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关注新能源的潇# #偶翻过的劲爆新闻#
20200910-A
◎中文◎
出租车“换电”春天来了 电池企业配套迎来“新”机遇
伴随着政策东风的吹拂,再加上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主机厂和电池供应商的大力推动,出租车换电市场正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近日,为推进换电式电动汽车在出租车市场的推广应用,东风启辰、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奥动新能源在广州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积极推动出租车电动化,而奥动新能源目前已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开展换电运营业务,积累了比较完善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运营经验,本次的换电车型或将锁定东风启辰D60 EV。
在签约仪式前一周,由广州公交集团及东风启辰携手公交集团白云(广交)公司番禺分公司启辰D60EV投产仪式在广州番禺举行。虽然官方并未公布换电版车型的具体信息,但作为参考,标准续航版与高续航版皆采用宁德时代三元电池,标准续航版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153Wh/kg,可为车辆提供405km的NEDC续航里程。
由此不难推测,东风启辰D60EV换电版本车型动力电池由宁德时代供应的可能性极大。借助此次战略协作,未来各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打通研发生产、换电站网络以及出租业务,给出租车市场领域带来更优的用车解决方案。
优势明显
众所周知,作为运营车辆,出租车和私家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行驶里程长,使用频率高,因此更加难以忍受电动车漫长的充电时间,毕竟时间就是金钱。而换电模式在几分钟内就能够完成电池更换,极大提升了出租车的补电效率,因此颇受广大出租车司机的欢迎。
“换电真的又快又方便,日常运营安排可以非常灵活,即使现在这块电池还没有跑完也可以换,万一突然接到去机场之类的长途单也不用怕,我基本没有遇到过因为没电而丢单的情况,像我刚才就是在续航大概还剩70公里的时候换的电。”驾驶北汽新能源换电出租车两年的唐师傅表示。
对于换电的价值,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智能交通部副主任李成认为,以换电为主、应急充电为辅的换电模式,可以有效缓解出租车的充电困扰,同时节约运营成本,能够在条件适宜的城市促进纯电动出租车的推广。
令人欣喜的是,7月23日,国家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政策,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工信部也会支持像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试点进行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趋成熟
目前,出租车市场的换电运营已经日趋成熟。作为全球首个将换电模式带入大规模商业化运营的新能源车企,截至今年5月,北汽新能源已在北京、厦门、兰州、广州等19个城市投放了1.8万辆换电出租车,累计配套换电站超200座。
预计2020年底,北汽新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新增3万辆换电出租车(含网约车),建成超300座换电站。此外,北汽新能源还将进一步提升换电站规模,今年年底前实现北京城区内平均服务半径2.53公里一个换电站,在部分郊区实现平均服务半径约5.6公里一个换电站。
据悉,北汽新能源目前已陆续推出了EV160、EU220、EU260、EU300、EU5快换版等换电车型,而下一代产品则采用全新平台正向开发,包括ARCFOX品牌,也将同步考虑充电与换电车型,续驶里程可覆盖400-700公里。
而另一家换电模式的“开拓者”奥动新能源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据了解,目前在城市小网络布局上,奥动新能源已经覆盖全国15个城市,北京已经有300个换电站为1.8万多辆车提供服务,厦门、广州已经做到盈利。
值得一提的是,8月3日,软银能源宣布战略投资奥动新能源,软银能源表示,奥动换电商业运营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促进汽车工业网联化、自动化、共享化、电动化的关键,为电动汽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突破作出贡献。
