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至的传说
早先,有一家子,养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不但是人模样长得清秀枝杆,人品贤惠明亮,还针线上的工夫也没人能比。他裁衣服不用量尺寸,只要是穿衣服的人站在她面前,让她瞅上一眼,不管是裁衣裳,裁裤子,还是裙子,裁袍子,剪子下去,卡嚓卡嚓几下子,衣裳样子,裤子样子,裙子样子,袍子样子全剪裁出来了。连廓鞋都不用拓鞋样子。裁好了衣坯,缝纫起来,更是麻利无比。只见她照着太阳穿起一根长长的丝线,银针就牵着丝线在衣料上飞针走线地缝纫起来,只用老汉抽一袋烟的工夫,就能缝成功一件子衣裳。要说是扎花绣朵,那更是了不得。别人绣花还要请人拓花样子,把花样子贴在布坯子上,才一针一线地刺绣,她绣花根本不用花样子,她绣的花样子全是活的,天上飞的鸟儿,地上跑的走兽,河里的游鱼,花池里的鲜花,她只要是看上一眼,就飞针走线地刺绣起来,只用老太太喝一碗茶的工夫,就能把这些画面绣了出来,绣出来的鸟儿会飞,鱼儿会游,兔儿会跑,花儿会开,就像是真的一样。
这个姑娘,心儿灵,手儿巧,爹妈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巧姐儿。巧姐儿嘴一分手一分,远远近近出了名,只等巧姐长到一十五岁,求婚的人家就拥了上来,媒人就他来你去,把她家的门坎都踏断了。家里养下了好姑娘,人家都来说媒,这是人家家里需要一个好媳妇。巧姐的爹妈是要为自己的女儿在这些说媒的中间选一个好女婿。选择的标准自然是两条,一是家庭要好,二是人要好。选来选去,选定了赵财主家。这赵财主家富大贵,骡马成群,家庭是没说的;他的儿子人模样也周正,还能读书上进。这家庭好,女婿也好,肯定是一门好亲事了。这么,又是相女婿,又是看家庭,又是打听,又是考实,认为这就是十包九的好主儿了,才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把巧姐出嫁到了赵家。
出嫁的第三天,巧姐应该由女婿陪伴着回门去。这回门的风俗,本来就是新婚已经三天,姑娘到了一个新的家庭环境里,情况如何,是娘家所要关心的需要;婆家呢,对媳妇满意不满意,也有个表示的需要,这就形成了这个风俗。不料想,赵家对于儿媳妇回门还有新的要求。当巧姐要上轿车的时候,她礼节性地问公公:“爹爹,对媳妇有啥吩咐?”
公公说:“赶太阳下山,做十又袜子带回来。”
巧姐问婆婆:“妈妈,对媳妇有啥吩咐?”
婆婆说:“赶太阳下山,做十双鞋子带回来。”
巧姐又问丈夫:“夫君还有啥吩咐吗?”
丈夫回答:“赶太阳下山,绣十个烟荷包带回来。”
巧姐只得答应。她立刻把所需要的布匹和针线刀剪全都带在轿车上,就在车上开始剪裁,赶到娘家门口,这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全都剪裁完毕。到了娘家,她茶没喝一口,饭没吃一口,就开始飞针走线地做起活儿来了。妈妈心疼女儿,送来茶水,女儿顾不上喝一口,仍然埋头做针线;爹爹心疼女儿,端来饭食,女儿顾不上吃一口,仍然埋头做针线。妈妈要找来左邻右舍的姐妹姑嫂帮巧姐做针线,巧姐不答应,因为是公婆和丈夫要她自己一个人做的,她就应该一个人做,不能要别人帮忙。
这天的太阳好像跑得比往日都要快,一会儿就从东山顶上跑到了南山顶上,一会儿就从南山顶上跑到了西山顶上,眼看着就要从西山顶上落到西山背后去了。妈妈替女儿数了数她做的针线活儿,拢共才做了七双袜子,七双鞋和七个烟荷包。剩下的活儿赶到太阳下山,说什么也做不完了。
巧姐急得哭了起来,她一边哭泣一边还是不停地做针线。
这时候,屋里进来了一位头发白索索的老奶奶。她问巧姐:“娃,你哭的咋了?”
