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吴文英(浣溪沙)
波面铜花冷不收,玉人垂钓理纤钩。月明池阁夜来秋,江燕话归成晓别。水花红减似春休,西风梧井叶先愁。
译:波面如铜镜遗落在冷夜设有人收,水中弯月像美人锤钓扔下的鱼钩,池阁月夜冷寂方知己经入秋。江燕话归时我们在拂晓告别,水上红莲凋谢春光从此罢休,西风瑟瑟井边梧桐落叶先发愁。
辛丑孟春,秋实书写。 https://t.cn/RxRYdvH
波面铜花冷不收,玉人垂钓理纤钩。月明池阁夜来秋,江燕话归成晓别。水花红减似春休,西风梧井叶先愁。
译:波面如铜镜遗落在冷夜设有人收,水中弯月像美人锤钓扔下的鱼钩,池阁月夜冷寂方知己经入秋。江燕话归时我们在拂晓告别,水上红莲凋谢春光从此罢休,西风瑟瑟井边梧桐落叶先发愁。
辛丑孟春,秋实书写。 https://t.cn/RxRYdvH
《 第一次担任辩护律师》三十二
大学毕业两年多了,一次同学相约和老师一起在我家聚会。
这两位老师都是复旦大学法律系的高级教授,学识渊博,人品高贵。
特别受我们同学们的喜欢。也特别受到我们同学们的敬爱!
不少同学从事法律工作,也有同学回到了原单位工作。
老师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出色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对我寄予很大厚望。
我们上课的时候,一直讲到:一个国家是不是法制社会,不是看这个国家的刑法,婚姻法,民事法,执行的怎么样。
而是要看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执行的怎么样,好不好?
中国的“宪法”,换了四次。还一直没有认真执行过。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规定了公民的权利,规定了官员的义务。
而我们的普通百姓,谁知道“宪法”呢?
我在实践中碰到了许多问题,我也向老师请教了,老师也感到很无奈。
国情如此: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很多事情往往是“权大于法”。
法律的意义:“对于普通人及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
“对政府官员而言,法有规定方可为”。
真正要实现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
一次,我接到一个刑事案件的委托。是一位姐姐来找我,为她的弟弟提供辩护。
事情的经过:弟弟今年刚满十八岁,还在她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父亲在“反右运动”中,被定为“右派分子”被送往安徽“劳改农场”改造。
从此,“一去无迹,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在生下弟弟两年后,因病离世。
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弟弟养大,刚满成人。终因力不从心,平时也疏于管教。这次“闯下大祸”。
“ 一共三个男孩,一个二十三岁,一个二十岁,另一个就是她弟弟。平时他们经常在一起。
两个大一点的男孩,为了弄点钱,“动起了抢劫的念头”。
“商量后去骗人,要卖进口香烟。把人骗到了空房子里,两个大男孩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铁杆。胁迫来买香烟的人把钱包交出来。弟弟在楼下路口“望风”没有上来,一共抢到1200块钱。她弟弟分到300元钱。”
对方离开后,马上就报警。没过几天,就破案。三个人一起被关在看守所里。
“案子简单,又都是初犯,金额也小”。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判得很轻。我甚至认为应该可以判“缓刑”。
我信心满满地接了这个案子。我还不停地安慰着“焦急万分”的姐姐。
我还非常感动“姐姐对弟弟的养育和照顾”。
受理案件,我就要去看守所里看望“被告”,那个弟弟。
“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子,一张单纯白净的脸,一双忧郁无辜的眼睛”。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告诉他:“我受他姐姐的委托,做他本案的辩护律师,愿意吗?”他表示:愿意。
于是,我也很详细地问了那天发生的一切。
仔细地做了笔记。
离开前我告诉他:希望他不要忘了他姐姐的养育之恩和关爱。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不同。
刑事案件在没有向法院起诉之前,律师不能起去查看案卷材料。
所以我也只能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等我拿到法院通知,我大吃一惊。
一审法院是:“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只负责审理:判刑十年以上刑期的重大案件。
我忧心忡忡地再去看守所里,去看了她弟弟,问了还有什么事情隐瞒吗?他说没有就这一件事情,他分到300块钱。
我再去法院查看的卷宗。也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不久就开庭审理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担任辩护律师,出庭辩护。我感觉这个“职责”非常的神圣。
从我受理案件以来,我一直都是非常认真的。我心里一直有一种感觉,因为这一个“神圣”的责任,我把自己都抬高了。
不是吗?当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里,去会见“被告”时。这种感觉再一次的上升。
好像自己真的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是来救他的灵魂和肉体的。
我的严肃和他的忏悔。加上看守所里面的冷漠、威惧。我的“感觉”又一次地上升。
我默默发誓,一定要认真地履行这一“神圣”的职责。
终于法官宣布开庭:我坐在辩护人的椅子上,和对面的检察官。感觉怎么不像是“开庭”?