而奥动新能源则对换电模式的商业前景信心满满。奥动新能源高级副总裁杨烨表示,公司未来会坚定不移地做换电,计划未来5年内将在全国布局5000座换电站,为2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提供换电补能服务。
实际上,换电越来越受到车企的关注。7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召开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座谈会。参加的单位包括北汽、蔚来、吉利、广汽、东风、长安等众多主机厂。其中,吉利早在2016年就成立了名为易易换电的全资子公司,首款换电车型有望在曹操出行率先落地。
换电模式的大力推广自然离不开电池供应商的支持,“老大哥”宁德时代当仁不让。8月20日,宁德时代宣布将携手蔚来汽车、国泰君安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以推动“车电分离”新商业模式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推出BaaS业务。而就在此一个月前,宁德时代刚与北汽新能源签署车电分离项目合约,正式以电池制造商的身份进军换电运营领域。
在此之前,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就曾表示,公司正在开发换电和电池维护服务。在随后的业绩说明会上,宁德时代副董事长潘健也透露:“CATL目前在探索车电分离,(以及)电池后市场的维修保养上的新业务。”如今宁德时代在换电之路上越走越远。
实际上,除了宁德时代,许多电池企业也已经开始着手布局换电了。
今年工信部公示的申报第333批、334批公告中,正力新能源、蔚然储能、天劲新能源、和中普方、合肥国轩、江苏时代等已经开始为换电车型配套电池。此前,国轩高科高级副总裁、工程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徐兴无就曾透露,国轩高科已与汽车制造商设计换电方案。他认为,作为充电的补充,换电模式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值得鼓励。
2020年,换电站建设已经作为“新基建”范畴,被首度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换电模式迎来发展新局面。而随着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换电大军的越战越勇,不难想象,换电的春天来了!而出租车将是这个领域最灿烂的花之一。
◎日文◎(前半)
【1】電気TAXI用交換式電池市場は爆増時代を迎え 電池メーカに新チャンスを与え
出租车“换电”春天来了 电池企业配套迎来“新”机遇
1.概要
(1)背景
・国家政策のサポート、因みに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の大手がその業務を促進してきたおかげで、電気TAXI用交換式電池市場はあらたな成長期を迎えに来た。
(2)広州市TAXI協会関連動向
・近日、電気TAXIに交換式電池の応用を促進するため、東風启辰、広州市TAXI協会、奥动新能源が広州にて正式に戦略連携協議を締結した。
その中、広州市TAXI汽车協会が積極的にTAXI電気化をプッシュしている;奥动新能源がすでに中国の十数都市にて動力電池交換運営業務を展開し、比較的に完全な技術貯蔵と豊富な運営経験を累積した。
今回交換式電池を搭載する車種は東風启辰D60 EVを選定する可能性が高い。
・上記3方の調印式の一週間前に、広州バスグループ、東風启辰とバスグループ白雲(広交)公司番禺分公司が広州番禺にて、启辰D60EVの初ロット量産儀式を行った。
・公式サイドでは当該車種の交換式電池版に搭載する電池詳細情報は公布されてなかったが、参考として、当該車種標準航続版と長距離航続版のいずれは寧徳時代の三元電池を搭載している。
標準航続版の動力電池のエネルギー密度は153Wh/kg、車両に405㎞のNEDC航続距離を支持する。
とのことで、东风启辰D60EVの交換式電池版は寧徳時代製品を採用する可能性は非常に高いと見られる。
・今回の戦略連携より、これから各方がそれぞれ各自の優秀資源を利用し、研究開発、動力電池交換ステーションの拠点網、レンタル業務チェーンを構築するので、TAXI市場領域に最適の用車解決方案を提供可能。
TAXIに交換式電池応用のメリット
・運営車両として、TAXIとマイカーの最大区別は航続距離、と使用頻度である。
TAXIは高使用頻度、長航続距離が必須なので、電気自動車の長い充電時間に対してなかなか耐えない。TAXIにとっては、時間はお金である。
一方、電池交換モードは数分間内に、電池の交換を完了できるので、TAXIの電力補充効率を最大にグレードアップした。勿論そのモードはTAXI運転手達に深く認められた。