巧姐就把婆家让她在一天之内做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的事情说了一遍。老奶奶听了说:“娃,你不要着急,我帮助你。你把你的红丝线借我一根用一下。”
巧姐将绣花的红丝线抽出一个线头,递到老奶奶的手里,说:“奶奶,要用多少你自己抽吧。”
老奶奶接过丝线头儿紧紧地抓在手中,另一只手抓起丝线轴儿向空中一抛,只见那丝线轴儿陵空飞舞起来,飞出了门,飞上了天,带着一支光线一样的红丝线向太阳飞去。当丝线轴儿飞到太阳旁边的时候,围绕太阳绕了一个圈儿,就把太阳牢牢地拴住了。巧姐调头看老奶奶,老奶奶早不见面了,红丝线的线头却牵在她自己的手中。也就是说,太阳就像一架风筝一样牵在了巧姐的手中。太阳徐徐地向西方落下,巧姐轻轻一牵丝线头儿,太阳就像是风筝一样向东方飘了回来。这样,人间的傍晚又变成了下午。
一天的时间延长了,巧姐有了完成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的机会,她仍然飞针走线地赶着做活儿。当巧姐做出第九双袜子,第九双鞋和第九个烟荷包的时候,太阳又一次落到了西山边子上。巧姐轻轻一牵丝线头儿,太阳又一次从西山边子上升了起来,傍晚又一次变成了下午。巧姐仍然飞针走线地做活儿。
赶到太阳又一次落到西山边上的时候,巧姐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公公布置的十双袜子,婆婆布置的十双鞋和丈夫布置的十个烟荷包的活儿,并且把这些活儿按时交到了公公婆婆和丈夫的手中。公公婆婆夸巧姐是好媳妇,丈夫夸巧姐是好妻子。他们都希望巧姐为他们做更多更漂亮的针线活儿。
可是,当半个太阳落下山的时候,巧姐手里的红丝线轻轻飘了起来,巧姐自己也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托举了起来,轻轻地飘了起来。太阳落下山了,西边的天空布满了美丽的彩霞。巧姐被红色的丝线牵引着,向西边的天空飞去。丈夫最先发现巧姐飞了起来,忙跑过来拽住了巧姐的裙带。公公也跟着发现了,忙跑过来拽住儿子的衣襟。婆婆也发现了,忙跑过来拽住了老头子的衣襟。公公婆婆和丈夫都没能拽住巧姐,反而跟着飘浮了起来。可是巧姐的裙带支撑不了这么多人,嘎蹦地一声拉断了,都掉了下来。这就是民间歇后语说的“想上天,屎勾子拽着呢”。
而美丽而百灵百巧的巧姐,却义无反顾地向着彩霞飞去,渐渐地融合在霞光中去了。
这一天就是夏至。
早先,有一家子,养了一个姑娘。这个姑娘不但是人模样长得清秀枝杆,人品贤惠明亮,还针线上的工夫也没人能比。他裁衣服不用量尺寸,只要是穿衣服的人站在她面前,让她瞅上一眼,不管是裁衣裳,裁裤子,还是裙子,裁袍子,剪子下去,卡嚓卡嚓几下子,衣裳样子,裤子样子,裙子样子,袍子样子全剪裁出来了。连廓鞋都不用拓鞋样子。裁好了衣坯,缝纫起来,更是麻利无比。只见她照着太阳穿起一根长长的丝线,银针就牵着丝线在衣料上飞针走线地缝纫起来,只用老汉抽一袋烟的工夫,就能缝成功一件子衣裳。要说是扎花绣朵,那更是了不得。别人绣花还要请人拓花样子,把花样子贴在布坯子上,才一针一线地刺绣,她绣花根本不用花样子,她绣的花样子全是活的,天上飞的鸟儿,地上跑的走兽,河里的游鱼,花池里的鲜花,她只要是看上一眼,就飞针走线地刺绣起来,只用老太太喝一碗茶的工夫,就能把这些画面绣了出来,绣出来的鸟儿会飞,鱼儿会游,兔儿会跑,花儿会开,就像是真的一样。
这个姑娘,心儿灵,手儿巧,爹妈就给她取了个名字叫巧姐儿。巧姐儿嘴一分手一分,远远近近出了名,只等巧姐长到一十五岁,求婚的人家就拥了上来,媒人就他来你去,把她家的门坎都踏断了。家里养下了好姑娘,人家都来说媒,这是人家家里需要一个好媳妇。巧姐的爹妈是要为自己的女儿在这些说媒的中间选一个好女婿。选择的标准自然是两条,一是家庭要好,二是人要好。选来选去,选定了赵财主家。这赵财主家富大贵,骡马成群,家庭是没说的;他的儿子人模样也周正,还能读书上进。这家庭好,女婿也好,肯定是一门好亲事了。这么,又是相女婿,又是看家庭,又是打听,又是考实,认为这就是十包九的好主儿了,才吹吹打打,热热闹闹地把巧姐出嫁到了赵家。
出嫁的第三天,巧姐应该由女婿陪伴着回门去。这回门的风俗,本来就是新婚已经三天,姑娘到了一个新的家庭环境里,情况如何,是娘家所要关心的需要;婆家呢,对媳妇满意不满意,也有个表示的需要,这就形成了这个风俗。不料想,赵家对于儿媳妇回门还有新的要求。当巧姐要上轿车的时候,她礼节性地问公公:“爹爹,对媳妇有啥吩咐?”
