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解暑食物推荐】#张淋琳健康频道[超话]#
1、最佳消暑食品:绿豆
绿豆甘寒,有清心利尿、消暑止渴、清热解毒之效。绿豆汤是民间最常用的消暑与解毒良药,夏季常吃绿豆粥消暑养胃最佳。绿豆常用于治疗暑热烦渴,心、胃热盛及痈肿、丹毒等证,对砒石、巴豆、附子等一切草木金石及酒食中毒,大量饮服绿豆,均有解救作用。
2、最佳消暑药物:荷叶
荷叶味苦性平,其气清香,新鲜者善清夏日暑邪以化秽浊,清热解暑方中最多配用。夏日如以鲜荷叶包《六一散》煎服,鲜荷叶包粳米蒸饭,或以鲜荷叶泡茶,均有清暑利湿之良效。
3、最佳消暑水果:西瓜
西瓜味甘性寒,有消暑除烦、止渴利尿之效,是夏令解暑佳品,有“天然白虎汤”之称。凡暑热烦渴、口渴心烦、小便不利、暑热伤津及伤酒等证,均适合食用。但暑证内有寒湿者不宜进食。
4、最佳消暑蔬菜:苦瓜
苦瓜性寒味苦,有清热解毒、清心消暑、明目降压之功,对中暑、痢疾、恶疮等有防治作用。苦瓜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苦瓜还含有一种叫“多肽-P”类似胰岛素的物质,有降糖功效,是防治糖尿病的佳品。
#健康一夏# #健康养生# #健康# #夏天# #完美的夏天# ##健康大挑战# #健康生活# #生活小妙招#
1、最佳消暑食品:绿豆
绿豆甘寒,有清心利尿、消暑止渴、清热解毒之效。绿豆汤是民间最常用的消暑与解毒良药,夏季常吃绿豆粥消暑养胃最佳。绿豆常用于治疗暑热烦渴,心、胃热盛及痈肿、丹毒等证,对砒石、巴豆、附子等一切草木金石及酒食中毒,大量饮服绿豆,均有解救作用。
2、最佳消暑药物:荷叶
荷叶味苦性平,其气清香,新鲜者善清夏日暑邪以化秽浊,清热解暑方中最多配用。夏日如以鲜荷叶包《六一散》煎服,鲜荷叶包粳米蒸饭,或以鲜荷叶泡茶,均有清暑利湿之良效。
3、最佳消暑水果:西瓜
西瓜味甘性寒,有消暑除烦、止渴利尿之效,是夏令解暑佳品,有“天然白虎汤”之称。凡暑热烦渴、口渴心烦、小便不利、暑热伤津及伤酒等证,均适合食用。但暑证内有寒湿者不宜进食。
4、最佳消暑蔬菜:苦瓜
苦瓜性寒味苦,有清热解毒、清心消暑、明目降压之功,对中暑、痢疾、恶疮等有防治作用。苦瓜含有多种氨基酸、维生素和矿物质。苦瓜还含有一种叫“多肽-P”类似胰岛素的物质,有降糖功效,是防治糖尿病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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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2人入选2022年5月天津好人榜
近日,由市文明办主办、天津文明网承办的推荐、评议“天津好人”活动揭晓2022年5月好人榜名单。津南区推荐的助人为乐好人刘四和、孝老爱亲好人闫建英入选“天津好人榜”。
助人为乐类
刘四和:建立志愿服务队 发挥特长服务社区居民
刘四和,男,59岁,群众,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祥福里社区居民,咸水沽镇第五届人大代表。他创建“四和苑”志愿服务队。长期以来,他带领团队发挥专业特长,自发为社区老人开办公益科普课程、解决生活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他组织志愿者为居民买药、收集居民需求、多次深入封控楼层服务。他积极创作诗歌、歌曲、快板书等抗疫艺术作品,其中快板书《津门战疫》发表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公众号等客户端。他被津南区咸水沽镇授予“首善好人”荣誉称号。
谈起做志愿服务的初衷,刘四和感慨:“一次偶然,我的朋友家中突遭变故,他本人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那段时间我每天关心他、陪伴他。渐渐地,他从阴霾中走了出来,人变得积极阳光很多,我由衷感到高兴。因为这个事,我爱上了志愿服务,每天在想自己要做些什么,后来到咸水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觉得我应该在实践所里面,帮大家做一些公益的事。”就这样,他与志愿服务,结下不解之缘。
起初,刘四和在实践所里开展一些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帮助咸水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百姓剧场中开展活动的居民调和舞台的舞美、灯光、音响。通过实践所的沟通,他开始为镇志愿队伍鸿雁朗诵文化艺术团讲解舞台实践课程,帮大家排练节目。