・<電池交換は本当に早くて便利である。日常の走行運営中、柔軟に電池交換をアレンジできる。また、電池は電力0まで使い切れてなかったとしても、交換できる。例え、突然空港への長距離注文を受けでも心配なく行ける。そのため、私が電池のせいで注文を失ったことはなかった。先言ったように、私が普通、航続距離がまだ70キロ残留段階で、電池を交換する。>北汽新能源の交換式電池TAXIを2年間運転した経験あった唐さんがそう回答した。
・交通運輸部科学研究院都市交通と軌道交通研究中心スマート交通部の副主任李成が、<電池交換モードをメイン、至急充電モードをサブとする形は、有効的にTAXIの充電困難課題を緩和できる。その同時に、運営コストも節約可能のおかげ、適当な条件を符合する都市向け、電気TAXIの普及を促進できるようになった。>と説明した。
3.国家サポート
・7月7日、国家工信部副部長の辛国斌が、<これから、関連部署と連携して、動力電池充電ステーション、動力電池交換ステーションの施設建設を促進、さらに関係技術標準と管理政策を発表、関連企業に対して動力電池の使用条件・環境に基づき、それぞれ適切な電池交換モードの研究開発を促進する予定。また、工信部が北京、海南等地方にサポートを供給したように、別試運営拠点への普及も展開、新エネ車産業の高品質発展を促進する予定。>と発言した。
20200910-A
◎中文◎
出租车“换电”春天来了 电池企业配套迎来“新”机遇
伴随着政策东风的吹拂,再加上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主机厂和电池供应商的大力推动,出租车换电市场正迎来新一轮发展高潮。
近日,为推进换电式电动汽车在出租车市场的推广应用,东风启辰、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奥动新能源在广州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积极推动出租车电动化,而奥动新能源目前已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开展换电运营业务,积累了比较完善的技术储备和丰富的运营经验,本次的换电车型或将锁定东风启辰D60 EV。
在签约仪式前一周,由广州公交集团及东风启辰携手公交集团白云(广交)公司番禺分公司启辰D60EV投产仪式在广州番禺举行。虽然官方并未公布换电版车型的具体信息,但作为参考,标准续航版与高续航版皆采用宁德时代三元电池,标准续航版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153Wh/kg,可为车辆提供405km的NEDC续航里程。
由此不难推测,东风启辰D60EV换电版本车型动力电池由宁德时代供应的可能性极大。借助此次战略协作,未来各方将基于各自优势资源,打通研发生产、换电站网络以及出租业务,给出租车市场领域带来更优的用车解决方案。
优势明显
众所周知,作为运营车辆,出租车和私家车最大的区别就在于行驶里程长,使用频率高,因此更加难以忍受电动车漫长的充电时间,毕竟时间就是金钱。而换电模式在几分钟内就能够完成电池更换,极大提升了出租车的补电效率,因此颇受广大出租车司机的欢迎。
“换电真的又快又方便,日常运营安排可以非常灵活,即使现在这块电池还没有跑完也可以换,万一突然接到去机场之类的长途单也不用怕,我基本没有遇到过因为没电而丢单的情况,像我刚才就是在续航大概还剩70公里的时候换的电。”驾驶北汽新能源换电出租车两年的唐师傅表示。
对于换电的价值,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与轨道交通研究中心智能交通部副主任李成认为,以换电为主、应急充电为辅的换电模式,可以有效缓解出租车的充电困扰,同时节约运营成本,能够在条件适宜的城市促进纯电动出租车的推广。
令人欣喜的是,7月23日,国家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大力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政策,鼓励企业根据使用场景研发换电模式车型。工信部也会支持像北京、海南等地方开展试点进行推广,推动新能源汽车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日趋成熟
目前,出租车市场的换电运营已经日趋成熟。作为全球首个将换电模式带入大规模商业化运营的新能源车企,截至今年5月,北汽新能源已在北京、厦门、兰州、广州等19个城市投放了1.8万辆换电出租车,累计配套换电站超200座。
预计2020年底,北汽新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新增3万辆换电出租车(含网约车),建成超300座换电站。此外,北汽新能源还将进一步提升换电站规模,今年年底前实现北京城区内平均服务半径2.53公里一个换电站,在部分郊区实现平均服务半径约5.6公里一个换电站。
据悉,北汽新能源目前已陆续推出了EV160、EU220、EU260、EU300、EU5快换版等换电车型,而下一代产品则采用全新平台正向开发,包括ARCFOX品牌,也将同步考虑充电与换电车型,续驶里程可覆盖400-700公里。
