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枣强县5月4日零时起有序恢复生产生活#】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精准实施严格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4月20日凌晨我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朋友、志愿者齐心协力、并肩作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抗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鉴于我县最后一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和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时间为4月26日下午,目前还不到7天,疫情风险依然存在。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和专家科学研判,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自5月4日零时起,在全县精准实施严格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继续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
重点区域为:县城主城区和枣强镇26个城中村、10个近郊村,以及重点人员密接所涉及相关乡镇的36个村。
1.主城区7个社区258个小区。
2.枣强镇26个城中村:三里营、李武庄、丁庄村、东马庄村、毛园村、东关村、西关村、南关村、边王庄村、江庄村、三街村、北王庄村、马厂村、彭杨庄村、胡庄村、刘庄村、衡店村、店东张村、徐庄村、北李庄村、赵武庄村、红武庄村、卢武庄村、小桃园村、老杨庄村、太平庄村。
3.枣强镇10个近郊村:门庄村、窦庄、左武庄、王洼村、杜烟村、阴家庄村、大桃园村、接官亭村、东郭庄村、葛庄村。
4.重点人员密接所涉及的36个村:
枣强镇7个:崔村铺村、东潘村、范柳林、三小寨村、孙枣林村、王李枣林、西滕村
大营镇7个:白粥庄村、东小营村、后艾庄村、鹿屯村、石佛头村、西小营村、赵王滩村
恩察镇2个:恩察村(街东庄)、李雅科村
马屯镇3个:单仓口、刘仓口、张仓口
唐林镇5个:仓房口村、朴庄村、南吉利村、任毛庄、王吉利村
王常乡3个:后王常村、前王常村(含小白楼酒店)、仝站里村
肖张镇2个:后河西村、肖张村
张秀屯镇6个:南曹庄村、瓦莲蓬村、王李张村、赵子谏、北卷子村、东留故镇村
王均乡1个:曹庄村
5.枣强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重点区域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本区域内重点人员(9305户、23804人)和5月4日至10日陆续解除集中隔离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坚决做到足不出户。
①实行第1、4、7天三次核酸检测,一户一管、上门采集;
②生活物资由包联单位、志愿者或村服务队负责送货上门;
③确有就医需求的,安排到黄码医院就医,专人专车,全程闭环管理;
④有需要开展农业生产和田间管理、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的事项,可联系包联单位或村委会,由包联人员、村服务队员代办;
⑤包联单位、村服务队为重点人员家中配送消毒消杀用品,由居民每日(时间一周)进行居家消杀。
2.本区域内其他人员,自5月4日起,暂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可在小区、村庄内简单活动,不出小区、不出村,坚持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集、不聚餐,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①目前在农村居住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活动,需向村委会报备,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在野外、田间等开展生产作业时,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现在城区居住的农村人员,如需开展小麦浇灌、喷药等农业生产活动或解决家中其他困难,可联系包联单位或村委会,由包联人员、村服务队代办。
②与居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商超、药店、饭店等生活保障服务类场所,严格做好消杀,报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后,可有序开放,只提供线上服务,从业人员由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
③居民如有看病、就医需求,经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同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外出就医,闭环管理。
3.本区域内所有人员,5月9日再次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大家安心居家、届时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4.本区域包联单位人员不撤、防控力度不减,继续落实严格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重点区域之外的其他481个村,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人员可在重点区域外简单活动,点对点闭环管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餐、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县,出县需按程序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同意后方可出行。
2.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员工开展涉疫排查、防护培训,严格控制员工行程,出入村、小区、企业实行登记报备,明确时间节点,坚决做到家庭、企业“两点一线”。
3.农村可正常开展农业生产活动,但村民出村要报村委会登记,明确去向、返回时间,闭环管理。
4.除娱乐性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均可开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5.本区域内各村防控人员不撤、防控力度不减,继续落实严格防控的各项措施。
三、全民参与、群防群控,坚决守住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
1.按照“封控大交通、管住小交通”的要求,人员不进不出,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
①由县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负责,继续在各高速路口、国省干道边界设置交通卡点和县界卡口,在火车站、汽车站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②各乡镇负责,在与县外相通的路口设置检查点,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枣的市外人员,需提前2天报备,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入,来枣后第一时间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落地双检”,详细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由专人盯办返回居住地,落实“五包一”责任,纳入重点人员管理,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第1、4、7天三次核酸检测,一人一管、上门采集。