此外,刘四和紧跟社会时政,创作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为营造浓厚社会正能量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疫情期间,他创作了快板书《白衣天使逆行援鄂——除夕出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好人张庆才》《爷爷奶奶都来打疫苗》等,创作了反映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诗歌《风雪中的那一抹红》《我不知道你的姓名》,抗疫歌曲《江城赞歌》《武汉援情》《春暖花开》《光明少年》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后,他创作了快板书《六中全会指方向》等,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疫情期间,刘四和组建了“四和苑”科技助老志愿服务队,帮助老年人熟悉掌握科技产品。他们通过这种“以老助老”“以小老助大老”的形式,为镇域的老年人提供帮助。服务队在实践所举办了20多场专业的智能手机讲堂,自费做了5000本智能手机使用手册,并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让老年人能够感受到科技带来的便捷与快乐。服务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帮助老年朋友们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大家搜集素材,制作视频参加“你好,天津”短视频大赛,展现津南人的精神风貌和美丽风光。刘四和带领志愿者们参与到创文、双拥等多项政府重点工作中,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
2022年初,奥密克戎病毒突入津南,面对新冠疫情,刘四和立即组织志愿者们就地在各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小区封控管理的当天,他就带领全家人参与志愿服务,为各社区推荐志愿者,给他们抗疫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他组织封控区外的志愿者通过网络和走访,与多家药店进行联络,最终确立能够送药的48家正规药店,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制成表格,贴到封控区各个楼栋口,解决了居民最初的买药难问题。他还组织志愿者们在线上收集封控区居民需求,与社区一道为居民解决生活物资和药品保障问题。
刘四和参与封控区核酸检测的志愿服务,每次核酸检测都多次深入封控楼层服务。同时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通过镜头,让大家看到了封控区内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们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场景。在小区封控的20天里,他每天都在社区义务工作十几个小时,深夜回到家还在编辑视频、撰写文案,他通过公众号和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抗疫日记》《志愿者风采》和《战疫津声》等栏目,形成一份津门抗疫纪实文献。
这次疫情期间,刘四和还创作了许多诗歌、歌曲、快板书等艺术作品,其中快板书《津门战疫》,展现了全市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的坚强意志。作品发表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公众号等客户端和天津市团委、市少工委、津云、津彩青春、澎湃新闻、网易、新浪、搜狐、抖音、快手等平台。
就这样,刘四和带领的“四和苑”的志愿服务之路越走越远、越走越稳:“以后我们也会继续走在公益这条路上,永远做志愿服务,帮助更多人!希望更多的人加入我们,让咸水沽居民都进‘四合院’,大家都是亲近热络的街坊好邻居!”