而另一家换电模式的“开拓者”奥动新能源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据了解,目前在城市小网络布局上,奥动新能源已经覆盖全国15个城市,北京已经有300个换电站为1.8万多辆车提供服务,厦门、广州已经做到盈利。
值得一提的是,8月3日,软银能源宣布战略投资奥动新能源,软银能源表示,奥动换电商业运营是从可持续发展角度来促进汽车工业网联化、自动化、共享化、电动化的关键,为电动汽车市场未来发展前景的突破作出贡献。
而奥动新能源则对换电模式的商业前景信心满满。奥动新能源高级副总裁杨烨表示,公司未来会坚定不移地做换电,计划未来5年内将在全国布局5000座换电站,为20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提供换电补能服务。
实际上,换电越来越受到车企的关注。7月8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召开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座谈会。参加的单位包括北汽、蔚来、吉利、广汽、东风、长安等众多主机厂。其中,吉利早在2016年就成立了名为易易换电的全资子公司,首款换电车型有望在曹操出行率先落地。
换电模式的大力推广自然离不开电池供应商的支持,“老大哥”宁德时代当仁不让。8月20日,宁德时代宣布将携手蔚来汽车、国泰君安和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武汉蔚能电池资产有限公司,以推动“车电分离”新商业模式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并在此基础上推出BaaS业务。而就在此一个月前,宁德时代刚与北汽新能源签署车电分离项目合约,正式以电池制造商的身份进军换电运营领域。
在此之前,宁德时代董事长曾毓群就曾表示,公司正在开发换电和电池维护服务。在随后的业绩说明会上,宁德时代副董事长潘健也透露:“CATL目前在探索车电分离,(以及)电池后市场的维修保养上的新业务。”如今宁德时代在换电之路上越走越远。
实际上,除了宁德时代,许多电池企业也已经开始着手布局换电了。
今年工信部公示的申报第333批、334批公告中,正力新能源、蔚然储能、天劲新能源、和中普方、合肥国轩、江苏时代等已经开始为换电车型配套电池。此前,国轩高科高级副总裁、工程研究总院常务副院长徐兴无就曾透露,国轩高科已与汽车制造商设计换电方案。他认为,作为充电的补充,换电模式是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值得鼓励。
2020年,换电站建设已经作为“新基建”范畴,被首度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换电模式迎来发展新局面。而随着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换电大军的越战越勇,不难想象,换电的春天来了!而出租车将是这个领域最灿烂的花之一。
◎日文◎(前半)
【1】電気TAXI用交換式電池市場は爆増時代を迎え 電池メーカに新チャンスを与え
出租车“换电”春天来了 电池企业配套迎来“新”机遇
1.概要
(1)背景
・国家政策のサポート、因みに北汽、奥动新能源、宁德时代等の大手がその業務を促進してきたおかげで、電気TAXI用交換式電池市場はあらたな成長期を迎えに来た。
(2)広州市TAXI協会関連動向
・近日、電気TAXIに交換式電池の応用を促進するため、東風启辰、広州市TAXI協会、奥动新能源が広州にて正式に戦略連携協議を締結した。
その中、広州市TAXI汽车協会が積極的にTAXI電気化をプッシュしている;奥动新能源がすでに中国の十数都市にて動力電池交換運営業務を展開し、比較的に完全な技術貯蔵と豊富な運営経験を累積した。
今回交換式電池を搭載する車種は東風启辰D60 EVを選定する可能性が高い。
・上記3方の調印式の一週間前に、広州バスグループ、東風启辰とバスグループ白雲(広交)公司番禺分公司が広州番禺にて、启辰D60EVの初ロット量産儀式を行った。
・公式サイドでは当該車種の交換式電池版に搭載する電池詳細情報は公布されてなかったが、参考として、当該車種標準航続版と長距離航続版のいずれは寧徳時代の三元電池を搭載している。
標準航続版の動力電池のエネルギー密度は153Wh/kg、車両に405㎞のNEDC航続距離を支持する。
とのことで、东风启辰D60EVの交換式電池版は寧徳時代製品を採用する可能性は非常に高いと見られる。
・今回の戦略連携より、これから各方がそれぞれ各自の優秀資源を利用し、研究開発、動力電池交換ステーションの拠点網、レンタル業務チェーンを構築するので、TAXI市場領域に最適の用車解決方案を提供可能。
TAXIに交換式電池応用のメリット
・運営車両として、TAXIとマイカーの最大区別は航続距離、と使用頻度である。
TAXIは高使用頻度、長航続距離が必須なので、電気自動車の長い充電時間に対してなかなか耐えない。TAXIにとっては、時間はお金である。