④企业复工复产县外来枣运输车辆,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驾驶员全程不得下车,装卸货后进行消杀,车辆原路返回。
⑤广大居民要及时宣传我县防控政策,劝导县外亲戚朋友近期不要来枣返枣。
2.有序推进复学复课。5月10日后,视疫情防控形势,有序开展复学复课工作,教育局将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压茬开学。学校提前做好通风和消毒消杀等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3.婚丧嫁娶实行报备制度。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主办人需向包联单位或村委会报备,红事参加人员仅限于近亲属、不得超过10人,白事人数不得超过20人。小区包联单位和村委会与公安干警及医护工作人员结合,做好监督、防控工作。参加活动人员分别接受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活动期间不准往返原居住地,待统一核酸检测出结果后,方可返回。以上举措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长期执行。
4.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在全县持续开展“全民规范戴口罩”活动,严格履行个人健康防护责任,广大居民要坚持在室外正确佩戴口罩,特别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会议、从事重点行业、出入公共场所或特殊机构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公安机关将加大巡逻力度,对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的,按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处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5.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严格实施36类重点人群每周两次核酸检测,由卫健部门牵头,严格登记,建立台账,严防漏检,特别是接触密接、次密接的医护人员以及医护辅助人员,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乡镇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各行业部门(单位)落实主管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个人落实健康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
广大居民朋友们,衷心感谢您在此次疫情歼灭战中作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同时我们也感谢为抗疫工作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包联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尽管我们取得了抗疫的阶段性重大成果,但最后的胜利还未到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靠你靠我靠大家。5月4日至10日的一周时间,将是取得最终胜利最为关键的阶段,再严格的防控措施也需要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您的自觉遵守,将是抗疫胜利的最大保障。希望大家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人人争当抗疫斗争的支持者、参与者、奉献者。我们决不能让十四天的抗疫成果功亏一篑,决不能让四十万枣强人民的艰辛努力前功尽弃,决不能让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关注和各方的支援支持付之东流!
我们坚信,疫情的阴霾终将散去,胜利的曙光必将到来!
枣强加油!抗疫必胜!
5月4日至10日疫情服务热线:0318-8220105、0318-8220173、0318-8220103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08:00
来源:枣强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任可玉
审核:吴荣会
监制:李强 https://t.cn/R2WxaYu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关于精准实施严格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4月20日凌晨我县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居民朋友、志愿者齐心协力、并肩作战,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抗疫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鉴于我县最后一例新增无症状感染者和最后一名密切接触者末次暴露时间为4月26日下午,目前还不到7天,疫情风险依然存在。根据疫情防控政策和专家科学研判,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定自5月4日零时起,在全县精准实施严格防控措施,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区域继续落实严格的防控措施
重点区域为:县城主城区和枣强镇26个城中村、10个近郊村,以及重点人员密接所涉及相关乡镇的36个村。
1.主城区7个社区258个小区。
2.枣强镇26个城中村:三里营、李武庄、丁庄村、东马庄村、毛园村、东关村、西关村、南关村、边王庄村、江庄村、三街村、北王庄村、马厂村、彭杨庄村、胡庄村、刘庄村、衡店村、店东张村、徐庄村、北李庄村、赵武庄村、红武庄村、卢武庄村、小桃园村、老杨庄村、太平庄村。
3.枣强镇10个近郊村:门庄村、窦庄、左武庄、王洼村、杜烟村、阴家庄村、大桃园村、接官亭村、东郭庄村、葛庄村。
4.重点人员密接所涉及的36个村:
枣强镇7个:崔村铺村、东潘村、范柳林、三小寨村、孙枣林村、王李枣林、西滕村
大营镇7个:白粥庄村、东小营村、后艾庄村、鹿屯村、石佛头村、西小营村、赵王滩村
恩察镇2个:恩察村(街东庄)、李雅科村
马屯镇3个:单仓口、刘仓口、张仓口
唐林镇5个:仓房口村、朴庄村、南吉利村、任毛庄、王吉利村
王常乡3个:后王常村、前王常村(含小白楼酒店)、仝站里村
肖张镇2个:后河西村、肖张村
张秀屯镇6个:南曹庄村、瓦莲蓬村、王李张村、赵子谏、北卷子村、东留故镇村
王均乡1个:曹庄村
5.枣强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重点区域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本区域内重点人员(9305户、23804人)和5月4日至10日陆续解除集中隔离的人员严格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坚决做到足不出户。
①实行第1、4、7天三次核酸检测,一户一管、上门采集;
