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ilac萝卜庄园
这款拔萝卜桌游
蕊蕊拿到手后爱不释手
每个萝卜都很立体可爱
长的 ,圆的 , 还有各种颜色
一个萝卜一个坑️
仔细看会发现伪装成萝卜的兔子哟
有两种玩法
大孩子可以进行记忆配对游戏
考验小孩子的专注力、记忆力
小一点的孩子可以先从认识颜色、形状配对、数字启蒙、过家家开始引入
玩的同时还可以锻炼宝宝手部精细动作
而且1岁半玩到6岁不是问题
简直是打发时间的神器
每次蕊蕊找到卡片上对应的萝卜
都会激动的拍手鼓掌呢~
#母婴好物大赏# | #生活的模样#
这款拔萝卜桌游
蕊蕊拿到手后爱不释手
每个萝卜都很立体可爱
长的 ,圆的 , 还有各种颜色
一个萝卜一个坑️
仔细看会发现伪装成萝卜的兔子哟
有两种玩法
大孩子可以进行记忆配对游戏
考验小孩子的专注力、记忆力
小一点的孩子可以先从认识颜色、形状配对、数字启蒙、过家家开始引入
玩的同时还可以锻炼宝宝手部精细动作
而且1岁半玩到6岁不是问题
简直是打发时间的神器
每次蕊蕊找到卡片上对应的萝卜
都会激动的拍手鼓掌呢~
#母婴好物大赏# | #生活的模样#
#三联美食# 肠旺面里的每一个元素可能都会令外地人意外。
先说说肠旺面里的面。有天吃肠旺面时,听邻座的两个外地游客议论,“这面条怎么像方便面?”确实有点像,无论是颜色还是粗细程度,都非常接近。但是卷曲度不一样。方便面有着整齐标准的波浪,肠旺面则像法国少女的金发,不是发廊里卷发杠子卷出来的,而是洗完头那么随意地一绾,等晾干后放下来,飘逸的形状便充满了法式的慵懒感。
口味上就更是南辕北辙了。面条一般是软中带弹,肠旺面却很硬脆,金黄透亮的细面条追求的是脆和生的边界感,与碗里的其他角色相比,面条是刚直的男主角,硬朗而利落。也正是因为贵阳人爱这种脆感,所以尽管也可以做出肠旺酸粉来,但始终无法撼动肠旺加脆面这种经典搭配。
肠旺面条的秘密在于和面时加入了鸭蛋,增加脆性。面条切好后要绾成小团,当地人叫“分宗”,面一宗宗地整齐码放在大簸箕上,同时要盖上拧干的湿布“醒”一晚上,这样有助于面条“跑碱”,碱越少,面条的脆性才越好。贵阳人煮面,讲究旺火宽汤,一宗面下锅,用筷子扒散,短短20秒,捞出淋一瓢冷水,去掉煮面水的味道,再进汤锅里涮一下烫热,面才算制作完成。
除了面条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三个重量级元素:肥肠、血旺和脆哨。它们浓烈而妖娆,就像是围绕着脆面的三个女主角。
首先是肠旺面里的“肠”字,猪肥肠。它是一个重口味女主,制作的难度在于彻底清洁,需要清洗多次才能有效去除腥味。黔菜名师刘公瑾介绍说,传统的面馆里,肥肠的第一遍清洁要加面粉来洗,洗完在沸水锅里汆,接着再捞出洗第二遍。这一回要用到盐和醋,反复揉搓,洗净后把肥肠和花椒、八角等调味料一起入锅煮至半熟。之后才捞出肥肠切成块,与老姜、葱结等入锅文火慢炖。
“蒋家肠旺面馆”在贵阳口碑很好,老板蒋文平告诉我们,最好的肥肠标准是“趴而不烂”,贵阳话里的“趴”代表软,理想的肥肠状态应该是香中带糯,“不能太绵嚼不烂,但也不能太烂没嚼头”。
另一个肠旺面中的“旺”字代表猪血旺。猪血旺曾是肠旺面里一道惊艳的彩虹,但因为尺度过大被下了禁令,现在只好在保守与性感之间小心地徘徊。贵阳人把血旺分成薄皮旺、嫩旺、千层旺和老旺,老旺是外地人吃的全熟的猪血,薄皮旺是最生的血旺,只是轻轻地在水上一烫,外面形成了一层薄片,爆开之后里面仍是浆状,向来是贵阳本地老饕的挚爱。
