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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一路人行道上撞人的歪脖树已被伐】去年6月4日,本栏目曾报道过位于东一路的新城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大门右侧人行道上有一棵歪脖树,过往行人一不小心就会撞上弯曲的树干。现在这颗影响行人的歪脖树已被伐除,计划今年秋冬季补栽。
东一路上这棵长在人行道外侧的行道树,因生长过程出现歪斜,这棵树从地面往上2米至3米处与地面大致平行。这段弯曲的树干还延伸到了人行道中央,且离地面不足1.5米,过往行人一不小心就会撞到树干上。家住附近的薛先生路过此处时,不小心撞伤了头部。
当时,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绿化科李科长回复记者称,经现场勘察,这棵行道树为国槐,胸径约35厘米,由于树干严重倾斜,影响过往行人及如厕群众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季节原因,当时无法立即移栽。待秋冬季时,将这棵树迁移并及时予以补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随后,绿化养护单位在树上悬挂了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以免碰撞受伤。
不过,今年5月20日薛先生向记者反映,撞伤他头部的歪脖树还在原处,还有人不小心撞到,希望有关部门能把树移走。
5月23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李科长。当天下午,李科长回复称,经过了解,由于去年秋冬季补栽经费落空,绿化队没有对东一路上的这棵歪脖树进行移栽。鉴于该树已经枯死,他们当天已将死树伐除,计划今年秋冬季补栽。(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姚瑞丹)
东一路上这棵长在人行道外侧的行道树,因生长过程出现歪斜,这棵树从地面往上2米至3米处与地面大致平行。这段弯曲的树干还延伸到了人行道中央,且离地面不足1.5米,过往行人一不小心就会撞到树干上。家住附近的薛先生路过此处时,不小心撞伤了头部。
当时,新城区城市管理局绿化科李科长回复记者称,经现场勘察,这棵行道树为国槐,胸径约35厘米,由于树干严重倾斜,影响过往行人及如厕群众通行,存在安全隐患。但由于季节原因,当时无法立即移栽。待秋冬季时,将这棵树迁移并及时予以补栽,尽快消除安全隐患。随后,绿化养护单位在树上悬挂了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安全,以免碰撞受伤。
不过,今年5月20日薛先生向记者反映,撞伤他头部的歪脖树还在原处,还有人不小心撞到,希望有关部门能把树移走。
5月23日上午,记者再次联系李科长。当天下午,李科长回复称,经过了解,由于去年秋冬季补栽经费落空,绿化队没有对东一路上的这棵歪脖树进行移栽。鉴于该树已经枯死,他们当天已将死树伐除,计划今年秋冬季补栽。(文/图 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姚瑞丹)
记者跑腿|鲁山一居民给朋友担保贷款 一年后得知借款人竟是陌生人
大象新闻记者 高君晓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昊宇 文图视频
“朋友找我担保贷款,没想到一年后竟然发现借款人是一个陌生人。”近日,平顶山鲁山县居民李先生向大象新闻记者反应称,几年前给一个朋友担保贷款,结果最终借款人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如今,由于借款人没有及时归还贷款,李先生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还因此丢掉了自己的工作。
为何会出现这样发的情况?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抹不开面子,他为朋友担保贷款
“都是朋友才替他担保的,谁会想到,最后贷款的却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近日,鲁山县的李先生郁闷地说。
原来,李先生在鲁山县广播电视台上班。2015年12月,李先生以前的朋友贾国栋和妻子任君慧一起找到他说,老岳父家里要盖房子,希望李先生能出面担保贷款30万元救急。因为都是多年的朋友,李先生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在信用社签字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给我说,贷款人不是贾国栋或他妻子。”李先生说,由于自己在2013年还因为长达一年没有还车贷,导致自己的征信是黑名单,“我想着,银行一查自己的征信,自己肯定就不符合做担保人了。”
随后,李先生就没把这件事情记在心上,直到2017年,他接到鲁山县农村信用社的一个电话。
“当时联社(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一位陈姓工作人员给我打的电话,说我曾给一位姓薛的人担保贷款,如今对方没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作为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李先生坦言,自己当时觉得对方是个骗子或合适打错电话了,因为他根本没给什么姓薛的人担保过,所以果断挂断了电话。
没想到,后来几经证实,这件事竟然是真的——不知何时,他竟然为薛先生做担保,贷款金额是30万元。
难以置信,借款人变成了“陌生人”
李先生仔细回想了一下,确认自己只是曾给朋友贾国栋担保过,而且金额好像就是30万元。于是,李先生立即联系贾国栋、任君慧夫妇,询问原因。
“贾国栋说,他找我担保贷款时被查出征信有问题,无法贷款,所以才临时换了别人。”采访中,说到此处李先生很不解,“他的征信出了问题无法贷款,我当时征信也出了问题,为什么能做担保?”