②生活物资由包联单位、志愿者或村服务队负责送货上门;
③确有就医需求的,安排到黄码医院就医,专人专车,全程闭环管理;
④有需要开展农业生产和田间管理、解决家庭实际困难的事项,可联系包联单位或村委会,由包联人员、村服务队员代办;
⑤包联单位、村服务队为重点人员家中配送消毒消杀用品,由居民每日(时间一周)进行居家消杀。
2.本区域内其他人员,自5月4日起,暂不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可在小区、村庄内简单活动,不出小区、不出村,坚持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集、不聚餐,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①目前在农村居住人员,开展农业生产活动,需向村委会报备,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在野外、田间等开展生产作业时,戴好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人员聚集。现在城区居住的农村人员,如需开展小麦浇灌、喷药等农业生产活动或解决家中其他困难,可联系包联单位或村委会,由包联人员、村服务队代办。
②与居民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商超、药店、饭店等生活保障服务类场所,严格做好消杀,报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后,可有序开放,只提供线上服务,从业人员由市场监管局统一管理。
③居民如有看病、就医需求,经包联单位或村委会同意后,在工作人员陪同下外出就医,闭环管理。
3.本区域内所有人员,5月9日再次开展一次全员核酸检测,请大家安心居家、届时按要求参与核酸检测。
4.本区域包联单位人员不撤、防控力度不减,继续落实严格防控的各项措施。
二、重点区域之外的其他481个村,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严格落实以下措施:
1.人员可在重点区域外简单活动,点对点闭环管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不串门、不访友、不聚餐、不聚集。非必要不出县,出县需按程序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同意后方可出行。
2.企业可以复工复产,对员工开展涉疫排查、防护培训,严格控制员工行程,出入村、小区、企业实行登记报备,明确时间节点,坚决做到家庭、企业“两点一线”。
3.农村可正常开展农业生产活动,但村民出村要报村委会登记,明确去向、返回时间,闭环管理。
4.除娱乐性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均可开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5.本区域内各村防控人员不撤、防控力度不减,继续落实严格防控的各项措施。
三、全民参与、群防群控,坚决守住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
1.按照“封控大交通、管住小交通”的要求,人员不进不出,严防疫情输入和外溢。
①由县交通、公安、卫健等部门负责,继续在各高速路口、国省干道边界设置交通卡点和县界卡口,在火车站、汽车站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②各乡镇负责,在与县外相通的路口设置检查点,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
③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来枣的市外人员,需提前2天报备,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进入,来枣后第一时间进行抗原检测、核酸检测“落地双检”,详细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由专人盯办返回居住地,落实“五包一”责任,纳入重点人员管理,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第1、4、7天三次核酸检测,一人一管、上门采集。
④企业复工复产县外来枣运输车辆,实行点对点闭环管理,驾驶员全程不得下车,装卸货后进行消杀,车辆原路返回。
⑤广大居民要及时宣传我县防控政策,劝导县外亲戚朋友近期不要来枣返枣。
2.有序推进复学复课。5月10日后,视疫情防控形势,有序开展复学复课工作,教育局将尽快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施压茬开学。学校提前做好通风和消毒消杀等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开学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
3.婚丧嫁娶实行报备制度。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主办人需向包联单位或村委会报备,红事参加人员仅限于近亲属、不得超过10人,白事人数不得超过20人。小区包联单位和村委会与公安干警及医护工作人员结合,做好监督、防控工作。参加活动人员分别接受抗原检测和核酸检测,详细登记、建立台账,活动期间不准往返原居住地,待统一核酸检测出结果后,方可返回。以上举措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长期执行。
4.正确规范佩戴口罩。在全县持续开展“全民规范戴口罩”活动,严格履行个人健康防护责任,广大居民要坚持在室外正确佩戴口罩,特别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各类会议、从事重点行业、出入公共场所或特殊机构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公安机关将加大巡逻力度,对不遵守戴口罩相关规定的,按拒绝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行为处10日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5.持续做好重点人群核酸检测。严格实施36类重点人群每周两次核酸检测,由卫健部门牵头,严格登记,建立台账,严防漏检,特别是接触密接、次密接的医护人员以及医护辅助人员,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各乡镇对属地防控工作负总责、各行业部门(单位)落实主管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单位主体责任,个人落实健康防护责任,广大群众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
广大居民朋友们,衷心感谢您在此次疫情歼灭战中作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同时我们也感谢为抗疫工作付出心血和汗水的包联单位工作人员、志愿者、县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尽管我们取得了抗疫的阶段性重大成果,但最后的胜利还未到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歼灭战,靠你靠我靠大家。5月4日至10日的一周时间,将是取得最终胜利最为关键的阶段,再严格的防控措施也需要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您的自觉遵守,将是抗疫胜利的最大保障。希望大家自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人人争当抗疫斗争的支持者、参与者、奉献者。我们决不能让十四天的抗疫成果功亏一篑,决不能让四十万枣强人民的艰辛努力前功尽弃,决不能让市委市政府的关心关注和各方的支援支持付之东流!