嫩旺和千层旺处在熟成的中间,千层旺比嫩旺要熟一些,“千层”是夹生的意思,在烫熟的几层皮里间或有些带生,嫩旺里生的比例与之相比会更高些。但现代人无缘这些精彩的体验,出于卫生和健康方面的考虑,除老旺之外,其他的血旺都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只有个别肠旺面馆做的血旺稍嫩,除了店里的老主顾多,也是因为能把火候掌握好的厨师已很难得。
再来就是脆哨了。脆哨是半路才搭上车的,它比肥肠和血旺的资历都晚,也没赶上肠旺面取名字的时候,可是风头却很强劲。你可以不爱肥肠,不爱血旺,但没有哪个吃肠旺面的人会说,我不爱脆哨。脆哨是最受欢迎的新晋女演员。
传统的脆哨用的是猪槽头肉,现在各店经过改良,有的改成了猪五花肉,有的把槽头肉与猪腩肉按比例混合,无论怎样变,核心都是要保证瘦肉的比重,即便炸酥了,肉质也骗不了人。
炸脆哨比做血旺更考验技术,它非常倚赖于火候。为了让肉不糊、出油率更高,炸的过程中要根据肉的色泽和油的沸腾状态,几次开大关小火。为了能挤出肉里更多的油,需要加冷水,为了给脆哨上色,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加甜酒酿,在快要起锅时还要滴几次陈醋,为了增加脆哨的脆性,起锅的时机也非常关键,早一点肉的香味就出不来,晚一点口感就开始发苦。炸脆哨绝对是一个既漫长又有挑战性的工作。
但做好的脆哨又是那么可喜。色泽铁红,嚼起来就像香酥豆,酥脆但不空洞,而嚼到最后,又总是有瘦肉感等着你。肥肠、血旺、槽头肉做的脆哨,细想想便恍然大悟,都是草根中逆袭出来的主角,出身皆卑微。除此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油炸小豆腐和绿豆芽。汆水后的绿豆芽不用说,自然是群里的小清新担当。
油炸小豆腐虽然不是肠旺面里的主角,但制作者为它花的心思也不算少。先用开水泡,沥干之后油炸至金黄,油炸之后还要在骨头汤里煮一遍才算做好。
要说起现在的肠旺面馆,那不得不提中华中路附近的“程长旺”。“程长旺”创立于1960年,创始人程长清最早是在知名的“苏肠旺”掌勺,自己开店后,每天亲自选购食材,脆哨、血旺、大肠,全都是自己纯手工制作,非常辛苦,但也很快赢得了顾客的青睐。
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冯麟是贵阳资深的美食爱好者,她童年时代是“程长旺”的老顾客。那时的肠旺面一碗三毛五分钱,加鸡块要四毛五分钱,算得上是当时贵阳的高档消费了,“我小的时候,吃一碗肠旺面是家庭聚会的惯常项目。”
那时还是周日单休,这一天就是冯麟家人雷打不动聚会的日子,她外婆一家,以及外公外婆各自的兄弟姐妹,相互之间交往密切。周日的聚会经常是从“程长旺”吃面开始的。“那时没有电话,就约在‘程长旺’见面。每周各家轮流做东,谁做东就提早去排队,大人排队买面,小孩负责占座,一占就占两大张桌子。等面端上来时,其他家人也陆续到了。”礼拜天在“程长旺”排队的人特别多,从门口一直排到贯城河边还要再转几道弯。
“不光是这么多人,每一个人可能都像我们家似的,一个人负责十几二十碗面。每星期做东的那家人要提前去排队一两个小时。我们占座的小孩也非常紧张,因为总是有人问,这座位是不是有人坐,有时就要跟人家说好,‘现在没人你可以坐在这里吃,但我们家人来了的话,你就得把座位让出来了’。”