检察官面无表情地像背书一样地说了一大堆。
我作为辩护人,竭尽全力地为“被告”辩护:“被告”从小没有父母,“被告”刚成年,“被告”第一次初犯,“被告”又是从犯”。理当从轻处罚。
可是没有人听。法官眼睛看也不看我。
我突然感觉“我像一个小木偶似”的,在场上,在若大的法庭上,就是个摆设。
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我只是一个走过场的人。演员都不是。
我这辩护人根本就无关紧要。我还慎重其事地把自己想象成“神圣”的使者。
一团火冲上我的喉口,我想说,最后还是说了,“不是我想说的话”。
“三个年轻人:最大的二十三岁,分到五百元,判了无期徒刑;第二个二十岁,分到四百元,判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个弟弟十八岁,在门口放风。分到三百元,判了10年有期徒刑。哪时还在“严打的时期”。
果然“从重从严从快”。
“小罪被重判,无罪判有罪”!多少冤假错案就这样产生了!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 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还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所罗门曾说:“谁若使,罪恶是非颠倒,其罪恶犹如,在饮水和井中下毒。”
大学毕业两年多了,一次同学相约和老师一起在我家聚会。
这两位老师都是复旦大学法律系的高级教授,学识渊博,人品高贵。
特别受我们同学们的喜欢。也特别受到我们同学们的敬爱!
不少同学从事法律工作,也有同学回到了原单位工作。
老师都认为我是一个非常出色优秀的法律工作者,对我寄予很大厚望。
我们上课的时候,一直讲到:一个国家是不是法制社会,不是看这个国家的刑法,婚姻法,民事法,执行的怎么样。
而是要看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执行的怎么样,好不好?
中国的“宪法”,换了四次。还一直没有认真执行过。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制度,规定了公民的权利,规定了官员的义务。
而我们的普通百姓,谁知道“宪法”呢?
我在实践中碰到了许多问题,我也向老师请教了,老师也感到很无奈。
国情如此: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很多事情往往是“权大于法”。
法律的意义:“对于普通人及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可为!
