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名牺牲消防员被批准为烈士#】近日,应急管理部、浙江省政府分别批准在灭火战斗中牺牲的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消防员毛景荣同志、钱江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刘泽军同志为烈士,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为两名烈士追记个人一等功。
毛景荣,男,汉族,中共党员,浙江遂昌人,1993年2月出生,2011年12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班长,二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6次,5次被评为优秀士兵。
刘泽军,男,汉族,山西方山人,2002年4月出生,2019年5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杭州市钱江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曾荣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二等奖。
6月13日10时,两名烈士遗体告别仪式在杭州举行,各界代表送别英雄。(人民网郝萍 温璐)
毛景荣,男,汉族,中共党员,浙江遂昌人,1993年2月出生,2011年12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一站班长,二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个人嘉奖6次,5次被评为优秀士兵。
刘泽军,男,汉族,山西方山人,2002年4月出生,2019年5月参加消防救援工作,生前系杭州市钱江消防救援站政府专职消防员,曾荣获全市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救援二等奖。
6月13日10时,两名烈士遗体告别仪式在杭州举行,各界代表送别英雄。(人民网郝萍 温璐)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身边事# 经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以下5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王晓燕,女,蒙古族,1970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拟任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邬生荣,男,汉族,1989年4月生,大学,管理学、农学双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区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杨洪昌,男,蒙古族,1985年3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康育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为区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正职人选;
姚思远,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为区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正职人选;
晓 峰,男,蒙古族,1979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宗教事务局局长,拟任区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
三、受理方式及要求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7)12380-9
受理地点:康巴什区委政府行政楼815室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6月12日
来源:康巴什党员
一、公示名单
王晓燕,女,蒙古族,1970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青少年发展中心副主任,拟任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正科级领导职务;
邬生荣,男,汉族,1989年4月生,大学,管理学、农学双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拟任区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杨洪昌,男,蒙古族,1985年3月生,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鄂尔多斯市康育教育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为区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正职人选;
姚思远,男,汉族,1986年12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内蒙古康巴什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拟提名为区委直接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正职人选;
晓 峰,男,蒙古族,1979年6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康巴什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宗教事务局局长,拟任区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
三、受理方式及要求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0477)12380-9
受理地点:康巴什区委政府行政楼815室
特此公告 中共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6月12日
来源:康巴什党员
【定边一男子涉嫌养老诈骗被拘】6月10日,定边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涉养老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经查,202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男,汉族,53岁,陕西省定边县人)以其能代办高空作业证、焊工证、安全员证等证件为由,骗取受害人许某某(69岁)、杜某二人共计33000元。受害人许某某、杜某多次催要,李某某拒不返还。2022年6月10日,刑侦大队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快速出击,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成功抓获。经讯问,李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定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https://t.cn/Ryhl4U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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