那时的一碗肠旺面能让大人孩子都吃得特别美。“之所以觉得以前的肠旺面更好,主要是以前的材料特别好。面条里的鸭蛋放得足,面特别脆。脆哨也好吃,有肥有瘦,炸出来个头特别大,老人们管那个叫‘橄榄肉’。”冯麟回想,一起吃面的亲戚们各有艰辛,但都特别热爱生活,“我们经常跟外公的姐姐一家聚会,我管她叫姑婆。姑婆的命运是很不幸的。”姑婆的丈夫是国民党要员,新中国成立前,被逼迫飞往台湾,而且不允许带家属,此后,姑公就再未能与家人相见。
“他尝试过很多种办法,始终无法与大陆的家人联系,于是许下心愿,如果生不能回家,死后也希望能把骨灰送到故乡入土。姑公对婚姻非常忠诚,去了台湾没有再婚,平时只有一个生活秘书照顾。他死后,生活秘书年龄也很大了,但他没忘记嘱托,终于由他的儿女代表他到贵阳跟我们家人见面了。”冯麟说,姑婆虽然遭遇了这么大的人生苦难,但依然乐观。
童年的记忆里,吃完肠旺面后,他们经常去姑婆等人家去串门,到了正月,各家更是不间断地轮流设宴席,姑婆家也不例外。“我们家人以商人和知识分子居多,以前各家的家底都很殷实,家人会吃又会做。”冯麟说,家宴一般都要提前一周准备,四冷盘、四热菜、四窝碗,配齐15个菜的“全家福”,还要再填上辣子鸡、盐酸鱼和大杂烩三个菜。如果人数少,只需要13个菜,叫作“十三太保”,10个菜叫“十全十美”。另外汤也有五六种可供选择。
“可是肠旺面我们是不大做的,因为工序实在烦琐。去面馆吃一碗肠旺面,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非常值得的。”冯麟说。
《爱吃肠旺面的贵阳人,运气不会太差》文 | 吴丽玮
先说说肠旺面里的面。有天吃肠旺面时,听邻座的两个外地游客议论,“这面条怎么像方便面?”确实有点像,无论是颜色还是粗细程度,都非常接近。但是卷曲度不一样。方便面有着整齐标准的波浪,肠旺面则像法国少女的金发,不是发廊里卷发杠子卷出来的,而是洗完头那么随意地一绾,等晾干后放下来,飘逸的形状便充满了法式的慵懒感。
口味上就更是南辕北辙了。面条一般是软中带弹,肠旺面却很硬脆,金黄透亮的细面条追求的是脆和生的边界感,与碗里的其他角色相比,面条是刚直的男主角,硬朗而利落。也正是因为贵阳人爱这种脆感,所以尽管也可以做出肠旺酸粉来,但始终无法撼动肠旺加脆面这种经典搭配。
肠旺面条的秘密在于和面时加入了鸭蛋,增加脆性。面条切好后要绾成小团,当地人叫“分宗”,面一宗宗地整齐码放在大簸箕上,同时要盖上拧干的湿布“醒”一晚上,这样有助于面条“跑碱”,碱越少,面条的脆性才越好。贵阳人煮面,讲究旺火宽汤,一宗面下锅,用筷子扒散,短短20秒,捞出淋一瓢冷水,去掉煮面水的味道,再进汤锅里涮一下烫热,面才算制作完成。
除了面条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三个重量级元素:肥肠、血旺和脆哨。它们浓烈而妖娆,就像是围绕着脆面的三个女主角。
首先是肠旺面里的“肠”字,猪肥肠。它是一个重口味女主,制作的难度在于彻底清洁,需要清洗多次才能有效去除腥味。黔菜名师刘公瑾介绍说,传统的面馆里,肥肠的第一遍清洁要加面粉来洗,洗完在沸水锅里汆,接着再捞出洗第二遍。这一回要用到盐和醋,反复揉搓,洗净后把肥肠和花椒、八角等调味料一起入锅煮至半熟。之后才捞出肥肠切成块,与老姜、葱结等入锅文火慢炖。
“蒋家肠旺面馆”在贵阳口碑很好,老板蒋文平告诉我们,最好的肥肠标准是“趴而不烂”,贵阳话里的“趴”代表软,理想的肥肠状态应该是香中带糯,“不能太绵嚼不烂,但也不能太烂没嚼头”。
