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怀庄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83年,是茅台镇较早的一批民营酿酒企业,公司共有员工一千多人,注册资金5088万,年产优质酱香酒6000吨,是集产供销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酿酒企业。三十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诚信经营、和谐发展为宗旨,取得了稳健、长足的发展。先后荣获了"中国驰名商标、"贵州老字号”、"贵州省著名商标”还通过了”国际质量体系"、"安全饮品”等权威认证,被评为遵义市五强白酒企业、仁怀市十强民营企业,共获得国家(部)、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各级各类表彰280余项。集团公司董事长陈果2014年获中国农业部优秀企业家表彰,同年获贵州省劳动模范称号,公司总经理获贵州省酿酒大师光荣称号。
【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发布了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696件(含港区、管城法院办理的知产案件),共审结案件4456件。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郑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建筑、汽配、五金、市政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农业生产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李某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397.52万元,判处罚金4085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0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04件、商业秘密案件13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原告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某被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分两批确定为种业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清华大学诉某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公报案例。
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花花牛”“莲花味精”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巴布豆”“江中”“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644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多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3起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122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如原告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度50大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调解。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共计调解案件1046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自2019年郑州中院启动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来,招聘技术调查官共计51人、技术专家69人,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120余件次,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件如保定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某创新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某泰益超硬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由于上述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为医药的化学成分及高新材料,在审理案件时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找准双方争议的技术要点,确定关键技术问题,理清思路,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2021年9月,适用司法惩戒,对洛阳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进行制裁,罚款10万元,其申请复议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处罚决定,对潜在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保全措施运用。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90余份,出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定50余份,及时固定证据,防范当事人转移财产,减轻权利人维权难度。
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去年,中原科技城、高新区自创区(郑州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先后成立,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回审判,有效利用该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延伸功能。
深化司法服务效果。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助力冬奥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录制视频进行普法宣传,联合《河南法制报》开展法官说法,解读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热点问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积极开展送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92家、律所15家,到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高新区等知识产权企业集中的园区进行座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付加才)⑮
4月25日,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并发布了郑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知产案件4696件(含港区、管城法院办理的知产案件),共审结案件4456件。
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郑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严厉打击涉民生类犯罪。对涉及食品、药品、母婴用品、种子、化肥、建筑、汽配、五金、市政等领域中,与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生命健康、农业生产和公共安全相关的犯罪,依法从重判处刑罚,量刑时一般不考虑适用缓刑,切实保护民生安全。如李某某等28人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继续加大财产刑适用。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所得,并依法予以没收。严格审查犯罪行为非法经营数额,从严判处相应数额的罚金,切实做到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共没收非法所得397.52万元,判处罚金4085万元。
深化刑罚执行效果。对适用缓刑和部分实刑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禁止令,从行为上对其从事市场经营活动予以严格限制,共对47人适用了禁止令。
激励市场创新活力。审结涉及石化、汽配、冶炼、通讯、种业等领域侵害专利权纠纷案件1240件、植物新品种权案件104件、商业秘密案件13件,有力保护了专利权人、植物新品种权人等主体的权益,激励科技创新,提高科研工作者技术创新、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的积极性,为创新主体提供明确、稳定、可预期的规则指引,让创新创业者坚定信心,提升社会创新活力。如原告北京北方丰达种业有限责任公司诉某被告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等5起案件,被最高法院分两批确定为种业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告清华大学诉某被告侵害发明专利案件,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公报案例。
净化市场环境。办理大量涉及民生的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审结侵害“花花牛”“莲花味精”等一批河南省知名品牌和“巴布豆”“江中”“农夫山泉”等全国知名商标案件及不正当竞争案件1644件,对恶意侵权的行为从严进行判赔,制裁傍名牌、蹭知名度的不正当行为,进一步净化了市场环境,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有力地保护了权利人合法权益。如原告巴布豆(中国)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多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3起案件,被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确定为年度《3.15案例》。