孝老爱亲类
闫建英:“孝”对人生 传承美德
闫建英,女,50岁,中共预备党员,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刘家沟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她十几年如一日照顾瘫痪在床的公公,无论是日复一日地端汤送水、洗脸洗脚、端屎端尿、还是每周一次的洗头洗澡、擦身换衣等等,把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用自己的温情细心照料老人,时刻记挂着老人,为老人排忧解难,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她的孝心感染着周边群众。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她拿出照顾老人的那份细致劲儿,挨家挨户熟悉情况,真正做到了“不落一人,不差一户”,赢得了大家一致好评。
闫建英丈夫因工作需要常年不在家,她便一个人操持着这个家庭,照顾瘫痪在床的公公。她坚持每天给公公擦拭、按摩身体、刮胡子,每月理发。为了使公公有一个良好的心情,她专门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给老人听音乐、听评书,并且每天下班回来都会陪公公聊聊天解解闷,一有时间她就搀扶公公锻炼恢复,老人想吃啥,她总是尽量满足,从来不嫌麻烦,把老人照顾得舒舒服服、干干净净、开开心心。后来,公公年事已高,疾病又几次复发,导致身体完全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她便开始担负起给公公喂饭、喂水、洗脸、穿衣、翻身等繁琐的护理工作。无论是日复一日地端汤送水、洗脸洗脚、端屎端尿、还是每周一次的洗头洗澡、擦身换衣等等,把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这样坚持照料老人十年有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属人间常情,但确实是难能可贵。她用自己的温情细心照料老人,时刻记挂着老人,为老人排忧解难,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她的孝贤行为在村里起到了很好的模范作用。她说:"孝敬、照顾老人是应该的,也是做人的根本。"
闫建英的勤劳与善良,村里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一致推荐她担任片区长,这样既不耽误照顾公公,还能为家庭带来一份收入。得到这样一份工作后,她更将其作为一份责任。她负责的片区是村里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最复杂的地方,租户多流动性大,她拿出了照顾家庭的那份细致劲儿,挨家挨户熟悉情况,添加联系方式,真正将片区当作自己家来管理。疫情爆发之后,她的片区任务最重,但她总能保证找到每一个人,也能让每一个有问题的村民及时联系上她,不论是做核酸还是供给物资,她都真正做到了“不落一人,不差一户”。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用华丽的辞藻,闫建英用最简单的行动诠释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份美德的深刻含义。饮水思源,她不仅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庭,更爱护好村民们的大家庭,她像一棵大树般,为每一个路过的人在夏日提供一点阴凉。
近日,由市文明办主办、天津文明网承办的推荐、评议“天津好人”活动揭晓2022年5月好人榜名单。津南区推荐的助人为乐好人刘四和、孝老爱亲好人闫建英入选“天津好人榜”。
助人为乐类
刘四和:建立志愿服务队 发挥特长服务社区居民
刘四和,男,59岁,群众,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祥福里社区居民,咸水沽镇第五届人大代表。他创建“四和苑”志愿服务队。长期以来,他带领团队发挥专业特长,自发为社区老人开办公益科普课程、解决生活困难。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他组织志愿者为居民买药、收集居民需求、多次深入封控楼层服务。他积极创作诗歌、歌曲、快板书等抗疫艺术作品,其中快板书《津门战疫》发表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公众号等客户端。他被津南区咸水沽镇授予“首善好人”荣誉称号。
谈起做志愿服务的初衷,刘四和感慨:“一次偶然,我的朋友家中突遭变故,他本人受到非常严重的打击。那段时间我每天关心他、陪伴他。渐渐地,他从阴霾中走了出来,人变得积极阳光很多,我由衷感到高兴。因为这个事,我爱上了志愿服务,每天在想自己要做些什么,后来到咸水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觉得我应该在实践所里面,帮大家做一些公益的事。”就这样,他与志愿服务,结下不解之缘。
起初,刘四和在实践所里开展一些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帮助咸水沽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百姓剧场中开展活动的居民调和舞台的舞美、灯光、音响。通过实践所的沟通,他开始为镇志愿队伍鸿雁朗诵文化艺术团讲解舞台实践课程,帮大家排练节目。