另一个肠旺面中的“旺”字代表猪血旺。猪血旺曾是肠旺面里一道惊艳的彩虹,但因为尺度过大被下了禁令,现在只好在保守与性感之间小心地徘徊。贵阳人把血旺分成薄皮旺、嫩旺、千层旺和老旺,老旺是外地人吃的全熟的猪血,薄皮旺是最生的血旺,只是轻轻地在水上一烫,外面形成了一层薄片,爆开之后里面仍是浆状,向来是贵阳本地老饕的挚爱。
嫩旺和千层旺处在熟成的中间,千层旺比嫩旺要熟一些,“千层”是夹生的意思,在烫熟的几层皮里间或有些带生,嫩旺里生的比例与之相比会更高些。但现代人无缘这些精彩的体验,出于卫生和健康方面的考虑,除老旺之外,其他的血旺都已退出了历史舞台,只有个别肠旺面馆做的血旺稍嫩,除了店里的老主顾多,也是因为能把火候掌握好的厨师已很难得。
再来就是脆哨了。脆哨是半路才搭上车的,它比肥肠和血旺的资历都晚,也没赶上肠旺面取名字的时候,可是风头却很强劲。你可以不爱肥肠,不爱血旺,但没有哪个吃肠旺面的人会说,我不爱脆哨。脆哨是最受欢迎的新晋女演员。
传统的脆哨用的是猪槽头肉,现在各店经过改良,有的改成了猪五花肉,有的把槽头肉与猪腩肉按比例混合,无论怎样变,核心都是要保证瘦肉的比重,即便炸酥了,肉质也骗不了人。
炸脆哨比做血旺更考验技术,它非常倚赖于火候。为了让肉不糊、出油率更高,炸的过程中要根据肉的色泽和油的沸腾状态,几次开大关小火。为了能挤出肉里更多的油,需要加冷水,为了给脆哨上色,需要在合适的时机加甜酒酿,在快要起锅时还要滴几次陈醋,为了增加脆哨的脆性,起锅的时机也非常关键,早一点肉的香味就出不来,晚一点口感就开始发苦。炸脆哨绝对是一个既漫长又有挑战性的工作。
但做好的脆哨又是那么可喜。色泽铁红,嚼起来就像香酥豆,酥脆但不空洞,而嚼到最后,又总是有瘦肉感等着你。肥肠、血旺、槽头肉做的脆哨,细想想便恍然大悟,都是草根中逆袭出来的主角,出身皆卑微。除此之外,一碗肠旺面里还有油炸小豆腐和绿豆芽。汆水后的绿豆芽不用说,自然是群里的小清新担当。
油炸小豆腐虽然不是肠旺面里的主角,但制作者为它花的心思也不算少。先用开水泡,沥干之后油炸至金黄,油炸之后还要在骨头汤里煮一遍才算做好。
要说起现在的肠旺面馆,那不得不提中华中路附近的“程长旺”。“程长旺”创立于1960年,创始人程长清最早是在知名的“苏肠旺”掌勺,自己开店后,每天亲自选购食材,脆哨、血旺、大肠,全都是自己纯手工制作,非常辛苦,但也很快赢得了顾客的青睐。
贵州中医药大学副教授冯麟是贵阳资深的美食爱好者,她童年时代是“程长旺”的老顾客。那时的肠旺面一碗三毛五分钱,加鸡块要四毛五分钱,算得上是当时贵阳的高档消费了,“我小的时候,吃一碗肠旺面是家庭聚会的惯常项目。”
那时还是周日单休,这一天就是冯麟家人雷打不动聚会的日子,她外婆一家,以及外公外婆各自的兄弟姐妹,相互之间交往密切。周日的聚会经常是从“程长旺”吃面开始的。“那时没有电话,就约在‘程长旺’见面。每周各家轮流做东,谁做东就提早去排队,大人排队买面,小孩负责占座,一占就占两大张桌子。等面端上来时,其他家人也陆续到了。”礼拜天在“程长旺”排队的人特别多,从门口一直排到贯城河边还要再转几道弯。
“不光是这么多人,每一个人可能都像我们家似的,一个人负责十几二十碗面。每星期做东的那家人要提前去排队一两个小时。我们占座的小孩也非常紧张,因为总是有人问,这座位是不是有人坐,有时就要跟人家说好,‘现在没人你可以坐在这里吃,但我们家人来了的话,你就得把座位让出来了’。”
那时的一碗肠旺面能让大人孩子都吃得特别美。“之所以觉得以前的肠旺面更好,主要是以前的材料特别好。面条里的鸭蛋放得足,面特别脆。脆哨也好吃,有肥有瘦,炸出来个头特别大,老人们管那个叫‘橄榄肉’。”冯麟回想,一起吃面的亲戚们各有艰辛,但都特别热爱生活,“我们经常跟外公的姐姐一家聚会,我管她叫姑婆。姑婆的命运是很不幸的。”姑婆的丈夫是国民党要员,新中国成立前,被逼迫飞往台湾,而且不允许带家属,此后,姑公就再未能与家人相见。