了解情况后,感觉被欺骗的李先生不止一次到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说明情况,并电话联系当时的信贷员陈主任,希望能解除担保关系,但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8年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将他告上法庭,他才发现,自己只是这笔贷款中的四个担保人之一。
记者在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上看到:原告(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薛先生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一份,金额30万元,用途为购服装,期限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调解,作为担保人的李先生需要连带清偿责任还款2万多元。
“我觉得这样非常不合理,借款人我根本就不认识。”李先生气愤地说,因为被告上法庭,他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李先生得知,其他几位担保人和贾国栋或是同事、或是战友关系。而更令人诧异的是,借款人薛先生竟然也是受害者之一,最初贾国栋找到薛先生,也是希望他作为担保人,可贷款批下来后,薛先生才发现自己成了借款人。
“他(薛先生)说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借款人了。”采访中,李先生说到此处连连摇头。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那位薛先生,对方证实了李先生的说法:“我和他是朋友,当初他找到我,说是给岳父贷款盖房子,我就痛快的签字了。没想到贷款下来后,我发现自己成了借贷人。我很生气,但他们夫妇一再承诺会及时还款,我也就没说啥,没想到……我现在也是四处找贾国栋夫妇俩,但他们电话不接,人好像消失了一样。”
采访中,根据李先生、薛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贾国栋、任君慧夫妻俩的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拒绝回应:该咋弄咋弄
那么,借款人与担保人互不相识,又是怎么签订贷款合同的?当时的贷款流程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和担保人李先生一起来到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了解情况。
对此,负责办理这笔贷款的陈主任没有直接回应,只是一再强调:这些都是领导审批通过的。
“我就看谁给我签字的,其他我不管。这些都是经过我这儿办、领导们审批通过发放的贷款。我现在跟你没啥说的,该咋弄咋弄。”陈主任说。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想要具体了解这笔贷款的详细情况,陈主任称有会议要参加,一会儿下来细聊,但此后再不露面,其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让人疑惑的是,没过多久,和记者同行的李先生却接到了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一位负责人的电话,责备李先生不该将此事告知媒体。
5月23日,记者联系上了这位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这笔贷款不是经过我这里办的,但是也知道。贷款人和担保人都签字了,以事实说话。在贷款通则上也没有规定说,银行一定要确认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关系、认不认识。”
对此,李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当时在银行签字的时候,工作人员就说你先签字吧,还得查征信,如果可以贷款你都不用再跑一趟了,签的全都是空白合同。在银行的贷款流程上可以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这样合规吗?”