我们坚信,疫情的阴霾终将散去,胜利的曙光必将到来!
枣强加油!抗疫必胜!
5月4日至10日疫情服务热线:0318-8220105、0318-8220173、0318-8220103
枣强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3日08:00
来源:枣强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任可玉
审核:吴荣会
监制:李强 https://t.cn/R2WxaYu
【投稿️】这里是这一单的单主!!没想到发出来居然有这么多人喜欢有点受宠若惊了[悲伤],白天在评论区出没了一下但是账号不够权重上不来前排,所以又来投稿了感谢大家喜欢[悲伤]听过许多意见最后决定是10r/一张,猪区金120w,新手上路能不被嫌弃就好!!代码735170891,只能收猪区金,sq/wg都能接,加qq了解详细流程,真的很谢谢大家喜欢!
【沈阳发布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
关于印发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的通知
沈疫防指办发〔2022〕15号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加强封控区管控区
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疫情不外溢,全面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管控措施
1.区域封闭。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街道(乡镇)组织设置外围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外来人员、快递和外卖送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住宅区,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2.人员管控。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对封控区人员进行管控。封控区人员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利用封条、门磁报警器等多种方式,确保居民“足不出户”。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封控区内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封控区内私自外出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封控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出入封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3.核酸检测。封控区内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或一户一管,由医务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医护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与居民保持一定距离。
4.物资保障。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提供生活物资,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二、管控区管控措施
1.区域封闭。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所有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街道(乡镇)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小区内指定地点购买、领取生活物资。
2.人员管控。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对管控区人员进行管控。管控区人员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门,不得出管控区范围,不得聚集。在户外活动时必须全程佩戴政府派发的N95或以上级别口罩。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管控区内人员健康码赋黄码。擅自离开管控区或在管控区内未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出户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管控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管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3.核酸检测。管控区内由医务工作人员合理设置采样点。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上门采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上门采样。
三、健康服务
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掌握封控区、管控区内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并建立档案,做好相应医疗保障预案,明确医疗机构上门服务或转运就医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有居民突发疾病需就医时,由居民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要立刻安排绿色通道就医。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意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及时报本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并立即安排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后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或转回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物业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措施。
四、垃圾清运
居民定时将生活垃圾套袋放置门口,由环卫或物业指定专人每日3次收集,收集前进行消杀,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杀,将垃圾装袋密封后,再次装袋,密闭扎紧。采取单独收运的方式,指定司机、运输车辆进行“收集点——焚烧厂”两点一线运输,垃圾接收、排放后运输车辆进行两次消杀。
封控区、管控区严格实行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别收运处理。其中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运至指定地点环保焚烧处理;其他生活垃圾提级管理,比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涉疫生活垃圾,要收集转运至城区3个生活垃圾焚烧厂绿色通道处置。
五、环境消杀
由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工作,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经评估确认为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可以清洁为主,避免过度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封控区解封前,对可能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区域、场所,采集环境样本并进行核酸检测。管控区解封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六、生活保障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封控区、管控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封控区日常所需物品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无接触”配送至居民家门口。如居民患有基础疾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由就近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包保工作组安排专人“无接触”送药上门,包保工作组中的基层医务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健康监测和医学指导。管控区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设置物资统一存放点,组织居民有序领取物资,做好消杀工作。
七、严禁人员擅自外出
由街道(乡镇)、社区(村)、执勤民警(辅警)、“盛京使者”以及热心群众监督举报,结合设置电子围栏、门磁报警等方式,发现私自出封控区、管控区范围的,由公安等部门对擅自外出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擅自外出、扰乱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物资保障
由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及时调配防护物资、核酸筛查采样耗材等,提高物资调配精准性和时效性,保证封控区、管控区内各项工作开展。
以上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感谢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沈阳发布)https://t.cn/A66oWwgx
关于印发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的通知
沈疫防指办发〔2022〕15号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将《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加强封控区管控区