“对政府官员而言,法有规定方可为”。
真正要实现法治社会,任重而道远……
一次,我接到一个刑事案件的委托。是一位姐姐来找我,为她的弟弟提供辩护。
事情的经过:弟弟今年刚满十八岁,还在她妈妈的肚子里的时候,父亲在“反右运动”中,被定为“右派分子”被送往安徽“劳改农场”改造。
从此,“一去无迹,再也没有回来”。
母亲在生下弟弟两年后,因病离世。
姐姐,含辛茹苦地把弟弟养大,刚满成人。终因力不从心,平时也疏于管教。这次“闯下大祸”。
“ 一共三个男孩,一个二十三岁,一个二十岁,另一个就是她弟弟。平时他们经常在一起。
两个大一点的男孩,为了弄点钱,“动起了抢劫的念头”。
“商量后去骗人,要卖进口香烟。把人骗到了空房子里,两个大男孩拿着事先准备好的铁杆。胁迫来买香烟的人把钱包交出来。弟弟在楼下路口“望风”没有上来,一共抢到1200块钱。她弟弟分到300元钱。”
对方离开后,马上就报警。没过几天,就破案。三个人一起被关在看守所里。
“案子简单,又都是初犯,金额也小”。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应该判得很轻。我甚至认为应该可以判“缓刑”。
我信心满满地接了这个案子。我还不停地安慰着“焦急万分”的姐姐。
我还非常感动“姐姐对弟弟的养育和照顾”。
受理案件,我就要去看守所里看望“被告”,那个弟弟。
“一个年轻的小男孩子,一张单纯白净的脸,一双忧郁无辜的眼睛”。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我告诉他:“我受他姐姐的委托,做他本案的辩护律师,愿意吗?”他表示:愿意。
于是,我也很详细地问了那天发生的一切。
仔细地做了笔记。
离开前我告诉他:希望他不要忘了他姐姐的养育之恩和关爱。
中国的法律,和外国的不同。
刑事案件在没有向法院起诉之前,律师不能起去查看案卷材料。
所以我也只能等待:法院“开庭通知”。
等我拿到法院通知,我大吃一惊。
一审法院是:“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法院只负责审理:判刑十年以上刑期的重大案件。
我忧心忡忡地再去看守所里,去看了她弟弟,问了还有什么事情隐瞒吗?他说没有就这一件事情,他分到300块钱。
我再去法院查看的卷宗。也就这么简单的一件事情。
不久就开庭审理了。
那天是我第一次担任辩护律师,出庭辩护。我感觉这个“职责”非常的神圣。
从我受理案件以来,我一直都是非常认真的。我心里一直有一种感觉,因为这一个“神圣”的责任,我把自己都抬高了。
不是吗?当我第一次走进看守所里,去会见“被告”时。这种感觉再一次的上升。
好像自己真的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是来救他的灵魂和肉体的。
我的严肃和他的忏悔。加上看守所里面的冷漠、威惧。我的“感觉”又一次地上升。
我默默发誓,一定要认真地履行这一“神圣”的职责。
终于法官宣布开庭:我坐在辩护人的椅子上,和对面的检察官。感觉怎么不像是“开庭”?
检察官面无表情地像背书一样地说了一大堆。
我作为辩护人,竭尽全力地为“被告”辩护:“被告”从小没有父母,“被告”刚成年,“被告”第一次初犯,“被告”又是从犯”。理当从轻处罚。
可是没有人听。法官眼睛看也不看我。
我突然感觉“我像一个小木偶似”的,在场上,在若大的法庭上,就是个摆设。
一切都是早已安排好的。我只是一个走过场的人。演员都不是。
我这辩护人根本就无关紧要。我还慎重其事地把自己想象成“神圣”的使者。
一团火冲上我的喉口,我想说,最后还是说了,“不是我想说的话”。
“三个年轻人:最大的二十三岁,分到五百元,判了无期徒刑;第二个二十岁,分到四百元,判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个弟弟十八岁,在门口放风。分到三百元,判了10年有期徒刑。哪时还在“严打的时期”。
果然“从重从严从快”。
“小罪被重判,无罪判有罪”!多少冤假错案就这样产生了!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 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还不公正的审判,则是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所罗门曾说:“谁若使,罪恶是非颠倒,其罪恶犹如,在饮水和井中下毒。”
这首唐诗之后,再没人写出更动人的爱情,28个字惊艳世人一千年!
我原本是没有名字的。
我的生命是由一首诗开始的。
后来,我便有了一个名字,他们叫我绛娘。
我住在长安都城的南郊,这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尤其是春日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赏不完的春山春水,听不厌的莺燕啁啾。
可我最爱的还是那漫山遍野的桃花,如火般热烈,如女子的胭脂般艳丽,如天边的朝霞般短暂。
我似乎天性喜欢一切极致的、富有戏剧性的东西。
就好像这桃花般,绚烂到极致,一片花瓣也可以被文人墨客们写出千万种心事,编出千万个故事。
那么多的故事,哪一个是属于我的呢?