对于此事,大象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 高君晓 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王昊宇 文图视频
“朋友找我担保贷款,没想到一年后竟然发现借款人是一个陌生人。”近日,平顶山鲁山县居民李先生向大象新闻记者反应称,几年前给一个朋友担保贷款,结果最终借款人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如今,由于借款人没有及时归还贷款,李先生生活受到很大影响,还因此丢掉了自己的工作。
为何会出现这样发的情况?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抹不开面子,他为朋友担保贷款
“都是朋友才替他担保的,谁会想到,最后贷款的却是一个不认识的人。”近日,鲁山县的李先生郁闷地说。
原来,李先生在鲁山县广播电视台上班。2015年12月,李先生以前的朋友贾国栋和妻子任君慧一起找到他说,老岳父家里要盖房子,希望李先生能出面担保贷款30万元救急。因为都是多年的朋友,李先生没多想就答应下来。
“在信用社签字的时候,没有任何人给我说,贷款人不是贾国栋或他妻子。”李先生说,由于自己在2013年还因为长达一年没有还车贷,导致自己的征信是黑名单,“我想着,银行一查自己的征信,自己肯定就不符合做担保人了。”
随后,李先生就没把这件事情记在心上,直到2017年,他接到鲁山县农村信用社的一个电话。
“当时联社(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一位陈姓工作人员给我打的电话,说我曾给一位姓薛的人担保贷款,如今对方没在规定期限内还清贷款,作为担保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李先生坦言,自己当时觉得对方是个骗子或合适打错电话了,因为他根本没给什么姓薛的人担保过,所以果断挂断了电话。
没想到,后来几经证实,这件事竟然是真的——不知何时,他竟然为薛先生做担保,贷款金额是30万元。
难以置信,借款人变成了“陌生人”
李先生仔细回想了一下,确认自己只是曾给朋友贾国栋担保过,而且金额好像就是30万元。于是,李先生立即联系贾国栋、任君慧夫妇,询问原因。
“贾国栋说,他找我担保贷款时被查出征信有问题,无法贷款,所以才临时换了别人。”采访中,说到此处李先生很不解,“他的征信出了问题无法贷款,我当时征信也出了问题,为什么能做担保?”
了解情况后,感觉被欺骗的李先生不止一次到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说明情况,并电话联系当时的信贷员陈主任,希望能解除担保关系,但一直没有进展。直到2018年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将他告上法庭,他才发现,自己只是这笔贷款中的四个担保人之一。
记者在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份民事调解书上看到:原告(鲁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薛先生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一份,金额30万元,用途为购服装,期限自2015年12月30日起至2018年12月30日。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法院调解,作为担保人的李先生需要连带清偿责任还款2万多元。
“我觉得这样非常不合理,借款人我根本就不认识。”李先生气愤地说,因为被告上法庭,他也因此丢掉了工作。
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李先生得知,其他几位担保人和贾国栋或是同事、或是战友关系。而更令人诧异的是,借款人薛先生竟然也是受害者之一,最初贾国栋找到薛先生,也是希望他作为担保人,可贷款批下来后,薛先生才发现自己成了借款人。
“他(薛先生)说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了借款人了。”采访中,李先生说到此处连连摇头。随后,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那位薛先生,对方证实了李先生的说法:“我和他是朋友,当初他找到我,说是给岳父贷款盖房子,我就痛快的签字了。没想到贷款下来后,我发现自己成了借贷人。我很生气,但他们夫妇一再承诺会及时还款,我也就没说啥,没想到……我现在也是四处找贾国栋夫妇俩,但他们电话不接,人好像消失了一样。”
采访中,根据李先生、薛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多次拨打贾国栋、任君慧夫妻俩的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拒绝回应:该咋弄咋弄
那么,借款人与担保人互不相识,又是怎么签订贷款合同的?当时的贷款流程是什么?带着疑问,记者和担保人李先生一起来到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了解情况。
对此,负责办理这笔贷款的陈主任没有直接回应,只是一再强调:这些都是领导审批通过的。
“我就看谁给我签字的,其他我不管。这些都是经过我这儿办、领导们审批通过发放的贷款。我现在跟你没啥说的,该咋弄咋弄。”陈主任说。
随后,记者表明身份,想要具体了解这笔贷款的详细情况,陈主任称有会议要参加,一会儿下来细聊,但此后再不露面,其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让人疑惑的是,没过多久,和记者同行的李先生却接到了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一位负责人的电话,责备李先生不该将此事告知媒体。
5月23日,记者联系上了这位鲁山县农村信用联社信贷部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这笔贷款不是经过我这里办的,但是也知道。贷款人和担保人都签字了,以事实说话。在贷款通则上也没有规定说,银行一定要确认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关系、认不认识。”
对此,李先生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当时在银行签字的时候,工作人员就说你先签字吧,还得查征信,如果可以贷款你都不用再跑一趟了,签的全都是空白合同。在银行的贷款流程上可以直接在空白合同上签字?这样合规吗?”
对于此事,大象新闻记者将持续关注!
来源: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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