“他尝试过很多种办法,始终无法与大陆的家人联系,于是许下心愿,如果生不能回家,死后也希望能把骨灰送到故乡入土。姑公对婚姻非常忠诚,去了台湾没有再婚,平时只有一个生活秘书照顾。他死后,生活秘书年龄也很大了,但他没忘记嘱托,终于由他的儿女代表他到贵阳跟我们家人见面了。”冯麟说,姑婆虽然遭遇了这么大的人生苦难,但依然乐观。
童年的记忆里,吃完肠旺面后,他们经常去姑婆等人家去串门,到了正月,各家更是不间断地轮流设宴席,姑婆家也不例外。“我们家人以商人和知识分子居多,以前各家的家底都很殷实,家人会吃又会做。”冯麟说,家宴一般都要提前一周准备,四冷盘、四热菜、四窝碗,配齐15个菜的“全家福”,还要再填上辣子鸡、盐酸鱼和大杂烩三个菜。如果人数少,只需要13个菜,叫作“十三太保”,10个菜叫“十全十美”。另外汤也有五六种可供选择。
“可是肠旺面我们是不大做的,因为工序实在烦琐。去面馆吃一碗肠旺面,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是非常值得的。”冯麟说。
《爱吃肠旺面的贵阳人,运气不会太差》文 | 吴丽玮
北大教授曹文轩《芦花鞋》构思牵强、文字拖沓,可供欣赏性不强
今天就事论事,论文学作品好与坏,不参杂其它因素及想法啊!
北大教授的曹文轩,相信很多人不陌生,尤其是小学生,因为他的一篇《芦花鞋》(出自《青铜葵花》小说)被选为教材篇章。
接下来,就说说这篇教材文章。阅读后,个人感觉几乎每隔两、三段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而不是某一处情节描述不严谨完整或某个词句欠佳的一时疏忽。这个就可不是一般的小问题了!
一、构思牵强。
芦花鞋的构思有些陈旧,大体类似于以往“农村穷孩子早当家,把某个东西做好了拿到镇上卖了而补贴家用”,只不过东西换成了“芦花鞋”,加以雪天寒冷,渲染辛苦卖鞋……如果情感真挚、情节描述精彩、用词精炼妥当、精神意义比较大,无非也是说得过去的一篇合格的、可赏小说。但是构思走偏了,而且偏的有些勉强,那就不能令人满意了。
文章最后几段,构思不妥,立场站不牢,那么砖块堆砌的墙也就无从坚定牢固了。
为什么将鞋穿过了给那人,那人是将被冻伤冻死了吗?这是战争年代?不,是新中国欣欣发展的时候,一般没有饿死人、冻死人发生,也就不存在到了要把“自己脚上穿过的鞋硬要脱下来给那人穿”的道理。
其次那人买鞋(他在街上从容的行走,又从容的、仔细的观察青铜所卖的芦花鞋,觉得样子款式及新颖性不错,并耐心询问青铜此鞋还有卖不,可见此人不缺鞋),是因为觉得芦花鞋子好看及稀奇或很可能当此做艺术品。今天卖完了,不会下次过来买吗?如果真的很喜欢很急,此刻青铜卖完了,可以让青铜留个家庭地址给他,以便下次直接到他家里挑选吗?再说青铜家编织芦花鞋还不是很简单的事,直接去采摘到处都是的芦花拿过来用手编织一下就行了!
多此一举,将自己穿过的臭烘烘的鞋脱下来给那人,不管雪地还是什么泥地,你穿过一阵子了就可能有一些脚掌磨过的气味及脚屑粘连上,况且青铜穿着芦花鞋从一大早天蒙蒙亮到鞋子卖完的近中午的这大半天时间了,鞋子不可能完好如新的。还有鞋子脱下来给那人,青铜自己竟赤着脚穿行几百米甚至可能数公里的雪地返回家里吗?青铜不怕冻伤吗?对自己何其忍心?那人也是何其残忍收下青铜的鞋子而看着他赤脚冻伤着回去?