一方、電池交換モードは数分間内に、電池の交換を完了できるので、TAXIの電力補充効率を最大にグレードアップした。勿論そのモードはTAXI運転手達に深く認められた。
・<電池交換は本当に早くて便利である。日常の走行運営中、柔軟に電池交換をアレンジできる。また、電池は電力0まで使い切れてなかったとしても、交換できる。例え、突然空港への長距離注文を受けでも心配なく行ける。そのため、私が電池のせいで注文を失ったことはなかった。先言ったように、私が普通、航続距離がまだ70キロ残留段階で、電池を交換する。>北汽新能源の交換式電池TAXIを2年間運転した経験あった唐さんがそう回答した。
・交通運輸部科学研究院都市交通と軌道交通研究中心スマート交通部の副主任李成が、<電池交換モードをメイン、至急充電モードをサブとする形は、有効的にTAXIの充電困難課題を緩和できる。その同時に、運営コストも節約可能のおかげ、適当な条件を符合する都市向け、電気TAXIの普及を促進できるようになった。>と説明した。
3.国家サポート
・7月7日、国家工信部副部長の辛国斌が、<これから、関連部署と連携して、動力電池充電ステーション、動力電池交換ステーションの施設建設を促進、さらに関係技術標準と管理政策を発表、関連企業に対して動力電池の使用条件・環境に基づき、それぞれ適切な電池交換モードの研究開発を促進する予定。また、工信部が北京、海南等地方にサポートを供給したように、別試運営拠点への普及も展開、新エネ車産業の高品質発展を促進する予定。>と発言した。
分享关于我的高考的真相,高考失眠,1点上床睡觉从七点开始然后高考是我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我们班上最后的高分,从三模式课程的第39名直接冲到高考的第9名,直接从华农赶往武汉大学, 厦门华科大学游戏中最大的黑马,所以,别担心你睡不着我参加考试时 我一直说我可以, 他们不知道如何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不给高考中的孩子们一些生气(我最近也是口红和现钞的人[####]
【丈夫意外去世妻子终将圆“生子梦” 厦门首例胚胎移植案一审宣判】为圆“生子梦”,夫妻二人到医院做试管婴儿手术,结果手术还没成功,丈夫却突然意外死亡。此时,医院里还冷冻着他们的胚胎。
这种情况,妻子该如何选择?是诞下爱情的结晶,延续丈夫的血脉,还是放弃这些胚胎,为自己未来的幸福重新打算?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这起厦门首例胚胎移植纠纷案。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针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最终支持了原告刘太太(化名)的诉求,要求被告医院为原告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据悉,目前并无规定明确丧偶妇女能否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类似纠纷也已在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最终大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很多医院、医生更倾向于通过应诉,与“客户”对簿公堂,将决定权交到法院手中。
1
不幸:丈夫意外去世,医院拒绝履约
刘太太和丈夫刘先生登记结婚后,就一直盼着有自己的孩子。2018年,夫妻俩与厦门一家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约定由医院为他们实施胚胎冷冻、保管、移植服务。随后,刘太太和丈夫在该医院冷冻了4个胚胎,希望通过胚胎移植技术生下孩子。
后来,第一次胚胎移植手术,移植了两枚卵裂胚。不过,这次手术没有成功。第一次胚胎移植失败后,刘太太夫妇计划在2020年5月再次进行胚胎移植。
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没想到,5月6日,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他是在工作过程中误触电,随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刘先生死亡时,刘太太年仅26岁。刘太太公婆也成了“失独父母”。
刘太太在经历丧夫之痛后,最终决定继续接受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丈夫的遗愿。刘太太的决定得到了父母、公婆的支持。但是,当他们向医院提出继续实施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时,医院拒绝了,理由是刘太太的丈夫已经死亡。
为此,刘太太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2
争议:女子为夫延续血脉,医院要继续履约吗?