公公说:“赶太阳下山,做十又袜子带回来。”
巧姐问婆婆:“妈妈,对媳妇有啥吩咐?”
婆婆说:“赶太阳下山,做十双鞋子带回来。”
巧姐又问丈夫:“夫君还有啥吩咐吗?”
丈夫回答:“赶太阳下山,绣十个烟荷包带回来。”
巧姐只得答应。她立刻把所需要的布匹和针线刀剪全都带在轿车上,就在车上开始剪裁,赶到娘家门口,这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全都剪裁完毕。到了娘家,她茶没喝一口,饭没吃一口,就开始飞针走线地做起活儿来了。妈妈心疼女儿,送来茶水,女儿顾不上喝一口,仍然埋头做针线;爹爹心疼女儿,端来饭食,女儿顾不上吃一口,仍然埋头做针线。妈妈要找来左邻右舍的姐妹姑嫂帮巧姐做针线,巧姐不答应,因为是公婆和丈夫要她自己一个人做的,她就应该一个人做,不能要别人帮忙。
这天的太阳好像跑得比往日都要快,一会儿就从东山顶上跑到了南山顶上,一会儿就从南山顶上跑到了西山顶上,眼看着就要从西山顶上落到西山背后去了。妈妈替女儿数了数她做的针线活儿,拢共才做了七双袜子,七双鞋和七个烟荷包。剩下的活儿赶到太阳下山,说什么也做不完了。
巧姐急得哭了起来,她一边哭泣一边还是不停地做针线。
这时候,屋里进来了一位头发白索索的老奶奶。她问巧姐:“娃,你哭的咋了?”
巧姐就把婆家让她在一天之内做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的事情说了一遍。老奶奶听了说:“娃,你不要着急,我帮助你。你把你的红丝线借我一根用一下。”
巧姐将绣花的红丝线抽出一个线头,递到老奶奶的手里,说:“奶奶,要用多少你自己抽吧。”
老奶奶接过丝线头儿紧紧地抓在手中,另一只手抓起丝线轴儿向空中一抛,只见那丝线轴儿陵空飞舞起来,飞出了门,飞上了天,带着一支光线一样的红丝线向太阳飞去。当丝线轴儿飞到太阳旁边的时候,围绕太阳绕了一个圈儿,就把太阳牢牢地拴住了。巧姐调头看老奶奶,老奶奶早不见面了,红丝线的线头却牵在她自己的手中。也就是说,太阳就像一架风筝一样牵在了巧姐的手中。太阳徐徐地向西方落下,巧姐轻轻一牵丝线头儿,太阳就像是风筝一样向东方飘了回来。这样,人间的傍晚又变成了下午。
一天的时间延长了,巧姐有了完成十双袜子,十双鞋和十个烟荷包的机会,她仍然飞针走线地赶着做活儿。当巧姐做出第九双袜子,第九双鞋和第九个烟荷包的时候,太阳又一次落到了西山边子上。巧姐轻轻一牵丝线头儿,太阳又一次从西山边子上升了起来,傍晚又一次变成了下午。巧姐仍然飞针走线地做活儿。
赶到太阳又一次落到西山边上的时候,巧姐已经圆满地完成了公公布置的十双袜子,婆婆布置的十双鞋和丈夫布置的十个烟荷包的活儿,并且把这些活儿按时交到了公公婆婆和丈夫的手中。公公婆婆夸巧姐是好媳妇,丈夫夸巧姐是好妻子。他们都希望巧姐为他们做更多更漂亮的针线活儿。
可是,当半个太阳落下山的时候,巧姐手里的红丝线轻轻飘了起来,巧姐自己也像是被一只巨大的手托举了起来,轻轻地飘了起来。太阳落下山了,西边的天空布满了美丽的彩霞。巧姐被红色的丝线牵引着,向西边的天空飞去。丈夫最先发现巧姐飞了起来,忙跑过来拽住了巧姐的裙带。公公也跟着发现了,忙跑过来拽住儿子的衣襟。婆婆也发现了,忙跑过来拽住了老头子的衣襟。公公婆婆和丈夫都没能拽住巧姐,反而跟着飘浮了起来。可是巧姐的裙带支撑不了这么多人,嘎蹦地一声拉断了,都掉了下来。这就是民间歇后语说的“想上天,屎勾子拽着呢”。
而美丽而百灵百巧的巧姐,却义无反顾地向着彩霞飞去,渐渐地融合在霞光中去了。
这一天就是夏至。
【惬意的野风吹呀吹 ——读叶开《野地里来,野地里长》】