这个是很不合情理,不但不尊重人,也是极不人道主义的。也就是说,这段文字没有意义的,立场站不住的!
二、文字拖沓
比如“走着走着,青铜放慢了脚步……他觉得双脚暖和的……”
雪天这么冰冷,芦花鞋怎么暖和?如果说是心里觉得暖和的,这又当例外,但是要说清楚为何觉得暖和呢?不然强词夺理,文字也是拖沓反复。
又比如,“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双芦花鞋,放到眼前看着……没有一丝污迹……”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冰天雪地里赤裸着双脚,并精心仔细地检查“鞋子是不是是完好如新、一丝不损的”,可能吗?都冷的发抖了,还有心思一个劲地查看吗?
再比如,“他的赤脚踏过积雪时,溅起一蓬蓬雪屑……”
是形容雪很大,还是形容被冻的要死呢?但是不管形容哪个,显得多余、无关紧要。
这些地方不但构思站不牢,而且文字描述拖沓繁沉,水分太多。简单地说,一句话:“将脚上穿着的仅有的一双鞋给了那人!”
三、情节构造及描述不准确
既然说“天冷了,更会有人买鞋的”。为何到最后在镇上卖了半天也没有人过来买鞋,直至一行城里人经过全都包了才卖完呢?可见,小说情节设计自相矛盾。
接着说“其中肯定有一两个肯定是搞艺术的。看着这些鞋,嘴里啧啧啧地赞叹不已”。赞叹鞋好看,就一定是搞艺术的吗?这艺术的要求也太低了吧!满大街赞叹此鞋好看及编织手巧?难不成满大街都是艺术家吗?一般地,农村大爷大妈,对手工编织的鞋子好看与否,不也很识货吗?另外,“艺术”两个字很是冒失,没有艺术家特征的显现出来,如何断定他们是搞艺术呢?即使能得出结果:他们是艺术家,那也要用“因为”此等因果关系接连起来才使句意完整不断的。
还有,“青铜抓着一大把钱,站在雪地上,一时竟有点反应不过来”。为何卖了十双鞋显得那样的惊世骇俗的表情,如果将卖10双鞋的钱比作一块金子,那么前面所卖的90双鞋子就是一座金矿,难不成一座金矿也没有一块金子那样份量重吗?更为重要的是,既然连续卖了三天,且卖了90双鞋,显然不是什么世面没见过,而是一定经历的“做买卖的人”,有必要在后来卖个小小数量的10双鞋表现那么怪异吗?显然,表述过于夸张及前后协调性不一致。
四、用词不当
比如,“一股稻草香,在这清新的空气里,格外分明”。
香气(某种气体),可以看得出分明吗?只有某种可观的一定形状或颜色的景物,而不是气体,才可以看的清楚分明吧!可知此处表述及用词不当。
总之,曹文轩的《芦花鞋》选文,确实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影响文章的内容的完整美观、表达精神意义的深远性、艺术价值的较高的创造性等等,那么是很难令人欣赏。
今天就事论事,论文学作品好与坏,不参杂其它因素及想法啊!
北大教授的曹文轩,相信很多人不陌生,尤其是小学生,因为他的一篇《芦花鞋》(出自《青铜葵花》小说)被选为教材篇章。
接下来,就说说这篇教材文章。阅读后,个人感觉几乎每隔两、三段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而不是某一处情节描述不严谨完整或某个词句欠佳的一时疏忽。这个就可不是一般的小问题了!
一、构思牵强。
芦花鞋的构思有些陈旧,大体类似于以往“农村穷孩子早当家,把某个东西做好了拿到镇上卖了而补贴家用”,只不过东西换成了“芦花鞋”,加以雪天寒冷,渲染辛苦卖鞋……如果情感真挚、情节描述精彩、用词精炼妥当、精神意义比较大,无非也是说得过去的一篇合格的、可赏小说。但是构思走偏了,而且偏的有些勉强,那就不能令人满意了。
文章最后几段,构思不妥,立场站不牢,那么砖块堆砌的墙也就无从坚定牢固了。
为什么将鞋穿过了给那人,那人是将被冻伤冻死了吗?这是战争年代?不,是新中国欣欣发展的时候,一般没有饿死人、冻死人发生,也就不存在到了要把“自己脚上穿过的鞋硬要脱下来给那人穿”的道理。
其次那人买鞋(他在街上从容的行走,又从容的、仔细的观察青铜所卖的芦花鞋,觉得样子款式及新颖性不错,并耐心询问青铜此鞋还有卖不,可见此人不缺鞋),是因为觉得芦花鞋子好看及稀奇或很可能当此做艺术品。今天卖完了,不会下次过来买吗?如果真的很喜欢很急,此刻青铜卖完了,可以让青铜留个家庭地址给他,以便下次直接到他家里挑选吗?再说青铜家编织芦花鞋还不是很简单的事,直接去采摘到处都是的芦花拿过来用手编织一下就行了!