刘太太起诉认为,自己与医院业已形成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继续履行服务承诺,完成胚胎移植手术。
面对刘太太的起诉,被告医院答辩说,刘太太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首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的社会公益原则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对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刘太太丈夫因工身故,刘太太属于单身妇女的范畴,所以医院不能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其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现刘太太的丈夫无法签署第二次手术的《冷冻胚胎解冻复苏—移植情况知情同意书》等文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必备程序无法完成。
再次,刘太太丈夫已身故,如若孩子出生,则面临没有父亲的局面,单亲环境下成长比较容易对其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庭审过程中,医院也表示,医院也很同情刘太太的遭遇,如果法院判支持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话,医院一定会全力配合,争取实现原告的生育要求。
3
判决:医院应当继续履约,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和小秋与被告医院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成立,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医院应继续依照合同约定,将现存的胚胎解冻复苏移植。
判决指出,根据第一次手术的《知情同意书》所载,刘太太夫妇实施胚胎移植的最终目的是运用人工生殖技术实现生儿育女,其中约定“若未妊娠,将冷冻胚胎解冻复苏后移植,其余冻存胚胎继续冷冻保存,直至无剩余胚胎”。上述《知情同意书》应视为刘太太夫妇对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合同的整体性同意。虽然之前胚胎移植未能成功妊娠,刘太太丈夫因故身亡,但是依据双方约定,医院应当继续将现存的胚胎解冻复苏移植。
针对医院辩称刘太太丧偶后属于“单身女子”、不能对其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说法,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目前,对丧偶妇女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讼争涉及的医疗伦理原则系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性规范,不宜作为限制公民享有的基本生育自由的依据。而且,刘太太作为丧偶单身妇女,有别于一般的单身妇女。刘太太丈夫系独子,刘太太在丈夫去世后自愿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为其生育子女,延续家族血脉,符合一般的社会伦理道德,理应得到尊重。
因此,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医院继续履行与刘太太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继续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法官说法
是否进行胚胎移植首先尊重母亲选择
在法庭上,医院答辩说讼争胚胎移植“违反保护后代原则”。对此,法官认为,男方死后人工生殖客观上会造成所生育的子女一出生就没有父亲的后果,在抚养、教育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单纯据此否决生存配偶的生育权,不妥。
法官说,怀孕妇女于丈夫死亡后生产遗腹子的情况并不少,单亲家庭子女仍可能健康成长。母亲是选择胚胎移植的最大利益攸关者,也是将来子女能否顺利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是否进行胚胎移植,应首先尊重母亲的选择权。只有当有确切证据证明胚胎移植将对后代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方可否决母亲的生育选择权。
就本案而言,刘太太在接受法庭询问之时再次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生育和抚养通过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出生的子女,彼时距丈夫死亡已3个月,表明其对是否继续进行胚胎移植及对将来子女生育抚养已进行慎重考虑。刘太太父母以及公婆作为长辈均年纪尚轻,有帮助刘太太抚育子女的能力,其均明确表态支持刘太太继续进行胚胎移植生育子女,并同意配合刘太太抚养子女,能够为将来可能出生的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因此,法官认为,目前并无证据表明刘太太缺乏抚养子女的能力。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
https://t.cn/A64IX9md
这种情况,妻子该如何选择?是诞下爱情的结晶,延续丈夫的血脉,还是放弃这些胚胎,为自己未来的幸福重新打算?
不久前,本报曾报道过这起厦门首例胚胎移植纠纷案。昨日,导报记者从思明区法院获悉,该院近日针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最终支持了原告刘太太(化名)的诉求,要求被告医院为原告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据悉,目前并无规定明确丧偶妇女能否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类似纠纷也已在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最终大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很多医院、医生更倾向于通过应诉,与“客户”对簿公堂,将决定权交到法院手中。
1
不幸:丈夫意外去世,医院拒绝履约
刘太太和丈夫刘先生登记结婚后,就一直盼着有自己的孩子。2018年,夫妻俩与厦门一家医院签订医疗服务合同,约定由医院为他们实施胚胎冷冻、保管、移植服务。随后,刘太太和丈夫在该医院冷冻了4个胚胎,希望通过胚胎移植技术生下孩子。
后来,第一次胚胎移植手术,移植了两枚卵裂胚。不过,这次手术没有成功。第一次胚胎移植失败后,刘太太夫妇计划在2020年5月再次进行胚胎移植。
天有不测风云,谁也没想到,5月6日,刘先生因工伤意外死亡。他是在工作过程中误触电,随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刘先生死亡时,刘太太年仅26岁。刘太太公婆也成了“失独父母”。
刘太太在经历丧夫之痛后,最终决定继续接受胚胎移植手术,完成丈夫的遗愿。刘太太的决定得到了父母、公婆的支持。但是,当他们向医院提出继续实施第二次胚胎移植手术时,医院拒绝了,理由是刘太太的丈夫已经死亡。
为此,刘太太向思明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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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女子为夫延续血脉,医院要继续履约吗?