《野地里来,野地里长》是叶开的最新散文集,按照内容分为“童年”与“少年”、“世界”与“滋味”四个部分。单看《野地里来,野地里长》的书名和封面,我的鼻尖就仿佛嗅到青草的气息。一个个方块字如一株株小草,在山坡上肆无忌惮地长着,长成年少时烂漫美好的乡村时光。我因之而念及熟悉的乡村中的一切,树林、河流、湖泊、田野。正因为如此,叶开笔下许许多多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并不一闪而过,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出现。
“那些童年,我和小伙伴们如一只只丝瓜、南瓜、瓠瓜,顺着粗藤结在树枝上,高高低低,大大小小。攀在大榕树浓密枝叶上,和飞鸟一样起落,栖息,眺望远处那些看不清楚的风景。”在树上生活过的猴孩子需要仰望的,只有头顶的日月、蓝天、白云。“整个世界只有我和父亲两个夜游神,在沉默中撞开夜浆,慢慢地行走着。小煤油灯发出的微弱光线被夜黑吞没,乡村夜晚被映衬得更加漆黑。”这是乡村孩子才有的乐趣,这是有童心的父亲才有的引领。拥有童心的父亲同时还是擅长讲故事的父亲,他在开讲故事之前燃起的稻草棒冒出的浓烟,此情此景是城市中无法复制的。如果没有乡村的夜晚包裹着父亲的讲和猴孩们的听,20世纪70年代的十年光阴一定称不上“黄金般美好”。在乡村大地上玩耍、游走,在父亲的故事里遥想、感受,都是成长的一部分。
这种快意、自在,这种紧张、温馨,只有在乡村世界里才有机会遇到。它们勾连起我年少时诸多似曾相识的往事。我因叶开的乡村记忆而深刻地意识到,那些年少时总是不断向往远方的人,待到踏上远方的土地时才会深刻地意识到乡村的美好是别的地方无法复制的。如我这般曾是乡村少年的读者们,读《野地里来,野地里长》定会心生强烈的感同身受。
“野地”首先指的是叶开的故乡,它是位于雷州半岛的廉江县坡脊镇,这个在叶开眼里地理方圆比芝麻还小的小镇。可是再小的故乡一旦被写进文字里,都会变得无穷大无穷宽广。他在“童年”和“少年”两辑里写了许多悠游自在、潇洒自得的美好时光,我在不胜向往之余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叶开写得再丰盛再畅快,都只不过是故乡这口井里舀出的一瓢水而已。乡村野地里的美好际遇是叶开一生行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除此之外,“野地”还包括叶开行走人间大地时或短暂或长期逗留过的许多地方。故乡之外的野地同样是独一无二的,却又是叶开眼里故乡风物的反射。他在这些天地里找到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与亲切感。离开故乡走向四面八方,写故乡也写四面八方。叶开说:“我一直喜欢走不同的路,在不同的森林田野中穿行。”
如果说读叶开关于“童年”和“少年”中的文字,耳畔总是回响着欢声笑语的话,那么咀嚼他“世界”和“滋味”中的描述时,我的心中常常剩下一片宁静,万籁俱寂的宁静。在身旁绕转的麦田、挂在天边的淡淡斜月、出现在视线里的亮得温暖的绿色,都有让人把喧嚣摒弃在外的魔力。宁静比热闹更加内敛,更有无与伦比的穿透力。叶开在德国乡村行走时遇到的那株高大丰蔓的菩提树,它那伸展自由的样子和那难以言尽的魅力被他用极具嚼劲的文字记录下来。“我每次散步经过,都想给它拍照片,但每次拍完都不满意。你就是不能从这镜头中,看到真正的菩提树原貌。它必得在自然的山坡上,在那高邃的天穹下,才显出自己的原貌来。”这株让他安心的树,必有遥远的远亲在叶开的故乡里落地生根,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否则怎会让叶开有欲言又止的冲动?