多此一举,将自己穿过的臭烘烘的鞋脱下来给那人,不管雪地还是什么泥地,你穿过一阵子了就可能有一些脚掌磨过的气味及脚屑粘连上,况且青铜穿着芦花鞋从一大早天蒙蒙亮到鞋子卖完的近中午的这大半天时间了,鞋子不可能完好如新的。还有鞋子脱下来给那人,青铜自己竟赤着脚穿行几百米甚至可能数公里的雪地返回家里吗?青铜不怕冻伤吗?对自己何其忍心?那人也是何其残忍收下青铜的鞋子而看着他赤脚冻伤着回去?
这个是很不合情理,不但不尊重人,也是极不人道主义的。也就是说,这段文字没有意义的,立场站不住的!
二、文字拖沓
比如“走着走着,青铜放慢了脚步……他觉得双脚暖和的……”
雪天这么冰冷,芦花鞋怎么暖和?如果说是心里觉得暖和的,这又当例外,但是要说清楚为何觉得暖和呢?不然强词夺理,文字也是拖沓反复。
又比如,“他弯下腰,捡起了那双芦花鞋,放到眼前看着……没有一丝污迹……”
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冰天雪地里赤裸着双脚,并精心仔细地检查“鞋子是不是是完好如新、一丝不损的”,可能吗?都冷的发抖了,还有心思一个劲地查看吗?
再比如,“他的赤脚踏过积雪时,溅起一蓬蓬雪屑……”
是形容雪很大,还是形容被冻的要死呢?但是不管形容哪个,显得多余、无关紧要。
这些地方不但构思站不牢,而且文字描述拖沓繁沉,水分太多。简单地说,一句话:“将脚上穿着的仅有的一双鞋给了那人!”
三、情节构造及描述不准确
既然说“天冷了,更会有人买鞋的”。为何到最后在镇上卖了半天也没有人过来买鞋,直至一行城里人经过全都包了才卖完呢?可见,小说情节设计自相矛盾。
接着说“其中肯定有一两个肯定是搞艺术的。看着这些鞋,嘴里啧啧啧地赞叹不已”。赞叹鞋好看,就一定是搞艺术的吗?这艺术的要求也太低了吧!满大街赞叹此鞋好看及编织手巧?难不成满大街都是艺术家吗?一般地,农村大爷大妈,对手工编织的鞋子好看与否,不也很识货吗?另外,“艺术”两个字很是冒失,没有艺术家特征的显现出来,如何断定他们是搞艺术呢?即使能得出结果:他们是艺术家,那也要用“因为”此等因果关系接连起来才使句意完整不断的。
还有,“青铜抓着一大把钱,站在雪地上,一时竟有点反应不过来”。为何卖了十双鞋显得那样的惊世骇俗的表情,如果将卖10双鞋的钱比作一块金子,那么前面所卖的90双鞋子就是一座金矿,难不成一座金矿也没有一块金子那样份量重吗?更为重要的是,既然连续卖了三天,且卖了90双鞋,显然不是什么世面没见过,而是一定经历的“做买卖的人”,有必要在后来卖个小小数量的10双鞋表现那么怪异吗?显然,表述过于夸张及前后协调性不一致。
四、用词不当
比如,“一股稻草香,在这清新的空气里,格外分明”。
香气(某种气体),可以看得出分明吗?只有某种可观的一定形状或颜色的景物,而不是气体,才可以看的清楚分明吧!可知此处表述及用词不当。
总之,曹文轩的《芦花鞋》选文,确实存在着很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影响文章的内容的完整美观、表达精神意义的深远性、艺术价值的较高的创造性等等,那么是很难令人欣赏。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