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学界一直以来有一种“宋朝近世文明论”,为了匹配这个观点,不断发表论文。宋朝取消良贱制度、宋朝无贱籍,宋朝契约论之类都是如此炮制出来的,我理解有些人看到个网友有历史教授的认证,就拿他的话(图1)当证据,但是这个表述是有问题的。
还有@顾扯淡 找的某论文上说“历史上连坐重罪犯人家眷为奴婢的刑罚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废弃不用”,这个表述也有问题。
当然也不能要求网友们都能识别史料,所以只能希望学界的研究者们,能够正视史料……
我再发一遍:
现在的研究者,自己带入士大夫也就算了,甚至替古人代入,比如这个文,说:
“籍没罪犯为奴婢的制度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真正废弃不用。”(图2)
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这个说法基本上是近十几年某个研究者提出的,但一直没有任何材料辅证为什么得出这个论述,却被相关文章陆续引用……
文中给出了几个官员犯罪后家属没有被籍没为奴婢的事例,比如苗傅刘正彦、岳飞、吴曦等案子里,官员家属都没有被籍没成奴婢。
但是呢,首先不说这几个武将“造反”的案例有其特殊性,就简单说,难道犯罪的只有官员?后写:
“事实上没【官】为奴婢的活动已经停止。”
官员犯罪了家属不籍没为奴婢,普通良人呢?
在南宋中晚期《名公书判清明集》,就有案子的判决是将女犯“籍为官妓”。
也即说明:
1.南宋时期官妓为贱籍。
2.女犯的刑罚包括被籍为官妓。
3.不能说“籍没罪犯为奴婢的制度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真正废弃不用。”
至少三篇论文,说南宋建炎三年以后,籍没制度、官奴婢制度等被废止。
但是只有一篇给了注释来源,就是之前发过的莫名其妙的图3。
“南宋建炎三年( 1128) 以后,籍没制度终被废止。”
注释来源为中华书局2013年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二,建炎三年十月乙卯,页码为P337。
图4是此版本的P337,根本不是建炎三年,而是建炎二年。也不是卷四十二,而是卷十三。也根本没有讲述这个事情。
此版本的卷四十二是P899,已经是绍兴年间(图5)
此版本的建炎三年十月在另一卷(图6)
以及,建炎三年十月,并没有“乙卯”日……
以及,建炎三年是1129年……
大概最早是2010年开始有这个说法,但一直没有给出注释,唯一的注释还是编出来的……
宋朝自己的法条和判词:
“资财并没官,不言奴婢畜产,即是总同财物。”
“部曲者,乐人也,又曰奴婢子孙也。尺合当色为婚,亦听与工乐杂户为亲,其余并行禁断。若有违律为婚者,依法断离也。”
“当官籍妓,使终身不得复为良人。”
宋朝文人自己看不到“不配称人”的最底层贱籍之人,在他们的行文里,犯官家属才是值得关注的,犯官家属不用被籍没为奴婢,其他的“家产”里是否有奴婢,他们根本不管。
现代的研究者也不少带入士大夫,认为不把犯官家属籍没,就是没有籍没,除了官员以外,宋朝还有更多普通人啊……
也有人注意到“家产”的范畴其实包含这些奴婢的,同时也有人看到普通人仍旧被籍为官妓,但数量不多,只有少数几篇文章提到这点[摊手]
还有@顾扯淡 找的某论文上说“历史上连坐重罪犯人家眷为奴婢的刑罚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废弃不用”,这个表述也有问题。
当然也不能要求网友们都能识别史料,所以只能希望学界的研究者们,能够正视史料……
我再发一遍:
现在的研究者,自己带入士大夫也就算了,甚至替古人代入,比如这个文,说:
“籍没罪犯为奴婢的制度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真正废弃不用。”(图2)
没有给出任何解释,这个说法基本上是近十几年某个研究者提出的,但一直没有任何材料辅证为什么得出这个论述,却被相关文章陆续引用……
文中给出了几个官员犯罪后家属没有被籍没为奴婢的事例,比如苗傅刘正彦、岳飞、吴曦等案子里,官员家属都没有被籍没成奴婢。
但是呢,首先不说这几个武将“造反”的案例有其特殊性,就简单说,难道犯罪的只有官员?后写:
“事实上没【官】为奴婢的活动已经停止。”
官员犯罪了家属不籍没为奴婢,普通良人呢?