在自然中待得久了,回到人群里,会愈发感受到自然和人群的双重美好。在原野里漫行着,会有把其中的种种美好分享给他人的强烈冲动。望着一波又一波袭来的海浪,眺望无穷无尽的地平线,任何人都会感觉自身的渺小。这是我从叶开散文集中检索出的哲思几缕,它们对我这个日日在人群中辗转的人来讲,实为静心的药剂。对多数人来讲,从乡村走向城市是环境的变迁、年齿的增长,是心房里的成熟、世故、圆滑渐渐代替纯真与清澈。对如叶开这样的作家来说,心房中必有一个私密的角落里驻扎着年少时的绿水青山和欢声笑语。“三十年后,被平地各种规矩打磨成了中年男人,我假装沉默寡言温良敦厚,只在温风细雨的夜晚,给女儿讲小时候在树上的生活。”
也许是生活在上海这样节奏过于快捷的大城市里,让叶开时常心生无所皈依的恐惧感?又或许是辗转于各种复杂交错的人际关系里,让叶开被沉重、滞涩的虚无感所笼罩?“人们不再与自然发生亲昵关系,而是侵占自然、破坏自然、远离自然,而成了自我抛弃、自我放逐的浪荡子。”深知这一点的叶开,借助回返故乡、经由寻找大自然在心中开了一扇天窗。这部素面且素心的散文集,让人读后有陷入沉思的魔力。
“乡村孩子没那么多讲究,野地里来,野地里去,吃饱喝足就像野狗一样到处乱逛。”野地是纯天然的,有种种美好,也伴随种种险情,故而精彩、刺激。当乡村孩子变成城里人之后,只要愿意不也可以经常置身于野地里吗?钢筋水泥丛林里,人与人之间身体空间逼仄、心灵空间荒寒,可供现代人反刍的精神空间少之又少。之所以如此,原因便在于我们太过讲究,讲究生活中关乎物质层面的规格和水平,不在意精神的健康与心灵的舒适。岂不知精神和心灵的健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自然的深情眷顾。叶开的《野地里来,野地里长》绝不仅是关乎故乡的回望,它还是提醒现代人关注精神走向的启示录。野地里吹来的风不仅来自年少时的乡村记忆,还应来自于人们主动寻觅的美好天地里。惬意的野风吹呀吹,它吹拂过的地方草儿生长,花儿盛开,芽儿嫩绿,鸟儿争鸣……
(来自:文汇网“读书周报”;作者:张家鸿)
《野地里来,野地里长》是叶开的最新散文集,按照内容分为“童年”与“少年”、“世界”与“滋味”四个部分。单看《野地里来,野地里长》的书名和封面,我的鼻尖就仿佛嗅到青草的气息。一个个方块字如一株株小草,在山坡上肆无忌惮地长着,长成年少时烂漫美好的乡村时光。我因之而念及熟悉的乡村中的一切,树林、河流、湖泊、田野。正因为如此,叶开笔下许许多多的画面在我的脑海中并不一闪而过,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出现。
“那些童年,我和小伙伴们如一只只丝瓜、南瓜、瓠瓜,顺着粗藤结在树枝上,高高低低,大大小小。攀在大榕树浓密枝叶上,和飞鸟一样起落,栖息,眺望远处那些看不清楚的风景。”在树上生活过的猴孩子需要仰望的,只有头顶的日月、蓝天、白云。“整个世界只有我和父亲两个夜游神,在沉默中撞开夜浆,慢慢地行走着。小煤油灯发出的微弱光线被夜黑吞没,乡村夜晚被映衬得更加漆黑。”这是乡村孩子才有的乐趣,这是有童心的父亲才有的引领。拥有童心的父亲同时还是擅长讲故事的父亲,他在开讲故事之前燃起的稻草棒冒出的浓烟,此情此景是城市中无法复制的。如果没有乡村的夜晚包裹着父亲的讲和猴孩们的听,20世纪70年代的十年光阴一定称不上“黄金般美好”。在乡村大地上玩耍、游走,在父亲的故事里遥想、感受,都是成长的一部分。
这种快意、自在,这种紧张、温馨,只有在乡村世界里才有机会遇到。它们勾连起我年少时诸多似曾相识的往事。我因叶开的乡村记忆而深刻地意识到,那些年少时总是不断向往远方的人,待到踏上远方的土地时才会深刻地意识到乡村的美好是别的地方无法复制的。如我这般曾是乡村少年的读者们,读《野地里来,野地里长》定会心生强烈的感同身受。
“野地”首先指的是叶开的故乡,它是位于雷州半岛的廉江县坡脊镇,这个在叶开眼里地理方圆比芝麻还小的小镇。可是再小的故乡一旦被写进文字里,都会变得无穷大无穷宽广。他在“童年”和“少年”两辑里写了许多悠游自在、潇洒自得的美好时光,我在不胜向往之余也非常清楚地意识到,叶开写得再丰盛再畅快,都只不过是故乡这口井里舀出的一瓢水而已。乡村野地里的美好际遇是叶开一生行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财富。除此之外,“野地”还包括叶开行走人间大地时或短暂或长期逗留过的许多地方。故乡之外的野地同样是独一无二的,却又是叶开眼里故乡风物的反射。他在这些天地里找到似曾相识的熟悉感与亲切感。离开故乡走向四面八方,写故乡也写四面八方。叶开说:“我一直喜欢走不同的路,在不同的森林田野中穿行。”
