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比2019年翻了一番,充电桩却迟迟“缺位”】#安个充电桩,咋就这么难# 目前,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被人们接受,哈市购买新能源汽车的人也在逐渐增多。截至2022年5月,哈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24万大关,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也增至1.8万余辆,比2019年翻了一番,但通过电力部门办理充电桩数量的涨幅却远远落后于新能源车保有量的增长速度。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调查发现,买了新能源汽车,可能面临“桩难安、电难充”的尴尬局面,诸多问题困扰车主。面对冰城充电桩“缺位”现状,如何破题?5月13日至20日,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连续多日进行了调查采访。
数据分析: 目前车桩比为24∶1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止到2022年5月,哈尔滨个人充电桩(国家电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系统中的居民充电桩)共有3200余个,哈尔滨公共充电桩(国家电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系统中的非居民充电桩)共有533个。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2022年5月,哈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4万余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8万余辆,比2019年整整翻了一番。其中,新能源公交车约有5000辆,新能源小型汽车保有量为1.3万余辆。今年前4个月,新能源汽车比去年新增1841辆,由数据可以预测,2022年全年增量也可能呈大幅增加趋势。
根据数据观察,目前公共充电桩车桩比为24:1。由此可见,充电桩的数量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无法匹配。
车主反馈: 找公共充电桩费时费力
记者随机采访多位新能源车主获悉,没有个人充电桩的车主,一般都到公共充电桩充电,或用车载电源找到可以插电的地方进行充电,都费时费力。即使找到公共充电桩,也不一定与车辆匹配,一样面临充电难的尴尬。
在李范五花园附近的公共充电站内,记者看到王先生正为自己刚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王先生告诉记者,“我的车充满电大概2-3小时,趁着午休时间来这里充电,不然晚上就断电了。我现在没有自己的充电桩,挺费事的。”
刘女士有一台特斯拉新能源车,她告诉记者,“很多充电站充不了特斯拉的车,因为插头插不进去。我家附近没有特斯拉的充电站,每隔两天就得跑到有充电站的地方充电。有时候有急事,满街找充电站,非常不方便。”刘女士告诉记者,一般充电站一个电字大概需要1.2元至1.5元,但是个人充电桩晚上一个电字不到1块钱,充一次电至少能节省20至30元。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新能源车主反馈找公共充电桩不易,即使通过手机地图寻找,有时也存在定位不准的情况,费时费力。
市民呼吁:出台硬性配套规定
2018年12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实施细则》出台,为办理充电桩的车主带来了一些红利。可事实上,即使有了实施细则,想安装个人充电桩,物业这“第一关”就过不了,这也是很多人反映过的问题。
物业有没有义务配合安装充电桩?2016年9月,我国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并提出应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对此,车主们呼吁,希望哈市政府出台硬性配套法规,配合《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实施,让车主安装充电桩更省力、更省时、更省钱。
专家建议:应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对于冰城个人充电桩安装难题及公共充电桩数量少、款式少等问题造成的充电难题,生活报记者采访交通、交警、电力等多部门专家得出的看法均是,应多部门联合破题,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法官提醒: 物业应提供 必要协助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可减少废气排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安装充电桩能有效发挥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值,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必要协助,且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点的巡查检查,依法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提醒广大新能源车主,遇到报装个人充电桩物业无理阻挠的情况,可诉至法院维权。
第一,制定充电桩市场的监管标准,哈市市场主管部门有序引导和促进行业的发展。
第二,各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管理,公共充电桩设置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谁建设谁收益和维护。鼓励企业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增设公共充电桩,进一步提高公共充电设施占比。
第三,对于目前社会资金自建的充电桩,哈市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引导投资商继续进行改造,增强功能性更加便民利民。
第四,考虑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建设应重点考虑在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等公共交通路网节点上,设立为广大车主长途出行服务的配套公用桩。
第五,针对个人报装充电桩遭物业“拦路”的现状,建议哈市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和引导,甚至哈市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强行突破物业的恶意阻挠。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何兴丽 李威兵;摄影:何兴丽 李威兵
数据分析: 目前车桩比为24∶1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截止到2022年5月,哈尔滨个人充电桩(国家电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系统中的居民充电桩)共有3200余个,哈尔滨公共充电桩(国家电网哈尔滨供电公司系统中的非居民充电桩)共有533个。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截至2022年5月,哈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24万余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8万余辆,比2019年整整翻了一番。其中,新能源公交车约有5000辆,新能源小型汽车保有量为1.3万余辆。今年前4个月,新能源汽车比去年新增1841辆,由数据可以预测,2022年全年增量也可能呈大幅增加趋势。
根据数据观察,目前公共充电桩车桩比为24:1。由此可见,充电桩的数量和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无法匹配。
车主反馈: 找公共充电桩费时费力
记者随机采访多位新能源车主获悉,没有个人充电桩的车主,一般都到公共充电桩充电,或用车载电源找到可以插电的地方进行充电,都费时费力。即使找到公共充电桩,也不一定与车辆匹配,一样面临充电难的尴尬。
在李范五花园附近的公共充电站内,记者看到王先生正为自己刚买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王先生告诉记者,“我的车充满电大概2-3小时,趁着午休时间来这里充电,不然晚上就断电了。我现在没有自己的充电桩,挺费事的。”