我常常觉得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在寂寞的风中翘首盼望着什么,可,那是什么呢?
娘亲总说我傻,我的脑子里为什么总在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到了我这个年纪,便该成婚了,提亲的人一次次来,可我却一次次视而不见地走过。
他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在等待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故事。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等到了,那轻轻叩击门扉的声音。
一声一声,像叩击在我灵魂的深处,心里忽有温柔的阵痛泛起涟漪。
那时我正在青石井边提一桶水,是木质的水桶,很重,在上升的过程中与青苔的井壁不时碰触,发出一声声沉重而悠远的响声。
便是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接着便是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请问屋里有人吗?我是来南郊游玩的士子,想讨一碗水喝。”
我走了过去,像走入自己的命运。
门开了,桃花灼灼,桃花树下,是一位书生,含笑而立。
他走前一步,笑着道:
“小姐,我是进京赶考的士子,我叫崔护。今天到南郊游玩,走了很远的路,想向你讨碗水喝。”
我也笑了,道:
“请进,我叫绛娘。”
他走进院落,细致地打量着。院子是由竹篱围成,院外是大片大片的桃树,花瓣落进院中,堆了厚厚的一层。
院中有一方小小的石台,四方石凳,触手便是一番凉意。
他的眼中显出欣喜神色,想是很喜欢这处景致。
我端着一方茶盏,朝他轻轻唤了一声:
“公子,请用茶。”
他这才回过神来,朝我不好意思地一笑。
良久,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却都能感到彼此目光的胶着。
我原本想说些什么的,却突然又觉得,这样安静其实很好,什么也不必说。
他原本嗫嚅着唇,几次三番想说些什么。
我含着笑望着他,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终于也笑着看向我。
他走了,临走前,郑重地承诺道:
“等我一年,明年今日,我必来寻你。”
我笑着点点头,看着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桃林深处。
我以为一年很短暂的,但其实病痛中的一年却漫长地仿佛一生。
在日日的煎熬里,我看着窗外桃花一点点萎谢。
可我终于没能等到他来,没能等到我们约定好了的那个日子,没能等到桃花再开。
我让娘亲将我的骨灰埋在了门前的桃花树下,那是他曾长身玉立含着笑叫我一声“小姐”的地方。
我想,等桃花开了,我便是那万千桃花中的一朵,一样地绚烂,一样地短暂,一样地等待着有人将自己的心事书成诗笺。
然后他便来了,他来了,可我已不在了。
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怅然若失,面对一扇紧紧关闭的门扉,面对一扇怎样敲也再没有人来开门的门扉。
第二天他又来了,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我想告诉他,让他不要伤心,我只是化作了万千桃花中的一朵,我很好。
可我已是一朵桃花了,桃花是不会说话的。
终于,他怅然地走了。
我看着他轻轻地从枝头摘下一片桃花,细致地揣在了胸口的衣襟里,神情像呵护至为珍贵的宝贝。
我的心突然恻恻地疼了起来,我想要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我竟忘了,一朵花,是不会流泪的。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风猛烈地吹刮着,雨冷酷地打落着。
他终是一步步地离开了,背影无力而萧索。
在他的身后,是万千委地的桃花,还是那样地美丽,还是那样地鲜艳。
只那片片桃花瓣上,一滴滴莹润的水珠,像极了泪。
走之前,他留下了一首诗,一首很美的诗,一首写桃花的诗,一首写我的诗。
我仿佛听见呼呼的风声,听见光阴穿行在云海间,听见桃花在枝头绽放,听见一个男子穿越无数个世纪的黑夜白天,轻轻叩门,听见他说:
“小姐,我叫崔护,想向你讨一碗水喝。”
后记:
读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这个故事的来由了吧。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人面桃花”的故事(小编在民间流传故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自己的演绎),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崔护,它写下了一首诗,叫《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那女子的脸庞,同鲜艳的桃花,两相映衬。今日再来此地,女子不知去向何处,唯有桃花依旧,含笑怒放于春风之中。
唐人孟棨《本事诗》中记载:
唐人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后到南郊游玩,偶遇一美丽少女。第二年清明节,崔护故地重访,桃花依旧,那女子却已不见踪影。
时日如逝,物是人非,今日当年,恍若隔世。
惆怅之余,崔护写下了这首诗。
从此,那娇娆艳丽的桃花,那惊鸿一现的女子,那金风玉露的邂逅,与那物是人非的惆怅,便长久地驻足在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它说: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过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是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生命是一场盛大的相逢,生命也是一场盛大的别离。
多少人匆匆同行过一程风雨,天晴后,便要各自转身。
更多的时候,我们走在人群中,走在街道上,与一个又一个人擦肩而过,来不及交集,就已成陌路。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们是在热闹的人世间,可这人世间又何其孤寂。
世事无常,风云变幻。
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珍惜眼前人,眼前事,眼前景。
像海子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里所写的吧: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别寄希望于明天,别寄希望于来世,别寄希望于永远。
诚如《论语》中所说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流水匆匆,永无复还,一如人生。
在大地上,我们只过一生。
这一生,我们合该好好保重、善自珍惜。
#国学新青年##遇见艺术##诗词##吾爱诗词#
我原本是没有名字的。
我的生命是由一首诗开始的。
后来,我便有了一个名字,他们叫我绛娘。
我住在长安都城的南郊,这里是一个很美的地方。
尤其是春日里,看不尽的红花绿草,赏不完的春山春水,听不厌的莺燕啁啾。
可我最爱的还是那漫山遍野的桃花,如火般热烈,如女子的胭脂般艳丽,如天边的朝霞般短暂。
我似乎天性喜欢一切极致的、富有戏剧性的东西。
就好像这桃花般,绚烂到极致,一片花瓣也可以被文人墨客们写出千万种心事,编出千万个故事。
那么多的故事,哪一个是属于我的呢?
我常常觉得自己在等待着什么,在寂寞的风中翘首盼望着什么,可,那是什么呢?
娘亲总说我傻,我的脑子里为什么总在想些稀奇古怪的东西。
一般闺阁中的女子到了我这个年纪,便该成婚了,提亲的人一次次来,可我却一次次视而不见地走过。
他们都说我疯了,可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在等待一个真正属于我的故事。
直到那一天,我终于等到了,那轻轻叩击门扉的声音。
一声一声,像叩击在我灵魂的深处,心里忽有温柔的阵痛泛起涟漪。
那时我正在青石井边提一桶水,是木质的水桶,很重,在上升的过程中与青苔的井壁不时碰触,发出一声声沉重而悠远的响声。
便是在这个时候,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接着便是一个温和的声音响起:
“请问屋里有人吗?我是来南郊游玩的士子,想讨一碗水喝。”
我走了过去,像走入自己的命运。
门开了,桃花灼灼,桃花树下,是一位书生,含笑而立。
他走前一步,笑着道:
“小姐,我是进京赶考的士子,我叫崔护。今天到南郊游玩,走了很远的路,想向你讨碗水喝。”
我也笑了,道:
“请进,我叫绛娘。”
他走进院落,细致地打量着。院子是由竹篱围成,院外是大片大片的桃树,花瓣落进院中,堆了厚厚的一层。
院中有一方小小的石台,四方石凳,触手便是一番凉意。
他的眼中显出欣喜神色,想是很喜欢这处景致。
我端着一方茶盏,朝他轻轻唤了一声:
“公子,请用茶。”
他这才回过神来,朝我不好意思地一笑。