如果说读叶开关于“童年”和“少年”中的文字,耳畔总是回响着欢声笑语的话,那么咀嚼他“世界”和“滋味”中的描述时,我的心中常常剩下一片宁静,万籁俱寂的宁静。在身旁绕转的麦田、挂在天边的淡淡斜月、出现在视线里的亮得温暖的绿色,都有让人把喧嚣摒弃在外的魔力。宁静比热闹更加内敛,更有无与伦比的穿透力。叶开在德国乡村行走时遇到的那株高大丰蔓的菩提树,它那伸展自由的样子和那难以言尽的魅力被他用极具嚼劲的文字记录下来。“我每次散步经过,都想给它拍照片,但每次拍完都不满意。你就是不能从这镜头中,看到真正的菩提树原貌。它必得在自然的山坡上,在那高邃的天穹下,才显出自己的原貌来。”这株让他安心的树,必有遥远的远亲在叶开的故乡里落地生根,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否则怎会让叶开有欲言又止的冲动?
在自然中待得久了,回到人群里,会愈发感受到自然和人群的双重美好。在原野里漫行着,会有把其中的种种美好分享给他人的强烈冲动。望着一波又一波袭来的海浪,眺望无穷无尽的地平线,任何人都会感觉自身的渺小。这是我从叶开散文集中检索出的哲思几缕,它们对我这个日日在人群中辗转的人来讲,实为静心的药剂。对多数人来讲,从乡村走向城市是环境的变迁、年齿的增长,是心房里的成熟、世故、圆滑渐渐代替纯真与清澈。对如叶开这样的作家来说,心房中必有一个私密的角落里驻扎着年少时的绿水青山和欢声笑语。“三十年后,被平地各种规矩打磨成了中年男人,我假装沉默寡言温良敦厚,只在温风细雨的夜晚,给女儿讲小时候在树上的生活。”
也许是生活在上海这样节奏过于快捷的大城市里,让叶开时常心生无所皈依的恐惧感?又或许是辗转于各种复杂交错的人际关系里,让叶开被沉重、滞涩的虚无感所笼罩?“人们不再与自然发生亲昵关系,而是侵占自然、破坏自然、远离自然,而成了自我抛弃、自我放逐的浪荡子。”深知这一点的叶开,借助回返故乡、经由寻找大自然在心中开了一扇天窗。这部素面且素心的散文集,让人读后有陷入沉思的魔力。
“乡村孩子没那么多讲究,野地里来,野地里去,吃饱喝足就像野狗一样到处乱逛。”野地是纯天然的,有种种美好,也伴随种种险情,故而精彩、刺激。当乡村孩子变成城里人之后,只要愿意不也可以经常置身于野地里吗?钢筋水泥丛林里,人与人之间身体空间逼仄、心灵空间荒寒,可供现代人反刍的精神空间少之又少。之所以如此,原因便在于我们太过讲究,讲究生活中关乎物质层面的规格和水平,不在意精神的健康与心灵的舒适。岂不知精神和心灵的健康,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自然的深情眷顾。叶开的《野地里来,野地里长》绝不仅是关乎故乡的回望,它还是提醒现代人关注精神走向的启示录。野地里吹来的风不仅来自年少时的乡村记忆,还应来自于人们主动寻觅的美好天地里。惬意的野风吹呀吹,它吹拂过的地方草儿生长,花儿盛开,芽儿嫩绿,鸟儿争鸣……
(来自:文汇网“读书周报”;作者:张家鸿)
和时间赛跑|一生一会,以爱为灯,穿越时空;以美为光,照亮生命。
读小学的时候,我的外祖母去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爱我。我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每天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一圈一圈一圈地跑着,跑得累倒在地上,扑到草坪上痛哭。
那哀痛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如何来安慰我。他们知道与其欺骗我说外祖母睡着了,还不如对我说实话:外祖母永远不会回来了。
“什么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呢?”我问着。
“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爸爸以前和你一样小,现在再也不能回到你这么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也会像外祖母一样老,有一天你度过了你所有的时间,也会像外祖母永远不能回来了。”爸爸说。