此外,刘四和紧跟社会时政,创作了大量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作品,为营造浓厚社会正能量氛围作出了积极贡献。疫情期间,他创作了快板书《白衣天使逆行援鄂——除夕出征》《党员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好人张庆才》《爷爷奶奶都来打疫苗》等,创作了反映社区干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的诗歌《风雪中的那一抹红》《我不知道你的姓名》,抗疫歌曲《江城赞歌》《武汉援情》《春暖花开》《光明少年》等;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胜利闭幕后,他创作了快板书《六中全会指方向》等,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疫情期间,刘四和组建了“四和苑”科技助老志愿服务队,帮助老年人熟悉掌握科技产品。他们通过这种“以老助老”“以小老助大老”的形式,为镇域的老年人提供帮助。服务队在实践所举办了20多场专业的智能手机讲堂,自费做了5000本智能手机使用手册,并帮助老年人解决实际问题,让老年人能够感受到科技带来的便捷与快乐。服务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帮助老年朋友们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帮助大家搜集素材,制作视频参加“你好,天津”短视频大赛,展现津南人的精神风貌和美丽风光。刘四和带领志愿者们参与到创文、双拥等多项政府重点工作中,不断传递社会正能量。
2022年初,奥密克戎病毒突入津南,面对新冠疫情,刘四和立即组织志愿者们就地在各个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小区封控管理的当天,他就带领全家人参与志愿服务,为各社区推荐志愿者,给他们抗疫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他组织封控区外的志愿者通过网络和走访,与多家药店进行联络,最终确立能够送药的48家正规药店,把他们的联系方式制成表格,贴到封控区各个楼栋口,解决了居民最初的买药难问题。他还组织志愿者们在线上收集封控区居民需求,与社区一道为居民解决生活物资和药品保障问题。
刘四和参与封控区核酸检测的志愿服务,每次核酸检测都多次深入封控楼层服务。同时还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通过镜头,让大家看到了封控区内的医护人员和志愿者们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的场景。在小区封控的20天里,他每天都在社区义务工作十几个小时,深夜回到家还在编辑视频、撰写文案,他通过公众号和视频号等平台发布《抗疫日记》《志愿者风采》和《战疫津声》等栏目,形成一份津门抗疫纪实文献。
这次疫情期间,刘四和还创作了许多诗歌、歌曲、快板书等艺术作品,其中快板书《津门战疫》,展现了全市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众志成城齐心抗疫的坚强意志。作品发表在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团中央公众号等客户端和天津市团委、市少工委、津云、津彩青春、澎湃新闻、网易、新浪、搜狐、抖音、快手等平台。
就这样,刘四和带领的“四和苑”的志愿服务之路越走越远、越走越稳:“以后我们也会继续走在公益这条路上,永远做志愿服务,帮助更多人!希望更多的人加入我们,让咸水沽居民都进‘四合院’,大家都是亲近热络的街坊好邻居!”
孝老爱亲类
闫建英:“孝”对人生 传承美德
闫建英,女,50岁,中共预备党员,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刘家沟村村委会工作人员。她十几年如一日照顾瘫痪在床的公公,无论是日复一日地端汤送水、洗脸洗脚、端屎端尿、还是每周一次的洗头洗澡、擦身换衣等等,把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她用自己的温情细心照料老人,时刻记挂着老人,为老人排忧解难,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她的孝心感染着周边群众。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她拿出照顾老人的那份细致劲儿,挨家挨户熟悉情况,真正做到了“不落一人,不差一户”,赢得了大家一致好评。
闫建英丈夫因工作需要常年不在家,她便一个人操持着这个家庭,照顾瘫痪在床的公公。她坚持每天给公公擦拭、按摩身体、刮胡子,每月理发。为了使公公有一个良好的心情,她专门买了一个半导体收音机,给老人听音乐、听评书,并且每天下班回来都会陪公公聊聊天解解闷,一有时间她就搀扶公公锻炼恢复,老人想吃啥,她总是尽量满足,从来不嫌麻烦,把老人照顾得舒舒服服、干干净净、开开心心。后来,公公年事已高,疾病又几次复发,导致身体完全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她便开始担负起给公公喂饭、喂水、洗脸、穿衣、翻身等繁琐的护理工作。无论是日复一日地端汤送水、洗脸洗脚、端屎端尿、还是每周一次的洗头洗澡、擦身换衣等等,把老人照顾得无微不至。就这样坚持照料老人十年有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虽属人间常情,但确实是难能可贵。她用自己的温情细心照料老人,时刻记挂着老人,为老人排忧解难,撑起了一片晴朗的天。她的孝贤行为在村里起到了很好的模范作用。她说:"孝敬、照顾老人是应该的,也是做人的根本。"
闫建英的勤劳与善良,村里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一致推荐她担任片区长,这样既不耽误照顾公公,还能为家庭带来一份收入。得到这样一份工作后,她更将其作为一份责任。她负责的片区是村里面积最大、人口最多、最复杂的地方,租户多流动性大,她拿出了照顾家庭的那份细致劲儿,挨家挨户熟悉情况,添加联系方式,真正将片区当作自己家来管理。疫情爆发之后,她的片区任务最重,但她总能保证找到每一个人,也能让每一个有问题的村民及时联系上她,不论是做核酸还是供给物资,她都真正做到了“不落一人,不差一户”。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用华丽的辞藻,闫建英用最简单的行动诠释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份美德的深刻含义。饮水思源,她不仅爱护着自己的小家庭,更爱护好村民们的大家庭,她像一棵大树般,为每一个路过的人在夏日提供一点阴凉。
女子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邻居滑倒后将她告上法庭!判了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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