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金牛策# #努金牛股# #唐源电气# [公告]唐源电气: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向战略发展部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二)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战略发展部;
(三)由战略发展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初审,并向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第十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发展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发展部。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以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为十年。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百度或淘宝搜索“努金牛股”领取牛股牛策。用努金牛股牛策操盘唐源电气(300789.SZ)收益率高达58.13%https://t.cn/A6GRWf1g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九条 公司战略发展部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向战略发展部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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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根据战略发展部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战略发展部。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两天以专人送出、信函、传真或法律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人)主持,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二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
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可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十七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至少为十年。
第十八条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为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亦不得利用所知悉的信息进行或为他人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所称“以上”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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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楼市新政落地# 加大供应!价格备案不低于10万方 一年内不得调整!】昨天!徐州住建局官网发布一条新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传得沸沸扬扬的新政终于落地!新政自发布之日即9月30日起执行!
划重点:
一、重点规范了土地市场精准供应。
一区一策,针对交易热点地区精准投放,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
二、加强了备案价格管理。
宗地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筑面积高于10万㎡的,可以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价格备案不低于10万㎡,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原政策:建筑面积4万㎡以下,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采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备案后价格三个月内不得涨价。)
从这条来看,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限价了!!!
https://t.cn/A6bJlg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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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筑面积高于10万㎡的,可以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价格备案不低于10万㎡,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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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重磅新政!一区一策加大供应,新房备案不低于10万方!】就在刚刚!徐州住建局官网发布一条新政《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传得沸沸扬扬的新政终于落地!新证自发布之日即9月30日起执行!
重点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重点规范了土地市场精准供应
一区一策,针对交易热点地区精准投放,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
二、加强了备案价格管理
宗地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筑面积高于10万㎡的,可以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价格备案不低于10万㎡,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解读:
比如说,总建面≤10万㎡的项目,应一次性推出所有房源进行备案;
总建面>10万㎡的项目,则分期进行备案,但每次备案价格不低于10万㎡,敲重点是: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从这条来看,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限价了!!
三、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
推行基础装修+升级装修模式,合理控制基础装修价格。
四、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
五、继续坚持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不变
市区一套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者网签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
市区二套及以上、非市区户籍,拥有1套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网签未满6年,不得上市交易
六、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七、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
八、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正确分析、及时报道和解读房地产市场政策,引导居民理性消费,防止虚假信息和不实猜测、评论误导群众。#澎湃房产##澎湃淮海##徐州楼市[超话]#
重点内容及解读如下:
一、重点规范了土地市场精准供应
一区一策,针对交易热点地区精准投放,加大住宅用地供应量
二、加强了备案价格管理
宗地建筑面积10万㎡以下的,实行一次性价格备案;宗地建筑面积高于10万㎡的,可以分期进行价格备案,每次价格备案不低于10万㎡,备案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解读:
比如说,总建面≤10万㎡的项目,应一次性推出所有房源进行备案;
总建面>10万㎡的项目,则分期进行备案,但每次备案价格不低于10万㎡,敲重点是:价格一年内不得调整。
从这条来看,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限价了!!
三、强化装修行为及装修价格监管
推行基础装修+升级装修模式,合理控制基础装修价格。
四、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
五、继续坚持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不变
市区一套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2年或者网签未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
市区二套及以上、非市区户籍,拥有1套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未满3年或者新建商品房网签未满6年,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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