刘女士有一台特斯拉新能源车,她告诉记者,“很多充电站充不了特斯拉的车,因为插头插不进去。我家附近没有特斯拉的充电站,每隔两天就得跑到有充电站的地方充电。有时候有急事,满街找充电站,非常不方便。”刘女士告诉记者,一般充电站一个电字大概需要1.2元至1.5元,但是个人充电桩晚上一个电字不到1块钱,充一次电至少能节省20至30元。
记者采访中发现,不少新能源车主反馈找公共充电桩不易,即使通过手机地图寻找,有时也存在定位不准的情况,费时费力。
市民呼吁:出台硬性配套规定
2018年12月,《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条实施细则》出台,为办理充电桩的车主带来了一些红利。可事实上,即使有了实施细则,想安装个人充电桩,物业这“第一关”就过不了,这也是很多人反映过的问题。
物业有没有义务配合安装充电桩?2016年9月,我国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并提出应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对此,车主们呼吁,希望哈市政府出台硬性配套法规,配合《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实施,让车主安装充电桩更省力、更省时、更省钱。
专家建议:应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对于冰城个人充电桩安装难题及公共充电桩数量少、款式少等问题造成的充电难题,生活报记者采访交通、交警、电力等多部门专家得出的看法均是,应多部门联合破题,多措并举对症下药。
法官提醒: 物业应提供 必要协助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新能源汽车可减少废气排放,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安装充电桩能有效发挥新能源汽车的使用价值,物业公司应该为业主安装充电桩提供必要协助,且在今后工作中应加强对安全风险点的巡查检查,依法保障业主的财产安全。提醒广大新能源车主,遇到报装个人充电桩物业无理阻挠的情况,可诉至法院维权。
第一,制定充电桩市场的监管标准,哈市市场主管部门有序引导和促进行业的发展。
第二,各主管部门必须要加强管理,公共充电桩设置应遵循市场化原则,谁建设谁收益和维护。鼓励企业不断适应市场需求,增设公共充电桩,进一步提高公共充电设施占比。
第三,对于目前社会资金自建的充电桩,哈市政府可以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引导投资商继续进行改造,增强功能性更加便民利民。
第四,考虑公共充电桩的布局建设应重点考虑在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等公共交通路网节点上,设立为广大车主长途出行服务的配套公用桩。
第五,针对个人报装充电桩遭物业“拦路”的现状,建议哈市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监管和引导,甚至哈市政府部门可以出台相关配套规定,强行突破物业的恶意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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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何兴丽 李威兵;摄影:何兴丽 李威兵
#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被处罚#【#广告代言人应该知道这些事#】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方网站消息,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此外,徐小娟还提醒:“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等,这些都值得注意。”(人民法院报)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随即组织力量对相关线索进行核查,并由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己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
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我国法律对广告的宣传发布作了比较严格的规定,药品、保健食品广告需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查,而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保健功能。”广东申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说:“广州某公司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属于普通食品,但其在广告中宣称该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的治疗、保健功效,明显违法。景甜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广告内容依法具有核实义务。”
根据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应当依据事实,符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此外,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还规定:“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景甜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案的处罚,其法律依据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第四款。”北京工商大学设计与传媒学院广告专业副教授徐小娟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二)违反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在保健食品广告中作推荐、证明的;(三)违反本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的;(四)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在广告中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
徐小娟表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很多明星来说,广告代言是除了片酬之外的最大来钱渠道。广告代言人获取高额代言费,与代言产品构成了利益共同体,有责任和义务为产品负责。”律师刘健也指出:“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一定要对商品、服务的性质以及广告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核实,依据事实,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不得作出虚假广告。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徐小娟认为,作为名人以及目前发展火热的带货主播,以自己名义和形象进行广告代言,获得可观的代言费,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和带货主播在进行广告代言之前要学法守法,不但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也要为广大消费者负责,合法进行广告代言,这是最基本的底线,千万不要超越广告法规的红线。有些代言人为了利益不负责任地过度消耗公众的信任,对代言品牌、消费者甚至自身形象都造成了负面影响,值得吸取教训。
此外,徐小娟还提醒:“广告法禁止10岁以下童星代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允许明星代言;禁止男明星代言女性用品;违法发布虚假广告,将被处以广告费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等,这些都值得注意。”(人民法院报)
#jk出物回血[超话]# 挂人跑单,首先她拍的时候我已经说过我在疫区暂时不能发货,今天因为比较急用钱,想问问她可不可以提确或者以付定金的方式,她拒绝了,我可以理解的,但是她未经商议直接退款,并且不能接受我要跑单费的行为,可能我不缺这十几二十的,但是被跑单大家都不会舒服吧[苦涩],第一次挂人也希望是最后一次[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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