促进文化传播。规范审理侵害著作权纠纷案1122件,制裁了复制、传播、销售等各类侵权行为,有效维护了著作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如原告长沙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被告某协会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一案,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年度50大典型案例。
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审判质效强化案件调解。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思路,针对部分商标权纠纷、著作权纠纷、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等案件当事人对侵权事实没有争议、仅对赔偿数额有争议的特点,根据案件性质、具体情况和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合理运用调解或者裁判方式处理案件,当调则调,当判则判,共计调解案件1046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技术调查官运用。自2019年郑州中院启动技术调查官制度以来,招聘技术调查官共计51人、技术专家69人,技术调查官、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并出具调查意见书、进行案件论证120余件次,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件如保定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诉被告新疆某阳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某创新有限公司诉被告青岛某泰益超硬研磨股份有限公司发明专利,由于上述案件涉及的技术领域为医药的化学成分及高新材料,在审理案件时通过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的审理,找准双方争议的技术要点,确定关键技术问题,理清思路,为知识产权审判提供强大“智库”支持。
制裁虚假陈述行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对虚假陈述的当事人进行罚款或者拘留,制裁其干扰正常诉讼的行为,避免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引导当事人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诉讼氛围。2021年9月,适用司法惩戒,对洛阳某公司虚假陈述行为进行制裁,罚款10万元,其申请复议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驳回,维持原处罚决定,对潜在的不诚信诉讼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加强保全措施运用。为有效解决知识产权维权中存在的“取证难”问题,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调取的档案材料、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由法院向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发放律师调查令90余份,出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裁定50余份,及时固定证据,防范当事人转移财产,减轻权利人维权难度。
拓展服务渠道,助推创新发展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去年,中原科技城、高新区自创区(郑州片区)“知识产权巡回法庭”先后成立,在此基础上,适时开展巡回审判,有效利用该平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更好地发挥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延伸功能。
深化司法服务效果。每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郑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引起全社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广泛关注。助力冬奥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录制视频进行普法宣传,联合《河南法制报》开展法官说法,解读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热点问题。围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目标,积极开展送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走访企业92家、律所15家,到郑东新区中原科技城、高新区等知识产权企业集中的园区进行座谈,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郑州中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晓磊 路梦蝶 通讯员 付加才)⑮
【主动作为解民忧 攻坚克难聚民心 庆阳市坚持依法依规化解“登记难”问题】@庆阳司法行政 本网讯“房产证终于拿到手了,心里一直悬着的这块石头终于落了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东庄花苑小区住户呼小平看着手中的“红本本”,按捺不住内心的喜悦。此前,因为开发商将东庄花苑小区商务楼抵押拍卖,导致该小区无土地证,小区住户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群众手中的“红本本”虽小,却关系民生。其背后悬在群众心头多年的问题一日不解决,不仅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更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了折扣。
民生问题无小事。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大力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乱象,依法依规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点点滴滴汇聚为民之心。
依法化解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个小红本牵动着千家万户群众的心,化解背后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对权证办理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筛查、分类汇总的过程中,庆阳市梳理出共性问题10大类、个性问题121项,还有些化解工作是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交织。
“针对这些问题,庆阳市坚持依法推进,厘清政府部门、开发建设单位以及购房人的责任,划清问题边界,坚决杜绝‘乱开口子’‘随意搭车’行为。对部分小区因土地查封、抵押,办理首次登记后不能进行转移登记或土地分割的涉法涉诉难题,协调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化解。”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抵押和查封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协调开发企业、金融机构,通过还款、协商、追缴、置换等方式处理债务纠纷问题,及时解除抵押和查封。对于涉执行案件,按照“一案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对于开发商恶意欠缴税费的诉讼或者法院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快立快执,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纳入本次“登记难”化解范围的133件涉诉涉执案件,已办结112件,案件化解率达到84.21%。
此外,市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带领法律援助律师多次深入西峰区化解小区,向开发企业、住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化解方案,指定专人跟进小区化解进度,督促开发企业限期整改。
依法严惩 从严规范房地产领域监管
在全力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中,庆阳市认真梳理因开发企业涉法涉诉导致的“登记难”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快速处理,在全省率先开展联合惩戒,面向社会发布房地产开发领域3批12家失信企业名单,针对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列出具体惩戒措施,督促开发商积极配合化解工作,倒逼企业履约践诺、承担责任。
2021年11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阳市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针对违法违规建设或交房、套取骗取贷款、违法转移资金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从开展联合惩戒等多方面入手,建立企业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信用监管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效能。
在清收涉金融不良资产工作中,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577人次,纳入失信名单50人次,司法拘留18人,发布悬赏20次,查封财物33处,评估拍卖25处。