爸爸等于给我说了一个谜,这个谜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还让我感到可怕,比“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以后,我每天放学回家,在庭院时看着太阳一寸一寸一寸地沉进了山头,就知道一天真的过完了。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
我看到鸟儿飞到天空,它们飞得多快呀。明天它们再飞过同样的路线,也永远不是今天了。或许明天飞过这条路线的,不是老鸟,而是小鸟了。
时间过得飞快,使我小心眼里不只是着急,还有悲伤。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更快地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里喘气的时候,看到太阳还露着半边脸,我高兴地跳起来。
那一天我跑赢了太阳。以后我常常做这样的游戏,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赛,有时一个暑假的作业,我十天就做完了。那个时候我三年级,常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每一次比赛胜过时间,我就快乐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后来的二十年里,我因此受益无穷。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劲,有时候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是作用却很大很大。
如果将来我有什么要教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读小学的时候,我的外祖母去世了。外祖母生前最疼爱我。我无法排除自己的忧伤,每天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一圈一圈一圈地跑着,跑得累倒在地上,扑到草坪上痛哭。
那哀痛的日子持续了很久,爸爸妈妈也不知道如何来安慰我。他们知道与其欺骗我说外祖母睡着了,还不如对我说实话:外祖母永远不会回来了。
“什么是永远不会回来了呢?”我问着。
“所有时间里的事物,都永远不会回来了。你的昨天过去了,它就永远变成昨天,你再也不能回到昨天了。爸爸以前和你一样小,现在再也不能回到你这么小的童年了。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也会像外祖母一样老,有一天你度过了你所有的时间,也会像外祖母永远不能回来了。”爸爸说。
爸爸等于给我说了一个谜,这个谜比“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还让我感到可怕,比“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更让我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
以后,我每天放学回家,在庭院时看着太阳一寸一寸一寸地沉进了山头,就知道一天真的过完了。虽然明天还会有新的太阳,但永远不会有今天的太阳了。
我看到鸟儿飞到天空,它们飞得多快呀。明天它们再飞过同样的路线,也永远不是今天了。或许明天飞过这条路线的,不是老鸟,而是小鸟了。
时间过得飞快,使我小心眼里不只是着急,还有悲伤。有一天我放学回家,看到太阳快落山了,就下决心说:“我要比太阳更快地回家。”我狂奔回去,站在庭院里喘气的时候,看到太阳还露着半边脸,我高兴地跳起来。
那一天我跑赢了太阳。以后我常常做这样的游戏,有时和太阳赛跑,有时和西北风比赛,有时一个暑假的作业,我十天就做完了。那个时候我三年级,常常把哥哥五年级的作业拿来做。每一次比赛胜过时间,我就快乐得不知道怎么形容。
后来的二十年里,我因此受益无穷。虽然我知道人永远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跑快一步。如果加把劲,有时候可以快好几步。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但是作用却很大很大。
如果将来我有什么要教给我的孩子,我会告诉他:假若你一直和时间赛跑,你就可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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