国企、外企专场;围绕特色产业,组织计量测试、区块链等新兴技术领域专场(详见附件2)。
(三)参赛主要流程
1.征集需求
(1)企业报名。技术需求方登陆“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点击“第四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暨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专区”—“需求征集”,在线填写《预报名表》。
(2)自行选择服务机构。技术需求方可自行委托服务机构为其开展需求挖掘与对接服务;如没有定向委托的,可由平台推荐若干家服务机构供技术需求方选择,服务方式与服务费用由企业和服务机构自行协商。如无意愿与服务机构合作的,由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统筹提供基础服务。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内设的技术转移机构,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等。
(3)需求分析。服务机构对企业需求进行梳理、挖掘和分析,填写《技术创新需求分析表》。对符合中国挑战赛要求的企业需求,服务机构协助技术需求提供方登陆中国挑战赛网站(https://t.cn/RWvgMpm),在线完成与赛事相关的全部业务流程。
2.发布需求
主办单位根据要求形成《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需求公告》(可根据要求隐去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征集解决方案,通过挑战赛网站及本市科技平台向社会分批次公开发布。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可通过“上海国际技术商城”(https://t.cn/R3DkGUJ)获得创新挑战赛微信小程序,实时了解企业需求与活动信息。
3.征集解决方案
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针对企业需求报名挑战,提交解决方案。服务机构依据与技术需求方签署的服务协议进行技术寻源,精准寻找解决方案。
挑战者或服务机构按要求填报《中国创新挑战赛报名表》,并以《中国创新挑战赛挑战文件》形式向承办单位提交解决方案。
4.需求对接
服务机构应为技术需求方、解决方案方提供专业的技术对接、技术交易、知识产权与法务等咨询服务,有效促成需求对接。承办单位应为企业需求方、挑战者、服务机构搭建更加便利化、平衡保障多方利益的服务平台,做好指导、监督与政策咨询服务。
对难以自主选择最佳解决方案的,采取现场赛方式。挑战者采取路演方式现场比拼。
现场赛解决方案比拼时间:2019年11月。
(四)平台基础服务
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转化功能型平台,为保障挑战赛高效实施,将提供公益性基础服务。
1.需求发布服务
线上线下结合对技术需求进行宣传,根据企业技术需求的重要性、影响力等提供“需求专窗”。
2.成果搜索服务
科技成果库可提供国际国内成果检索,专利检索等基础数据服务,在挑战赛期间免费向服务机构与企业需求方开放。
3.成果粗匹配服务
平台根据需求描述,对潜在的需求解决团队进行初步匹配。
4.成果粗评估服务
对于解决方案提供成果粗评服务,为需求方、供给方提供更为完善的技术基本面分析报告。
5.活动组织服务
可由平台邀约,组织线下供需双方沟通对接活动。
6.翻译服务
提供外语翻译服务,可将需求、方案译成多国语言用以全球范围的技术对接。
7.共享空间服务
平台可提供免费“共享空间”(50平方米会议室5间,100平方米会议室1间,500平方米互动大厅),用于需求对接等交流活动。
8.政策咨询服务
提供科技创新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有关的政策咨询服务。
(五)支持与奖励
挑战赛引导企业作为创新主体,通过悬赏、研发外包、有偿委托技术转移机构进行技术寻源,搭建开放式创新平台,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满足企业技术需求的挑战者获得的奖励资金原则上由需求方支付。奖金仅用作奖励挑战者,不作为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其他独占性合作的强制条件。
1.政策引导支持
(1)对企业通过悬赏、有偿委托技术转移机构进行技术寻源,形成可持续开放式创新模式的,企业需求方优先纳入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
(2)对解决社会、行业共性技术难题,在长三角可示范推广应用的,企业需求方联合解决方案方,优先纳入2020年长三角科技联合攻关项目。
(3)对国家和本市重点产业领域提出的“卡脖子”技术需求与解决方案的,企业需求方联合解决方案方,推荐纳入市科委有关的科研攻关计划。
(4)对参与挑战赛的,服务绩效突出的本市技术转移机构,优先纳入2020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并可在本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
(5)对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科技创新券支持。具体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提出技术需求,委托本市服务机构开展技术需求挖掘与技术转移等服务的,可使用科技创新券。技术需求方与解决方通过成立新公司实现合作的,创业团队或创业公司可使用创新券。
(6)各区根据实际情况,按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政策给予政策支持。
2.有关奖励
(1)设立“优胜挑战者奖”。针对技术需求复杂、挑战者众多、有代表性,并经路演方式遴选出的解决方案方,评选5-10名“优胜挑战者奖”,每个挑战者获10万元奖励(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参与的,市区各5万元)。
(2)设立“优秀服务机构奖”。根据意向对接成功数、意向交易额等指标,评选“优秀服务机构奖”5家,每家服务机构奖励2万元。
(3)设立“TOPl0解决方案奖”。针对精准匹配到企业需求,创新性强的解决方案,评选“TOPl0解决方案奖”10家,每家解决方案方奖励1万元。
(4)设立“TOP10技术需求奖”。针对行业代表性强、创新性强的技术需求,评选出“TOP10技术需求奖”10项,每个需求提出方奖励1万元。
(5)设立企业“开放创新奖”称号。根据企业发布技术需求数量、悬赏金额大小、与服务机构合作等指标、评选企业“开放创新奖”3家。
(6)设立“优秀组织奖”称号。根据各区、合作机构等组织实施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5家。
(7)安排服务机构对接服务奖励,对服务机构(不限于本市)帮助企业寻找到潜在解决方案,且企业认为有一定可行性的,择优以每项2000元奖励服务机构。
四、其他事项
1.参与本届挑战赛的相关区应落实一定的资金,用于本区内赛事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可安排与之相关的配套政策,激发本区内企业的创新活力。
2.本届挑战赛征集的企业需求、服务机构等信息与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充分共享,鼓励苏浙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持有人(科研团队)提出解决方案;针对有海外创新资源对接意愿的企业,鼓励本市已建的国际技术转移渠道从海外寻找解决方案。
3.加强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参与比赛的需求企业、挑战者和评审专家均应按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免责声明》法律文本。公开发布企业需求时要根据企业意愿隐去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比赛要征得企业和挑战者的同意。
4.比赛严格按照科技部相关文件要求,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上海赛区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021-35366202 杭天宇
科技部火炬中心受理电话:010-88656293
详见:https://t.cn/AiQ9nxhO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