同时,针对部分开发企业违规代收挪用住户契税和维修基金,群众担心多次缴纳契税,不敢办证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了罚没追缴工作小组,综合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督促开发建设企业落实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时上缴罚没款项,协调追缴开发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督促部分违规代收契税和维修基金的开发企业退还资金。
法治先行 从源头遏制新增“登记难”
“在用好用足政策优先解决办证问题的同时,要对没有承担社会责任、存在恶意欠缴税款等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决不能搞既往不咎,在解决遗留问题的同时,坚决遏制新问题出现。”市委书记黄泽元在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推进会议上强调。
“为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至今,市住建局以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为契机,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在化解存量问题的同时,从源头上遏制‘登记难’增量问题。”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负责人苗亚平说。
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区政府,严把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土地招拍挂等准入关口,凡是无土地、无项目、无业务的“三无”企业,一律按程序注销,清出房地产市场;凡是资金来源不明、自身实力不足、社会信誉不良的开发企业,禁止参与新的土地竞拍,从源头上剔除有风险、有隐患、有矛盾的市场主体参与开发。
同时,严格推行预售不抵押、抵押不预售的政策,从严管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行为,今后凡批准预售的在建房产项目,不得办理房产抵押;如需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项目,不予批准房屋预售,严防“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经营行为动态检查,实行联合惩戒,凡查实违规预售、代收维修基金等违法行为,开发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
全力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各级各部门以化解“登记难”工作为契机,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牢规矩意识、诚信意识,倾力打造诚信社会、诚信庆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展示庆阳良好形象。
截至2月10日,全市累计化解“登记难”问题小区421个67576套,转移登记化解率达83.68%,总体登记发证率61.68%。(庆阳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群众手中的“红本本”虽小,却关系民生。其背后悬在群众心头多年的问题一日不解决,不仅影响着房地产市场的稳健运行,更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打了折扣。
民生问题无小事。2021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大力整治房地产领域问题乱象,依法依规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点点滴滴汇聚为民之心。
依法化解 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个小红本牵动着千家万户群众的心,化解背后往往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对权证办理类历史遗留问题逐一筛查、分类汇总的过程中,庆阳市梳理出共性问题10大类、个性问题121项,还有些化解工作是个性问题与共性问题交织。
“针对这些问题,庆阳市坚持依法推进,厘清政府部门、开发建设单位以及购房人的责任,划清问题边界,坚决杜绝‘乱开口子’‘随意搭车’行为。对部分小区因土地查封、抵押,办理首次登记后不能进行转移登记或土地分割的涉法涉诉难题,协调法院、金融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化解。”市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
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抵押和查封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积极协调开发企业、金融机构,通过还款、协商、追缴、置换等方式处理债务纠纷问题,及时解除抵押和查封。对于涉执行案件,按照“一案一策”制定工作方案。对于开发商恶意欠缴税费的诉讼或者法院非诉执行案件,依法快立快执,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截至2022年1月1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纳入本次“登记难”化解范围的133件涉诉涉执案件,已办结112件,案件化解率达到84.21%。
此外,市司法局成立工作专班,带领法律援助律师多次深入西峰区化解小区,向开发企业、住户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化解方案,指定专人跟进小区化解进度,督促开发企业限期整改。
依法严惩 从严规范房地产领域监管
在全力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中,庆阳市认真梳理因开发企业涉法涉诉导致的“登记难”问题,坚持分类施策,快速处理,在全省率先开展联合惩戒,面向社会发布房地产开发领域3批12家失信企业名单,针对失信企业及失信被执行人列出具体惩戒措施,督促开发商积极配合化解工作,倒逼企业履约践诺、承担责任。
2021年11月24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庆阳市1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约谈。同时,庆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针对违法违规建设或交房、套取骗取贷款、违法转移资金等突出问题的企业,从开展联合惩戒等多方面入手,建立企业信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信用监管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效能。
在清收涉金融不良资产工作中,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加强与市检察院、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信息共享、执法联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执行措施,限制高消费577人次,纳入失信名单50人次,司法拘留18人,发布悬赏20次,查封财物33处,评估拍卖25处。
同时,针对部分开发企业违规代收挪用住户契税和维修基金,群众担心多次缴纳契税,不敢办证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9个职能部门联合成立了罚没追缴工作小组,综合采取行政、法律、经济等手段,督促开发建设企业落实规划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时上缴罚没款项,协调追缴开发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督促部分违规代收契税和维修基金的开发企业退还资金。
法治先行 从源头遏制新增“登记难”
“在用好用足政策优先解决办证问题的同时,要对没有承担社会责任、存在恶意欠缴税款等行为的房地产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惩戒,决不能搞既往不咎,在解决遗留问题的同时,坚决遏制新问题出现。”市委书记黄泽元在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推进会议上强调。
“为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2021年至今,市住建局以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为契机,持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在化解存量问题的同时,从源头上遏制‘登记难’增量问题。”市住建局工程管理科负责人苗亚平说。
市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西峰区政府,严把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土地招拍挂等准入关口,凡是无土地、无项目、无业务的“三无”企业,一律按程序注销,清出房地产市场;凡是资金来源不明、自身实力不足、社会信誉不良的开发企业,禁止参与新的土地竞拍,从源头上剔除有风险、有隐患、有矛盾的市场主体参与开发。
同时,严格推行预售不抵押、抵押不预售的政策,从严管控开发项目抵押贷款行为,今后凡批准预售的在建房产项目,不得办理房产抵押;如需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项目,不予批准房屋预售,严防“一房多卖”等违法行为发生。持续开展房地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和经营行为动态检查,实行联合惩戒,凡查实违规预售、代收维修基金等违法行为,开发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
全力推进化解“登记难”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各级各部门以化解“登记难”工作为契机,积极引导全社会树牢规矩意识、诚信意识,倾力打造诚信社会、诚信庆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展示庆阳良好形象。
截至2月10日,全市累计化解“登记难”问题小区421个67576套,转移登记化解率达83.68%,总体登记发证率61.68%。(庆阳市司法局供稿)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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