社区(村)管控措施(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封控区、管控区社区(村)管控,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疫情不外溢,全面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采取以下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管控措施
1.区域封闭。封控区内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所有居民严禁出户。街道(乡镇)组织设置外围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外来人员、快递和外卖送餐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住宅区,暂停各类工程施工。
2.人员管控。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对封控区人员进行管控。封控区人员执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利用封条、门磁报警器等多种方式,确保居民“足不出户”。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封控区内人员健康码赋红码。封控区内私自外出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封控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出入封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3.核酸检测。封控区内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或一户一管,由医务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采样工作。医护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与居民保持一定距离。
4.物资保障。由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上门提供生活物资,采取无接触配送方式。
二、管控区管控措施
1.区域封闭。管控区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所有居民原则上严禁离开小区。街道(乡镇)组织外围设置隔离设施,住宅区保留1个出入口,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地下车库、一楼门市等隐形入口要做到“应封尽封”。安排人员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值守,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非物业小区和散体住宅楼由街道(乡镇)组织社区工作者、村“两委”成员、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力量共同实施。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在小区内指定地点购买、领取生活物资。
2.人员管控。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以及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卫生健康等力量,对管控区人员进行管控。管控区人员执行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非必要不出门,不得出管控区范围,不得聚集。在户外活动时必须全程佩戴政府派发的N95或以上级别口罩。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将管控区内人员健康码赋黄码。擅自离开管控区或在管控区内未佩戴N95或以上级别口罩出户的,将与共同居住人转为集中隔离,隔离期限重新起算,费用自理。管控区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境卫生扫保从业人员,实行闭环封闭管理,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居家健康监测。因工作特殊原因,需要出入管控区的工作人员要经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并统一设置身份标识,实行扫码出入。
3.核酸检测。管控区内由医务工作人员合理设置采样点。由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现场组织管理,实行专人引导、分时分区、固定路线,督促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对尚未转运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实行专人专管、上门采样。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员,上门采样。
三、健康服务
由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全面掌握封控区、管控区内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患者、精神障碍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并建立档案,做好相应医疗保障预案,明确医疗机构上门服务或转运就医的工作流程和规范。有居民突发疾病需就医时,由居民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要立刻安排绿色通道就医。封控区、管控区内居民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意见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的,由属地街道(乡镇)负责,及时报本地卫生健康和疾控部门,并立即安排专用车辆转运至定点医院。排除感染新冠肺炎风险后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或转回居家隔离。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发现核酸检测阳性者,2小时内转运至定点医院。物业从业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垃圾清运、环境消杀等措施。
四、垃圾清运
居民定时将生活垃圾套袋放置门口,由环卫或物业指定专人每日3次收集,收集前进行消杀,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杀,将垃圾装袋密封后,再次装袋,密闭扎紧。采取单独收运的方式,指定司机、运输车辆进行“收集点——焚烧厂”两点一线运输,垃圾接收、排放后运输车辆进行两次消杀。
封控区、管控区严格实行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分别收运处理。其中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收集转运,运至指定地点环保焚烧处理;其他生活垃圾提级管理,比照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运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的涉疫生活垃圾,要收集转运至城区3个生活垃圾焚烧厂绿色通道处置。
五、环境消杀
由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工作,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对经评估确认为无疫情传播风险的区域,可以清洁为主,避免过度消毒。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封控区解封前,对可能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区域、场所,采集环境样本并进行核酸检测。管控区解封前,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意见落实相关措施。加强消毒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
六、生活保障
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封控区、管控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封控区日常所需物品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组织社区工作者、志愿者、下沉党员干部等“无接触”配送至居民家门口。如居民患有基础疾病,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可由就近的社区(村)卫生服务机构开药,由包保工作组安排专人“无接触”送药上门,包保工作组中的基层医务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健康监测和医学指导。管控区内由街道(乡镇)、社区(村)负责设置物资统一存放点,组织居民有序领取物资,做好消杀工作。
七、严禁人员擅自外出
由街道(乡镇)、社区(村)、执勤民警(辅警)、“盛京使者”以及热心群众监督举报,结合设置电子围栏、门磁报警等方式,发现私自出封控区、管控区范围的,由公安等部门对擅自外出人员采取强制措施,送至隔离宾馆进行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对擅自外出、扰乱秩序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八、物资保障
由各区、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发展改革、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及时调配防护物资、核酸筛查采样耗材等,提高物资调配精准性和时效性,保证封控区、管控区内各项工作开展。
以上管控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依据核酸检测情况以及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管控管理期间,感谢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沈阳发布)https://t.cn/A66oWw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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