刘太太起诉认为,自己与医院业已形成合法有效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应当继续履行服务承诺,完成胚胎移植手术。
面对刘太太的起诉,被告医院答辩说,刘太太的要求不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首先,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中的社会公益原则规定,医务人员不得对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刘太太丈夫因工身故,刘太太属于单身妇女的范畴,所以医院不能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其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必须经夫妇双方自愿同意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现刘太太的丈夫无法签署第二次手术的《冷冻胚胎解冻复苏—移植情况知情同意书》等文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必备程序无法完成。
再次,刘太太丈夫已身故,如若孩子出生,则面临没有父亲的局面,单亲环境下成长比较容易对其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
不过,庭审过程中,医院也表示,医院也很同情刘太太的遭遇,如果法院判支持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话,医院一定会全力配合,争取实现原告的生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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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医院应当继续履约,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针对双方的争议焦点,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和小秋与被告医院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成立,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合同义务。医院应继续依照合同约定,将现存的胚胎解冻复苏移植。
判决指出,根据第一次手术的《知情同意书》所载,刘太太夫妇实施胚胎移植的最终目的是运用人工生殖技术实现生儿育女,其中约定“若未妊娠,将冷冻胚胎解冻复苏后移植,其余冻存胚胎继续冷冻保存,直至无剩余胚胎”。上述《知情同意书》应视为刘太太夫妇对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合同的整体性同意。虽然之前胚胎移植未能成功妊娠,刘太太丈夫因故身亡,但是依据双方约定,医院应当继续将现存的胚胎解冻复苏移植。
针对医院辩称刘太太丧偶后属于“单身女子”、不能对其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的说法,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目前,对丧偶妇女实施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并无法律禁止性规定,讼争涉及的医疗伦理原则系卫生行政部门对于医疗机构的管理性规范,不宜作为限制公民享有的基本生育自由的依据。而且,刘太太作为丧偶单身妇女,有别于一般的单身妇女。刘太太丈夫系独子,刘太太在丈夫去世后自愿继续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为其生育子女,延续家族血脉,符合一般的社会伦理道德,理应得到尊重。
因此,近日,思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医院继续履行与刘太太之间的医疗服务合同,继续为刘太太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法官说法
是否进行胚胎移植首先尊重母亲选择
在法庭上,医院答辩说讼争胚胎移植“违反保护后代原则”。对此,法官认为,男方死后人工生殖客观上会造成所生育的子女一出生就没有父亲的后果,在抚养、教育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但单纯据此否决生存配偶的生育权,不妥。
法官说,怀孕妇女于丈夫死亡后生产遗腹子的情况并不少,单亲家庭子女仍可能健康成长。母亲是选择胚胎移植的最大利益攸关者,也是将来子女能否顺利健康成长的关键因素,是否进行胚胎移植,应首先尊重母亲的选择权。只有当有确切证据证明胚胎移植将对后代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方可否决母亲的生育选择权。
就本案而言,刘太太在接受法庭询问之时再次明确表示愿意继续生育和抚养通过人工生殖技术可能出生的子女,彼时距丈夫死亡已3个月,表明其对是否继续进行胚胎移植及对将来子女生育抚养已进行慎重考虑。刘太太父母以及公婆作为长辈均年纪尚轻,有帮助刘太太抚育子女的能力,其均明确表态支持刘太太继续进行胚胎移植生育子女,并同意配合刘太太抚养子女,能够为将来可能出生的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帮助。因此,法官认为,目前并无证据表明刘太太缺乏抚养子女的能力。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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