良久,我们都没有再说话,却都能感到彼此目光的胶着。
我原本想说些什么的,却突然又觉得,这样安静其实很好,什么也不必说。
他原本嗫嚅着唇,几次三番想说些什么。
我含着笑望着他,他似乎明白了什么,终于也笑着看向我。
他走了,临走前,郑重地承诺道:
“等我一年,明年今日,我必来寻你。”
我笑着点点头,看着他的身影慢慢消失在桃林深处。
我以为一年很短暂的,但其实病痛中的一年却漫长地仿佛一生。
在日日的煎熬里,我看着窗外桃花一点点萎谢。
可我终于没能等到他来,没能等到我们约定好了的那个日子,没能等到桃花再开。
我让娘亲将我的骨灰埋在了门前的桃花树下,那是他曾长身玉立含着笑叫我一声“小姐”的地方。
我想,等桃花开了,我便是那万千桃花中的一朵,一样地绚烂,一样地短暂,一样地等待着有人将自己的心事书成诗笺。
然后他便来了,他来了,可我已不在了。
我能看到他眼里的怅然若失,面对一扇紧紧关闭的门扉,面对一扇怎样敲也再没有人来开门的门扉。
第二天他又来了,然后是第三天、第四天......我想告诉他,让他不要伤心,我只是化作了万千桃花中的一朵,我很好。
可我已是一朵桃花了,桃花是不会说话的。
终于,他怅然地走了。
我看着他轻轻地从枝头摘下一片桃花,细致地揣在了胸口的衣襟里,神情像呵护至为珍贵的宝贝。
我的心突然恻恻地疼了起来,我想要哭,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我竟忘了,一朵花,是不会流泪的。
不知什么时候,下起了雨,风猛烈地吹刮着,雨冷酷地打落着。
他终是一步步地离开了,背影无力而萧索。
在他的身后,是万千委地的桃花,还是那样地美丽,还是那样地鲜艳。
只那片片桃花瓣上,一滴滴莹润的水珠,像极了泪。
走之前,他留下了一首诗,一首很美的诗,一首写桃花的诗,一首写我的诗。
我仿佛听见呼呼的风声,听见光阴穿行在云海间,听见桃花在枝头绽放,听见一个男子穿越无数个世纪的黑夜白天,轻轻叩门,听见他说:
“小姐,我叫崔护,想向你讨一碗水喝。”
后记:
读到这里,想必大家已经猜到这个故事的来由了吧。
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人面桃花”的故事(小编在民间流传故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自己的演绎),故事的男主人公叫崔护,它写下了一首诗,叫《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去年春天,就在这扇门里,那女子的脸庞,同鲜艳的桃花,两相映衬。今日再来此地,女子不知去向何处,唯有桃花依旧,含笑怒放于春风之中。
唐人孟棨《本事诗》中记载:
唐人崔护到长安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后到南郊游玩,偶遇一美丽少女。第二年清明节,崔护故地重访,桃花依旧,那女子却已不见踪影。
时日如逝,物是人非,今日当年,恍若隔世。
惆怅之余,崔护写下了这首诗。
从此,那娇娆艳丽的桃花,那惊鸿一现的女子,那金风玉露的邂逅,与那物是人非的惆怅,便长久地驻足在了每个中国人的心里。
曾听过这样一句话,它说:
“我们的一生会遇到过8263563人,会打招呼的是39778人,会和3619人熟悉,会和275人亲近,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生命是一场盛大的相逢,生命也是一场盛大的别离。
多少人匆匆同行过一程风雨,天晴后,便要各自转身。
更多的时候,我们走在人群中,走在街道上,与一个又一个人擦肩而过,来不及交集,就已成陌路。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我们是在热闹的人世间,可这人世间又何其孤寂。
世事无常,风云变幻。
我们唯一能做的,便是珍惜眼前人,眼前事,眼前景。
像海子在《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里所写的吧: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别寄希望于明天,别寄希望于来世,别寄希望于永远。
诚如《论语》中所说的:“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流水匆匆,永无复还,一如人生。
在大地上,我们只过一生。
这一生,我们合该好好保重、善自珍惜。
#国学新青年##遇见艺术##诗词##吾爱诗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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