在南宋中晚期《名公书判清明集》,就有案子的判决是将女犯“籍为官妓”。
也即说明:
1.南宋时期官妓为贱籍。
2.女犯的刑罚包括被籍为官妓。
3.不能说“籍没罪犯为奴婢的制度大约到了南宋建炎以后才真正废弃不用。”
至少三篇论文,说南宋建炎三年以后,籍没制度、官奴婢制度等被废止。
但是只有一篇给了注释来源,就是之前发过的莫名其妙的图3。
“南宋建炎三年( 1128) 以后,籍没制度终被废止。”
注释来源为中华书局2013年版《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十二,建炎三年十月乙卯,页码为P337。
图4是此版本的P337,根本不是建炎三年,而是建炎二年。也不是卷四十二,而是卷十三。也根本没有讲述这个事情。
此版本的卷四十二是P899,已经是绍兴年间(图5)
此版本的建炎三年十月在另一卷(图6)
以及,建炎三年十月,并没有“乙卯”日……
以及,建炎三年是1129年……
大概最早是2010年开始有这个说法,但一直没有给出注释,唯一的注释还是编出来的……
宋朝自己的法条和判词:
“资财并没官,不言奴婢畜产,即是总同财物。”
“部曲者,乐人也,又曰奴婢子孙也。尺合当色为婚,亦听与工乐杂户为亲,其余并行禁断。若有违律为婚者,依法断离也。”
“当官籍妓,使终身不得复为良人。”
宋朝文人自己看不到“不配称人”的最底层贱籍之人,在他们的行文里,犯官家属才是值得关注的,犯官家属不用被籍没为奴婢,其他的“家产”里是否有奴婢,他们根本不管。
现代的研究者也不少带入士大夫,认为不把犯官家属籍没,就是没有籍没,除了官员以外,宋朝还有更多普通人啊……
也有人注意到“家产”的范畴其实包含这些奴婢的,同时也有人看到普通人仍旧被籍为官妓,但数量不多,只有少数几篇文章提到这点[摊手]
崇文书局的这本《苏轼词全集》是我买过的最适读的一本词集。编辑按照东坡的仕途贬谪之路的编年来采编,脉络很清晰。题解、注释、汇评都很细致。尤其是题解里,大部分的主流观点全都列举了。囊括了傅本、朱本、龙本、薛本……真的觉得编辑好用心。这本书草捋一遍,也能对苏轼有一个大概了解。再深入细读几遍的话,也就是半个苏学专家了。
购书记:旧书摊买到中华书局旧版书两种
早上赶到青岛文化市场时,见一旧书摊摆了一套《历代诗话》,便拿起书翻看,觉得此书难遇,应该买。于是问书贩书贩这套书怎么卖?书贩也是熟人,笑了笑说:卖55元。按出版的年代和出版机构及书的品相,书不算贵,但还是想讲讲价。便说,书价有点高了,便宜点吧,40元怎样?书贩又笑了:最低50元。我没有继续讲价,起身到别的书摊闲逛。大约过了一小时,我又来到书摊,书仍然摆在那里,并又新摆了一套《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拿起书一看,内容极佳,于是这套书也想买。书贩说,这套书35元,两套书合计90元,我对书贩说,两套书都要,给你70元。书贩显得有点不情愿,说:书的品相这么好,又是中华书局的书,70元少了点,我见有望便顺水推舟:行了,就70吧。书贩说:再添两块吧。我说,好,72元成交。
《历代书话》上,下册,为清人何文焕辑,中华书局81年4月版,书品极佳,实为难得。《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下册,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80年9月中华书局版,两套书皆出版于80年代,拥有40多年的历史,得之不易,没有书缘的人恐怕是难以觅到的。
早上赶到青岛文化市场时,见一旧书摊摆了一套《历代诗话》,便拿起书翻看,觉得此书难遇,应该买。于是问书贩书贩这套书怎么卖?书贩也是熟人,笑了笑说:卖55元。按出版的年代和出版机构及书的品相,书不算贵,但还是想讲讲价。便说,书价有点高了,便宜点吧,40元怎样?书贩又笑了:最低50元。我没有继续讲价,起身到别的书摊闲逛。大约过了一小时,我又来到书摊,书仍然摆在那里,并又新摆了一套《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拿起书一看,内容极佳,于是这套书也想买。书贩说,这套书35元,两套书合计90元,我对书贩说,两套书都要,给你70元。书贩显得有点不情愿,说:书的品相这么好,又是中华书局的书,70元少了点,我见有望便顺水推舟:行了,就70吧。书贩说:再添两块吧。我说,好,72元成交。
《历代书话》上,下册,为清人何文焕辑,中华书局81年4月版,书品极佳,实为难得。《中国美学史资料选编》上下册,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编,80年9月中华书局版,两套书皆出版于80年代,拥有40多年的历史,得之不易,没有书缘的人恐怕是难以觅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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